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反思、概念形态的辩证法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屈服(1 / 1)

但是,黑格尔反思的、概念形态的辩证法同样包含着十分重大的理论局限。正是这种局限性,使得超越概念辩证法,为辩证法重新奠基成为马克思所面临的历史性课题。

概念辩证法最根本的理论局限性就在于:它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及窠臼,仍然把一个超感性的、永恒在场的理性世界作为自己的理论根基,这使得它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仍然表现出深深的“断言的天真”“反思的天真”和“概念的天真”[39]。这就使得“概念辩证法”内在地蕴含着“反辩证法”的因子,从而导致其辩证精神最终难以贯彻到底。

作为辩证法大师,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基本动机在于克服概念的凝固性和僵化性,使概念流动起来,以去除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之弊。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评价的:黑格尔不过是以一种新的方式“复辟”了传统形而上学,其理论观点仍然笼罩在传统形而上学的巨大的阴影之下,仍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之内流连。我们在前面已详细分析过,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与辩证法是不可能相容的,即使在一定程度内能容纳辩证法的因素和成分,也将不可避免地使辩证法的理论精神窒息。因此,在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概念辩证法那里,事实上有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范式极不和谐地“共存”着:一种是充满革命性和批判性的,意在突破传统形而上学理论范式的辩证法;另一种便是追求抽象同一性的、永恒在场的绝对真理的、保守的传统形而上学。两种在本性上相互冲突和对立的因素的并存,必然使概念辩证法陷入难以克服的理论悖论,最终导致辩证法遭受扭曲,甚至蕴含着使辩证法半途而废的潜在危险。

概念辩证法的本意在于通过对概念辩证本性的揭示,使“本体”成为一个自我矛盾、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精神活动性”,以此克服实体化本体的凝固性和绝对性,从而改造传统形而上学被凝固、僵化地理解的“本体论”。但当它这样做时,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它仍然把“本体”理解为一个抽象的概念王国,一个单向度的共相世界,一个“阴影的王国”。这一点使得它与传统实体本体论形而上学一样,最终将导致现实生活世界的抽象、分裂和瓦解。应承认,对概念辩证本性的阐发,克服实体化本体的凝固性和僵化性,这的确有其高明之处。然而,它所理解的“本体”仍然是一个先验的概念和思辨世界,概念和共相被视为现实生活世界的“通用货币”,以及现实生活世界的本质、核心和根本,主宰着现实生活世界,现实世界由此生活于概念王国的阴影之中,并成了概念世界不真的“假象”。就此而言,概念辩证法与传统实体本体论形而上学实质上又属于同一个阵营,即都是为了建构一个“纯粹”的、“本质”的、理性化的“水晶宫”,而不惜蒸馏、过滤和牺牲掉现实生活本来极为矛盾、多向和丰富的内容。

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就是在纯概念中的运动,是逻辑理念的运动[40],而概念才是真正在先的。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显示其自身于事物内的概念活动。“概念世界”作为绝对的“逻辑在先性”,构成了世界存在的理由和基础。“逻辑思想是一切事物的自在自为的存在着的根据。”[41]“我们应当把逻辑理解为纯粹理性的体系,理解为纯粹思维的王国。这个王国就是**裸的自在自为着的真理本身。人们因此可以说这个内容阐述了上帝在创造自然和一个有限精神以前的永恒的本质。”[42]纯粹的概念王国作为一种自在自为的、独立自因的力量,构成了世界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

具体而言,这一“概念王国”具有这样几个根本特质:其一,它是“逻辑在先”的,因而也是“超感性”的。逻辑的世界代表着实在的世界,构成自然界、人类精神现象的本质(故称“客观精神”),它高于感性的、现实的世界,并构成后者存在的根据和理由。其二,它是“普遍性”的“共相世界”,个别性、特殊性只有纳入概念王国中才能得到理解。其三,概念王国是“超时间”“超历史”“永恒在场”的存在,虽然黑格尔也强调概念的历史运动,但在他那里,历史最终是从属于逻辑和概念的。所谓“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实质上不过是以“历史服从于逻辑”为前提的统一,所谓“哲学就是哲学史”实质上不过是“哲学史就在黑格尔的绝对哲学中”,“超时间性”是概念王国的固有本性。其四,概念王国是一个“绝对”的、最终要消除一切差异和对立的“同一性”的真理王国,虽然概念的辩证运动是以矛盾和对立为前提的,但概念辩证运动的最终目的是要中介和综合一切矛盾,克服一切阻力,实现最终以理性为基础的与现实的和解。因此,“同一性”的绝对真理,依然是概念辩证法的终极追求。

如果把上述特性与我们在本部分第一章所分析的传统形而上学的“存在观”作一比较,不难发现,两者是完全一致的,皆属于一个共同的理论家族。传统形而上学理论范式的那些特点,如追求绝对实在的“绝对主义”、追本溯源、寻求绝对真理的“寻根”情结、二元分离、在两极对立中寻求单极的绝对一元化思维、非时间、非语境的“同一性”思维、静观高于行动、逻辑高于实践生活的倾向等,都与之一一分享。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概念辩证法同样是把一个形而上的、永恒在场的、普遍的、同一性的超感性世界作为自己的理论根基。正因如此,它必然难以逃避如下重大诘难:

首先,概念辩证法试图以概念的辩证运动来说明“存在”,通过强调精神的活动性来克服传统形而上学概念化实体的凝固和僵化。但不管如何强调概念和精神的活动性、否定性与转化性,概念仍然改变不了它作为超感性的“共相”的本性。然而,问题是:人的现实世界能够被归结和还原为这一“共相性”的概念王国吗(哪怕是一条流动的充满着差别、对立和否定的概念之河)?人的现实世界本来是一个整体,一个“完形”,一个包含着理性与感性、目的性与因果性、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等矛盾关系的统一体。但当共相性的“纯思维”或“纯思”的辩证运动被视为最真实的、一切事物的基础和创造主的时候,人的现实世界的其他丰富内容,如感性的、生命意志的、生存筹划等内在环节就完全被排斥在外了。这表明,反思的、概念的辩证法与传统形而上学一样,仍然执着于追求一个“超感性的世界”。它与柏拉图以来的唯心主义血脉相连,这一超感性领域就被当作真实的和真正现实的世界了,与之相区别,感性世界只不过是尘世的、易变的因而是完全表面的、非现实的世界,整体的、具体的人的现实生活世界被稀薄的概念运动蒸发成抽象的幽灵。对此,费尔巴哈曾如此评价:黑格尔把思维“从思维的人抽象出来”,把它“当成神圣的”,黑格尔总认为“自然实为上帝所创造,物质实体为非物质实体,亦即抽象的实体所创造”,[43]同时指出,“只有当思维不是自为的主体,而是一个现实实体的属性的时候,思维才不脱离存在”[44]。马克思高度肯定了费尔巴哈的上述批判,指出,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在于证明哲学(指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引者注)不是别的东西,只是带进到思想里面的并经过思维加工的宗教。[45]很显然,处于这种抽象的“理性宗教”和“概念宗教”的统治下,多元丰富、矛盾具体的现实世界被瓦解为单向度的虚幻世界,充满矛盾的、丰富复杂的现实生活被蒸发为单向的虚幻生活,多元矛盾的现实的人的生命被抽象成“纯思维”,而“不是实际的人”,不是所谓实际的、肉体的、站立在坚实稳固的地球上的、呼吸着一切自然力量的人。简言之,人的现实世界、人的现实生活和人的现实生命都被抽象化了。

其次,与此相关,概念辩证法虽然极为强调精神活动性和概念的辩证运动,但它最终的目的是要通过概念的否定性达到肯定性的“大全”,获得关于世界的终极解释和统一性原理,企图把整个世界的存在一劳永逸地装入辩证法的体系之中。也就是说,它仍然把捕获世界的“同一性”绝对真理和最高知识视为自己最高的理论抱负。然而,这种理论抱负的合法性何在?这难道不是与辩证法的理论本性正相违背吗?正如我们在前面已分析的,概念辩证法的理论贡献在于揭示了概念的矛盾和否定本性,从而克服了概念的僵化性、凝固性和绝对性。也就是说,它通过强调概念的辩证运动打破了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同一性”强制,获得一种“非同一性”的辩证意识。但自相矛盾的是,它最终却要“通过否定来达到肯定的东西”[46],通过概念的矛盾运动来平息和调解一切矛盾,通过转化来消解和终结一切转化。这一点只能说明,它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仍然与后者一样,把获取世界的“同一性”绝对真理作为哲学的终极旨归。在此意义上,黑格尔“用同一性来平息辩证矛盾,平息不能解决的非同一性的表现就是忽视辩证矛盾所意指的东西”[47],概念辩证法在其“最核心之处一种反辩证法的原则占有优势,即那种主要在代数上把负数乘负数当作正数的传统逻辑。……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使自身一体化是以牺牲它的潜能为代价的——便最终也不关心真实被设定的东西”[48]。对此,恩格斯曾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与其追求绝对真理的体系存在着内在矛盾,这一点与辩证法要“结束一切绝对真理”的本性和本意恰恰相违背。伽达默尔也曾指出,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在消解“实体本体论”的同时,还保留着“本体论上的自我驯服”。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反思的、概念辩证法蕴含着重大的思想矛盾,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被局限在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里,面临着被窒息的可能。

最后,概念辩证法为了让概念流动起来,为了突出精神的活动性,开始极为重视历史原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把“辩证原则”与“历史原则”等同起来。历史意识是概念辩证法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一个关键点,但是,概念辩证法在强调精神历史运动的同时,又把概念辩证法本身作为一个“逻辑先在原则”,视为“无时间”“无历史”的一个“永恒现时性”,这难道不是与辩证法的本性正相违背吗?黑格尔的整个体系,即“绝对精神”运动的三个基本环节(概念、自然与人的精神),是一个以概念起始并以概念终结的“圆圈”。它认为,哲学的概念不是抽象的普遍性和抽象的同一性,而是与具体内容相结合的把具体内容当作自己的实在来体现自身的普遍性。因此,绝对精神必须在自我运动中,经历外在化,而与自然及人的精神相结合,才能成为一个“具体的概念”。应当说,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实体本体论相比,这种思想要“辩证”得多。但是,在他那里,“纯粹概念”是一个无时间的永恒事物(或者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黑格尔所持的是一种流俗的“现在时间观”,其遗漏了真正的历史性[49])。从此出发,它必然面临一个巨大的理论困境:“无时间性的概念与时间性的东西,如何统一和调和?无时间性的永恒性与有时间性的持久性之间的鸿沟如何外化为有时间性的自然(自然实际上也是有时间性的)和人类精神,有时间性的人类精神又如何在最后的哲学认识一跃而提升和回复到无时间性的概念?……黑格尔的具体概念是如何把无时间性的环节与有时间性的环节统一、调和起来的?”[50]很显然,面对这种诘难,它根本无法作出有说服力的回应。

概念辩证法所包含的上述所有的理论困境,都根源于它没有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仍然与传统形而上学共享着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虽然它试图克服传统形而上学实体本体论的理论弊端并为此也作出了重大努力,但由于它的整个“理论范式”仍然属于传统形而上学,因此它必然违背其理论初衷,导向一种“非批判的实证主义”(马克思语),使本来具有革命性的辩证精神在传统形而上学的桎梏里遭受束缚和扭曲,从而得不到彻底的发挥和贯彻。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这样说道:“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51]

概念辩证法的这一根本理论局限留给我们的启示是极为深刻的:辩证法是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根本性质上的差别的另一种不同理论范式,两者不能共存于同一片思想空间里。要从传统形而上学的桎梏中拯救概念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使辩证法在哲学史上的理论变革意义充分地实现出来,就必须摆脱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使辩证法真正以一种适合辩证法本性的方式予以把握。而要做到这一点,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彻底废黜概念辩证法那种形而上的、永恒在场的、绝对的超感性的本体论基础,而置之于一个崭新的理论根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