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建构和当代实践的双重考察之下,不难看出,当代科学研究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西方科学哲学家开始注重从诠释学维度对科学进行分析,建立稳固的科学诠释学思想已渐成共识。如克里斯所言“最受人关注的是利科,他一直坚持‘诠释学是一种哲学而非方法’的主张,少数受欧洲大陆思想影响的哲学家们(希兰、伊德、基西尔、科克尔曼斯)等人具有科学与现象学—诠释学的双重背景,……科学哲学家劳斯也在有效地利用诠释学的理论。”[157]乔治·坎姆比斯(G.Kampis)则认为,受根深蒂固的诠释学先哲们对诠释学分析因素的影响,诠释学很难作为一种方法直接介入到自然科学研究中去,除非将诠释学重新解读为与信息的获得、处理和增殖相关的行为方式。他将当代(非传统的、新的)诠释学理论核心内容简要概括为以下几点:(1)有公开的会发生演变的信源;(2)整个过程中有历史因素;(3)关键要素是有一个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属性;(4)存在某种程度的循环。[158]坎姆比斯标新立异的论述撇开了将诠释学适用于人造意义、人类语言等论断的老生常谈。在他看来,诠释学应该突破其理论传统的局限,不再仅限于分析科学家的实验室活动,或者局限于言语解释与元理论层面上科学语言的研究(如专业术语)。概而言之,这种观点基础上的诠释学方法论在自然科学中的地位并获得了有效提升,诠释学既被认为是科学,也逐步在科学理解过程中扮演主体性角色。[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