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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伦理研究 陈忠 5046 字 2个月前

第五章 资本与风险问题的发展伦理反思与应对

一、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制约

如果说,在19世纪,在马克思批判资本的时代,人类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本的巨大生产力效应及“商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即商品、货币、资本的主体化、图腾化、宗教化。那么,20世纪以来,包括21世纪的今天,资本的巨大成就与深刻问题日益凸现,与经济全球化相伴随,资本的空间现实形态日益多样,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资本精神等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深刻,人们在享有资本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日益感受到受制于资本的痛苦。如何认识与对待资本,是社会发展理论始终面临的一个问题。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主要从两个层面研究资本。其一,对资本进行“历史研究”,揭示资本变迁的“历史逻辑”。马克思认为,从产品到商品,从商品到货币,再从货币到资本,是资本逐步实现自身的历史逻辑。资本不是从来就有的,资本有一个产生的过程,资本对现代性的统治有一个历史的实现过程,同时,资本逻辑在未来也有变迁的可能。其二,对资本进行“空间研究”,揭示现代性条件下资本存在的“空间逻辑”。马克思认为,在现代性条件下,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物质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社会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分配过程、消费过程,包括作为历史应然主体的人都被资本化了,有产者是资本的人格化,无产者是有产者获得、增加资本的工具,人的生产与生活服从、服务于资本的生产,资本就是这个世界的“绝对理念”、神圣“以太”,资本成为现代性的真正主体、世俗上帝。[1]

我们认为,在“研究范式”这个意义上,“历史研究”与“空间研究”,是资本研究的基础向度,或者说重要范式,但除了把握资本“历史逻辑”与“空间逻辑”外,还可以对资本进行范式的研究,比如“结构研究”,具体揭示资本的“结构逻辑”。所谓“结构研究”,就是揭示研究对象本身的基本构成要素及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对象与更广泛系统中其他对象的“实然”与“应然”关系。对资本研究而言,以揭示资本“结构逻辑”为目的的“结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揭示资本本身的逻辑构成。资本成为资本具有什么构成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是怎样的,具有哪些合理之处,又存在什么问题。其二,揭示资本逻辑与社会生活其他逻辑的结构关系。在与社会总体逻辑,与价值逻辑、文化逻辑、生态逻辑等社会存在逻辑与发展逻辑的关系中,资本原则、资本逻辑究竟处于什么位置、具有什么作用、存在什么问题。

本节对资本进行“结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对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制约进行思考。具体而言,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希望提出或论证以下观点。第一,关于资本的构成逻辑。资本有“资本一般”与“资本特殊”之分,所谓资本一般,也就是所有形态资本都具有的共同性,从自身逻辑构成看,“资本一般”是权力逻辑、财富逻辑的统一。“资本特殊”也就是“资本一般”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实现,“资本特殊”是权力与财富在具体历史语境下的整合,特殊资本具有历史性、多样性,比如,既有初民社会以权力和财富的共有为特点的“共有资本”,也有近代资本主义条件下以权力和财富的个体本位、私有化为基础的“私有资本”。第二,关于资本逻辑的意义指向及其辩证历史作用。追求现实的财富与现世的权力是资本的主要功能,现实性、现世性是资本的内在精神,资本逻辑在本性上不追求超越性的生活,不追求超越性的意义与价值。一方面,资本逻辑、资本原则是社会持续存在特别是现代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逻辑;另一方面,资本逻辑又具有“天然”的问题缺陷,我们在利用资本的同时,不能希望单纯通过资本实现全面的有意义的生活。以资本为最高原则的社会必然是异化的风险社会。第三,关于“社会总体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约束。“资本与伦理”的关系是资本批判的基础框架。对资本进行发展伦理约束需要以对“社会发展总体逻辑”的把握为基础。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既需要财富逻辑、权力逻辑,也需要情感逻辑、意义逻辑;既需要现实性的世俗生活,也需要超越性的意义生活;既需要资本逻辑,也需要伦理逻辑。这些逻辑的互动与相互支撑,构成“社会发展的总体逻辑”。对处于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私有资本的建构性与破坏性都日益增强语境中的当代中国而言,需要在以全面把握资本本性为社会发展总体逻辑的基础上,自觉建构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具体资本实现方式及规范、约束资本发展的具体发展伦理制度。

(一)“资本一般”及其逻辑构成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劳动力成为商品需要两个逻辑前提,一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二是自由劳动者的一无所有。“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2]显然,马克思着力研究与批判的是近代社会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正是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这个背景下,马克思认为,“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3]。

马克思批判的是一种具体历史条件下的资本,或者说一种“资本特殊”——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我们认为,除了近代“私有资本”,还存在更为早期的资本形态,比如初民社会的“共有资本”,并可能存在其他形态的资本。这些具体形式的资本,我们就称之为具体的“资本特殊”,而不同特殊资本之间的共性构成“资本一般”。区别“资本一般”与“资本特殊”,把握“资本一般”的要素构成及其逻辑结构,对深刻理解马克思对私有资本的批判,对呈现资本具体样态的多样性、可能性,对现实中正确利用资本,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当马克思批判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近代资本时,并没有否认资本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并没有否定还有比近代私有化资本更为原始或一般的资本。并且,在马克思所批判的近代特殊资本中,其实已经内含着对“资本一般”的把握,或者说,马克思对近代特殊资本的批判,其实以“资本一般”为逻辑基础。通过分析,可以看到,在马克思那里,这种“资本一般”的逻辑结构是:其一,资本是一种权力。马克思认为,近代资本的第一个逻辑前提是私有制。而私有制问题在本质上也就是公共权力、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也就是说,权力是资本的第一个基本要素。其二,资本是一种财富,或者说一种权利。马克思认为,近代资本的第二个逻辑要素是劳动者成为无产者。而劳动者成为无产者的本质也就是社会财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分配问题,它们属于少数有产者,而不是属于大多数劳动者。也就是说,财富是资本另一个基本要素。其三,资本是权力与财富的具体组合。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最核心问题是公共权力与社会财富的私有化。也就是说,近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是权力和财富的一种特殊结合。可以说,在马克思的资本批判中,“权力与财富”是其基本逻辑框架。

我们认为,在“逻辑结构”这个意义上,所谓“资本一般”也就是“权力—财富”或者说“权力—权利”的整合。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这种组合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而这种权力与财富的不同组合,也就是作为“资本一般”具体呈现形式的“资本特殊”。

词源学上,英语中的“资本”(capital)一词源于拉丁语的“caput”,意为“头(脑袋)”。 “在古罗马,这个词的本义是‘头’和‘首脑’”,有学者指出,在本义上,作为“头”的“资本”具有如下规定性:(1)有生命的东西,能够自身发展的东西;(2)本体的一个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本体的动力与精神源泉;(3)对整体发展具有引领作用之物;(4)在全体中处于首要地位的东西。

我们认为,在文化人类学视野中,在初民社会,资本(capital)的本义——“头”(caput),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牲畜的“头颅”、人群中的“首领”。这两个互相统一、内在关联的意思其实告诉我们,在初民社会,资本也就是权力与财富的一种具体历史组合。其一,在初民社会,牲畜是氏族的财富,牲畜的头颅是财富的象征。这样,在初民社会,资本的基本逻辑含义就是财富。其二,人群中的首领,就是权力的载体,这样,在初民社会,资本的另一个基本逻辑含义也就是权力。其三,在初民社会,没有私有财产,所谓财富就是少量的公共财富,而权力就是得到大家共识的公共权力。[4]综合以上三点,可以看到,在初民社会,资本是财富与权力以共有为基础的具体整合。也就是说,在近代“私有资本”以前,还有些更为本真的“共有资本”。

综合不同形态的“资本特殊”,“资本一般”的逻辑构成得以呈现:所谓资本也就是“权力逻辑”与“财富逻辑”,或者说“权力”与“权利”的具体统一。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资本的这两个构成要素各自具有不同的形态并形成不同的具体组合,从而使现实的资本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具体而言,资本样态的多样性取决于权力、权利(或者说权力、财富)及二者组合方式的多样性。(1)作为资本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权力既有个体性权力(比如,封建君主社会)也有群体性权力(如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共权力);(2)同样,作为资本的另一个基本构成要素,权利与财富既有个体性的(如现代社会对个体利益的推崇),也有群体性的(如民族、种族意义上的权利)。现代社会中,人们往往习惯性地认为,权利、财富应该以个体为载体,但正如美国当代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哈维兰所指出的那样,财富共有是一个普遍的人类现象,而“像群体权利这样的东西是存在的”[5]。(3)不同性质的权力与不同性质的权利(财富)的组合,构成资本特殊的具体样态。在原始初民社会,资本是一种“公共权力与公共财富”的整合,在近代社会,资本是一种“私有权力与私有财富”的整合。在逻辑可能这个意义上,作为权力与财富的组合,资本也完全可能出现其他方式的“权力—财富”组合,比如“公共权力与私有财富”、“私有权力与公共财富”,“公共权力与个体财富”、“个体权力与公共财富”等多样组合方式。这些不同组合,有的只是一种逻辑可能,有的则已然对应着不同形态的具体社会。

我们认为,在研究与批判资本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批判资本,而在于如何科学地批判资本。对资本进行科学批判的前提是,不能以任何一种特殊样态的资本代替其他样态的资本。自觉区别“资本特殊”与“资本一般”,揭示贯穿于不同形态具体资本中的“资本一般”逻辑结构,是深层揭示资本的历史作用和可能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

(二)资本逻辑及其辩证作用

我们认为,作为“权力与财富”或者说“权力与权利”的结构性整合,不同形态的“资本特殊”具有统一的内在本性:现实性、现世性。谋求现实的生活、现世的权力,实现现世权力与现实权利的统一,实现二者的互相保障、互相促进,是资本的一般功能与作用。现实性、现世性是资本的内在精神、文化本性。在这个意义上,所谓资本精神、资本逻辑,也就是现实性、现世性。这种以现实和现世为原则的资本逻辑、资本精神既具有巨大的人类学建构意义,也具有对人类主体性与生活意义的巨大破坏作用。

首先,应该看到资本逻辑、资本精神对人类社会的正面作用、建构性意义。资本是人类面对复杂环境,为解决生存问题所进行“调适”的具体历史产物。在哈维兰看来,调适(adaptation)是“有机体获得对现在环境有利调整的过程,而那个过程的结果是形成有机体的各种特性。这些特性使有机体适合于它们通常生存于其中的一系列特殊的环境条件”[6]。我们认为,所谓“调适”,也就是人们根据环境、情况的变化,被动或自觉地调整其生物特性与社会文化特性,以获得适应环境与变化了的条件的生物特性与社会文化特性。调适有“生物性调适”与“社会文化性调适”。资本是一种文化调适物,它根源于人的生存性需要。(1)作为财富的资本。根据人类学的研究,在大约250万年前的“能人”阶段,人类就有了最早的工具。[7]旧石器时代,工具就是人类最早的财富。随着农耕与养殖的产生与发生,人类社会开始有了剩余产品。新石器时代,剩余产品成为人类的财富。随着历史的推进,人类财富的表现形式与分配占有形式日益多样。但无论如何,不管是作为不断增多的工具还是不断增多的剩余产品,财富的增多都始终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物质基础。所以,在财富、财富资本、作为财富的资本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资本一直与人类社会相伴随,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基础。(2)作为权力的资本。人类学的成果告诉我们,人类自产生起就是群体动物,而群体要成为有机的整体,就必然诉诸权力。权力是对群体进行整合的强大力量。不管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如何,不管权力的具体结构如何,我们能够确定的是,人类群体始终需要权力,需要权威,需要首领。所以,在权力、权力资本、作为权力的资本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资本一直与人类社会相伴,是人类整合为具体社会的现实基础。也就是说,虽然,资本逻辑存在着问题,但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基础与现世稳定这个意义上,作为现世权力与现实财富的具体整合,作为一种可以被掌握的现世力量,资本对人类社会的存在、稳定、发展具有基础作用。也就是说,作为人类为解决生存、发展问题所“调适”或者说“创造”出的文化物,资本在本质上是一个现实性和现世性的“存在论”范畴,甚至可以说,没有资本也就没有人类社会及其文明化,没有人类社会的“生存”、“稳定”和“发展”。

其次,也要看到资本精神、资本逻辑的负面意义,即资本对现实性、现世性的追求,以及某种形态的资本片面扩张所导致的深刻问题甚至巨大破坏作用。(1)资本追求的是现实的财富与现世的权力,资本逻辑、资本原则缺少内在的价值与意义向度,或者说,资本不以超越性的价值、意义为直接目标。意义向度的缺失,使资本原则(财富原则与权力原则)不能成为社会的根本理想与建构原则。当这种原则成为主导原则时,就会导致深刻的社会、文化、生态等问题。资本问题往往表现为人们对权力的无限追求,对财富、利益的无限渴望,表现为经济至上与权力至上,以及财富拥有者与权力拥有者的相互勾结。历史与现实中的诸多文化冲突问题、生态破坏问题,都与资本逻辑、资本精神的这种内在缺失有关,都与资本逻辑的缺少伦理约束有关。也就是说,资本原则的现实性、现世性,在对人类社会具有基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内在的本体性不足,需要对其进行发展伦理约束。(2)在具体历史条件下,某些资本形态,比如说资本的绝对私有化与绝对公有化都会导致深刻的社会问题。以资本的绝对个体化为例。资本的绝对个体化表现为“权力的个体本位”与“权利的个体本位”。所谓权力的个体本位,就是以个体为公共权力的最终来源,其理想表现形式是各种形式的社会契约论,即认为公共权力是个体权力的让渡,并只能服务于个体。所谓权利的个体本位,就是认为社会财富、社会权利的最终来源与占有者只能是个体。这种绝对个体化的资本逻辑,会导致人们无限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对社会权力的垄断性占有,导致人们之间无限制的利益竞争与对抗,导致人与社会的全面异化。[8]当然,20世纪中期,我国曾经尝试过的绝对公共化,其本质也就是资本的绝对公有化,也存在着深刻问题。这说明,需要从不同历史条件与具体语境出发,探索具体多样的资本实现方式及其约束方式。

总体上,在功能与作用这个层面,作为利益逻辑与权力逻辑的具体统一,以现实性、现世性为导向的资本逻辑具有深刻的两重性、双刃性。一方面,资本逻辑具有巨大的建构力量,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现代性的成长、人的主体性的成长等都具有基础作用,自觉利用资本日益成为人们推动发展实践中的现实选择;另一方面,资本逻辑又具有巨大的破坏力量,资本逻辑的片面扩张对社会稳定、传统文化乃至人们的心理安全形成巨大冲击,把人类社会交给资本逻辑会使这个世界日益成为具有深脆弱性、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一方面,资本逻辑作为一种财富逻辑与权力逻辑,它的积累与增长,为人类的生活与发展平台的不断提升提供了基础,对社会的稳定,为人们应对复杂自然与社会挑战提供了重要保障;另一方面,资本逻辑的单纯扩张又会现实地导致甚至加剧人们之间权力与权利的不平等性。资本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工具,一方面,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资本;另一方面,又不能任资本失去控制,走向资本拜物教,使资本逻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导原则、理想规则。经验与教训都告诉我们,在运用资本的同时,对其进行发展伦理约束,是我们面对资本的合理态度。

(三)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约束

资本是一种现实性逻辑,资本所追求的就是现世的产品与现世的权力,资本和超越指向的理想、价值、意义无关,资本也就是世俗的生活与世俗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资本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基础条件,却不是人类发展、人类追求的目标。我们不能要求资本为人类生活提供目标、价值和意义,不能希望单纯发展资本逻辑来实现社会平等、政治公正、意义充实。资本逻辑是一种有用而又无限的社会原则,我们应该运用资本,但不能把全部生活托付给资本。在运用资本的过程中,需要对资本进行发展伦理约束。

资本的历史源远流长,资本的研究史也是源远流长,从古至今,无数思想家、学者以各种形式思考资本问题,思考如何发展、应对、取消或约束资本。比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财富与权力关系的思考,卢梭对“权力资本”的契约论基础的思考,马克思对“财富资本”的异化问题的思考,罗尔斯对权力资本的“无知基础”的思考,西美尔对“货币资本”的社会与心理机制的思考,等等。概观这些思考,可以看到,诸多作家对资本的反思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围绕着“资本与伦理”这对范畴进行。或侧重思考权力资本与伦理的关系,或侧重思考财富资本与伦理的关系;或认为资本的发展在总体上有助于伦理,或认为某种资本的增长有损于具体伦理。资本的支持者往往注重揭示资本增长对伦理发展的基础与平台支撑作用,资本的反对者往往注重揭示现实中的资本对传统伦理关系、现实伦理关系的破坏与伤害。“资本与伦理”是人们对资本同时进行现实性研究与超越性研究的基本框架。

如果说,在传统的资本研究中,“资本与伦理”还更多地作为结构性的潜台词、“潜在框架”存在,那么,近半个世纪以来逐步兴起与繁荣的发展伦理学,则已自觉地从价值观、伦理观出发对资本逻辑,特别是现代资本逻辑的深层问题进行反思,“资本与伦理”是发展伦理学的一个“显在框架”。在古莱、克拉克、可思波等发展伦理学家眼中,“资本与伦理”的关系是发展伦理学的一个相对自觉的基础课题。他们认为,现代社会的“资本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富中心主义、经济中心主义、效率中心主义。人们把财富的无限增长作为社会发展的目的,而忽视了财富增长的人文意义,并在实践中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平等。二是权力的垄断、权力精英主义。社会权力被垄断在少数所谓的社会精英手中,普通民众没有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能力、条件、路径,只能沦为社会权力结构关系中的无能力者、无助者。针对现实资本世界的这两个核心问题,或者说资本问题的这两个具体表现,古莱等发展伦理学家倡导有伦理的发展、有价值的生活、有意义的存在。他们认为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一切有损于人的意义主体、价值主体地位的发展目标、发展手段、发展行为在本质上都是异化的“反发展”。

可以看到,正确处理“资本与伦理”的关系,对资本进行发展伦理约束已经成为人们特别是发展伦理学家的普遍共识。这样,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应该从什么原则、高度,以什么样的社会知识论为基础对资本进行发展伦理约束。目前的发展伦理学,虽然对资本与伦理的关系进行了自觉考虑,特别是对资本的两大主要伦理问题——财富与权力不平等——进行了思考,但在总体上,他们的研究更多的是在意义论、评价论这个层面上进行的。在取得重要成就的同时,他们的研究也存在两个前提性问题。其一,没有从本体论层面、社会存在论层面揭示资本与伦理的关系。其二,没有从本体论层面、社会存在论层面揭示资本本身的逻辑构成,特别是资本形态的历史多样性和可能性。正是这两个前提性问题,使他们在批判经济中心主义无法区别经济与经济中心主义,无法解释经济生活的提升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作用;在批判权力垄断时,无法解释人类的稳定与发展必须依赖具体的权力。

我们认为,应该从“社会发展总体逻辑”这个原则高度认识资本与伦理的关系,建构合理资本伦理约束系统。

第一,历史性地认识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总体逻辑,历史性地认识资本与伦理的历史关系。在马克思唯物史观视野中,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这个社会有机体由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等的具体系统构成,是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等的统一,是人的生产、物的生产、精神生产的统一,是全面生产与全面生活的具体历史统一。在文化人类学视野中,人类社会的运行是人类在复杂环境中不断进行创新与调适的过程,是人类社会与生态自然的互动过程,也是家庭、社会、经济、政治、宗教等系统的全面互动过程。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既需要财富逻辑、权力逻辑,也需要情感逻辑、文化逻辑;既需要现实性逻辑,也需要超越性逻辑;既需要资本逻辑,也需要伦理逻辑。这些逻辑的互动与相互支撑,构成人类社会的总体逻辑。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资本逻辑与伦理逻辑作为人类社会总体逻辑的两个主体构成,两者之间是互相支撑、互相牵引的关系。资本逻辑是社会发展的现实性逻辑,伦理逻辑则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超越性逻辑;资本逻辑为伦理逻辑的发展提供现实基础,伦理逻辑为资本逻辑的发展提供意义支撑与价值方向;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需要多种逻辑的组合与整合,需要资本逻辑与伦理逻辑的和谐,否则就是异化社会。

第二,历史性地认识资本逻辑的地位与作用,探索适合自身环境与时代条件的具体资本实现方式与具体资本制约方式。对人类社会发展而言,一方面,需要资本逻辑、资本精神;另一方面,资本逻辑自身作为一种专业性逻辑,又有其内在的缺陷与不足。这就要求人们一方面充分运用资本的现实性、现世性;另一方面又对资本伦理进行合理的伦理约束。对一个具体的社会或国家而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资本,也不在于要不要规范资本,而在于两个方面:其一,要什么样的资本。是单纯的以个体、私有为本位的资本;还是单纯的以社会、共有为本位的资本;还是个体与社会兼容的资本,或其他形态的资本。其二,如何实现对资本的伦理规范。是以全面否定资本为基础建构所谓意义社会;还是全面肯定资本,放任资本的现实性、世俗性;或者历史性地分析资本的辩证作用,探索适合文化传统与现实要求的资本制约方式。

我们认为,应该全面历史地认识资本的有用性和有限性,以对社会发展总体逻辑的把握为基础,探索适合不同国家的资本实现方式与伦理约束方式。对处于经济全球化、私有资本的建构性与破坏性都日益增强语境中的当代中国,建构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资本实现方式与规范、约束资本的发展伦理制度,对中国与世界的未来都意义重大。

[1]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8页。

[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98页。

[3] 同上书,第171页。

[4] 参见[美]威廉·A·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3、6章。

[5] 同上书,第510页。

[6] [美]威廉·A·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528页。

[7] 同上书,第82页。

[8] 这其实也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近代以私有制为理想的资本主义。这里,我们可以区分“资本”与“资本主义”。我们认为,资本与资本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资本是权力与财富的多样组合,资本主义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建构原则与建构理想及其现实化。资本是一种具有历史性、现实性、多样性的权力与财富的整合,当人们以私有制为基础整合权力与财富,并使这种整合片面扩张为社会建构理想原则与现实制度时,就成为资本主义。我们应该拒绝资本主义、拒绝具体的资本形态,但不能盲目拒绝所有形态的资本。作为社会建构原则,资本主义倡导者的根本问题在于过于理想化,过于相信权力的个体来源、权利的个体导向,以为通过私有化、个体化的资本逻辑(即个体化、私有化的权力逻辑与权利逻辑)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实现人类的福祉。这种抽象的理想化,其实是一种片面的路径依赖。个体化、私有化的资本,即源于个体的权力(社会契约)、为个体占有的权利(私有财产),对推翻宗教与封建的传统权威,造就现代生活方式,树立现代人的主体意义等产生了重要作用。资本主义倡导者深深沉醉于这种成就,形成了深刻的路径依赖,以至于从根本上忽视了私有资本、个体资本的历史现实与可能问题,并从根本上否定共有资本的存在,否定公有制等其他社会建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