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研究正在重新受到中青年一代学人的关注,重思主体性、回归主体的倾向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欧洲,扎哈维就批评了“从主体性哲学转向语言哲学构成未来哲学决定性范式”这个哈贝马斯主张的观点,认为哈贝马斯据此对主体性哲学的批判“很大一部分都有些文不对题”,而“语言学转向在近年来已经被向意识的回归所取代”①。但是,在我国学术界,主体间性已经取代主体性,主体性已死、主体性已步入黄昏这些不可靠的声音还在广为流传。不用说对主体性的理解,就是现代主体性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德、法制、教育等层面远未实现的事实,也没有对这些与现代化建设实践颇不合拍的极端之见起到多少纠正作用。中国学术界20世纪80年代轰轰烈烈的主体性思考被一出来自西方的“主体性的黄昏”戏剧遮蔽住了。在新的学术条件和更冷静的学术心态下,主体性哲学有必要重新思索和重建。这一是源自学术考量的加强,这是中国学术研究的不断进步的必然要求;二是由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阶段和需求所决定的:主体性批判与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有脱节甚或发生矛盾的现象——这个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批判来说更为关键。盲从西方理论有脱离中国现代化的危险。由于主体性重思首先涉及对近代内在主体的批判,梳理和检验这种批判就颇有必要。在本文中,我们主要遵从《启蒙辩证法》一书的主体性哲学批判逻辑,就焦虑及恐惧在主体性建构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与支配性主体的关系做一些思考。
从支配到和解:焦虑的启蒙主体性之走向(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