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的意义上讲,符号学研究的是所有类型的符号过程或记号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表述如下:首先,必须有信息的发送者(可能是一个或一组发送者)和接收者(可能是一个或一组接收者)。其次,在一个信息的传递过程中,包含着三个基本因素,即能指(signifier),它是语言符号,比如“猫”这个词;所指(signified),它是“能指”的意义或观念,如讲话者关于“猫”的思想或观念;以及“指涉物”(referent),它是与“所指”和“能指”相对应的外部对象,如正躺在地毯上的猫。再次,在传达信息时,发送者必定选择一种交流媒介,从而将“所指”与相应的“能指”联结起来,他的信息的发出就是产生一种能指记号,它代表着特定的所指和指涉物,接收者则通过媒介接收到这种能指记号并将它视为就是相应的所指和指涉物。最后,信息进入相应的情景语境中,在接收者那里重新形成所指并使他与意指的指涉物关联起来。

基于对符号过程的这一认识,符号学家主张,他们能够提供一种描述所有种类符号的普遍术语系统,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出现了从语言哲学、现代逻辑、修辞学和诠释学各个方面进行研究的思路,从而形成处理符号过程的不同方法:[8]

1.逻辑方法

符号学中逻辑的方法是与现代逻辑的创立者弗雷格密切相关的。他以算术为模型创立了一种形式的语言,并描述了符号系统的各个方面。这种研究完全将主观意向等心理学的因素排除在符号学的研究之外,以保证逻辑的形式要求。正如他讲的,“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地区别开来”[9],因为逻辑分析是客观的、中性的,而心理意向过程则是主观的、个体化的,语词和符号的意义和思想中的事物表象应该互不相关。这一思想构成了逻辑学方向上研究符号学的基本原则。基于这一认识,弗雷格具体对记号、对象和意义三者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在他看来,语言中的专名既指称对象,又表达意义,两个专名的对象相同,意义并不一定相同,但两个专名的意义如果相同,则对象必定同一。“对于一个记号,它的意义和所指对象之间的固定的关联在于,与该记号相对应的是其确定的意义,而与该意义相对应的则是某种确定的意指事物,但对某一意指的给定事物而言,却并不是只有唯一一个记号属于它。”[10]弗雷格所开创的这一方向后为罗素、卡尔纳普等人所继承。卡尔纳普说,“对我的哲学思考影响最大的是弗雷格和罗素”[11],因此,卡尔纳普把哲学活动的基本目标就定位于,应用弗雷格所创造的新的数理逻辑工具,去分析科学概念和澄清哲学问题,从而“在分析那些与我们日常生活事物有关的普通语言诸概念及其可见性质和关系方面,在用符号逻辑给这些概念下定义方面,做了大量尝试。”[12]这些工作的结果就是《世界的逻辑构造》。在该书中,卡尔纳普并不更感兴趣于建立一种理论,而是想创造一种普遍的、精确的语言,提供给科学研究作为统一中性的客观语言工具来使用。因此,他的目的就是将一切科学领域的概念都分析还原到直接经验的基础上,用“原初经验的相似性记忆”这个基本关系的概念,逐步地给所有其他概念以定义,有层次、有等级地把各个科学领域的概念重新构造出来。为此,卡尔纳普使用了四种语言来表述他的构造系统,即文字语言、实在论语言、虚拟构造语言和逻辑斯蒂的符号语言,在他看来,“构造系统的基本语言是逻辑斯蒂的符号语言。只有这种语言能为构造提供真正精确的表达式;其他几种语言只是用作简便的辅助语言。是对逻辑斯蒂语言的翻译。”[13]可见,卡尔纳普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用逻辑符号来统一科学。

2.结构主义方法

结构主义的方法论根源于索绪尔(F.Saussure)的符号学、罗素的形式主义以及布拉格语言学派等,认为各种学科都具有共同的不变的结构,它是作为认识主体在无意识的能力中所具有的,应当从社会形态和文化活动进行结构分析来达到认识事物的结构。索绪尔提出了语言学的结构主义模式,强调研究语言的同时性结构比研究语言的历时性结构更重要,他最早在语言(Language)和言语(Parole)这两种语言存在范畴间做出了区别,认为语言是互相差异的符号系统,言语则是语言的个人声音表达,语言的意义依赖于一个符号与其他符号的关系,而不依赖于语言与外界事物的关系,这样就产生了结构与过程的二分法,促成了符号学的独立,形成了结构主义的符号学研究传统。[14]在这一方向上,洪堡、叶尔姆斯列夫(L.Hjelmslev)等语言学家,主要从普通语言学或结构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语言的系统或结构,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皮亚杰(Jean Piaget)和巴尔特(R.Barthes)等结构主义者则把结构语言学的结构概念广泛应用于社会学、心理学以及文学评论等领域的研究,[15]尽管他们在观点上不尽一致,但都把结构作为基础来分析符号、符号过程以及符号的功能,特别是把文本作为核心的研究对象,进而从早期的文本结构主义转变为后期的文本符号学。

3.现象学方法

胡塞尔的现象主义符号学主要围绕意义形成和意义功能的研究展开。他首先区别了自然符号和人工符号,前者为“迹象”,如化石是古生物存在的记号,后者为“表达”,是真正的记号,具有指示意义的作用,与动机和信念相关,是一种基于人的意志决定和意义意念的记号,处于人的意向性当中。在胡塞尔看来,这种表达记号有三种类型:①一次短暂的言语流,相当于单一事件;②一种反复出现的观念性实体,如逐字重复的语句;③用其他语言中的相应语句对同一观念意义的表达。表达记号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外部再现或出现方式,但却可以表达同一不变的意义。所以,表达记号就成了本质的东西,而关于本质的考察则属于纯逻辑语法或先天性语法,它是一切可能的意义确定法则,先天语法就是有关纯粹意义形式的语法,它处理的只是各种先验形式或可能的意义形式。在此基础上,胡塞尔通过意义构成过程或行为,将表达记号、意义内容和意指对象构造成为符号过程的有机的统一体。可以看出,胡塞尔的现象学的符号学由逻辑语义学分析和意向心理分析共同组成,在符号学的研究中独具特色。[16]后来的海德格尔从人类的解释现象学上进一步发展了胡塞尔的这种描述现象学,他以解释循环为核心,构成他的对所有人类存在进行理解和解释的本体论结构。

4.语用学的方法

理论符号学的语用方面是由符号学的实用主义建立者皮尔士所创立,并进一步由莫里斯发展。他们把符号理论定义为对任何种类的符号进行的研究。但皮尔士想把符号学界定为人类的科学,而莫里斯则将符号过程和功能的研究与对有机体的观念和理解联系起来。莫里斯根据符号过程中各个成分的缺失和相互关系,认为语形学研究的是能指、它们的构成以及能指和其他能指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能指和所指间的解码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符号使用者(发送者和接收者)和指涉物三者间的关系。正如德国逻辑学家鲍亨斯基(J.Bochenski)所描述的,“符号学的主要观点——它也是符号学分门别类的基础——可以陈述如下。当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说些什么的时候,他所用的每个词都涉及三个不同的对象:(a)首先,这个词属于某个语言,这表明它同该语言中其他词处于某种关系之中。例如,它可以处于句中的两个词之间,或处于句首,等等。这些关系叫作句法关系,它们把词与词连接起来。(b)其次,这个人所说的话具有某个意义:他的那些词都有所意谓,它们要向别人传递某些内容。这样,除了句法关系之外,我们还得研究另一种关系,即那个词同它所要意谓的东西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叫作语义关系。(c)最后,这个词是由一个特定的人向着另一个特定的人说的,因此,存在着第三种关系,即该词与使用它的人们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叫作语用关系。”[17]后来莫里斯进一步把语用学定义为对符号与它们的解释者关系的研究,是符号学的研究符号的起源、使用和效果的分支,从而引发了语言学中的一个主要趋势。从莫里斯开始,语用学就一直被视为对意义和所指过程间关系的研究,包括在语境中的使用、推理和理解,关注于语用过程、语用符号、语用信息和语用推理。从语用过程的角度讲,对语境的依赖使它有别于从语义和语形方面进行的符号的编码和解码,当发送者和接收者结合自身的使用和理解对符号过程进行解释时,语用过程就发生了。但是,语用过程对于符号的发送者和接收者而言,其意义并不完全相同,由此就产生了后来对制约这些语境依赖的推理原则进行的语用研究,包括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条件、格赖斯的会话准则,以及斯帕伯(D.Sperber)和威尔逊(D.Wilson)的关联原则。另外,当接收者想知道发送者通过信息所意图达到的目的时,他就需要进一步懂得和理解那些附加于该过程中的、超越表层语形和语义之外的语用信息,这种类型的信息可以涉及世界中的任何事物、事态和过程,并且,如果想使符号携带的信息得到正确和确切理解的话,那么,任何与语用相关的潜在信息都必须得到保全。在自然语言中,语用信息依赖于它所相关的一切文化因素,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发送者、接收者和所论及的人与对象之间的社会关系。语形和语义之外所蕴含的语用信息,有时候甚至比表层的信息本身对于理解整个符号的意义和信息,进而获得语用过程所欲达到的特定结果来说,要更为重要。所以,语用学经常被视为研究所指和意指的信息之间的关系,因为语用信息作为解释过程的一部分,把信息交流和传输过程中符号的所指,内在地与在产生它的过程中所假设的意向信息连接起来,从而有利于符号过程的完成和符号附加意义的传达。

从弗雷格处理符号的逻辑方法,到胡塞尔对意向性和心理因素的引入,直到莫里斯符号学体系的构想,符号学的研究同样经历了一场思维方式和研究路向上的语言学转向的变革,事实上,“莫里斯雄心勃勃的符号学研究可以说是这一语言论转向的产物之一”[18]。正是由于符号学研究中符号的语用维度的凸显,对语用推理、语用语境、语用过程、语用规则和语用逻辑的研究一度成为哲学家、语言学家、逻辑学家和符号学家们所关注的中心,这同样从客观上促进了整个思维方式上的“语用学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