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理论观点(1 / 1)

一、人性观

罗杰斯认为人性本善,恶是由于不良的社会文化背景造成的。而罗洛·梅则认为文化是由人创造的,所以,文化中的善与恶都是人类本性的真实反映。他认为,文化的善和恶是因为构成文化的人是善和恶的。文化之所以具有破坏性,是因为生活在文化中的人具有破坏性。

罗洛·梅认为,人是具有一定结构的潜能束,有善、恶两种潜能,这种潜能既可以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也就是说,人性既是善的,也是恶的,这都是人类的潜能。原始生命力(daimonic)是人性的基本潜能,如果受到自我增强的欲望驱使,就会成为建设性的源泉。如果这种自我增强的欲望与人格结合,就会产生创造性,就是建设性的。如果对这种欲望失去了控制,它就可能支配整个人格,做出破坏性活动。

当某种原始生命力摄取了整个人格,没有考虑到自我的整合,没有照顾到其他因素和欲望及其对整合的需要后,它就表现出过分地具有攻击性、敌意、残酷等平时最令我们害怕的、尽量压抑的形式。我们经常把这些东西安插到别人身上。

二、存在主义理论

罗洛·梅是人本主义流派中最具有存在主义倾向的心理学家,是存在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但他并不是存在主义哲学家,也不属于某一个存在主义哲学流派。他把存在主义哲学的许多内容加以吸收和改造,形成了他独特的存在分析理论。

(一)存在的含义

在存在主义哲学中,“存在”一词是用“此在”(dasein)一词来表示的,指的是“在那里”的意思,强调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世界的某种独特的个人体验和解释。个体是世界上的一个存在,世界与人同时存在,彼此不能分离。

罗洛·梅把人对存在的体验称为“存在感”,存在感与自我意识联系在一起。一个人的存在感越强烈,他的自我意识越深刻,就越能够对自己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他进行自由选择的范围也就越大,对个人命运的控制能力越强。存在感把个体联结为一个整体,有存在感体验的人,能够灵活地运用语言进行人际交流,这样的人能够发现生活的意义,是活生生的、健康的人。

一个人丧失了存在感就会患上心理疾病,感到生活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因此,心理治疗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发现存在感,帮助个人找到失落的存在。

(二)存在于世界上的三种方式

存在主义哲学家认为存在有三种形式:自然界、社会和自我,每个个体都同时存在于这三种世界中,个体不能单独以其中一种或两种状态生活,必须同时生活在这三个情境中。只有把这三种状态世界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解释人类存在。

罗洛·梅同意三个世界的观点,他认为个体要有健康的人格,必须同时处于上述三种环境中,如果只重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人的存在就会受到破坏,形成不健全的人格。罗洛·梅把这三个世界称为个体存在于世界上的三种方式。

1.人与环境的世界

罗洛·梅将人与环境的关系方式称为人与环境的世界(Umwelt)。他把环境描述为一种“自然的世界”,环境有其自身发展变化规律,是一个生生不息、不断循环的世界,有睡眠和醒觉,有冷、热、饥、渴,有生老病死。个体生存于这一环境中,会碰到各种自然现象,遇到各种自然力量,个体必须努力处理好与自然界的关系,做到适应环境。

2.人与人的世界

罗洛·梅将人与他人的关系方式称为人与人的世界(Mitwelt)。人不是封闭的、完全的自我生活,而是处于社会中。个体免不了要和社会发生联系,群体与个体是相互影响的。没有个体的参与,也就没有社会这一概念。个体之间不同的关系水平依赖于个体所做的选择和采取的行动。在社会里,个体不仅仅是进行适应,被动地处于社会的影响之下,而且是自主自发,努力与别人建立创造性关系,主动进行社会整合,主动融入社会当中。

3.人与自我的世界

罗洛·梅将人与自我的关系方式称为人与自我的世界(Eigenwelt)。人参与环境和社会以自我归属和自我意识为前提,是人主动性的发挥。个体必须对自我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并把这种认识作为观察别人的基础,自我意识在人参与环境和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很清醒的自我意识、自我世界,个体建立人际关系就没有了动力,所建立的人际关系也是随意的、被动的、苍白的、平淡的、缺乏活力的、不能持久的。个体只有充分认识自我,清醒地把握内心需求,较完整地了解内心世界,才能理解周围的世界的意义,与周围的环境和人的关系,现在和将来的行动等。

三、人格定义

罗洛·梅认为,人格是不断变化的,紧张感是人格发展的动力,保持人格健康的关键不是消除紧张,而是把由负罪感导致的破坏性紧张状态转变到建设性的方向上。

(一)人是自由的

罗洛·梅认为,人具有自我意识,有进行自我选择的意志自由。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他有选择的自由。自由是人存在的基础,是人存在的基本条件。只有一个人相信自己是自由的,才能有创造的意愿。

(二)个体性和社会整合

1.个体性(individuation),指一个人自我的独特性。健康的人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独特的,能够接受和发现与众不同的自我。否则,这个人就丧失了自我,会产生心理疾病。

2.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指一个人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整合表示相互作用,即人是和社会互动的,社会能影响和改变人,个人也有能力影响甚至改变社会。人格和社会不可分割,离开社会就不能正确理解人格。健康的人格是个人同社会实现整合后形成的。

(三)宗教紧张感

宗教紧张感(the sense of religious tension)指人格中的紧张和不平衡的状态。个体拥有自由,便有创造的欲望和条件,因此个体经常得做出抉择,采取行动。当个体面临抉择和行动的挑战时,就会产生紧张感,便会处于紧张状态。个体完美的欲望和不完美的现实,使有知觉的个体产生类似于宗教体验的一种紧张感(负罪感),这成为个体改善自我行为的动力。宗教紧张感是人深刻的、发自内心的基本道德体验,这种感觉强烈地督促个体从不完善逐步走向完善。

四、人格结构

罗洛·梅通过临床心理治疗来研究分析人格结构,得出结论:人格有六大特征,他把这六种特征视为存在的六种本体论特点。

(一)自我中心

罗洛·梅认为,存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centeredness),每一个存在着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特个体,谁也不能占有别人的自我。攻击人的自我中心,就意味着攻击人的存在。神经症就是患者为了保护自我中心免受外界威胁的一种适应方式。

(二)自我肯定

人为了形成独特的自我而对自己不断地督促、鼓励与鞭策。自我肯定(self-affirmation)指人保持自我中心的勇气,罗洛·梅把自我肯定也称为“成为自我的勇气”(the courage to be oneself)。人的自我中心必须是在不断的鼓励和督促中才得以发展、成熟的。罗洛·梅认为,人有保持自我中心的需要,人的存在依赖于自我肯定的勇气,如果由于外界的影响,人失去了这种勇气,那么他的存在就会逐渐消失。个体有了自我肯定的勇气,才能在自我选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实现潜能。罗洛·梅把这种自我肯定的勇气分为四种:

1.身体勇气(physical courage),指人对自己身体力量的肯定。

2.道德勇气(moral courage),指与同情心有关的勇气。

3.社会勇气(social courage),指与人交往,建立亲密人际关系的勇气。

4.创造勇气(creative courage),也称为艺术勇气。指促使人不断发展、变化的勇气。这是最难得的勇气,只有有勇气去创造,才能乐于接受改革,人格才能不断发展和变化。

(三)参与

虽然个体必须保持自我中心,但个体不是与世隔绝的,如果没有参与(participation),自我不能单独存在于世界。个体必须融入周围的环境,和周围环境发生联系,在各种各样的联系中,分享世界,发展自我。

有些神经症就是由于参与不当造成的,如拒绝见任何人,或者过分参与,丧失了自我。所以,必须把握好参与和独立的关系。既要维护自我中心的独立性,又要积极参与到世界中去。过分独立和过分参与,都是不合适的。

(四)觉知

觉知(awareness)指人与外界接触时,发现外在威胁的能力,是人关于感觉、愿望、身体需要以及欲望的体验,这种对人的存在的体验比自我意识更加直接,是人与外界接触时一种更直接的感受,它可以转变为自我意识。心理治疗就是要帮助病人体验到自己的存在,恢复自我觉知。

(五)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是自我观察的能力。觉知是人和动物所共有的,而自我意识则是人所特有的能力。自我意识可以觉知外部的危险,也可以对自我进行认知。研究人的存在,必须研究人的自我意识。

(六)焦虑

焦虑(anxiety)指人的存在面临威胁时所产生的一种痛苦的情绪体验,是个体对威胁自身的存在的反应。个体经常面临威胁,因此经常焦虑。焦虑是个体的基本人格特征之一。

五、人格发展

罗洛·梅依据人格发展特征将人的成长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天真的人格

罗洛·梅认为,两三岁以前,人还没有形成自我意识,人格处于朦胧状态。在这一阶段,人的各种潜能尚未发掘出来。虽然这只是最初的发展阶段,但它奠定了儿童人格发展的基础,对以后的人格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一阶段过分依赖的人,长大后也很难发展出独立性和创造性的人格。

(二)内在力量的反抗

个体两三岁和青少年时,会对父母或某些规则表示出不满、忽视,甚至拒绝,这是人自我意识发展的必经过程。孩子想表现自己的力量,摆脱对成人的依赖,获得某种自由。这就是平时所说的“心理断乳”。

但是人格的发展是缓慢的,反抗本身也会带来冲突,这主要表现为儿童的不成熟与渴望成熟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儿童希望摆脱对他人的依赖,成为独立的人;另一方面,由于自身发展不成熟,又不得不依赖他人。因此,在这一阶段,恰当地调整好依赖性与独立性之间的矛盾关系,才能保证人格的顺利发展。

(三)寻求发展的自我意识

从婴儿期到青少年后期,人的心理平衡地发展。个体能够明白很多事情,学到很多东西,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这一阶段自我意识状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存在,也不意味着真正的人格成熟。这一阶段出了问题,就会导致心理不健康和人格变态,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就处在这一阶段。

(四)创造的辉煌

罗洛·梅把这一阶段叫做创造性的自我意识阶段,达到了这一阶段意味着人格的成熟。他对这一阶段做了特别的描述:当我们意识到这些快乐时,我们就获得了成熟,接近了自我实现。这一阶段超越了主客体之间的分离,使人暂时地超越这种意识人格的一般界限,通过灵感、直觉等创造性活动,对客观真理产生转瞬即逝的认识。

可以看出,罗洛·梅所描述的这种创造性自我意识阶段与马斯洛的高峰体验非常相似。可以说,这一阶段指的就是人的自我实现,只是所用的术语不同。罗洛·梅认为这种创造的辉煌只有圣人以及创造性人物才能达到。同时,他也承认,普通人在闲暇和放松消遣的情况下也会体验到这种创造性意识。可以看出,他指的人格健康发展,其实就是自我意识的健康发展,是个体朝着自我实现的方向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