二、现代性的私有幻象及其发展伦理制约(1 / 1)

发展伦理研究 陈忠 5642 字 2个月前

在21世纪反思私有问题,与马克思19世纪批判私有制在所处的语境、任务、面对的问题等方面有本质延续,但也有诸多不同。从语境与任务看,19世纪是现代性的重要生成期、阵痛期,人们所面对的主要任务是如何从传统社会更好地催生现代性,使现代性成为社会运行的主导范式;21世纪是现代性的拓展期、转换期,现代性的成就与危机都更为巨大,人们所面对的重要任务是如何规范现代性的运行,建构更加合理、规范的现代性。从私有问题的特殊性看,马克思面对的更多是作为一种经济与政治制度的私有对社会生活甚至人的肉体的深刻伤害;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更多是作为一种价值预设、文化前理解的私有文化、私有理念对现代性的公共性、精神家园的深刻伤害。一方面,私有似乎正在日益成为诸多主体所认为理所当然的基础理念;另一方面,私有化、私有理念的有限性、问题性也日益呈现,私有能否成为现代性精神家园的深层基点日益受到质疑与挑战。揭示私有幻象的历史特征与辩证作用,探索约束、超越私有幻象的伦理基础与实践路径,对建构更为合理的现代性及现代性文化精神、精神家园,意义重大。

(一)私有幻象:一种片面发展的现代性

私有幻象是一种以个体为本位、以自我为中心理解、占有、使用财富、权力、知识等的观念、制度与行为。私有幻象或者以个体为原点,把私有、私有化作为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根本手段,甚至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或者以自我为本位思考所有问题,追求对财富、资源、权力、知识等的无限占有。具体而言,私有幻象表现在诸多方面。其一,从主体际性、主体关系看,私有幻象表现为个体、家族、民族、国家、人类等主体过多地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其他个体、家族、民族、国家、物种的存在、利益与价值。比如,个体中心主义、社群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大国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等都与私有幻象密切相关。其二,从主体与对象的关系看,私有幻象表现为人们以自我为中心追求无限度的占有、独占资源、财富、知识、权力等,表现为个体或少数主体对公共资源、公共财富、公共知识、公共权力等公共物品的侵占、独占。比如,诸多思想家所批判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权力拜物教。其三,从社会总体构成看,私有幻象表现为追求无穷财富、绝对权力、无限资源的观念与意识形态,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独占财富、权力、知识的行动与行为,表现为对私有化与个体本位过分依赖的体制与制度。比如,社会心理的物化、精神家园的缺失及对私有化、完全市场化的非理性迷恋等。其四,从社会权力的实际运行看,私有幻象的核心表现或者核心内容是公共物品、公共权力的显性或隐性私有化,公共权力的掌控主体把本应为公众服务的权力用来为自身谋利。比如,生活中人们时常遭遇的公权私用、权力寻租等。

以自我、个体为本位是私有幻象的核心特点。在现象与世俗的层面,以自我为中心、追求私有似乎是一种很现实、很实际的选择。“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1]“从自由的角度看,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的,它本身是本质的目的。”[2]人是一种多重(物质、社会、知识等)的对象性存在,追求私有也就是追求与人相关或密不可分的现实对象性内容。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理性的、对象性的存在者,在特定的阶段与时期,人以自我为中心追求资源、财富、权力、知识等,把私有作为主体价值与社会建构的目标,有一定的“天然”、历史合理性。在生存论意义上,没有一定量的可支配、可控制的资源,主体的生存、生活会产生问题。在发展论意义上,不管是对个体或整体,发展的一个基本内容是拥有、占有更多的资源、财富、资本、知识等。甚至在超越论、意义论意义上,追求私有也似乎有其依据与理由,追求超越性意义世界,一方面意味着对物质欲望的不断克服,对终极意义的不断体验与靠近;另一方面也往往意味着特定主体(比如,具有一定地位的宗教人士)对终极意义、非世俗性知识的更多拥有、占有。

在个体与整体的张力与具体历史互动中,追求私有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当对私有的追求跨越了合理边界,破坏了个体与整体的张力,甚至把个体、私有作为观察世界的价值基点、前理解时,追求私有便成为一种不合理现象,成为一种不真实、不具有现实性的幻象。从逻辑上看,私有幻象之所以是一种幻象,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以自我为中心占有资源、财富、知识、权力等需要社会、物质、体制等诸多方面的条件,当人们忽视这些条件而追求私有时,追求私有便成为一种有问题的幻象。其二,任何层面的自我(个体、民族、国家)都是一种主体间性存在、社会关系存在,当自我忽视主体的社会性、关系性、主体间性而追求绝对的自我中心时,这种观念与追求便只能是一种幻象。其三,任何层面的具体自我、现实主体都有其生命周期,有一个从生成、发展到衰落、灭亡的历史进程,当人们忽视自我的生命有限性、具体时间性,追求对财富等的永恒占有时,就只能是一种幻象。也就是说,以自我为中心、追求私有受到环境、历史及自我本身等诸多条件限制,当人们忽视了这些条件限制,走向封闭、绝对、无限的自我,对自我的确认、对私有的追求便成为一种幻象。这一点正如《文化人类学》的作者哈维兰所分析,自我中心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当自我中心走向自我中心主义、种族中心主义时,就会表现出深刻的问题,引发诸多矛盾与冲突。[3]

私有幻象是现代性的产物。虽然个体意识自古就有,但个体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私有幻象却与现代性密不可分。从世界文明史的转换看,对个体、自我,特别是个体性自我的普遍发现,是近代的产物。没有印刷术等知识传播技术的普及,没有商业革命、宗教革命、工业革命及与此相关的社会物质基础提升与社会结构变革,个体意识、自我意识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意识。马克思指出,自由、平等等理念是近代的产物,离开了近现代的社会条件,把个体、私有作为价值基点便失去了历史与合理性基础。[4]从人类思维史的转换看,从自我、个体出发理解世界也恰恰是近代思维的特征。近代以前,虽然也有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等个体性思维,但人类思维的主体特征、普遍特征是总体性、整体性思维。从近代开始,以自我为原点才逐渐成为人类思维的主流特征。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尔是个体性思维的起始性代表。自我是笛卡尔怀疑论的确定性、不可怀疑性的基点。对自我体验、自我感觉的确认和不怀疑,是笛卡尔为近代思维、近代理性找到的根本基点,“我思故我在”的深层基点是自我。[5]休谟从感觉出发的怀疑论,其确定的方法论出发点也恰恰是自我。经过费希特、康德再到黑格尔,作为思维基点的自我日益强化,成为近代理性的重要根基,并成为以与自我为导向的民族观、国家观等交织在一起的重要现代性前理解。休·希顿·沃森指出,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等理念的深层基础是一种与自由主义密切相关的自我中心论。“个人主义思想与社会阶层水平式团结是民族意识发展的起点。”[6]

对现代性而言,产生私有幻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辩证的。社会资源相对匮乏、社会福利水平相对低下,不能满足主体的生成与发展需求,是产生私有幻象的重要物质论原因;社会价值、社会教育的过分功利化、世俗化,是产生私有幻象的知识论原因;个体选择、个体理性的世俗化、物化,是导致私有化幻象的个体论原因;社会建构、社会规范的世俗化、功利化,是导致私有幻象的制度论原因。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私有幻象是有待进一步完善、发展的现代性和人类历史的重要阶段性特征。

私有幻象是与资源综合稀缺的现代性相伴随的一种自我乌托邦、一种深层的物化的主体性。产生私有幻象,一方面说明了现代性相对于传统社会的进步与成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现代性的内在不足、有待完善,说明目前的现代社会还仍是一种全面、综合的相对稀缺性社会。反思近代世界文明史,可以发现,私有幻象与现代性辩证互动、相互生成。一方面,正是在近代实践、近代交往、近代语境等多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下,以自我为中心的私有才成为一种普遍的意识形态、社会建构,成为一种人们误以为永恒真实的幻象;另一方面,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世界观、财富观,虽然不够超越深层虚幻,却正如黑格尔所说的“理性的狡计”一般,在相当程度上“辩证”地促成、推动、形塑了近现代世界文明史。

私有幻象是一种单向度发展、片面展开的现代性。确认或批判私有幻象的历史合理性,需要追问两个问题:一、近现代世界文明史是否只是“自我”的成长史?二、近现代以来的人类主流思维方式是否只有“以自我为中心”这一种?其一,回顾近代世界文明史,可以发现,现代性的生成与转换史,既是个体不断独立的历史,也是个体不断构建新型社会关系、社会纽带的历史。一方面,自我行为与自我利益的普遍化是传统及近代社会关系与社会条件的共同“社会性”产物;另一方面,即使在近现代条件下,自我也从未离开整体而存在。虽然,在近现代条件下,人的社会性的具体纽带、具体形态与前现代有诸多不同,从地缘、血缘关系向利益、职业等关系转换,但人却始终是一种社会性存在。前现代条件下,个体生活于家庭、部落、帝国、宗教的语境下,现代性条件下,个体生活于民族、国家、行业、社区等语境下。也就是说,现代性语境下,人的独立性仍然深刻地建立在整体性基础上,离开了虽不同于传统社会却仍是社会性的新型社会环境、社会关系,所谓的个体、个性独立将不复存在。其二,回顾近现代人类思维史、思想史,可以发现,整体性思维始终是人类思维的重要支撑性内容。在个体意识、自我理性不断成长的过程中,以阶级、民族、社区、社群等为载体的公共意识、公共理性也在不断生成、转换、成熟。以马克思、哈贝马斯、鲍曼等为代表的倡导社会性、交往性、共同体性的整体性思维,始终是现代性思维方式中的重要构成。也就是说,不管是从实践史,还是从思维史的角度看,自我、个体始终没有成为现代性的唯一存在、唯一叙事主线。个体与整体、自我与社会的不可分离、有机互动、相互生成,是现代性的内在张力的历史原象。当人们把现代性仅仅归结于自我性、个体性,并走向私有幻象等片面的意识形态时,其根本问题便是深刻地背离与误读了现代性的本真历史与现实原象。

(二)私有幻象:历史作用与深层危害

私有幻象生成于现代性,也作用于现代性。作为一种特殊的“自我乌托邦”,私有幻象对现代性的作用具有辩证性。一方面,私有幻象对现代性的生成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私有幻象又对现代性的进一步完善具有深层危害。私有幻象对现代性的生成与推动作用主要有:

1.主体效应。个体权利、个体自由是现代性区别于传统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人性是具体的对象性存在,承认个体对身体、财富、知识等具有合理的不可剥夺的“私有”权利,是对人的主体性的一种现实而具体的确认。对私有财富、个体权利等的追求,是特定历史语境下实现、扩展人的主体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倡导、追求私有幻象,对培育现代社会的独立、自由主体,曾具有巨大的激励与解放作用。而发展自我、解放自我、实现自我,又是发展整体、解放整体以至人类的一种阶段性的曲折辩证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现代性的生成期,私有幻象对于现代人性进行历史性激活,具有重要的人类解放意义。

2.财富效应。生产性、创造性,是现代性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何激活和保持生产性,实现社会物质财富与物质基础的不断积累、不断增长,对现代性至关重要。在主体性、主体素质不够成熟,特别是更为合理、科学的社会运行机制还未探索成熟、建立起来的语境下,以保护、扩大个体权利为特点,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等为实现机制的私有幻象,对激活、保护、保持现代性的生产性、创造性,具有重要作用。[7]在斯密等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看来,个体追求自身利益会客观增加社会整体财富。这种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现象,也正是在更为自觉、合理的社会运行机制、建制理念确立之前,私有幻象所具有的客观财富效应。

3.规则效应。在霍布斯看来,前现代是一种人与人之间野蛮竞争的丛林社会,其理想是建立一种以国家为形式,以理性为基础的现代契约社会。从现代社会规则的实际生成看,人们对社会规范、社会契约的探索和认同需要一个过程,正是在日益激烈的相互竞争中,人们日益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本体性关联,认识到社会规则的不可或缺。私有幻象是一种以个体为本位的观念、行为和制度,以追求绝对的自我利益为特点。但在实现的利益竞争中,追求绝对自我利益的个体却只能辩证地走向相互妥协,走向对社会性、公共性的认同,走向对社会规则、社会契约的遵守。历史进程往往是辩证的,个体主义走向极端也会成为整体主义。罗尔斯所揭示的以“无知之幕”为基础的社会规则,在一定意义上,正是对个体主义辩证走向、辩证结果的一种揭示。如果说,霍布斯意义上的丛林社会是现代性初始阶段社会契约的生成路径,那么,私有幻象则是训练人们不断认识现代利益丛林条件下新社会性、新公共性的一种辩证方式、问题路径。

4.意义效应。现代性区别于前现代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现实性、现世性,人们不再追求天国与来世,而是努力寻求现世的利益与享受。在马克思、西美尔等看来,现代性的物化性、异化性表现在人们过多地追求金钱、货币、财富,忽视了对更全面、更合理生活的追求。但人却始终是一种总体性存在,现代性条件下,当人们把财富、货币、资本等作为世俗的宗教和上帝追求时,其实是以一种曲折的方式表达着对超越性、意义世界的追问。我们认为,在从传统走向现代乃至更合理现代性的过程中,当传统宗教的错误渐成常识,当新的超越性意义追求的知识与制度形态还未建立的情况下,追求私有财富的无限增长虽有问题,但毕竟也是一种追求,一种内含“无限性”基质,并可能辩证地生成新公共性、新超越性,产生新的意义世界的追求。私有幻象对现代人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的世俗安慰作用,是诸多主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现世精神家园。

应该充分肯定私有幻象对现代性的生成与推动作用,但同时,更应该看到私有幻象的片面性、功利性、问题性。私有幻象在主体、制度、理念等层面对现代性的进一步合理化具有综合破坏作用,突出表现在制度与理念两个方面。

其一,对现代社会“公共性”的深层伤害。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边界存在一定的弹性、变动性,人们往往根据不同标准对二者进行边界划定,有的根据“国家和市民社会”,有的根据“政治的和个人的”[8]。在边界变动中,私人领域的逐渐扩大是现代性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但是,这种趋势并不意味着私人领域的无限扩大、公共领域的无限缩小。在海伍德等人看来,公共领域不可或缺,是一个自古就有、近乎常识的观念。比如,“在《政治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声称‘人是天然的政治动物’,意在说明,唯身处政治共同体之内,人类方能过‘美好生活’”[9]。卢梭对公共领域的公共性进行了理想构划,在他看来,“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10]。但在现代性的实际运行中,公共权力往往被权力的实际占有者所侵占。这一点正如权力寻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所指认的那样,公共领域、公共权力往往现实性地由具有私人欲望的理性个人所组成、掌控,这些个人总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公权私有、公权私用,私有幻象对公共领域、公共权力的侵入,是现代性社会建构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与难题。奥尔森认为,传统社会之所以进步缓慢,威权性、君主制社会之所以很难现实发展,其重要原因正在于公权私用,公权占有者利用公权聚集了大量社会财富与资源,却把这些财富与资源用于个人享受,而不是用于推动发展。也就是说,不管一个社会在名义上是什么形态,只要公共权力在实际运行中没有真正的公共化,那么,这个社会的发展资源、发展潜力、发展进度必然受到侵害与阻碍。公权私有、公权私用的本质是私有幻象对社会公共领域的显性或潜在侵入,这是导致现代性诸多发展问题、发展矛盾的一个重要制度论原因。没有对公权私用等私有幻象的超越,也就没有现代性社会建制的深层合理化,没有现代性诸多矛盾的解决。

其二,对现代性“精神家园”的深层危害。众所周知,现代性以启蒙精神为理念基础,现代性是启蒙精神的现实化,启蒙精神是现代性的深层依据。启蒙精神是个体意识与整体意识的统一、权利意义与责任意识的结合、世俗性与神圣性的辩证统一。正如麦克里兰所指认,“启蒙运动有志于将宽容与节制的原则扩充为个人生活及社会、政治生活的通则”[11],“启蒙价值的多元之中,的确隐含着一个对节制的诉求”[12]。在《什么是启蒙运动》一文中,康德认为,“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13],“这一启蒙运动除了自由而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14]。同时,康德又指出:“自由并不是一点也不关怀公共的安宁和共同体的团结一致的。”[15]“共同体的利益”、“公共的目的”、“公民的义务”是追求自由的公民所必须关心与维护的东西。[16]也就是说,在精神指向上,启蒙精神是一种经过反思的自觉的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世俗性与神圣性的统一,既不是简单地取消个体权利,也不是单纯地强调个体性与自我权利。但在现代性的现实发展中,在私有幻象意识形态的左右下,在以自我为中心追求无限的物质、财富的过程中,人们却把启蒙精神更多地理解为个体性、世俗性,而遮蔽、忽视了其整体性、非世俗性,从而使现代性的精神家园走向异化、物化。没有对私有幻象意识形态的深层超越,也就没有现代性精神家园的真正建构。

(三)私有幻象:伦理制约与历史超越

人类可利用、可掌控的资源既有所增长又相对稀缺,主体性、主体素质不断成长却仍不够成熟,主体之间的规范、合理关系初步建立但主体之间的生存、发展等竞争仍十分激烈,是现代性的三个重要现实特征,也是私有幻象生成与存在的三个重要原因。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目前的情状与语境还不具有全面消除私有幻象的社会基础与社会条件,私有幻象还有继续存在的条件、原因与理由,仍有推进现代性的历史价值、进步意义。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不断提升,人们日益发现私有幻象的深刻问题性,日益认识到私有幻象的手段性特征,认识到私有幻象作用的历史性、局限性,认识到私有幻象的非目的性。在利用私有幻象的同时,强调规范与制约私有幻象,日益成为人们的自然选择。制约、规范、应对私有幻象及其问题,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把握现代性发展方式、发展手段的辩证性、非目的性,为现代性实践注入自觉的发展伦理精神,为私有幻象批判提供意义原点与价值基点。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往往混淆发展目的与发展手段,并以发展手段取代发展目的。私有制、市场化等现实化的私有幻象,虽然对现代性的推进作用巨大,但仍只是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也就是说,私有幻象是一种可资利用的辩证、双面手段。一方面,私有幻象具有巨大的效率作用,它充分利用人们的现实私有欲,客观上提升了现代性的发展速度、增加了现代性的财富总量;另一方面,私有幻象又现实性僭越了社会发展的目的,僭越了社会构成的价值基点,并导致、放大了诸多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这样,确认现代性的目的与价值基础,就成为克服现代性诸多问题,规范、制约私有幻象、财富幻象、权力幻象等现代性手段,建构更合理现代性发展手段的重要基础。

古莱、可思波等发展伦理学家指出,需要对发展手段、发展方向进行自觉的伦理价值反思,深层确认发展的属人性、为人性、“以人为本”性,为发展实践注入自觉的发展伦理精神,否则,发展将成为伤害人的“反发展”。虽然,古莱等的发展伦理研究存在诸多需要反思的问题,其对平等、自由、参与等的理解存在抽象化、西方中心论等色彩,但他们对发展手段、发展方向本身的伦理反思与伦理确认这个导向本身仍具有重要参照价值。发展伦理研究、发展伦理视角对深刻私有幻象批判,揭示私有幻象的“物化”本质,确认现代性的价值基点,具有重要意义。发展伦理视野中,私有幻象在本质上只是一种重要的阶段性发展手段,而不是发展目的,以私有幻象为发展目的,在本质上是一种物化的社会观、发展观。确认发展目的的属人性、为人性,是规范、克服、超越私有幻象的重要价值论前提。虽然,人们对发展与现代性的属人性、为人性存在多样理解,但这种多样理解本身却蕴涵着一种重要的共同价值诉求,就是在发展实践中始终需要对发展手段、发展行为进行目的、意义等伦理反思,以防止发展本身的异化与物化。

第二,把握社会发展总体逻辑,确认现代性本身的总体性、全面性、多样性,为私有幻象批判提供逻辑起点与理论构架。从生成与转换看,从经济性、政治性走向伦理性,是现代性的大致转换脉络。在现代性的早期,人们更多地注重从经济层面理解现代性;随着经济现代性的不断成熟,人们开始更为自觉地注重从政治层面建构现代性;随着政治现代性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更多地注重从伦理层面理解现代性,希望建构一个经济、政治、伦理相统一的和谐、综合现代性。现代性的综合性、全面性,深层依据于社会发展总体逻辑。所谓社会发展总体逻辑,是指社会发展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伦理等的综合互动过程。虽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与具体语境下,人们可以实践性地选择以这些要素中某一项比如经济、政治作为建构新社会状态、解决社会发展难题的着力点、突破点,但在总体上,经济、政治、文化、伦理、生态任何一个要素都不可能离开其他要素的支持而单独进步。私有幻象的一个重要问题,正在于以一种片面的逻辑理解社会发展的动力与机制,从而成为一种片面的社会观、发展观。

社会发展总体逻辑是批判私有幻象的重要理论构架,社会发展总体逻辑的意义在于确认社会发展、现代性推进的总体性、非片面性、全面性。但社会发展总体逻辑并不意味着现代性实现方式与发展模式的单一性、唯一性。《可选择的现代性》的作者芬伯格指出,现代性在本体论意义上具有多样性、可选择性,并不存在一个唯一理想形态的现代性,人们总是根据自身的条件与需要对现代性建构方案、实现形态进行选择与调整。私有幻象的一个重要制度论问题,正在于把个体本位的私有理念、私有制度作为现代性的唯一理想形式,从而实践性地否认了现代性的多样性、可选择性。反思现代性的启蒙精神基础,回顾现代性历史进程,观察现代性的现实状态,都可以发现,现代性在构建原则、运行制度等方面从来没有采取单一个体、私有的方式。正如《私有化的局限》的作者所指出的那样,以单一市场或孤立计划的方式推进社会发展都是错误的,需要从实际出发,选择、探索适合自身条件的现代性的实现方式。“私有化应被看作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削减或破坏政府地位的途径。……我们主张对私有化的局限有一个健康的认识,而不是无条件地拥护或拒绝。”[17]

第三,把握集体行动的逻辑,探索不断规范私有幻象的现实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私有幻象批判提供实践路径与行动支点。当个体权利在其自身边界与限度内运行时,具有正当性,但当个体权利以各种方式侵入公共领域时,利用公共领域为少数人谋利时,就成为制度化、现实化的私有幻象。私有幻象的制度化,会进一步生产具有私有幻象的主体,从而形成“私有理念—私有行为—私有制度—私有主体”的生产链、具有自生性的自组织系统,使现代社会成为一个以私有为根本原则、现实上帝的异化世界。如何实践性地约束、突破、打破私有幻象“生产怪圈”,是批判与超越私有幻象的关节性难点。

私有幻象的历史进程与结果具有辩证性,现代性条件下,一方面,私有幻象不断成就自身,不断的现实化、制度化;另一方面,私有幻象也在不断地产生问题,当私有幻象的问题日益突出,人们日益进入以私有幻象为基础的现代性丛林社会时,人们也将日益现实地体验到私有幻象的问题性,并将开始探索约束自身、建构超越私有幻象的制度、伦理等路径。这样,等待私有幻象本身的辩证发展,等待私有幻象的问题不断积累、危害不断增加、内在矛盾不断激化,就成为一种守株待兔式的应对私有幻象的“自发超越”思路。这条思路的意义在于看到了私有幻象本身的辨证性,问题在于忽视了私有幻象的隐蔽性、坚韧性、自我调整性。以理想化的社会理论为基础,全面取消私有幻象及其现实形式,是一种“激进超越”的思路。这种思路的意义在于看到了幻象的问题性,问题在于忽视了私有幻象在现实条件下的历史合理性、有用性,并往往导致对个体权利的取消,走向私有幻象的反面——“公共幻象”。我们认为,批判私有幻象的问题性,并不是要走向取消个体权力、私人领域,而是希望正确处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关系,探索公共领域公共化,限制公共领域私有化的有效途径与机制。

罗马俱乐部报告《私有化的局限》指出,并不存在绝对理想私有化,“在某些条件下,私有化产生了积极的效果,而在另一些条件下,则是消极的结果”[18]。对私有幻象,可以采取一种“自觉约束、逐渐超越”的方式。一方面,从现实条件出发,肯定私有幻象的效率作用、动力作用、历史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的集体行动、制度行为,把私有幻象约束在一定的领域,以限制其危害与问题。公共领域、公共权力的真正公共化、非私有化,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个层面探索公共权力公共化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全面制约、实践克服私有幻象生产链的关键环节。虽然,制度转换本身也是一个艰苦、逐渐而长期的过程,但无论如何,制度转换都是约束与超越私有幻象的关节点。从私有幻象本身的生成与维持看,私有制度既是私有理念的现实化,也是私有行为的现实依据。从私有幻象的约束看,在人们逐渐认识到私有幻象问题性的语境下,逐渐推进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非私有化,使公共权力真正成为公共权力,不仅能有效约束私有幻象,也将逐渐培育起“个体与整体统一”的现代性精神家园,从而建构制度、理念、行为相互生产的新现代性。

[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6页。

[2]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等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54页。

[3] 参见[美]威廉·A·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10页。

[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0页。

[5] 参见[美]撒穆尔·伊诺克·斯通普夫等:《西方哲学史》,丁三东等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43页。

[6] [英]休·希顿·沃森:《民族与国家》,吴洪英等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7] 当我们批判私有幻象,并把绝对、夸大式的知识产权保护视为私有幻象时,并不是主张侵犯知识产权。其实,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侵权等现象恰恰是以私有幻象为基础的。侵权者的有意或无意深层理念基础正是不择手段的追求个体、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恰恰是一种现实版的私有幻象。也就是说,侵权以私有幻象为理念基础,是私有幻象的一种表现,而不恰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与知识产权等保护同样也是一种私有幻象。

[8] [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张立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10页。

[9] 同上书,第8页。

[10]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3页。

[11] [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338页。

[12] 同上书,第338页。

[13] 江怡主编:《理性与启蒙》,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14] 同上书,第3页。

[15] 同上书,第8页。

[16] 同上书,第4页。

[17] [德]魏伯乐等:《私有化的局限》,王小卫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45页。

[18] [德]魏伯乐等:《私有化的局限》,王小卫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