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判和否定: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理论本性(1 / 1)

立足于人本源性的生命存在方式,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另一重要理论本性——批判和否定精神也将获得坚实的根基并得到清楚的彰显和彻底的表达。

批判和否定精神是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最为根本的理论精神,辩证法“在本性上是批判和革命的”,对此人们很少加以否认。然而,这种批判和否定精神究竟何以可能?它的真实意蕴究竟是什么?批判和否定精神的真实根基和终极指向究竟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人们很少能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我们认为,只有把辩证法植根于人的生命存在这一根基之上,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所独具的批判和否定精神才能被切实地领会。

综观国内马克思哲学界对批判和否定精神作为辩证法理论本性的理论阐述,可以发现存在两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这一“客观物质世界”总是处于不断“变动”和“发展”状态出发来理解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它认为,马克思关于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2]的这一论述,主要是从客观物质世界不停留于某种固定状态而是处于不断流动变化之中的意义上作出的。因此,所谓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主要指客观物质世界遵循着不断发展和超越的“辩证”本性。二是从“思维与存在”这一“哲学基本问题”出发来理解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认为“思维与存在”这两个系列之间始终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为了克服这一矛盾,思维必须不断对自身进行“前提批判”,不断超越和否定自身以实现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因此,所谓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主要是立足于思维自我批判和自我超越的主观能动性,或者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本性。

上述这两种理解方式都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困难。第一种理解方式将难以回答: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和“超越”本性是如何可能的?其“发展”“超越”的动力源泉来自哪里?如果不是来自神或某种神秘力量的作用,那么,如何能说明客观物质世界会遵循着所谓“辩证”的运动?面对这些诘难,第一种理解方式将很难作出有说服力的回应。第二种理解方式克服了第一种理解方式的朴素性和非反思性,从思维与存在的基本矛盾出发来理解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应该说比第一种理解方式更具启示性。但是它同样面临着如下理论困难:它以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为前提,然而又试图通过强调思维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本性来克服和弥合这个二元对立,以寻求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这在理论上是否可能?在逻辑上如何自恰?另外,思维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的“原动力”来自哪里?是否人的思维先天具有一种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的天赋能力?同时,思维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本性的终极旨趣究竟是什么?难道思维发挥自身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本性的目的仅是追求达到与存在的统一(倘若如此,这种统一有什么意义)?面对这些诘难,这种理解也很难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

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只有立足于人独特的生命存在和发展方式,才能获得坚实的根基并真正作出有力的阐明。

立足于人独特的生命存在和发展方式,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精神,不是某种外来的东西,而是根植于人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生命本性。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精神,其终极旨趣在于批判和否定一切阻碍人的自我发展,妨碍人的生命自由的异化力量,以不断实现人的自我超越和自我提升。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再三强调,人的生命存在之所以区别于现成之物,一个至关重要的特征在于,物被束缚于自然的先天物种规定中,因而它从来不会否定自己的直接环境和现存世界。而人的生命只有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中才能存在,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是人的生命的特有存在方式,或者说,自我否定和自我批判构成了人生存的基本原则。在此意义上,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本性实质上是对人生命本性和生命要求的一种自觉表达。它不是某种外在强加的东西,而深植于人自我否定和自我发展的生命本性。

更重要的是,由于奠基于人独特的生命存在,辩证法批判和否定的理论本性的终极指向性也随之得以彰显:“批判”不是简单地宣判某事的“好坏”,“否定”也不是简单地把某物予以“抛弃”,“批判”和“否定”的根本旨趣在于破除一切与人的生存发展不相适应的因素,从而达到肯定和提升人的生命价值的目的。就此而言,批判否定精神在根本上与把人的生命价值的丰富、实现置于中心地位的人本精神内在统一起来,人本精神构成了批判、否定精神的深层底蕴,批判、否定精神是人本精神的内在要求。

这就是说,辩证法的批判、否定精神的根本旨趣在于面向人的生命发展,对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进行反思和批判:它要求人们永远激发思想的怀疑能力,永不停止地怀疑看似明晰与确定的东西,提醒人们公认正确和合法的东西可能还有“另一面”。它还要求人们不断追问:人们现存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是否合理?何种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是相对更“好”的?应通过何种途径去达到这种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这些前提性的追问,使人们的全部生活保持求真意识、向善意识与审美意识,从而不断推动人们向未来敞开自我超越和自我创造的空间。与此紧密相关,它还要求保持理论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精神,它要求理论思维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自我追问:构成理论前提的东西是否仍是恰切的?它对于今天和未来人们的生活而言所具有的解释力是否依旧充足?如何使理论与人们的生活旨趣保持必要的和谐?如何超越概念的僵化和凝固性、保持概念的流动性和开放性以与人的生命活动和生命发展保持一致?正是通过这种自我追问,辩证法才能超越知性形而上学的僵化性和偏执性,永远保持理论自我更新的欲求和能力,推动理论不断开启各种新的“可能性”。

可见,只有在人独特的生存本性中,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精神才确立了坚实的根基并获得了完整的意蕴。

这意味着,辩证法的“批判”活动在根本上是一种“厘定界限”的哲学活动。通过“界限”的厘定,解除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对人的思想和现实生活的扭曲和遮蔽,从而推动人的生命的解放,这是辩证法的“批判”活动的重要内涵和基本工作方式。

在人类思想史上,最早从哲学视角对“批判”概念进行自觉和深刻论述的哲学家无疑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言中,他说道:“我之所谓批判非指批判书籍及体系而言,乃指就理性离一切经验所努力寻求之一切知识,以批判普泛所谓理性能力而言。故此种批判乃决定普泛所谓玄学之可能与否、乃规定其源流、范围及限界者——凡此种种皆使之与原理相合。”[23]在这里,批判的主题是“理性批判”,“理性批判”的“批判性”体现在对理性的来源、范围及其限度所进行的厘定上。具体而言,对纯粹理论理性的批判集中体现在对理性的超经验的使用进行限定,防止其无条件的僭越,并因此导致认识的幻象;而对实践理性的批判集中体现在对经验性实践理性的限定,防止其功利性、技术性、实践性行为对人的自由意志和普遍性道德法则存在遮蔽。

康德对“批判”的理解揭示了哲学意义上的“批判”最为深层和精髓的含义。第一,他揭示了哲学的“批判”是一种针对抽象观念和独断教条的反思性活动,这种活动是自觉的和主动的,发生于对抽象观念和独断教条的怀疑和重新审视之中。第二,哲学批判活动的精髓是“厘定界限”,即试图超越抽象观念和独断教条的界限,以无条件的总体性原理为追求的形而上学欲望进行限定,戳穿其试图涵盖和统率一切并成为“专横的形而上学女王”的幻觉。

福柯在一篇回应康德《何为启蒙》的文章中,对“批判”作出了异曲同工的理解。福柯说道:“批判正是对极限的分析和对界限的反思。如果康德的问题是弄清认识应当避免超越何种界限,那么,我认为,在今天,批判的问题应当转变为更积极的问题:在对于我们来说是普遍的、必然的、不可避免的东西中,有哪些是个别的、偶然的、专制强制的成分。总之,问题在于把在必然的限制形式中所作的批判转变为在可能的超越形式中的实际批判。”[24]这样来理解“批判”,所导致的后果是,“批判不是以寻求具有普遍价值的形式来进行的,而是通过使我们建构我们自身并承认我们自己是我们所作、所想、所说的主体的各种事件而成为一种历史性的调查。从这意义上说,这种批判不是可被超越的,其目的并不使形而上学成为可能”[25]。在此,福柯特别强调如下几点:第一,哲学的批判的实质是对“极限的分析和对界限的反思”;第二,对“极界”和“界限”进行反思的一个重要动机是辨别“偶然的、专制强制的成分”,并对之进行实际的反思和批判;第三,对“极限”和“界限”进行反思和批判的最终目的是要宣告“形而上学之不可能”。

需进一步追问的是:为什么对“界限”的厘定和反思构成辩证法批判精神的核心?或者说,为何辩证法的批判精神必须把厘定“界限”视为自身的工作重心和基本方式呢?

这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的本质就在于其试图把自身膨胀为凌驾和控制一切的普遍性存在,并以此为根据驯服丰富性和异质性的自主生成和运动,从而导致“抽象对人的统治”。抽象观念在哲学理论上,最典型的表现是传统思辨形而上学;在社会观念上,最典型的表现是马克思所揭示的“意识形态”。前者以以一驭万的“绝对”或“大全”式的终极原理为目标,后者则“把特殊的东西当成普遍的东西”,并进一步把“普遍的东西当统治性的东西”,其根本取向均在于以同质性抹杀异质性,以元叙事消解多元化的局部叙事,以独断性的同一性原理取消思想和存在的流动性、变异性与开放性向度等。后者进一步把这种同质性的、独断性的同一性原理和元叙事变为统治性和控制性的权力话语,并与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权力结成联盟,谋求对现实生活的支配和控制。抽象力量是指现实生活中那些无限制膨胀并企图控制全部生活的社会存在,如现代社会中的资本、技术等。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讲,它们代表着“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如同思辨形而上学和意识形态把自由和丰富性的思想蒸馏成抽象的同质性原理那样,“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则把无限丰富的和自由创造的现实生活削平为单一的抽象原则。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现实的形而上学,它把人的生命片面化为完全动物般的贫乏存在。而在海德格尔看来,技术是形而上学在现代社会的完成和最高形式,它把人削平为物的摆置者和世界图像的表象者。以上种种,无论是抽象观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抽象力量,都无不以跨越边界、无限扩张和膨胀为取向。在此意义上,它们必然是专横的和专制的。

正是这种专横和专制的抽象观念以及抽象力量的存在,内在地决定了“厘定界限”成为辩证法的批判活动的中心主题和任务。通过“厘定界限”,消解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对人的思想和生活的无所不在的控制,推动人的生命的解放,是人的思想和生活对哲学的内在呼唤,因而也构成辩证法的“批判”的根本使命。

“厘定界限”首先意味着要揭穿前述独断、专横的抽象观念,以及抽象力量的有限性、非无条件性和非绝对性,从而使铁板一块的封闭的僵化结构出现松动,暴露缝隙,并因此动摇其似乎不可撼动、“天经地义”的支配和统治地位。如前所述,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是以跨越边界、无限扩张和膨胀实现对人的思想和现实生活的全面宰治为取向的。对此,无论是具体科学,还是人们的常识,都是不予自觉反思的。与此不同,辩证法的独特思想特质就在于通过反思批判性活动,揭示了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无条件和绝对化外观下所蕴含的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从而使这种外观所具有的幻象和欺骗性得到充分的显现。康德对思辨理性把握无条件的总体时所必然陷入的二律背反和先验幻象的分析,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及其这种内在矛盾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制度陷于崩溃的分析,便是通过哲学批判揭示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有限性的典范。

与上述相关,“厘定界限”揭示了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的有限性,使“说完了一切”和“掌控一切”的“终极存在”从不容置疑的神圣光环的王座上跌落下来,从而使强制性的话语权力与控制性的专横力量失去了无条件的权威。在此意义上,辩证法的批判活动就是对权威话语和压迫性力量的控诉、反抗和抵制,这是辩证法的批判作为一种特殊的哲学活动所呈现出来的精神选择。在此意义上,辩证法的批判必然具有“解构”和“超越”的精神气质。如果没有对权威性话语和压迫性力量的这种自觉的抗议和否定态度,辩证法的批判活动就将失去其灵魂和生命。因此,这是区分真正的辩证法的批判和以批判为名出现的哲学赝品的试金石。如前所述,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代表着控制一切的超级话语和终极力量,因而它总是以“唯我独尊”的神圣的、免于批判的形象示人。辩证法的批判活动就是要终结这种虚幻的神圣性,使之从“皇帝”变成“公民”。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名言可谓最好地阐释了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的这一层内涵:“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26]而这一点最终落实为这样一个“绝对命令”:“必须推翻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7]在此意义上,辩证法的批判活动对“界限”的厘定,宣告了一切终极真理、最高价值和最后权威的终结,哲学批判因此具有了“反潮流”“反偶像”的鲜明性质。

令辩证法的批判活动厘清“界限”,最终目的是释放被无限膨胀和扩张的抽象观念,和被抽象力量所窒息的思想活力、现实生活的丰富性与创造性,是让思想和生活真正能够“如其所是”、不受控制、不受强制和不被扭曲地存在与生长。在此意义上,以厘定“界限”为目的的哲学批判并不是消极的否定和解构,而是要对抽象观念和抽象力量的“反义词”,即思想和生活的异质性、自由创造本性和面向未来的开放性进行自觉捍卫并肯定的思想活动。这一点构成了辩证法的批判活动最深层的价值关怀和根本旨趣。康德通过“理性”批判,限定思辨理性的界限,是为人的超越自然因果必然性的自由意志以及以自由意志为根据的实践理性开辟独立的空间,因而也就为人超越物的自由和尊严进行辩护。马克思厘清资本逻辑的界限,是为了寻求超越资本逻辑、摆脱资本对人的统治,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现实道路。他们的工作均体现了真正的哲学批判的真谛,即“厘定界限”,最终是要通过“冲击边界”去“超越界限”,从而为被“界限”所阻隔和压抑的思想和生活向度打开闸门,开辟通道,创造希望。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至关重要的两点。一是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精神是建立在对人不断超越、否定和扬弃自然给定的生命本性的自觉体认基础之上的。离开这一点,所谓批判和否定就将陷入无的放矢、漂浮无据的堂吉诃德式的偏执和狂妄中。二是辩证法的批判和否定精神的归宿是为了克服妨碍人的生命发展和生命提升的束缚,促进人的生命解放和生命自由。马克思的那一名言,即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8],只有立足于上述两方面才能得到真切的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