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现代启蒙主体诞生时,(比如在笛卡尔、康德那里)其背后还站立着一个上帝,在进一步的发展中才日益远离上帝,对神灵保持一种敬而远之甚至嘲讽拒斥的态度,以至于尼采在1882年的《快乐的科学》中说出喻示着上帝和一切神灵死亡的“上帝之死”。通过这种现代声音,现代启蒙主体已拒斥超验之神,在对经验之物或人不断崇拜、超验存在不断坍塌的意义空场中日益遭受虚无主义的侵袭。也就是说,现代启蒙主体与超验神灵是冲突的。在这种背景下,《启蒙辩证法》致力于在希腊神话中找寻现代主体性精神,力图以奥德修斯为主角注解荷马史诗的做法显得别具一格。
但实际上,奥林匹斯山的诸神才是荷马史诗的主角。这种更接近于“东方”舶来文化的观念,与占据现代主导地位的主体性原则多有隔阂。《启蒙辩证法》却有意识地淡化、隐匿与奥德修斯须臾不可分的各种神灵及其作用,不提及这些各司其职的神灵对奥德修斯返乡事业至关重要的帮助和导向,给人一种似乎返乡事业的关键不是神灵的帮助而是奥德修斯自我的努力,是奥德修斯的理智、聪明发挥主导作用,并战胜自然**、自然破坏力量以及各种艰难险阻的结果的印象。
的确,《启蒙辩证法》的解读是要淡化、隐匿神灵,把颇受“东方”(如今的“中东”)影响的希腊神话解释为一个主体觉醒的故事。启蒙元素包含和隐匿在神话之中,一个祛神话化和祛魅化的世界欲挣脱神话的束缚破土而出。①如果说启蒙也将成为一个神话,那这个神话是从希腊多神的古老神话中挣脱出来的,是那个古老神话的转化。与希腊多神教联系在一起的奥德修斯返乡神话之中,隐藏着理性启蒙的因素,把这种因素发扬光大,或对其加以神化,奥德修斯返乡神话就可能会蜕变为神化理性的现代神话。自足自立的主体,是这个现代神话的故事核心。在奥德修斯返乡的故事中,作为近代资产阶级主体原型的奥德修斯,还处在一种被希腊神庇护之中,尚未达到真正的自足自立。但这个处在神衣襁褓中的理性主体,已经显示出把强大神灵工具化的理性倾向:一切存在和力量,都是他达到最终目的(返乡)所利用和借助的手段。为了最终目的的实现,一切都是可以利用的工具,不管是至高的神灵,还是魔鬼、巨人,都是如此。作者所处时代早已被思想家们(比如马克斯·韦伯)阐述清晰的工具理性至上思想,被用来解读古老的希腊神话。启蒙理性因素在希腊神话中具有怎样的地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正如安东尼·朗所说,荷马史诗意在诉诸我们的情感,而非理智。与其他“荷马笔下的大部分人物(有神也有人)都大体或完全受情感的驱使”不同,奥德修斯具有“控制自己感受,从而追求最终目标的明智”。②但我们不能套用后来“理性一非理性”的二元模式来分析荷马,不能用以身体—灵魂的二分法为前提以及发展起来的现代理论为基本框架分析奥德修斯。《启蒙辩证法》却正是力求凸显启蒙理性因素的地位与作用,无疑是不自觉地按照马克思所谓从后思索法的逻辑解读的结果。就是说,解释者所处的法西斯主义窘境,理性工具化甚至被用于扼杀人性,崇高的价值理性甚至底线式的基本规范理性丧失作用,使理性仅仅被视为、被当做一种工具和手段来使用这些诸如此类的现实,从而导致了由神明包裹着的、非主导性的理性因素被《启蒙辩证法》提升为主导因素的现实主义解读,导致理性启蒙因素被解释为奥德修斯返乡神话的主导因素。启蒙理性由此成为这个故事的主线和“主角”。
在荷马的笔下,谋略十分重要。比如,奥德修斯说自己是“无人”,outis(无人,没有人)与Outis(乌提斯)谐音,由于古希腊男子以s结尾的特别多,奥德修斯就以此欺骗了强健、力大无比但已经喝醉的波鲁菲摩斯,然后进攻他。当他呼救喊来库克洛佩斯们时,又向他们说出了“无人杀我,我的朋友们,通过谋诈或是武力”①极易令人误解的话。没人进攻还如此乱喊乱叫,不是无中生有吗?库克洛佩斯们于是就走了,临走还把波鲁菲摩斯讥讽一顿。而“无人”的另一个词me tis如果连写成metis,就成了计划、谋略或智慧。利用这么一点计谋,就可以使一个“小不点儿,一个侏儒虚软”②奥德修斯轻而易举地战胜了有勇而无谋、力大无比的波鲁菲摩斯。自然力被文明的理性力战胜,野蛮被文明战胜,粗鲁被智慧耍弄,这就是启蒙的意蕴。与计谋相关,奥德修斯即使欢笑也是“笑在心里”。奥德修斯远不是一个浪漫主义者,而是一个启蒙理性主义者。“小不点儿”做王?那可是不同于身强力壮者做王的新规则文明的新规则。
实际上,奥德修斯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一个人与神共生的世界。神灵对这个世界具有凌驾于人之上的决定性作用。如果无视神灵的存在和作用,那肯定是一事无成、处处失败的。奥德修斯式的主体是脱离不开神的,是在与神共处的世界中追求自身目的的主体。神明的存在与作用是奥德修斯主体性成立的前提。在那个时代,重大事件和人间的争斗都是由命运掌控的。“命运”甚至高于神明,因为命运是“客观""必然”和“无情”的,而诸神均有七情六欲,“在奥林匹斯以外,神的活动也受情、欲以及个人喜好的支配”,所以,“即便是大神宙斯也不能无所顾忌,为所欲为”①。在命运之外、人之上,还有不死、能力远高于人的众神存在。即便能力高于普通人的奥德修斯式的英雄,也得受制于命运和众神,绝没有现代式、能自足自立的自我主体独立认知和掌控自己的能力。奥德修斯聪颖、慷慨、足智多谋、心志坚韧,“全军中谁也不敢和他试比谋算”“以谋略的精巧在人间蜚声”,心胸豪壮(出现最多的是“足智多谋”),甚至是“神一样的奥德修斯”②,但他终究比不上各种神祇,更不用说宙斯,只有“大神宙斯无所不能,有时使某人走运,有时让他遭祸”③。命运的世界就是一个完全没有偶然性的世界,也就是一个近现代科学所认定或者《启蒙辩证法》所强烈批判的那种世界。按照这种看法,命运就是一个必然性的别名。偶然性是凡人的看法,对神明来说,虽偶有情欲驱动的主观作为,但终究会呈现完全客观的定命。所以,在《奥德赛》中,从神明的视角来看,一切都是命运,没有偶然性。这正是《启蒙辩证法》批评的那种(科学所揭示的)必然性的世界。这个世界早就存在于荷马的《奥德赛》之中了。“《奥德赛》中,对人物来说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在听众看来却是神意的安排,比如瑙西卡临时起意,要去洗衣、野餐。……《奥德赛》的世界是一个没有偶然性的世界,如果不重视这一点,就没法理解这部史诗;而神明一直在发挥作用,引领凡人并决定他们的命运——不管凡人是否意识到这一点。”①
但因为荷马史诗中的神明并不是基督教意义上绝对的、一神论的神,反而是与人一样轻率、自私、小心眼、算计,总之是不完美的存在,不是前所未有、不可名状、难以理解的超验存在。所以,这种神明身上有着明显的人性光辉,甚至可以理解为一种对英雄的进一步提升。当然,坚守神明与英雄的区分,是希腊神话英雄展示的才“是人在这世上的位置、潜力和局限”;只有荷马笔下的英雄才能告诉人们,“在痛苦与灾难之中,人类的本性仍然可以是高贵的,甚至几乎是神样的”②才是更为合理的。根据这种理解,虽然希腊神话中的英雄远高于普通的个人,但奥德修斯式的英雄特征可被理解为代表人性光辉所能达到的高度,象征着可以进一步普遍化的人性潜力。只是,《奥德赛》中还找不到这样的逻辑,即《启蒙辩证法》的两位作者解读出来的逻辑。奥德修斯是现代资产阶级的原型这个观点,荷马想必是无法接受的。同理,如果把神明逻辑里包含的必然性与奥德修斯式英雄喻示的主体性按照现代哲学的原则统一起来,无疑是一种过度的解释。霍克海默与阿多诺似乎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指出过:“这种命中注定的必然性原则取代了神话中的英雄,同时也将自己看作是神谕启示的逻辑结果。”①据此,近现代哲学关于必然性世界与主体性原则完全一致的立场被挪移到希腊神话中,严格说是不恰当的。《启蒙辩证法》的作者明白这一点。他们把奥德修斯视为现代资产阶级的原型,把现代科学力图建构的必然性世界类比甚至等同于希腊众神眼中的命运世界。这便是一种跨越历史空间的过度简化,如果不能视之为文学的类比夸张的话。
在这个意义上,莱斯特所提出的荷马史诗中的人物的行动有两种动因的理论受到大部分古希腊研究者的认同。神明的启示与驱使,人的动机和抉择,共同促成了行为的发生。行动者本人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如果说有自己的意志,那也是对神灵敬畏之下的一种意志,或者是一种被神灵力量所制约的意志,正是神灵力量赋予了人内在。促成人做出最终决定如此行动的因素,终归“还是一个定数(可以理解为命运),一个由神所强加的定数,一种打破最初的平衡局势的‘必然性’”②。在这样的意义上,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的确具有古希腊研究者极力“避免将我们今天的意志行为的组织体系、决定的构建形式、自我在行为中的参与方式都投射到古希腊人的身上”①的嫌疑。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稀释,这个嫌疑就会被放大,成为人们批评《启蒙辩证法》的把柄。
当然,古希腊的多神教没有赋予神灵绝对的权力。深受尼采喜欢的古希腊众神跟人一样有七情六欲,相互之间也有算计,这都为人的抉择留出了一定的空间。实际上,只有在奥德修斯与众神区别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奥德修斯的主体性。奥德修斯之上还有众多的神祇。凡人不能以自己有限的智慧与力量跟神祇比肩,也不能把天功据为己有。正是因为奥德修斯不是宙斯,做不到无所不能,才有主体性,其努力、算计、计谋、谋划、毅力、胆识才有更意义。加上神祇也是众多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复杂,不像一神教那样把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交给一个神掌控。在神的启示下,在多神的复杂关系中,不同的人力行为才有了更大的意义。即使像奥德修斯这样的英雄,也要在神灵的保护、启发、帮助下,才能返回家园。对此,雅典娜对奥德修斯说道:
……可你没有认出
帕拉丝·雅典娜,宙斯的女姣,总是站护你的身边,把你的每一次辛苦关照。是我使所有的法伊阿基亚人爱你,现在,我又来到这里,帮助你谋设高招,匿藏高豪的法伊阿基亚人给你的财物,在你返家之前,按照我的计划和意愿做到,告诉你必将遇到的所有麻烦,在你的房屋精工建造。但你必须,是的,必须忍受一切,不要说你已浪迹归来,对任何男人女子称告;你要默默忍受许多悲愁,面对那帮人的狂暴。①
荷马描绘的奥德修斯的故事显示,神祇背后谋设帮助,他才能得到那样的结局;如果认为一切都是自己所为,那是僭妄和不自量力。奥德修斯有时看不出这一点,有点狂妄自大。谋划与成功都是这样离不开神衹,何况一般人呢?运气、机缘,甚至勇气、胆识有时都需要神灵适时的注入,才能使他及时摆脱困境,迎来曙光。《奥德赛》的汉译者陈中梅认为:“荷马史诗里的人物不认为可以实现完全和完整的自控。强烈的情感和违规行为的操作受制于神的激挑。神分享凡人的成功,也分担他们的过错。神祇控掌人在关键时刻的心理活动,支配他们的意识和情绪变动的走向。……神力和神的外来干预,被古希腊人用来解释一切在他们看来人力无法有效掌控的活动,包括心理的‘变态’和**的非理性或反理性勃发。……神不仅掌管宇宙,而且(可以)控制人的心灵。”②如果说人有自主性,那也只是受到神力制衡的自主性。荷马“相信人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有效把握(或配合)自己的命运。他相信神的意志并不会在根本上与人的生存构成对立,相信神意的定导将逐渐趋于符合并支持人的道德意愿,增进人对世界和自身的了解,使人们在争斗和摩擦中逐步促进并学会维持生活的和谐”①。
不过,为了凸显奥德修斯的资产阶级主体性质,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特别强调奥德修斯对神明的欺骗和利用,似乎神灵在他面前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工具、手段获得价值的。奥德修斯虽然明白,“奥德修斯从来就没有与外来的神话力量发生过正面冲突。他必须承认,他不断参加的各种牺牲仪式都是已经给定的,他从来都不敢抵触它们。为此,他从形式上把这些仪式当成了自己进行理性决断的前提条件”②,但是,他并不膜拜神灵,而是利用神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于是,他与神灵的关系就被描述成相互交换、利用的关系:“如果交换本身就是一种牺牲的世俗形式,那么,祭祀也就变成了一种合理交换的巫术模式,变成了一种人支配神的工具:对众神的僭越恰恰是通过遵奉众神的制度而实现的。”③
作为对克拉格斯思想的引述和发挥,霍克海默、阿多诺用商品交换模式解释对神的祭祀,把对神的尊崇解释为对神的功利主义利用。欺诈于是替代了膜拜,使得形式上的膜拜变为实质上的利用。利用通过欺诈表现得更为显著。为了达到自我的目的,他不但有时暂时牺牲自己,而且有时牺牲神灵:“祭祀中的欺骗因素就是奥德修斯式的狡诈的原型;
也就是说,奥德修斯的许多诡计都具有牺牲自然神的背景。”①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来成全自己的另外一些目的,就使得对神的遵奉显得不那么纯粹,或者欺骗神灵:“一旦所有人的牺牲被有条不紊地付诸实行,那么所有这些牺牲所造就出来的神就会受到欺骗:它们让神服从于人类的首要目的,并以此瓦解了神的权力;而且,它们对神的欺骗同时也会很顺利地转变成为那些根本没有信仰的神甫对信仰者的欺骗。于是,欺诈便在崇拜中获得了它的起源。”②有意识地欺诈,是奥德修斯联系自我意识的突出标志。“只有牺牲中的欺骗因素——也许还包括神话虚构中完美无瑕的理性——才能被提升为自我意识。”③
之所以认定奥德修斯是资产阶级主体,具有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是由于有目的地诈骗正是自我意识和经济理性的显著表征。以利用神去谋取成功为目的,奥德修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一个资产阶级主体。他所遵奉的神灵,是一种谋取成功的工具。他所送奉的礼物,他的祭祀品,是一种等价交换意义上的获取,而不是单方面的膜拜。④如果神灵只具有功利利用价值,而没有膜拜价值,那倒的确可以增强奥德修斯的资产阶级、启蒙形象。但这到底是对现代启蒙精神的从后思索式解释,还是奥德修斯当时的现象,是非常令人存疑的。这种奥德修斯敬神的功利主义解释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成立,是非常令人质疑的。
随着启蒙理性因素的凸显,奥德修斯返乡故事就被解读成一个现代故事,一个浮士德模式的故事,一个资产阶级的故事。启蒙理性的因素和作用,会在这个以现代模式重新解读的古代故事中被明显放大,成为至关重要的主导性因素,作为故事的“主角”而被赋予第一的位置。古戏新编,故事新解,现代版的奥德修斯的返乡故事被重新编排为一个现代主体诞生的崭新事件。从而奥德修斯浮士德化、现代化了。
现代主体的诞生是一个把神隐藏起来,使之退居幕后的主体的诞生。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我”,有神在其背后隐藏着。康德的那个在认识论上人无法把握的自在之物,其实只有上帝才能把握。如果说认识论上把握自在之物无甚意义,那么在道德实践意义上把握自在之物(自由)的人就变成了绝对的实践主体。只是随着启蒙理性的不断推进,在上帝、人、自然的现代关系格局中,上帝才逐渐死亡,被视为虚妄的存在,而人逐渐成为一个不再相信神的主体。他所面对的世界只有客体自然,最多还有他人,但没有神灵发挥作用了。就像尼采所说的:上帝已死,神已俱亡。
皮平认为,奥德赛、安提戈涅、修昔底德等人物“并不关心自己所追求的价值是否具有什么普遍地位或保持着全部合理的力量(他们始终明确地坚持只为某个阶级的希腊人),这一点虽然真实,但并没有肯定他们是在维护个人‘创造价值的权利’。任何这些人物都不是积极地在为自我立法;他们对这些价值的感受来自于(依赖于)某种更大的对于在整体中之地位的感受。他们始终对确证自己的价值非常敏感,没有简单地‘感到自己’是幸福的。他们特殊的荣耀‘产生’于对军队首领之作用的某种感觉,或产生于对人类本质、血缘、传统、祖先、诸神等的某种普遍看法”①。奥德修斯们关注自我,对确证自我非常敏感。但他们还没有走到完全现代的地步,即没有走到认为自我能自足自立的地步,而是仍然认为自己依赖于一个更大的整体,自己的生存和作用无法脱离开对这个整体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