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致戴恩斯·巴林顿的书信(14)(1 / 1)

粗暴的办法无济于事,稍微温柔一点往往却能成功。这一点在眼下便得到了证明。虽然铁锹这种工具太狂暴野蛮,但将一根柔韧的青草轻轻探入洞中,却可以蜿蜒至洞底,很快引出里面的居民。因此,探究者或许便能在不伤害它们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昆虫有一双长腿,并如蚱蜢一般擅于跳跃,但被赶出洞后,却懒懒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而且,尽管有一对古怪的翅膀,可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它们似乎也从来不用。公蟋蟀或许只有在竞争时才会发出尖锐的叫声,这点跟许多在繁殖季节才会高声欢叫的动物一样。它的叫声是翅膀摩擦引起的。它们是独居生物,公蟋蟀和母蟋蟀从来都是分开生活的。不过,它们也有**的时候。只有到了那时,翅膀或许才会在夜里变得有用。公蟋蟀一碰头,就少不了一场恶斗。从我放进干燥石墙缝隙里的那几只蟋蟀,便可看出这点来。它们可以在那安家,我本应感到高兴。因为虽然离开故土似乎让它们很沮丧,但第一个占据墙缝的,却张开锯齿状的尖牙,全力抵制后来的入侵者。它们的颚很有力,牙齿就像龙虾的大螯。所以,尽管没有蝼蛄那样用于挖土的前爪,但凭借这个大螯,它们就能挖出又圆又规整的洞。把它们拿在手里时,我总会纳闷,为何配备了如此可怕的武器,它们却从不自卫。只要长在洞口的草,不论什么品种,它们都照吃不误。而且,它们还会在洞口附近造一个小平台,以堆放自己的粪便。白天,它们似乎永远都只在家门附近两三英寸的范围内活动。五月中旬到七月中旬,它们都会坐在洞口,唱上一整夜的歌。天热时,它们更是精力旺盛得能引起群山回响。寂静的黑夜里,欢快的叫声能传得相当远。初春时间,它们的叫声就要微弱内敛得多,越到夏天声音越大,之后又会渐渐减弱。

让我们感到愉悦的声音,并不总是甜美动听的。同样,刺耳的声音也不会总是惹人不快。我们迷恋或讨厌某种声音,更多是因为这种声音带给我们的联想。因此,蟋蟀的叫声虽然尖锐刺耳,落入某些人耳中却极为动听,还会让他们满心都是乡间夏日里一派生气勃勃的欢乐景象。

3月10日左右,蟋蟀们便开始出现在自己的洞口。那时,在它们亲自开凿的形状优雅的洞穴前,我见过的只有处于幼虫阶段的它们。翅膀若隐若现,整个身体都包在一层皮里,一层它们变为成虫之后必然会脱掉的皮[242]。所以,我猜,并非所有老蟋蟀都能撑过冬季。八月,这种昆虫的洞开始消失,来年春天之前,都再也见不到它们的踪影。

几年前的夏天,我还设法在花园一片斜斜的草坪上钻几眼深洞,建起一个小小的“殖民地”。新居民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也吃也唱。但不久之后,每天清晨,我都能听见它们的声音变远了。由此可见,它们正动用翅膀离开这里,努力返回自己的家。

要是把这种蟋蟀放进纸盒,挂在阳光下,再喂以沾了水的植物,它们就会茁壮成长,欢快地大声叫唤,惹得同屋里的人不胜其烦。但如果喂食不沾水的植物,它们就会被养死。

第四十七封

塞尔伯恩

远离所有欢乐之地

只剩露台边的蟋蟀

阁下:

别的昆虫,或许在田野、树林和水塘边都可以找到,但家蟋蟀却都住在人们家中。不管你愿不愿意,它们都会闯入你的视线里。这种昆虫跟蜘蛛一样,喜欢新房子,偏好潮湿的墙。此外,柔软的灰泥也易于它们在砖缝和石缝中打穴,钻通一个又一个房间。它们尤其喜欢厨房和面包师的烤炉,因为那里终年都很温暖。

外面脆弱的虫子只能享受很短暂的夏日,寒冷难熬的月份,是在酣睡中度过的。但这些犹如住在热带的家蟋蟀却不同。它们总是快乐而活跃。对它们来说,圣诞节暖暖的炉火,就跟三伏天似的。虽然白天也常能听见家蟋蟀的叫声,但晚上才是它们正常的活动时间。天一暗下来,“唧唧”声便越来越响,从大小如跳蚤的小蟋蟀,到体型饱满的成虫,大大小小的蟋蟀都开始活动了。从它们居住的炎热环境来看,人们不难猜到,这种昆虫应该比较渴水,非常偏**体。因此,盛水、牛奶和肉汤的盘子里,常能找到淹死的家蟋蟀。但凡潮湿的东西,它们都喜欢。因此,挂在炉边的湿羊毛袜和围裙,就常常被它们咬出洞来。它们是主妇的晴雨表,能预报雨天。而且,有时候,主妇们还认为它们能预知吉凶,比如知道某位近亲即将去世,或远行爱人的归期。她们独自在家时,总有这些小虫相伴左右,所以它们自然成了其迷信的对象。蟋蟀们不仅容易口渴,还十分贪吃。锅里的浮渣、酵母、盐、面包屑以及厨房里的残渣垃圾,它们都照吃不误。夏日的黄昏,我们能看见它们飞出窗户,落到邻居家的屋顶上。这灵巧的身手,足以解释它们为何突然离开自己的居所,光顾之前从未去过的房子。许多种类的昆虫如果不动搬家的念头,便绝不会用翅膀,这点真是让人惊奇。飞起来的时候,它们都像啄木鸟一样,翅膀一开一合,总是一下高,一下低,成“曲线状”移动。

若家蟋蟀大量繁殖,就会成为恼人的害虫。它们会扑向蜡烛,或撞到人脸上。我正在写作的这间屋子,便遇到过此类情况。不过,往它们栖身的裂缝里灌点火药,便能解决这一隐患。这时候,那些蟋蟀成灾的家庭就跟遭受蛙灾的法老一样,“上来进你的宫殿、和你的卧房、上你的床榻、进你臣仆的房屋、上你百姓的身上、进你的炉灶、和你的抟面盆。[243]”它们尖锐的叫声是翅膀刮擦发出来的。猫会扑捉家蟋蟀,并会像对待老鼠一样,先玩再吃。或许,灭黄蜂的办法也可以用在家蟋蟀身上:取一只小瓶,灌上半瓶啤酒,或任何**,然后将瓶子放在它们常出没的地方。因为总是口渴,它们便会爬进瓶子里,直到把瓶子塞满为止。

第四十八封

塞尔伯恩

不仅异科动物,就连同科动物,生活方式也是迥然不同的。但这些特性的差异,并不比它们的喜好繁多。因此,田蟋蟀喜欢阳光下的干土埂,家蟋蟀偏好厨房里的热灶台或烤炉。而gryllus gryllotalpa(即“蝼蛄”)则常出没于潮湿的草地、池塘和小溪边,所有事都在松软潮湿的泥土里完成。凭借一对擅挖土的前足,它们在地下就跟鼹鼠一样,挖土打洞、隆起道道土埂,却很少弄出小土包来。

运河边的园子里多蝼蛄,这类客人,园丁们可是不待见的。因为它们在地下打洞时会拱起土埂,让园中小径看起来很不雅观。倘若它们去了菜地,那甘蓝、小豆荚和花朵的苗床就全毁了,植物的根茎更是损伤严重。可被挖出来后,它们又显得迟缓而无助。它们白天不用翅膀,但晚上钻出来后,却能飞得很远。清晨,我曾在某些不该看见它们的地方,找到过几只“迷路者”。四月中旬左右,如果天气好,日暮时分,它们便会开始低低地鸣叫。虽然音调沉闷刺耳,却怡然自乐,经久不歇。除了略微低沉一些,听上去跟欧夜鹰的叫声没什么两样。

就我某次亲眼目睹的情形来看,它们大约五月初产卵。因为我5月6日去拜访那户人家时,家里的园丁正好在运河边除草。一镰刀下去,园丁便带起了一大片草皮,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奇妙的家政图景:

… ingentem lato dedit ore fenestram: Apparet domus intus, et atria longa patescunt: Apparent … penetralia.

([皮鲁斯]砍出一个大缺口,露出了王宫的内部,露出了长方的四合院,和远处的[普里阿莫斯]内室[244])

很多洞穴都会经由蜿蜒曲折的走廊,通向一个光滑圆润、状似鼻烟盒的房间。这个隐秘的育婴室里有近百枚黄棕色、外覆坚硬表皮的卵。不过,因为是新近才产下的,所以还没有幼虫,只是一团满满的黏质物。这些卵排得不深,受阳光的影响,正好处在一个新堆的土丘下,这个土丘跟蚂蚁堆成的那些没什么两样。

蝼蛄飞行的样子跟之前提到的其他动物一样,也是一起一伏,状若水波。在我国不同地方,人们对它的称呼也不同,有叫“沼泽蟋蟀”的,也有叫“颤鸣虫”和“日暮虫”的,总之,都是十分贴切的名字。

检查过这种昆虫内脏的解剖学家们用他们的记录震撼了我们。他们说,从这种昆虫胃的构造、位置和数量来看,足以证明它们和前面两种蟋蟀,似乎都如许多四足动物一样,有反刍的习惯[245]。

第四十九封

塞尔伯恩,1779年5月7日

我醉心该地区的鸟类学,迄今已有四十多年,却仍未能将这门学科钻研透彻。只要好奇心不灭,新鲜事就少不了。

上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只最罕见的鸟被击落于佛林斯罕水塘边。这个大水塘是温切斯特主教的,位于沃尔默猎场和萨里郡法纳姆镇之间。因为这些鸟太不寻常,所以并没有英文名,博物学者们称它们为himantopus(黑翅长脚鹬)和charadrius himantopus(黑翅长脚鸻)[246]。据守塘人说,这种鸟三对为一群,可他满足了好奇心之后,便饶过了第六只。我要了其中的一只做标本,乍一看,这种鸟的腿真是长得出奇。或许,有人还会以为谁接过它的胫,专门用来骗人呢。它们的腿颇有漫画风,我们应该容忍画师的想象力,所以这种比例的绘画在中国或日本的屏风上是很常见的。这种鸟属鸻科,称其为“长腿鸻”,或许非常合适。基于这一点,布里森[247]为它们取了一个非常贴切的名字:高跷鹬。我的标本被掏空充上胡椒粉后,仅重4.25盎司,大腿光裸的部分长3.5英寸,小腿长4.5英寸。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这种鸟是已知鸟类中,体重与身长比例最大的一种鸟。火烈鸟也是腿最长的鸟类之一,但就比例来说,它仍旧不及黑翅长脚鹬。因为,一只雄火烈鸟平均体重为4磅,大腿与小腿的长度多为20英寸。但4磅是4.25盎司的十五倍,假如这个长度对应的腿长为8英寸,那4磅的鸟,腿长就应该为120英寸,即10英尺多。如此惊人的比例,当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要是把这个比例用在体型更大的鸟身上,那腿的长度还会增加。看高跷鹬怎么走路,仔细观察如此纤弱的大腿肌肉是如何带动那么长的腿,一定非常有趣。人们能料想到的,最多是它们不善走路而已。但更令人吃惊的是,它们居然没有后趾。失去这一有力支撑,它们肯定步伐不稳,想来,应该是左摇右晃,很难保持住重心的吧。

“黑翅长脚鹬”是个老名字,出自普利尼的作品。作家通过一个拙劣的隐喻,暗指其腿纤细柔韧,犹如割下的一缕皮带。从威洛比和雷对国内外鸟类的研究可以看出,他们从未见过这种鸟。彭南特先生在英国也未曾见过这种鸟,却常在巴黎的珍稀鸟类陈列柜里见到它。哈塞尔奎斯特说,这种鸟秋天会向埃及迁徙。一位最准确细致的观察者曾向我保证,说他曾在安达卢西亚的河岸上见过这种鸟。

据我国作家的记录,这种鸟只在英国出现过两次。所有记录都显示,这些长腿鸻科鸟似乎是南欧的鸟,极少光临英伦三岛。向北做出如此长途跋涉者,不是迷了路、失了群的,就是出于某种我们也不知道的缘由。要说这些鸟来自大陆,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推断。因为若外形如此特殊的鸟在我国生息繁衍,那肯定不会无人知晓,更不会从古到今都没有任何记述。

第五十封

塞尔伯恩,1780年4月21日

阁下:

我常对您提起的那只萨塞克斯陆龟,现在已经属于我了。去年三月,我从它越冬的寝室里将其挖出来,那时,它已经足够清醒,无比愤慨地冲我“嘶嘶”直叫。我把它装在一个有泥土的盒子里,乘了八十英里的驿递马车,将它带了回来。一路颠簸的吱嘎声彻底吵醒了它,以至于后来我把它放进花坛时,它两次爬到花园边上。然而,到了晚上,它又把自己埋进松软的泥土里,继续隐藏起来了。

现在,既然它已经在我眼皮底下,那我肯定会抓住这个机会,广泛观察它的生活方式和各种爱好。我已经注意到,它要探出头时,总会先在头部附近打开一个通气口,应该是为了呼吸更顺畅,令自己更有生气的缘故吧。它不仅会在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时潜入地下,夏天的大部分时间,也在呼呼大睡。白天最长的日子里,它四点便入睡了,并且常常睡到第二天很晚才起。此外,但凡阴雨天气,它也会蛰伏不出。

回想这东西奇怪的生活方式,不由得人不纳闷,上帝赋予它的长寿似乎都浪费了。这可怜的爬虫一生中三分之二的时间,竟都挥霍在了酣睡中,一年中有数月,都过得毫无知觉。

写这封信的时候,正值一个温暖潮湿的下午。气温达到了华氏五十度,许多带壳的蜗牛都爬了出来。同时,那只乌龟也从地里探出了头,并像死而复生一般,于第二天早上爬出来,四处游**到下午四点。能看到两种“负房者”(希腊语对蜗牛和龟的称呼)有相似的感受,这真是个奇妙又少见的巧合啊!

今年春天来得晚,也比以往寒冷,所以除了一只家燕,我还未见到其他夏鸟。这样的天气让我越来越确信,它们是一定会冬眠的。

第五十一封

塞尔伯恩,178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