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致戴恩斯·巴林顿的书信(16)(1 / 1)

以下事例体现出了“本能”那始终如一的影响力。松鼠、田鼠和一种名为“五十雀”(即普通)的鸟几乎都以榛子为食,但它们弄开榛子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松鼠会先锉掉榛子的细端,再用长长的门牙将其嗑成两半,就跟人们用刀撬开榛子的动作一样。田鼠会用牙齿在榛子表面凿出一个规整得犹如钻孔器[253]凿出的洞。但这个洞的洞眼很小,不免让人纳闷它要如何才能掏出里面的仁。而“五十雀”则会用喙凿出一排不规则的小孔。不过,鉴于这“小艺术家”没有能固定住榛子的前爪,所以它会先将其固定在树缝或石缝里,然后才站上去,开始像灵巧的工匠般钻凿坚硬的榛壳。得知某处有“五十雀”出没后,我们便常往那里的门缝塞榛子,结果发现这些榛子总能被那些鸟凿空。此外,“五十雀”钻凿时发出敲击声颇大,老远便能听见。

您略通音律,或许能告诉我为什么音乐会都已结束数日,旋律对人们的影响却依然存在。下面这段话或许能很好地表达我的意思:

“相比人类的声音或乐器之声,他之所以更喜欢鸟儿的鸣唱,并不是说前者不能给他带来愉悦,而是因为人类音乐的起承转合会扰乱他的思维,吸引他的注意力,打断他的睡眠。而鸟儿的鸣叫则不会带来这般困扰,因为无法模仿的声音不会扰乱心神。”

——出自伽桑迪的《佩雷斯克传》

这段奇妙的引文与我遇到的情况完全契合,把我经常感受到、却未能言说的感觉都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一听到优美的音乐,其中的乐章便会从那一刻起日夜在我脑中盘旋。尤其是睡梦初醒时,这些久久不散的乐音带给我的困扰,实在比欢愉更多。这些优雅的课程始终撩拨着我的想象力,时时重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即便在我思考较为严肃的事情时,也不例外。

此致

敬礼!

怀特

第五十七封

有一只很罕见的小鸟经常光顾我的菜园。我想,它应该是常见于我国某些地方的小嘴鸟[254]。以前我曾收到过来自直布罗陀海峡的小嘴鸟标本。这种鸟酷似白喉林莺,只是胸部和肚子更白,或银色更重。此外,它还像鹪鹩般活泼好动,总是蹦跳于枝头,到处找食吃。它会爬上冠花贝母的茎,把头探进花钟里吸吮每片花瓣里的蜜汁。有时,它也会像林岩鹨一样,在草坪和刚刚修剪过的牧场上蹦蹦跳跳地找食吃。

一个聪明又善于观察的邻居曾对我说,五月初的一天,晚上七点五十分左右,他看见一大群家燕栖在詹姆斯·奈特水塘上部的一株柳树上,数量之多,至少不下三十只。啁啾的鸟鸣引起了他的注意。它们头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定定地栖在同一根树枝上,压得那根树枝都快触到水面了。他一直盯着那些鸟看,直到天色渐暗,完全看不见了为止。类似情况我们在春、秋两季又见过不少,所以非常怀疑家燕即便不出于捕食的原因,也是非常恋水的。萧瑟的冬季,尽管它们可能并不会潜入水中,但或许也会藏身池塘和小河的岸边。

沃尔默猎场的一位守林人曾在猎场边射杀了一只正在吞食斑尾林鸽的游隼,并将它送给了我。这种游隼又名野隼,是鹰中名种,南方各郡都很少见。1767年[255]冬,人们曾在旁边的法林登教区射杀过这样一只游隼,被我送给了威尔士北部的彭南特先生[256]。从那以后,直到现在,我才再次见到这种鸟。上面提到的那只游隼标本保存得十分完好,并没有被子弹损坏。它两翼展开后长42英寸,从喙到尾长21英寸,重2.5磅。这种鹰体格强健,简直是天生的掠夺者:它胸部饱满、富有肌肉;大腿粗长结实;小腿虽短,却极为匀称;脚掌上长着尖利的长爪;眼睑和喙上的蜡膜呈黄色,但眼虹膜却黑黝黝的;喙呈钩状,又黑又厚,两边上颚处各有一个锯齿状的凸起;相对身长,它的尾巴显得较短,但即便收起双翼,也无法盖住尾梢。虽然对方不让我解剖这个标本,但从其庞大秀美的体形来看,它应该是只雌鹰。因为这种鸷鸟通常都比较瘦,可它却很丰满。它的嗉囊里有很多大麦粒,或许来自被射杀时吞食的那只斑尾林鸽吧。因为猛禽虽不吃谷物,但吞食起猎物来却迅疾凶猛,无论骨头、羽毛、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全都纳入腹中。这种游隼常见于威尔士北部或苏格兰山中。上面那一只之所以来到了这里,多半是因为繁殖地近来的严酷天气和大降雪之故。

此致

敬礼!

怀特

第五十八封

我的近邻中,有位效力于东印度公司的年轻绅士。他从广州带回了一公一母两条狗。这种狗体型近似中等个头的西班牙猎犬,是当地人养来当作吃食的肉狗。它们通体浅黄,背上毛发粗糙,耳朵尖而直立,头也小小的,看起来很像狐狸。它们的狗腿出奇地直,关节处也没有任何弧度。因此,这种狗一跑起来,就显得很笨拙。而且,它们跑动时尾巴会像猎狗一样高高翘起,弯在背上,露出身体两侧的一片无毛区域。这两片秃毛区似乎不是事故所致,而是其独有的特征。它们的小眼睛乌黑透亮,炯炯有神;唇和嘴同色,舌头却是青色的。那条母狗的两条后腿上各有一只悬蹄,公狗身上则没有。带它们下田后,母狗一闻到山鹑的味道,就吐着舌头紧追不放,充分显示出了好猎的天性。南美洲的狗大多都不叫,但这两条狗却吠个不停,叫声就像狐狸,短促而粗粝。它们并非已被驯化的狗,而是被圈养起来,用大米和其他谷粉喂大了便充作餐食的动物,所以性情仍像其祖先一样粗暴野蛮。这两条狗虽然刚一断奶就被带上了船,没能从父母那儿学到什么东西,但它们到了英国后却不喜欢吃肉。太平洋岛屿上的狗都是吃蔬菜长大的,所以根本不吃那些周游世界的人喂食的肉。

我们相信,野生狗都有狐狸般又尖又挺的耳朵。那些人们认为优雅美丽的垂耳,都是选育和培植的结果。因此,《伊斯布兰特从俄国到中国游记》的铜版画中,在奥比河边为鞑靼人拉雪橇的狗就跟那两条来自广州的狗一样,有着尖尖的耳朵。卡姆沙特戴尔人也会训练这种尖耳尖鼻的狗来拉雪橇。库克船长有本著作名为《最后的环球航行》,上述那种狗或许就能在该书中一幅精美的铜版画上见到。

现在,我们既然谈到了狗,那或许再补充一点也无妨:所有喜爱狩猎的人都知道,虽然狗是出于本能而乐此不疲地追逐山鹑和野鸡,却从不会真正地以它们为食。我养的杂种狗尽管很擅长这类捕猎,但也是如此。可那两条中国的狗则截然不同,不仅会狼吞虎咽地吃光我们给的山鹑骨头,还会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

猎狗只有习惯了丘鹬的气味,并接受过狩猎训练,才会兴高采烈地追捕猎物。不过,即便饿了,它们也只会厌恶地避开那些猎物的骨头,碰都不会碰一下。

狗不爱吃自己无心猎捕的鸟的骨头,不足为奇。但它们连自己喜欢追捕的猎物也不爱吃,就很让人费解了。因为狩猎的最终目的,不就是吃掉捕来的猎物吗?此外,狗也不愿意吃腐烂的水禽或任何野禽的尸体,更不会碰那些以下水和垃圾为食、皮肉腐臭的鸟。这种厌恶或许真有本能的因素在内,因为吃掉那些腐肉的,本就应该是狗[257]的同餐之友——秃鹫[258]、鸢、渡鸦和乌鸦等生物。它们似乎才是大自然任命的清道夫,专门扫除地球上所有讨厌的尸体。

此致

敬礼!

怀特

第五十九封

埋在沃尔默猎场沼泽的木化石并没有被挖尽,因为挖泥炭的人还能时不时碰到一根。最近,我就在村里一名木匠那看到了这么一截木化石。它是截小橡树的粗端木料,直径约五英寸,长约五英尺,是那名木匠从橡树村的一名工人那买来的。显然,这截木料是用斧头齐着树根砍下来的,木制沉重,黑如紫檀。被问及为何买那根木料时,那名木匠告诉我,他是为在法纳姆做细木工匠的兄弟买的。后者会将其嵌在一些更白的木头里,用来做柜子。

那些常在春夏两季傍晚出门的人,时常都会碰见一种喜欢在夜间展翅高飞、叫声短而急促的鸟。这种鸟我也碰到过,却直到最近才知道其具体的品种。现在,我已经可以非常肯定,那一定是欧石鸻。天黑之后,几乎日日都有从山上高地和北方田野而来,飞往多顿的欧石鸻经过我家。因为多顿多溪流和草地,它们能在那里找到大量食物。夜飞的鸟无疑都很吵闹。它们不断重复的叫声是保持队形的信号或口令,起到的作用,或许就是确保彼此不会在黑暗中失散吧。

秃鼻乌鸦在秋天傍晚的行径是非常离奇有趣的。黄昏将至时,它们便会结束一天的觅食,排成长长地一列往回飞。最后,数千只秃鼻乌鸦都会聚集在塞尔伯恩冈,“呱呱”大叫着盘旋于空中,或嬉闹着猛地扎向下方。不过,因为离得太远,所以叫声传到下方的村庄时已经变得含混不清,更像愉悦的低语,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那声音也像山谷中猎狗的吠叫,或疾风掠过高树、浪涛拍打礁石之声。当这场盛典随着最后一丝天光的消散而落幕时,它们便会退回提斯泰德和罗普利的山毛榉林深处过夜。我们记得,有个对自然神学很有感悟的小姑娘常常在入睡前说,那些秃鼻乌鸦其实是在祷告。要知道,当时,她还年幼得根本不可能知道上帝真的曾在《圣经》里说过这样的话:“他喂养呼唤他的乌鸦。”

此致

敬礼!

怀特

第六十封

赫克萨姆博士在普利茅斯写下的《论气候》[259]里不乏奇妙又准确的观点。阅读中,我发现了一份关于1727年至1748年间气候的报告。报告中说,德文希尔郡虽然经常下雨,雨量却不大,有些年还会非常小。比如:1731年的降雨量便仅为17.266英寸,1741年为20.354英寸,1743年为20.908英寸。虽然靠海之地因多流云而空气潮湿,但这些云却不会深入内陆。因此,海边尽管降雨量不大,却显得比较潮湿。根据赫克萨姆博士的观测,普利茅斯最潮湿的年份降雨量也只有36英寸。此外,便是1734年的37.114英寸。这个数值与我在塞尔伯恩短期观测的结果相比,还不如后者的一半。赫克萨姆博士说,小雨频繁,空气就潮湿;而压下了蒸汽的大雨,反而会导致空气干燥。他还认为,干旱时节天空之所以昏暗不清,就是因为能透光的蒸汽不足,降低了大气的能见度。他发现有些天体在天气潮湿时比天气干燥时更透明,但雨季中,他却没有发现空气存在类似的变化。

我一个住在山冈那边的朋友[260]曾把他的三门回旋炮搬到我这里,炮口对着垂林,以为能获得非常不错的回声效果,结果却大失所望。于是,他把这三门炮搬到了垂林中的空地。结果,炮声冲过石地和心木林时非常洪亮。不过,让听者觉得愉悦的回声,还是在赫米蒂奇。在那里,石地间轰鸣阵阵,仿佛要把所有山毛榉都连根拔起似的。但声音一旦转向左侧,又会灌满心木林池塘上方的山谷。稍停片刻后,轰鸣声似乎会再次响起,蔓延至哈特利垂林周围,最后才渐渐消散于沃德勒罕的灌木丛和小树林中。以前,人们便认为这里是处多回音的亚拿突,所以最适合做这类实验。或许,我们还可以再补充一句:当回音像音乐般停顿又复起时,便会为听者带来惊喜和美妙的遐想。

上面提到的那位绅士刚刚在其牛顿·瓦朗斯家中的客厅里安了一支气压计。气压计里的水银最初就是在塞尔伯恩装的,我们还小心翼翼地装了两遍,直到水银柱的高度与我的气压计完全相同为止。回到牛顿后他又装了两次。然而,因为那里海拔高,所以水银柱的高度比在我们村里时低了十分之三英寸。而且,如果气压更低的话,水银柱高度或许也会更低一些。在牛顿,气压计的水银柱读数只有二十七。因为在暴雨天,水银柱往往都会降到二十八以下。我们以前都认为他在牛顿的房子比我家高两百英尺。但如果“海拔每增加一百英尺,水银柱高度就下降十分之一英寸的规则”成立,那气压计在牛顿的读数比在塞尔伯恩低了十分之三英寸的事实便可证明:牛顿那栋房子的海拔,其实应该比此刻我正待在其中写信的家要高三百英尺,而非两百英尺。

我得再补充一件事,想来它也不算跑题:塞尔伯恩的气压计读数比南兰贝思的读数低十分之三英寸。因此,我们或许可以断定:前者的海拔应该比后者高三百英尺。这一推断是有根有据的,因为从我们这里流出的小溪都是先从韦布里奇注入泰晤士河,然后才流往伦敦。因此,从塞尔伯恩到南兰贝思的地势肯定是越来越低。而蜿蜒于两地之间的小溪,长度应该都不低于一百英里。

此致

敬礼!

怀特

第六十一封

因为一个地区的气候无疑是该地博物志的一部分,所以无须解释,我观察中碰到的一些特殊天气,比如:一些大霜天和酷暑天,接下来的四封信里肯定会有所提及。

1768年1月的霜寒期虽然持续时间不长,却是多年来最冷的一次,对那些常青的植物伤害很大。鉴于这种天气如此严酷,所以谈谈它成灾的原因,或许既有益处,又能被喜好园艺的人欣然接受。而且,此番讨论起到的效用,或许还能持续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