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奥德修斯式主体的现代解读中,《启蒙辩证法》加入了诸多的现代经济、工具理性、自足自立的主体等“现实因素”,使得解读具有明显的现代色彩;但这样也同时对保持着古典特色的古典主体表达了一种敬意。虽然被解读的奥德修斯式主体身上具有那么多足以发展成现代主体的特质,但它毕竟保留着本真的情感,保持着对高于人的更高存在及其力量(神明)的敬畏,以及对自然的尊重和向往。也许我们可以确认,《启蒙辩证法》的两位作者力图在批判反思奥德修斯式主体与从此主体中获得启示的张力之间求得某种平衡,企图从这种平衡中获得启发,而不是仅仅把对现代主体性的批判回溯到荷马时代。这种平衡提醒我们,既不能无限发挥奥德修斯跟现代资产阶级甚至希特勒雷同的一面,也不能无限发挥奥德修斯式主体身上具有的闪烁着原始光辉、具有救赎性潜力的另一面。这也是“启蒙辩证法”的一个表现,也是一种启蒙逻辑内在的辩证法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霍克海默、阿多诺的历史溯源式批判,既是一种延伸、拓展批判的方式,也是一种还原真实与具体的方式。批判中蕴含着求实,否定中蕴含着肯定,是一种标准的辩证法演练。

借助辩证法的光辉,这种既被妖魔化又予以尊重的奥德修斯式主体显然是有救的。这种肯定和希望更接近于尼采对前苏格拉底文化的肯定与敬重,而不是接续马克思的历史进步论。在这个意义上,虽然《启蒙辩证法》对问题的分析更接近尼采,而对问题解决方式的分析更接近于马克思(主义),但在对问题解决方式的求解中,仍然明显存在着对尼采的吸收和借鉴。虽然奥德修斯是现代资产阶级的一个原型,但这个原型比现代资产阶级更可爱、更真实、更有希望。对现代资产阶级主体的谴责批判可以扩展到对古典奥德修斯式主体的批判,但奥德修斯式主体的可爱可敬却是现代资产阶级身上缺乏的。回到原初、呈现本真、凸显问题、探寻答案是尼采的教诲。而从后思索、阶级归类分析、经济人批判、物化反思则是马克思的教诲。使主体回归自然,立足自然反思现代主体性、反思现代乌托邦和形而上学,着眼未来确立哲学、哲人的历史责任,则是马克思和尼采共同的教诲。《启蒙辩证法》力图把马克思和尼采辩证统一于一种更大的理论逻辑之中。这是一种颇值得肯定的辩证法,一种应予褒扬的辩证视野、辩证立场和辩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