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一个人的诉讼(1 / 1)

在轰轰的铲车声中,春江小区的绿地和花池变成了一堆混合物,两处报纸栏也不见踪影,破碎的玻璃渣满地都是。出差归来的张秋生看到这景象顾不上回家,径直来到小区物业办。

物业办两名中年妇女正在眉飞色舞地聊天,见张秋生进门,就问:“啥事?”张秋生说:“小区花池、绿化带铲了一大半,报纸栏也不见了,怎么回事呀?”细眉毛女子说:“街道办事处让做的,你问他们。”

走出物业办,社区政务公开栏内大谷堆街道办事处和诚信物业公司联合下发的文件赫然在目,原来这是市政府出资的旧小区改造工程,大好事!但不能把绿化和报纸改没啦。

张秋生于是在市政府“百姓畅言”上发了咨询帖《春江小区毁坏绿地取消报纸栏为哪般》。

一周后大谷堆街道办事处回复:“一切都是按照区政府规划实施,一切都是为了美化小区环境,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步完善,敬请理解。”

这不痛不痒的回复,等于啥也没说!做为一名律师,张秋生清楚:不管是政府还是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小区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的情况下,不能擅自改变小区的现有环境和设施的。

一个月之后,原来的绿地、花池、报纸栏变成了水泥地,这新开辟的水泥地延伸到原来的老水泥地面,再画上黄色的停车框,就成了停车场,每个停车位上都加了一把伸缩锁,没有钥匙无法入内。

大谷堆街道办事处和诚信物业公司共同署名的红底黑字公告表明:停车位有偿使用,年租金2000元,先租先得。

但没有人交租金。既然小区路面成了停车位的一部分,成为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的挣钱工具,业主们索性就把车子停在了人行道上,小区夜晚走路都很困难。

张秋生联系了本小区几名律师,想找大谷堆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劝他们收回成命,但那几名律师都说忙,没空。

人行道越来越紧张。许多人为了抢地点,在下午四、五点钟就把车开回小区,有较真者就上前理论,说这地点我停了好几天了,为何被你占了?总有先来后到的吧?那人就说:你能停我也能停,今天我先到,就应该我停。两人就动起手来,引来一些看热闹的人。

张秋生实在气不过就在市政府网站“督办反馈”栏目发了帖子:《春江小区政府投资的停车位应该无偿供业主使用》。

帖子发出一周后泥牛入海,张秋生却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物业公司人员,话讲得很客气:谢谢您的关注,您仗义执言的精神令人钦佩,但是咱们收费是有政策依据的,再说了咱们老总是市某某领导的妹婿,市司法局局长是老总的铁哥们,您这律师事务所今后少不了……张秋生一下子挂断电话。心里想,这些人真够神通广大的,居然知道是我在发帖子!

耐人寻味的是,张秋生接到匿名电话的当晚,大谷堆街道办事处在市政府网站答复:这有偿收费是针对物业公司看护业主的车辆收取的,属服务费,没有对停车位收费,谢谢关注。

张秋生看了回复帖,无奈地摇摇头。

张秋生掏出2000元钱,购买了一个停车位。

既然不给说法,我就自己讨说法!张秋生起诉了大谷堆街道办事处和诚信物业公司,理由是:小区土地归全体业主所有,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修建停车位是政府民生工程,不是用于牟利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两被告的收费决定,退还原告2000元停车费。

开庭日期一天天逼近,张秋生的电话也多起来。有人说,为了一年两千元的停车费打官司不值得,做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应该多栽花少栽刺;市司法局一位领导也关心地说:律师伸张正义是对的,但要服从大局,偌大的金州市有两百多个小区都这样收费的,你这起诉影响面极大,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张秋生的一位大学同学带来了物业公司的承诺:只要撤诉,今后的停车费全免,物业管理费也只收一半。

对所有的来电和到访,张秋生只说一句话:谢谢您,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酸溜溜的:官司赢了,大家受益;官司输了,他一个人担着,独体舞不好跳啊。

清风吹,夜沉沉,皎洁的月光从窗缝挤进来。张秋生翻来覆去睡不着,明天将是一场不平凡的庭审,两名被告请来的律师都是官员的亲戚,不言而喻。

张秋生拎着手提包,迈着大步走进第一审判庭。离开庭时间尚早,但法庭内已座无虚席,春江小区内的业主来了,其他小区的业主也来了,这时他突然想起一句台词:“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最前面三排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建设局代表的席位,他心里一热,自己编出一句台词来:“正义可以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于是胸脯挺得更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