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穷达以时》“天人之分”的思想来源(1 / 1)

从思想史的发展来看,竹简天人之分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它是古代天命思想长期发展的产物,是对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一种反动。我们知道,三代以来尤其是周代主要信奉的是一种有意志、有目的的神学天,这种天既是自然天时的主宰者,掌管着雨、风、云和收成的好坏,也是人间祸福的决定者,可以保佑人王,也可以降祸人间。天的命令称为天命,是人间的最高指示,也是王朝更替和族姓兴废的依据。在古代天命思想的发展中,周人“以德配天”的提出具有重要意义,反映了天人关系的新阶段。周人认为“天惟时求民主”(《尚书·多方》),天曾分别选中夏人和商人做统治者,但因为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从夏、商相继灭亡的经验教训来看,天不会永远眷顾某一族姓,“天命靡常”,“天不可信”(《尚书·君奭》),周人想要保住所受的天命,就必须“王其疾敬德”(《尚书·召诰》),因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上天不是根据祭祀行为,而是根据德行的好坏选择统治者,有德的统治者不仅能得到上天的眷顾、保佑,死后也可以上达帝廷,“在帝之侧”。从天人关系的角度来看,周人肯定天的道德品格,将其看作道德法则的设定者,具有奖善罚恶的能力,并且认为通过“敬天”“保民”“疾敬德”就可以“受天命”,可以说反映了一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同时也包含了对命运问题的思考,其观点可称作道德定命论。不过周人的天命往往具有集体的性质,反映的是一族一姓的政权得失,在当时主要还是个政治概念。[34]个人意义上的命运观可能要到周末春秋才出现,这一观念的形成,同当时“怨天”“骂天”的思潮密切相关。

作为儒学的创始者,孔子对于天给予极大关注,同时由于所处的时代,他所说的天往往具有多种含义。孔子的天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传统主宰天的含义,这为学界所公认,如“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不怨天,不尤人,下学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不过由于孔子提出了仁,以仁遥启天道,突出人的主体性,从而使天与个人发生联系。此外孔子还谈到自然天:“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当然也谈到命运天:“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有斯疾也!’”(《论语·雍也》)“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一项事业的“行”“废”由不可抗拒的外部力量所决定,是个人无可奈何的,这种力量就是命。此外像生死、富贵等都属于天和命。这里所说的显然是一种命运天,是春秋以来命运观念的延续。但孔子之所以为孔子,并不在于他延续了传统的命运观,而在于他提出“知天命”,确立起人面对命运的态度。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

如学者指出的,孔子的“知天命”不应是“旧义中天所垂示或直接命于人之‘则’、之‘道’之义”[35],因为此一内容的天命是《诗》《书》以来的通义,孔子不当言五十而知之。同样,“知天命”也不应是求签占卜式地探问吉凶祸福,因为这与孔子“不占而已矣”(《论语·子路》)的主张不符。“知天命”应该是对命运有一种达观的理解,知道如何去对待、面对它。史华兹说:“当孔子告诉我们,他五十知天命或天所命其什么事的时候,他或许是说他已清楚地明白什么是他所不能控制的,同时也明白什么是真正自己范围内所能控制的。”[36]史氏的这个说法是深刻、准确的。我们知道,孔子以及儒家所说的“知”主要是一种主体性的认知活动,它不只是要反映、认知客观对象,同时还包含了主体的愿望和态度。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论语·尧曰》)这里的“知礼”“知言”均是就如何对待外在礼仪和他人言论而言,实际包含了主体的态度和方法,“知命”也是如此。从孔子的论述来看,他十五岁有志于学。三十岁掌握了各种基本礼仪,可以“立于礼”(《论语·泰伯》),自立于社会。四十岁可以不再困惑,那么,人生中什么最易使人困惑呢?显然是欲行道于天下而不得,身处穷困而不被世人理解。这里的“惑”与“不惑”主要是人生论的,而不是知识论的。孔子认为自己不再困惑,表明他可能已认识到,道的“行”与“不行”以及个人的遭遇如何,均不是个人所能控制的。对于个人来说,只要完善德行,做一个有德的君子便可以无愧于心。所以由“四十而不惑”进一步便是“知天命”,知道什么是自己所不能控制的,什么是自己控制范围之内的。到六十岁便可以“耳顺”,听到世间种种穷达祸富、沉浮变化之事,可以从容待之,不会触逆于心,不会被烦扰。这里的“耳顺”与“不惑”一样,均是就人生而言,是对待人生命运的一种态度和境界。朱熹注“声入心通,无所违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37],庶几近之。不过,孔子这里并不仅仅是要认知天理,同时也是要知如何对待命运。同样,“从心所欲,不逾矩”也是建立在“知天命”之上,是区分了自己所能控制的和不能控制的范围,是由道德实践所达到的一种自由境界。因此,“知天命”作为孔子人生修养的一个重要阶段,实际讨论的是如何面对命运的问题,明白什么是自己能够做到的,什么是自己不能控制的,以消解因穷达祸福而带来的种种困惑。所以,孔子在人生面临挫折和危机时,常常喜欢谈天、说命,以获得心理的舒泰与安宁,并根据时运的变化对行为作出调整,得势积极进取,不得势则独善其身。“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同上)这里的“可求”“不可求”,显然是就富贵在根本上是由什么所决定的而说的,孔子虽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回答,但从他一贯的态度来看,显然是认为富贵主要是由外部原因决定的,而“吾所好”也即“仁”“学”等则是由自己决定的。所以孔子的思想实际蕴涵着一种天人之分,只是这一思想尚处于形成之中,还没有明确表达出来而已。而竹简则在孔子思想之上发展一步,明确提出“天人之分”。原来在周人的天人合一中,天的赏善罚恶处于中心位置,行为合于义就得福,不合则遭祸;竹简的天人之分则将行为和祸福分离,行善不再是为了躲避惩罚或乞求福报,而是尽人之为人的职分,就哲学的尺度看,这一分离乃是外在限定与内在自觉之分,是道德的觉醒与思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