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间生产的发展伦理研究
空间批判理论,是当代社会理论体系中正在崛起的一个重要形态或范式。在列斐弗尔、迪尔(Michael J.Dear)等看来,“人们在空间中看到了社会活动的展开”[1],“哪里有空间,哪里就有存在”,空间、空间性是我们把握、描绘当代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研究视野与叙事线索。[2]专题性地揭示空间生产与发展伦理、空间与伦理的内在关联以及双向开启、双向建构关系,无疑有助于深化空间批判理论,有助于深化我们对当代复杂社会的理解。
(一)空间批判理论的当代兴起
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新科技的推广、市场体制的蔓延、全球交往的普遍化,世界总体格局、人类社会的基础特性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许多学者认为,世界历史正逐渐从工业社会转换、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他们用不同的术语从不同侧面对这种转换的方向与特点进行了描述,比如,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晚期资本主义、消费社会、都市社会、第二次现代性、知识经济时代、新全球化时代等。
在这些描述中,列斐弗尔、哈维等的“都市社会理论”、“空间批判理论”可谓独树一帜。列斐弗尔用“都市社会”定义、揭示这个新的时代,认为,“工业化的方向和目标,就是在探索中形成都市社会”[3],“未来的社会,将不再是‘工业社会’,而是‘都市社会’”[4]。在列斐弗尔看来,“空间生产”是当代都市社会的一个核心特点与根本问题,空间性应该取代时间性成为人们把握当代社会的一个基础视野。在哈维、林奇(Kevin Linch)看来,空间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等功能,人创造着空间,空间又塑造着人性。在安迪兹(Andrzej Zidleniec)看来,社会关系与空间是一种双向建构的关系,“空间被人的关系所形塑,同时,人的关系也被空间所形塑”[5]。在列斐弗尔、哈维、索贾等一大批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人们从空间向度对当代社会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空间政治学、空间经济学、空间社会学等空间学科不断兴起,汇成了“空间批判理论”这道既具有相对统一性、又具有深刻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亮丽的当代社会思潮风景线。
概观列斐弗尔、哈维、林奇等对空间概念的使用,我们认为,从内涵看,在当代空间批判理论语境中,所谓空间,不是指纯自然,也不是指绝对虚空;而是指与人有关的、同处于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的人深层互动的实在或虚拟的诸多“复杂人化关系、意向性关系”;即与人有关,由人参与,由人所生产、创造,又反作用于人,成为人的重要生存、生活、塑造因素的“复杂人化关系、意向性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安迪兹认为,空间也就是“诸多人化了的环境”(Human-made environments)[6];哈维认为,“关于空间的本性,其答案存在于人的实践中”[7],空间是指由人的实践所建构的、有人的意向参与其中的人化关系。从外延看,空间既包括列斐弗尔所说的农村和城市;[8]哈维所说的建筑、城市、地球,甚至作为“独特的空间性单元”的人的身体;[9]林奇说所的建筑、场所、道路、边界;以及与当代社会生活日益密切相关的网络等虚拟空间。而所谓“空间生产”、空间实践,也就是人对这些“与人有关、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人化了的关系”的创造、再创造,即对乡村、城市、建设、道路、领土、网络等“人化自然”、“人化环境”等多样“人化意向性关系”的创造、改造、再创造。
当代空间范畴是对诸多复杂人化、意向性关系的概念化总结,研究空间问题也就是研究人与“人所创造的复杂关系”的关系。空间批判理论的当代兴起,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其一,从理论层面看。当代社会日益进入复杂性社会,人们日益面对复杂的关系,需要处理与复杂关系的关系。一方面,在还原的意义上,我们可能把这些关系还原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关系;另一方面,这种复杂的关系又是经过改造的人与自然、社会、自我的关系,是一种“二次方”,甚至“三次方”、“多次方”的关系,将这种复杂多次方的关系简单还原为人与自然、社会、自我的关系,已经不能概括并深刻反思当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空间批判理论把“诸多人化意向性关系”(包括人化后的自然、人化后的社会、人化后的自我等)概括为“空间”,并将“人与诸多复杂人化关系的关系”概括为“人与空间”的关系,无疑是对当代社会复杂性的一种深刻而简洁的概括,为人们把握、描述、进一步深入研究当代复杂社会,提供了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核心范畴甚至基础框架。这是空间批判理论对当代社会理论的重要贡献,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创新意义。其二,从实践层面看。从时间性向空间性的转换,是当代人类实践的重要特点。如果说,以强调规律与时间的强制性、一元性,注重面向未来改造传统和现实世界,是近代至20世纪中期人类实践的重要特点;那么,20世纪后期以来,人们日益感性地发现,时间性、面向未来不是实践的唯一向度,在改造世界时人们首先需要面对、适应甚至接受的,是由人类自身所创造出来的多样传统与多样现实;也就是说,复杂的、多样的空间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必然面对的问题。如果说,在追求时间向度时,过去的人们更多地把规律性理解为发展模式、发展样态的一元性,并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这个世界应该具有一个大致统一、一致的面貌;那么,到20世纪后期,人们日益发现,经过近代以来几百年探索,人类所建构起的仍是一个具有深刻多样性的世界。这样,从神圣性走向世俗性、从一元性走向多样性、从关注时间到关注空间,就成为时代精神的重要当代特征。空间批判理论的兴起正是对这种时代精神的契合与反映,其对空间向度的强调,对人们理解实践史、规范未来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空间问题的发展伦理特质
空间生产、空间实践的结果是不断形成同人的生存、生活,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的“复杂人化关系、意向性关系”(空间);规范空间生产的实践目的是解决诸多与空间有关的复杂问题,形成合理的人与诸多复杂人化关系的关系,即人与空间和谐共处、良性共生的新的以人为价值主体的世界存在、发展生态。这一点正如安迪兹所说,研究空间的目的是认识社会、认识人自身,“研究空间的目的是认识社会并最终认识我们自身”[10]。但问题在于,没有正确、合理的空间理论,很难有正确、合理的空间实践。从研究现状看,目前的空间批判理论在具有重大价值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深化、明确、改进的地方。比如,对空间与人的关系的理解有简单化、抽象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有忽视时间性、规律性的倾向;有导向解释现实世界忽视改变现实世界的倾向,等等。
一般而言,对空间问题进行研究存在“事实性”与“规范性”或者说“问题性”与“理想性”两个向度。显然,列斐弗尔、哈维等首先更加注重事实性、问题性这个向度。在列斐弗尔、哈维等看来,空间是当代世界的核心社会实在;当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空间性,空间不是一个简单的客体或主体;而是一个既由人塑造又塑造人,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的一个重要的主客体交互作用、交互影响的实在场域。在福柯看来,空间与权力内在互动,空间是权力实现自身的工具;在列斐弗尔看来,空间与政治、空间与资本、空间与意识形态内在互动,空间是政治扩展自身、资本谋求利润、意识形态社会化自身的手段与工具;在哈维看来,空间与制度、空间与秩序、空间与文化具有内在关联,空间是制度、秩序、文化实现自身,外化、维持自身存在的重要场域;在林奇看来,空间与意象、空间与知识、空间与信仰、空间与传统等具有内在关联,空间是塑造人的意象、信仰,传承社会知识与社会传统的重要载体。
相对于传统社会理论对空间向度的忽视,列斐弗尔、福柯、哈维等更加注重揭示空间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制约与决定作用,更加注重对空间生产、空间哲学进行事实性、问题性研究,这当然有其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忽视了空间、空间生产本身的价值性、伦理性,忽视对空间生产进行自觉、合理的规范性、价值性研究,有可能导向片面的空间决定论、空间本体论。
自觉全面地揭示空间与伦理、空间生产与发展伦理的关系,将有力推进空间批判理论、空间哲学研究的深化。空间与伦理、空间生产与发展伦理是一种双向建构的历史性、过程性关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空间生产、空间转换的发展伦理特性;其二,发展伦理的空间生产、空间性特质。空间、空间生产的发展伦理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发生论意义上。近代以来,进化、进步、发展渐成时代主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浪潮更是席卷全球。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发展所引发的复杂关系失调问题也日渐突出,比如,全球及区域内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人与人之间权利的不平等,人与环境之间的不和谐,人与自身的内在紧张等。列斐弗尔等学者把这些由发展导致的复杂关系问题统称为人与空间的矛盾问题、空间问题、空间生产问题。也就是说,空间生产问题本质上是由近代以来的发展所引发的发展伦理问题,是人同与人有关的复杂关系在发展实践的关系失调问题,是发展进程中合理发展关系、伦理关系的建构问题。不合理的发展实践是引发诸多空间问题、空间生产问题的重要社会实在论原因。
第二,在评价论意义上。人们对发展问题、空间问题的评价总是以一定的伦理观为基础,合理、正确的发展伦理观是考察当代空间生产问题的一个重要的规范性视阈。虽然,列斐弗尔、哈维等没有自觉或重点揭示伦理对空间的制约作用,但他们却自觉或不自觉地从一定的发展伦理观出发进行空间生产研究。福柯对空间与权力关系的反思,列斐弗尔对空间的政治性的反思,哈维等对空间与资本关系的反思,无不包含着对发展平等、发展自由、发展公正、发展和谐的深层追求。也就是说,对合理发展秩序、发展伦理关系的追求,建构一个合理的发展秩序、发展伦理关系,是诸多研究者反思空间问题时必然追求的价值目标;发展平等、发展公正、发展自由、发展和谐等发展伦理观是人们反思空间生产问题、建构空间批判理论的重要价值基点。也就是说,发展伦理观其实是诸多空间生产研究者已经在不自觉地使用的规范性向度。
第三,在行动论意义上。推进发展伦理建设,社会实践的伦理化,是人们解决空间生产问题的重要规范性路径。在哈维看来,针对现实空间生产中的诸多问题,应该建构一种符合“辩证乌托邦理想”的合理生活空间,建构这种“空间乌托邦”需要一种“多元替代方案”,而多元替代方案的行动者应该具有良好的伦理素质,比如,对自身作为“类存在物”具有清醒的认识,自觉负起对自然和人类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仅仅是对我们自己和彼此的责任,而且是对构成我们通常所称的‘外部’自然(即对我们来说是‘外部’的)的所有那些‘他者’的责任”[11]。这在本质上导向对行动者与行动过程伦理化的研究。一方面,空间具有重要的伦理效应,“一处独特、可读的环境不但能带来安全感,而且也扩展了人类经验的潜在深度和强度”,“有秩序的环境,……是行为、信仰和知识的组织者”[12]。另一方面,合理空间的建构也离不开作为空间实践与作为空间实践主体的人的伦理化。在林奇看来,生命力、可感受性、适宜性、可及性、良好的秩序以及效率、公平,是人类理想空间应该具有的几个要件,[13]而建构这种理想生活空间的重要主体条件是作为空间建构者与使用者的人要具有良好的价值、伦理素质。这种观念本身也导向对行动与行动者伦理性的研究。可以看到,虽然许多空间生产的研究者并没有把行动者与行动过程的伦理化作为一个专题进行研究,但他们其实已经涉及或者不自觉地谈论到或者说自觉不自觉地使用了这种思想。确立正确的发展伦理观,提升人的伦理素质,推进合理的符合发展伦理原则的发展行动,是建构理想生活空间、合理空间世界的重要主体条件与实践路径。
(三)发展伦理的空间生产约束
空间具有深刻的发展伦理意蕴,伦理向度对理解空间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发展伦理又具有深刻的空间意蕴,空间向度对理解当代伦理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当代发展伦理的空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资本为主导的空间生产、空间实践,是导致诸多发展伦理问题的重要社会存在论原因。
在古莱、克拉克、可思波等看来,当代社会发展存在诸多深刻的伦理问题,这些发展伦理问题具体表现为人们对发展手段、发展目标等的理解往往过于功利化,往往以经济、财富、效率等为核心尺度,缺少对作为发展主体与价值目的的人的伦理关怀,缺少对发展代价、社会公平、社会责任等的关注。古莱、克拉克、可思波等发展伦理学家把诸多发展伦理问题的成因归结为人们发展观念上的效率中心主义、物质中心主义、财富中心主义。空间批判理论对当代空间生产问题的本质的揭示,无疑有助于人们深刻理解诸多发展伦理问题的社会存在论成因。
正如福柯、列斐弗尔、哈维等所指出,如果说当代社会仍然是生产社会,那么这种生产的对象已经从传统的生存、生活、生产资料扩展到对空间本身,即对诸多复杂人化意向性关系的全面资本宰制。以利益为目的的资本的异化本性,在当代空间生产中得到了更加现实而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资本为了逐利在全球漫游,把复杂的、多样态的世界空间平面化、简单化——不管是实体性空间、还是虚拟性空间,都是资本逐利的对象、工具,社会生产、生活的所有方面无一幸免,资本成为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的深层主体。另一方面,资本所造就的现实空间又存在深刻差异性、不平等性,不同形态空间之间的和谐、人们之间空间权力的平等,不可能成为资本游走世界、拓展自身的目标;恰恰相反,资本以不同空间之间的冲突,人们之间空间权利的平等,以表面平等实则深层不平等的空间性作为其存在与发展的土壤、基础。以资本为主导的空间生产,是导致或加深当代制度失序、财富不均、文化冲突等诸多发展伦理问题的重要社会实在论原因。
第二,当代空间问题的统一性与多样性,是当代发展伦理观既具有文化统一性又具有现实多样性的重要社会存在论原因。
哈维、安迪兹等人指出,人创造了空间,空间也创造、形塑着人。空间是人们伦理观、价值观的生成、发展、变化的重要场域和基础。一方面,人类不同空间样态之间的相对统一性——都与人相关,都是一种关系,都要遵循人性与物质存在与变化的规律,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们价值观、伦理观的相对统一性;另一方面,空间样态的具体差异性、多样性——不同地域环境空间的多样性,不同人群社会空间的差异性,以及人性与物质变化规律的具体性,等等——又深刻决定了人们伦理观、价值观的多样性。也就是说,空间既是决定当代伦理观、价值观的重要因素,又是把握、理解当代伦理观、价值观的特征、特点的重要基础。
强调空间对伦理的制约作用,具有重要方法论现实意义。对发展伦理研究而言,古莱、克拉克等当代发展伦理学家往往更为注重全球发展伦理观的统一性、一元性,往往把西方式的平等、民主、自由、公正等价值原则作为普适性的全球伦理,具有深刻西方价值中心论色彩。在当代空间批判理论、空间哲学视野中,人类的生活空间既存在可通约性也存在多层面的差异性、异质性;与此相关,人类的价值原则也是既存在可通约性又存在深刻的多样性、差异性。用空间的多样性证明价值的多样性,无疑为我们认识发展价值、发展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克服片面的价值一元论或价值相对论提供了重要事实论证据,有利于我们确立更加全面的发展伦理观。
强调空间的多样性,是克服西方伦理中心论的重要可行策略。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就已经注意到地域差别、自然空间差异对伦理、文化多样性的制约作用。在他看来,习俗、习惯以及“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不同的自然、空间条件往往产生不同的文化、习俗、制度、道德。[14]显然,孟德斯鸠所揭示的自然空间的多样性与人们价值、伦理观多样性的对应关系,是一种相对线性的、有问题的自然决定论。但是,也不可否认,自然对人性具有深刻的决定作用。在当代复杂社会语境下,空间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性空间、文化性空间、人化空间。在现代空间与人性的关系上,我们应该反对线性的空间决定论,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空间是生产人们的信仰、习惯、现实人性的重要场所;相似的空间往往产生相似的文化,而不同的空间往往产生差异性的文化;当代社会的文化价值的相似性、多样性与空间的相似性、差异性存在正相关性;一个社会的空间生产状态对其社会价值形态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制约作用。
第三,建构合理的空间形态、空间制度,进行合理的空间行动,是建构合理发展伦理的重要实践路径。
在空间哲学视野中,在当代社会,空间权利已经成为一种基本人权,空间正义是社会正义的基本内容;人的平等权利不仅体现在人格、机会、制度等方面,也深刻体现在空间权利上;空间权力是人的一种实体性、基础性权利;没有平等的空间权利,也就没有人的真正的、现实的平等。这样,对平等、公正、自由等发展伦理的推进、实现,就不能仅仅停留在相对抽象的观念层面或宏大的制度层面,而应该具体化、现实化为人们在空间权利上的平等。在哈维、林奇等看来,人与空间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可以不断对空间进行创造、改变,并以此为基础塑造新的合理生活。这样,改变不合理的空间结构、建构合理的空间制度、空间形态,推进人们在空间权利上的平等,就成为推进发展伦理的重要行动路径。
也就是说,空间是深刻理解当代社会伦理状态的重要维度,揭示伦理、发展伦理的空间性,有助于我们深刻把握当代复杂社会伦理、价值观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建构更为合理的发展伦理学,寻找更为合理可行的发展伦理的建构路径。
(四)空间与伦理的双向建构
空间与伦理是一种历史性、实践性的双向建构关系。一方面,空间在具有政治性、经济性、社会性的同时,也具有深刻的伦理性,伦理性是空间构成、空间生产、空间转换的基本属性。具体而言,所谓空间的伦理性,是指空间作为“人化关系”、“人化空间”、“人化的实体和虚拟场域”,由具有伦理意识、价值需求的人所建构;空间在作为权力实现、资本扩张、社会控制、文化统治的工具的同时,也是维系人们基本伦理关系的载体,承载着人们对合理秩序与美好生活的理想。提升人的伦理素质,是建构更加合理空间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伦理又具有深层的空间性。所谓伦理的空间性,是指伦理作为意向性、规范性、秩序性的复杂关系,往往在既存的空间中培育;人们对伦理关系的调整与新型伦理关系的建构又必然现实化、外化为对空间的调整与生产;空间条件是伦理形态的重要现实约束,探索、建构新的空间秩序是建构新的伦理关系的重要路径,转换与改变空间形态与空间结构,是解决诸多发展伦理问题,推进伦理发展、价值转换的重要实践路径。也就是说,空间与伦理是一对在本体论、评价论、行动论等意义上都无法分离的紧密相关性范畴。历史转换中,空间与伦理的双向建构构成复杂社会运行的“空间—伦理生态”,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实践性。“空间—伦理生态”在根本上依存于人的实践活动,作为感性活动的实践是理解、建构伦理与空间关系的根本切入点。马克思指出,人是环境的创造者,同时环境又是人进行创造的历史条件与现实制约。如果说,空间是人生存与发展的“人造”、“人化”舞台,那么人和空间的关系,就正如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所说,人与历史剧的剧作者同时又是剧中人。[15]一方面,空间是由具有伦理素养的人所创造的;另一方面,空间也创造人及其伦理内容。“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6]正是在人的行动与实践中,空间与伦理双向互动、相互创造。
第二,历史性。列斐弗尔认为,“未来的社会,将不再是‘工业社会’,而是‘都市社会’”[17],在他看来,空间问题、空间与伦理的关系只是在都市社会才成为问题。我们认为,“空间—伦理生态”其实是自古以来就与人相伴的一个基本问题,只不过在现代性条件下特别是后工业社会,空间问题、空间与伦理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在前工业社会,空间问题、空间与伦理的关系问题,没有成为焦点问题,但这不等于不存在空间问题及与此相关的空间伦理问题。“都市研究”洛杉矶学派的领军人物索贾认为,人类从根本上来说“是空间性的存在者,总是忙于进行空间与场所、疆域与区域、环境与居所的生产”[18]。当然,在不同技术水平、生产力、交往水平下,空间—伦理关系及问题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确认空间问题及“空间—伦理生态”的历史性,有利于更加全面地把握当代复杂社会的空间性、伦理性。
第三,发展性。“空间—伦理关系”的历史性、实践性,其实已经包含着“空间—伦理关系”的发展性。作为历史的主体,一方面,人受到已存的“空间—伦理生态”的制约;另一方面,人又实践性地创造着新的“空间—伦理生态”。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公民社会、全球交往等的不断推进,既为我们建构新的“空间—伦理生态”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们建构新的“空间—伦理生态”打开了新的可能空间、提供了新的实践机遇。虽然,我们无法对未来的“空间—伦理生态”进行具体构想,但人类的实践史已经说明,人们可以通过技术、制度变革等实质性地推进“空间—伦理生态”的不断转换。
方法论层面,确认空间—伦理生态的必然性,对克服目前的空间批判理论与发展伦理学分别存在的问题,推动当代社会理论的方法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从研究现状看,目前的空间批判理论显然更加强调空间向度,注重对世界进行“事实性”研究。当列斐弗尔、索贾等学者认为“空间即存在”,“空间同时间和生命一样,在本体论意义上具有同等的优先性”[19]时,他们在一定意义上导向了传统的自然决定论、环境决定论,导向一种经过变形的后现代版环境决定论、空间本体论。显然,目前的发展伦理学更强调伦理向度,注重对世界进行“规范性”研究。当古莱、克拉克等强调对发展问题、发展手段、发展目标进行伦理反思、价值确认时,他们倾向于认为把一切发展问题都归结为伦理问题,把伦理方案作为解决发展问题的根本手段,这无疑会把发展伦理学导向一种片面的伦理本体论。也就是说,在方法论层面,目前的空间批判理论有较为自觉的空间意识,但缺少合理的伦理意识,目前的发展伦理学有较为自觉的伦理意识,但缺少合理的空间意识。揭示“空间—伦理生态”的实践性、过程性、历史性,无疑有助于空间批判理论与发展伦理学的深层整合,有助于建构一种空间研究与伦理研究相结合、事实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统一的社会理论新方法——“空间—伦理”视阈。
(五)“空间乌托邦”的历史超越
哈维认为,用空间范畴反思历史,“可以将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和都市时代”[20]。我们认为,如果人类历史是一种“空间”转换史,那么,在一定意义上,这个过程也就是人们不断探索、建构新的“空间—伦理生态”,不断解决“空间—伦理生态”的内在紧张与矛盾的过程。世界文明的转换历程,也就是空间—伦理紧张关系不断展开与重构的过程。在农业社会,人们以相对简单的技术为基础,进行着边界相对狭小的空间生产,并努力建构与此相适应的地缘、血缘性伦理关系。在工业社会,以相对发达的技术为基础,人们开始进行边界相对宏大的空间生产,开始把全球纳入生产范围,并努力建构以利益、契约为基础的伦理关系。在都市社会,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人们在把全球空间扩展为生产对象的同时,又努力各自营建各特色的差异性空间,并不断探索与此相适应的既具统一性又具多样性的生态型伦理秩序、伦理关系。
这个过程颇具复杂性,是一个艰苦的探索过程,一个不断解决老问题,又不断产生新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建构起各具有特点的“空间乌托邦”或者说“空间—伦理乌托邦”。从前工业文明时代的乌托邦——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工业文明时代的乌托邦——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再到后工业文明时代的乌托邦——哈维《希望的空间》中“辩证乌托邦”、凯文·林奇《城市形态》中的“未来城市乌托邦”,诸多思想家、学者以不同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描绘了他们希望或理想中的“空间社会”、“空间—伦理”形态。
我们认为,任何乌托邦都是具体的,产生于时代的需要,反映着时代的问题,随时代发展而转换。每个时代也都会编写它的理想,编写它自己的梦想,重写这个时代梦想的乌托邦,因为每个时代都面临着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需要新的答案。这一点,正如斯诺夫里阿诺斯所说,“每个时代都要编写它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得不对,而是因为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求新的答案”[21]。可以看到,以上三类“空间乌托邦”或者说“空间—伦理乌托邦”既有一定的相类性,却又存在深刻的差异性、时代性。从“自然空间—自然伦理”,到“技术空间—技术伦理”,再到“生态空间—生态伦理”,是以上三种“空间乌托邦”随着时代条件而转换留下的大致差异性轨迹。
不可否认,以上三类“空间乌托邦”都有存在的合理性。但乌托邦往往以构建虚幻的理想世界作为终极目标,往往只能给人以精神上的虚拟满足,而不具有感性、切实的可行性、行动性。乌托邦的根本问题正在于此。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家往往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面对现实中的空间—伦理问题,我们需要以现实条件出发,以感性的行动历史性地超越“空间乌托邦”。
第一,从现实条件出发,充分认识当代社会空间与发展伦理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建构空间—伦理新形态的阶段性、过程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只提出自己能够完成的任务,任何时代的人们在改变世界时都无法超越现实条件的制约。因此,一方面,从现实条件出发,是超越空间乌托邦,扎实建构空间—伦理新形态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空间世界又是可以进一步改造的,在接受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发展的规律性、时间性,正确处理空间性与时间性、多样性与规律性的关系,是进行正确空间实践的重要条件。
第二,充分认识当代全球化语境下“空间—伦理生态”的相对统一性与文化多样性,避免走向西方中心论、东方中心论等种族中心主义。近代以来,自我中心论、种族中心论是空间生产与发展伦理建构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无数的事例告诉人们,以自我模式、自我价值为唯一绝对正确的标准来解决全球问题、推进全球发展,只能导致政治经济文化冲突甚至战争。这样,充分尊重、保护这个世界的空间多样性、伦理多样性,就成为推进空间—伦理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
第三,充分认识技术进步对空间生产、空间—伦理新形态建构的重要作用;在发展技术的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的制度与文化约束,是超越空间乌托邦,切实推进空间—伦理新形态建构的重要基础路径。不管是目前的空间批判理论还是目前的发展伦理学,它们往往忽视技术进步对空间—伦理存在与构建的基础决定作用。在万斯看来,“持续进化的技术和迁移的地理永久地联系在一起”[22]。我们认为,没有技术支撑,空间生产将失去基础,所谓空间—伦理新形态的建构也只能是空想。虽然,我们应该警惕技术的异化,警惕技术与权力、技术与政治、技术与意识形态的结盟;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技术确实被错误使用的可能,但没有技术的支撑,人类社会将无法发展甚至存在。其实,我们没有必要感染“技术恐惧症”,反观一下技术与人类的关系史,可以发现,技术从来不是作为一个孤立、至上的因素而存在,技术一直受到制度与文化的强烈制约。芬伯格在《可选择的现代性》中指出,当代科技发展史说明,在人与技术的关系中,人是主体,技术本身存在深层的可选择性、文化多样性。创新发展制度、提升主体的素质,既推动技术的发展,又对技术进行有效的制度与文化规范,将为空间—伦理新形态的建构提供重要基础。
[1] [法]亨利·列斐弗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9页。
[2] 参见[美]迪尔:《后现代都市状况》,李小科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7、6页。
[3] [法]亨利·列斐弗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序第3页。
[4] 同上书,第89页。
[5] Andrzej Zidleniec,Space and Social Theory,London,SAGE Publications Ltd,2007,preface,p.ⅩⅢ.
[6] Ibid.,p.Ⅷ.
[7] David Harvey,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London,Edward Arnold (Publish) Ltd,p.13.
[8] 列斐弗尔曾认为“农村加上城市?这就是整个空间”。[法]亨利·列斐弗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5页。
[9] [美]迪尔:《后现代都市状况》,李小科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译丛总序第5页。
[10] Andrzej Zidleniec,Space and Social Theory,London,SAGE Publications Ltd,2007,preface,p.ⅩⅢ.
[11] [美]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4页。
[12] [美]凯文·林奇:《城市意象》,方益萍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13] 参见[美]凯文·林奇:《城市形态》,林庆怡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
[14] 参见[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7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7页。
[16] 同上书,第55页。
[17] [法]亨利·列斐弗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9页。
[18] [美]索贾:《后大都市》,李钧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19] [美]迪尔:《后现代都市状况》,李小科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97页。
[20] [法]亨利·列斐弗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21]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上,吴象婴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22] [美]詹姆斯·E·万斯:《延伸的城市》,凌霓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引言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