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思、概念形态的辩证法及其“存在观”(1 / 1)

反思的、概念形态的辩证法给自己提出的中心任务是:如何让凝固的、僵化的、现成性的概念流动起来,以把握处于变易和发展之中的事物之存在?

在哲学史上,晚年柏拉图曾在其著名的“通种论”里,思考过概念之间的种种辩证关系,在《巴门尼德篇》《智者篇》等著作中,他分析了“存在”与“非存在”、“一”与“多”、“这一个”与“别一个”、“同”与“异”等纯粹概念之间的辩证关系,试图通过理念之间的相互规定、相互分有、相互关联来说明和解释“存在”。柏拉图的这种思考曾给反思的、概念的辩证法的代表人物黑格尔带来了巨大影响。

但真正从思维与存在矛盾关系的角度进行自觉的思考,并使这一问题产生转折性意义的代表人物应该是康德。他通过理性批判,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出发,第一个在哲学史上从思维的本性上思考概念的辩证关系,思考概念所蕴含的“内在矛盾”,从而为使凝固、僵化的概念得以流动起来提供了一个重大的契机。他向人们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人们运用理性、从纯粹概念的推论中获得的关于“存在”的知识,会有两种合乎形式逻辑的、相互对立的命题和论证同时成立,且具有完全相同的等价性?康德把这种合乎形式逻辑的、相互对立的、同时成立的命题和论证,称为“二律背反”。他认为理性一旦超出经验的界限去把握超感性的本体,就会陷入自相矛盾。他列举了四对“自相矛盾”的命题,认为理性天然地具有超越经验把握超感性本体的自然倾向,这种倾向是人的“形而上学”天性,与此相伴,陷入“二律背反”和“自相矛盾”,也构成了“理性的必然行动”——理性陷入自相矛盾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而是理性的必然命运!

康德揭示了理性的矛盾本性,这是其卓越之处。然而,他仍受制于知性逻辑,对理性的“矛盾”本性采取了一种消极的态度,把矛盾视为理性的“污点”。他认为应当限制理性,防止理性超验的使用,以避免理性陷入自相矛盾和二律背反。尽管如此,在此问题上,他作出了两点重大贡献,为他在辩证法史上奠定了极为重要的地位。一是他对传统形而上学的独断性所做的深刻批判,以及对理论理性的限制,尤其是与此相伴的对实践理性的凸显,对于人们重新认识和解决“存在”问题有着十分深远的现代意义。这一意义随着现代哲学的发展进程已得到越来越广泛和深刻的反映。二是他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揭示了理性的矛盾本性。这一点,为整个德国古典唯心辩证法的形成提供了最为根本的“问题意识”,为黑格尔的反思、概念形态的辩证法打下了一个极其关键的基础。

在康德止步的地方,黑格尔发现了极为重要的东西。他从理性的“自我矛盾”里发现了理性自我否定、自我超越、自我转化的力量和冲动,发现了概念超越和打破自身界限、不断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的内在生命力。在他看来,矛盾作为理性的矛盾,不仅不是其污点,反而恰恰构成其内在的存在方式和合法性。“精神就是矛盾”,“矛盾就是精神”,这二者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正是这种精神的矛盾性,构成了“思维规定的内在否定性、自身运动的灵魂、一切自然与精神的生动性的根本”[22]。简言之,正是理性的“矛盾性”,才为克服概念的僵化性、凝固性和现成性提供了可能,才真正使概念“燃烧”起来,成为生生不息的“概念之河”。

正如我们前面再三强调的,为了使概念流动起来,最终要解决的是“存在”这一本体论问题。黑格尔对此有着十分明确的自觉,他的概念辩证法所要解决的正是存在或本体问题。[23]在他看来,所谓“思想”绝不是康德意义上的主观思想,而是“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客观思想”,是作为一切感官对象内在本质的“客观理性”。“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24]思想作为“一切自然和精神事物的真实共相”,既构成精神现象的普遍实质,又构成外部事物的实质。“‘客观思想’一词最能表示真理,至于感官所见的事物无疑是主观的,因为他们本身没有固定性,只是飘浮变幻的。”[25]与以往的形而上学不同,黑格尔把“本体”即“客观精神”“主体化”,赋予了其能动发展的本质,并指出实体本身就是主体。就像马克思所评论的:他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这种了解方式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按照这种理解,世界的本体既不是法国唯物论所认为的那样,是僵死机械的自然物质,也不是以往独断形而上学所认为的那样,是知性的、凝固的、绝对的超感性实体,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一个“客观理性”和“客观思想”不断分化和统一、不断自我矛盾和自我否定的“精神活动性”。斯宾诺莎提出了“规定就是否定”的命题,黑格尔则进一步提出,对于精神本体的活动来说,否定同时也是它的肯定,本体只有在它的这种否定中,才成其为世界的逻辑在先性的基础,才使得存在者成为“存在”。因此,在黑格尔那里,合理的本体观念只能是辩证的,辩证法就是合理的本体观念的展开,“本体”构成了辩证法的“体”,辩证法构成本体的“用”,二者须臾不可分离。

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对“本体”或“存在”的理解应该包括如下三个不可分割的基本环节:“(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b)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c)思辨的或肯定的理性的方面。”[26]在黑格尔看来,“这三个方面并不构成逻辑学的三部分,而是每一逻辑真理实体的各个环节。它们可以全部被安置在第一阶段即知性阶段,如是,则它们便被认作彼此孤立,因而见不到它们的真理性。”[27]这即是说,“本体”的存在和运动是由这三个辩证环节共同形成的,“本体”就是这三个环节的对立统一和辩证运动,离开三者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会使“本体”陷于抽象和片面中。

在黑格尔看来,以往的形而上学在理解“本体”或“存在”问题时,主要停留在上述第一个环节,即“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这种理解总是脱离开对立统一和矛盾的原则,以一种非此即彼的方式来理解“本体”,把“本体”当作一种凝固的、一元性的孤立实体,看成一种脱离差别性和对立性的绝对“同一性”。在它看来,抽象的、孤立的概念本身即自足完备,可以用来表达真理而且有效。这种形而上学“大都以为只须用一些名词概念(谓词)便可得到关于绝对的知识,它既没有考察知性概念的真正内容和价值,也没有考察纯用名词(谓词)去说明绝对的形式是否妥当”[28]。结果,这种形而上学必然会陷入“独断论”,“因为按照有限规定的本性,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必须于两个相反的论断之中,……肯定其一为真,而另一为错”[29],它“坚持片面的知性规定,而排斥其反面。独断论坚持着严格的非此即彼的方式。……独断论坚持各自分离的规定,当作固定的真理”[30]。因此,以这种方式来理解“本体”或“存在”的形而上学只能是一种“知性形而上学”。

要超越知性形而上学的独断性,人们对“本体”或“存在”的理解就必须继续前进到思维的第二个环节,即“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思维”环节。在此环节里,“这些有限的规定扬弃它们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31]。在此,它对知性形而上学采取了一种否定的态度。但是,它的否定仍只是一种外在的否定,外在的辩证法,它没有看到对立性和否定性中的“同一性”,因而仍然没有超出“非此即彼”的知性思维。由于这种辩证法的过渡仍以知性思维为基础,所以它便表现为“怀疑主义”,“当辩证法原则被孤立地、单独地应用时,特别是当它这样被应用来处理科学的概念时,就形成怀疑主义”[32],即是说,它虽然看到了知性形而上学的独断性和不可能性,但仍然是以一种知性的方式来破解知性的,仍然采取了一种知性的、有限的方式对知性的、有限的形而上学进行否定,因此,它不可避免地陷入“非此即彼”的知性的绝对否定性中,即“怀疑主义”。按此方式来理解“本体”或“存在”,“本体”或“存在”被宣告为不存在或无法把握,形而上学被宣告为根本不可能(康德即是典型代表)。

“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思维”环节的重大贡献在于,它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清楚地暴露出了独断形而上学的僭妄性,它表明知性思维已走到了尽头,以此为起点,以全面批判知性思维的思想前提,并从根本上突破这一前提,已变成一个不可逾越的课题。

这就是说,要真正把握“本体”或“存在”,就必须继续前进,超越上述两个环节,进入“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阶段,这是真正的辩证思维。这是把前两个阶段综合起来的辩证思维,在扬弃前两个阶段的片面性,吸取二者的合理性的基础上,既不能归结为理智和知性,也不能归结为消极的、否定的理性,而是包括二者于其中的“辩证理性”。在此,所谓“同一性”不再是无差别的绝对同一性,而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同一性。所谓“否定性”和“对立性”,也不是“纯粹的虚无”的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而是在“同一性”中把握“对立性”,在“对立性”中把握“同一性”。“本体”的真理性既不在于理智的、知性的绝对同一性实体之中,也不在于消极理性的现象主义之中,而在于不断地自我矛盾、自我否定并在否定中实现自我肯定的辩证理性之中。

在上述三个环节中,第一个环节构成“肯定”的环节,第二个环节构成“否定”的环节,第三个环节则是“否定之否定”的环节。“本体”或“存在”就是包括上述三个环节在内的一个自我矛盾、自我否定、自我超越和自我生成的历史过程。正是在此意义上,本体作为“实体”其实就是“主体”,就是一个自我规定和自我创造的“燃烧”的“概念之流”。在其中,“矛盾”“否定”和“超越”构成了这“本体”作为“主体”的“一以贯之”的原则,构成了“本体”之为“本体”的内在根据,因而也就构成了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就像黑格尔自己所说的:“‘矛盾’和‘否定’是一切活动——生命和精神的自我运动——最内在的源泉,是辩证法的灵魂。”[33]

毫无疑问,黑格尔对“本体”或“存在”的上述理解是本体论理解上的一场范式变革。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过的,在此之前,实体本体论形而上学在理解世界之“存在”时,占据统治地位的是一种非此即彼的知性逻辑的理解方式。本体被理解为超感性的抽象的、僵化的、一元性的、绝对化的不变实体,这一不变实体作为永恒的先定原则规定着世界的一切。很显然,从它出发,所谓矛盾、变易、否定、转化等,只是不真的现象,真正实在的只是现象背后那知性化的不变实体。但在黑格尔这里,真正实在的、使存在者得以存在的“本体”已不再是凝固不变的实体,而是矛盾、否定、超越的历史性的精神运动本身了。它的“存在”在于“活动”,或者说,作为本体的“精神”只能存在于“运动”之中,只能存在于不断地自行分化、自己二元化自己、自己为自己树立对立面,然后又否定和消融这个对立,最终不断实现内在统一的过程。显而易见,这种对“本体”的理解,与历史一切形而上学的本体观有着根本的区别。就此而言,可以说黑格尔改造了全部传统形而上学。甚至也可以说,黑格尔建立了一种与传统形而上学有着重大不同的新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的真正内容已不再是抽象的实体,而是“辩证法”本身了。如果说形而上学所要追寻的是使存在者得以存在的那个真正实在,那么,在黑格尔这里,这个“真正实在”的东西不再是凝固的、绝对的同一性实体,而是精神的自我矛盾、否定和转化,是对象本质的对立所规定的统一,因而也就是辩证法本身。“形而上学”的真实内容就是“辩证法”本身,“辩证法”的产生就是“形而上学”的真理和真正实现。这种对“本体”,对形而上学的全新理解,表明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对传统实体本体论的一次重大扬弃,甚至是对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一种革命性的、超越性的思考(诚然如在下文要分析的,他仍然深受传统哲学的羁绊,这使得他具有两重身份:他既是传统哲学的终结者,又是其完成者)。这一点,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他(指黑格尔——引者注)最终革新了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思想……把普遍同一性概念真正付诸实现。”[34]而这种“普遍同一性概念”之所以能实现:一是因为黑格尔把“一”理解为绝对主体,并且因此把自律的主体性概念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联系起来;二是因为他把“历史当作调和‘一’和‘多’、无限和有限的中介”[35]。伽达默尔也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真正贡献,在于通过思想的辩证运动来消解和融化自希腊以来的实体本体论及其概念方式[36]:“黑格尔辩证法的意思就是直接通过矛盾的尖锐化跨进到矛盾统一的更高真理的过程。精神的力量就在于综合和中介一切矛盾。”[37]黑格尔所呼吁的东西成功地表达在扬弃这一概念在他那里所获得的重新解释之中。扬弃首先是否定的意思。某物的被承认特别由于指出其矛盾性而被取消即被否定。但黑格尔又将扬弃的含义转化为对一切真理环节的保存,使之在矛盾中被承认,甚至于将扬弃提升为包含和统一着一切真理的真理。辩证法因此反对知性抽象的片面性,维护具体性。理性的普遍统一力量不光能中介思维的对立,而且能扬弃现实的一切对立。[38]以辩证法来“革新传统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思想”,通过“中介思维的对立”和“扬弃现实的一切对立”,实现了对“本体”或“存在”的全新理解,从而建立了超越传统实体本体论的辩证本体论,这就是黑格尔在“本体论”问题上的历史功绩。

与直观的、朴素形态的辩证法相比,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反思的、概念形态的辩证法能自觉地存在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以寻求实现二者统一的途径(虽然这是通过把思想客观化、本体化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方式实现的)。在此理论视域里,传统形而上学从一元的、绝对的实体出发,说明世界存在的抽象性和独断性在概念的辩证流动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克服,它所无法解决的一与多、绝对与相对、无限与有限、稳定与变化、凝固与发展等矛盾关系,通过对概念的自我矛盾、自我否定、自我转化和自我超越本性的阐发而实现了辩证内部的和解。就此而言,反思的、概念形态的辩证法是对直观的、朴素的辩证法未经反思的一种自觉揭示。如果说赫拉克利特把万物的存在变成了流变不息的河流,但由于与之对应的思维仍是由僵死的概念组成的,外界事物一旦进入头脑便会成为凝固的存在,因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对立处于其视野之外而得不到解决。那么,在黑格尔这里,“客观思想”作为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便成了流变不息的概念之河,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在概念的辩证运动中,以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的方式实现了和解。因此,反思的、概念形态的辩证法超越了直观、朴素辩证法的经验性和非反思性,标志着辩证法自我理解的一次重大跃迁和深化。——这,就是黑格尔在“辩证法”上的历史功绩。

在黑格尔那里,他在“本体论”问题上的功绩和在“辩证法”上的功绩并非不相干的两件事情,而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侧面,二者具有相辅相成、互为体用的关系:“本体论”是概念辩证法的基本理论视域,“辩证法”是重释“本体论”的新型理解逻辑。概念辩证法的根本旨趣在于克服传统实体本体论在“本体”理解上的抽象性和独断性,实现“本体”观上的根本变革,离开“辩证法”的概念逻辑,“本体论”就将重新陷入独断和抽象;而通过对“本体”的重新阐释,辩证法也因此获得了一个实现自身价值、证明自身合法性的理论地基,离开“本体论”的视域,辩证法将无所依托。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以“概念辩证法”来重建“本体论”,以“本体论”的重建来超越“直观、朴素的辩证法”,并通过这二者的内在结合,实现“本体论”和“辩证法”的两重跃迁,这便是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反思的、概念形态的辩证法在哲学史上的最根本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