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达以时》简长26.4厘米,两端修成梯形。竹简现存15支,有两支已残损。从其内容看,可能与孔子“陈蔡之困”有关,类似记载又见《论语》《庄子》《荀子》等文献。李学勤先生曾排列了其先后顺序:《穷达以时》→《庄子·让王》→《荀子·宥坐》→《吕氏春秋·慎人》→《韩诗外传》卷七→《说苑·杂言》→《风俗通义·穷通》→《孔子家语·在厄》。[31]《穷达以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明确提出了天人之分:
有天有人,天人有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苟有其世,何难之有哉?(《穷达以时·第1—2简》)
人为什么有的穷困潦倒,有的显达富贵,面对穷达,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千百年来一直是无数哲人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当年孔子“厄于陈蔡之间”,就与弟子对此展开过讨论,其内容也被不断铺陈、发挥,形成互有联系又有差别的不同版本。在竹简看来,关系世间穷达的,不仅有人而且有天,天人各有其分。《礼记·礼运》郑玄注:“分犹职也。”故天人之分是说天人各有其职分、作用、范围,二者互不相同。而明白了哪些属于人,哪些属于天,便知道哪些该为,哪些不该为,便知道该如何为了。竹简《语丛一》:“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语丛一·第29—30简》)这里的“天所为”“人所为”就是其职分和作用,也就是天人之分。
竹简虽然对天人做了区分,但在人世的显达上,似乎更看重天的作用,认为没有天的相助,即使圣贤也寸步难行;一旦得到天的垂青,名显于世便唾手可得。作为佐证,竹简举出传说和历史上圣贤穷达的事例,如舜曾耕于厉山,遇尧而为天子;邵繇(注:当为傅说之误)曾为苦役,遇武丁而得以辅佐天子;同样,虞丘起初隐名不显[32],后来名扬天下,并非因为德性增加;伍子胥曾经建功累累,后来却性命不保,也并非因为智力衰退,这些都是时运变化的缘故。甚或骥这样的良马,也只有当遇到造父时,才能驰骋千里,纵横天下。否则,只能落得个“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的下场。竹简之所以如此看重天的作用,除了作者个人的立场外,与其对天的理解也密切相关。
遇不遇,天也。(《穷达以时·第11简》)
这种“遇不遇”的天既非上古有意志、有目的的神学天,也不同于后来“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自然天,而是一种命运天,具体到个人,又可称为命,合称为天命。古人在生活中意识到,人虽然以主宰者的身份独步世上,但并非无所不能,而是时时受到外部力量的束缚和限制,这种力量既可以是必然性的,表现为社会的“合力”或“形势”,也可以是偶然性的,表现为出人意料的某种机遇或巧合等,这些统统可称作天。这种天往往对人世的穷达祸福发挥着巨大作用,或者说穷达祸福本来就属于天,是“可遇而不可求”,非人力所能控制、掌握的。所以竹简感叹“时”“遇”的重要,认为“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往往就是针对这些内容而言,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既然天的作用如此之大,那么,是否意味着人便无所作为,只能听从于命运的摆布?答案是否定的,这又回到了天人之分:
在竹简看来,穷达取决于时运,毁誉在于旁人,这些都属于天不属于人;而一个人的德行如何,则取决于自己,与天无关,所以积极行善、完善德行才是人的职分所在,才是人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明白了这种“天人之分”,就不应汲汲于个人的穷达祸福和现实际遇,而应“敦于反己”,只关心属于自己职分的德行,“尽人事以待天命”。所以,竹简虽然强调天对个人际遇的影响,但并没有因此否定人的活动和作用。相反,正是通过天人之分甚至对立,才显现出人之为人的无上价值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