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29条规定,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1)违反《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2)违反本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3)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和荣誉的;(4)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5)其他应受处分的违纪行为。对于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律师协会有权向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律师职业责任中的行业处分是指特定的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团体制定的纪律章程,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定义务的律师实施的各种处罚。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影响不仅局限于个人的业务活动,而且还会使整体律师队伍的名誉受损,损害了律师这个职业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所以,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律师,必须得到应有的处分、惩罚。对于律师行业,从进入律师队伍到每个执业活动,都要从严把关,以保证律师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以惩罚的方式监督律师,适时将不适合做律师的人从律师队伍中清除。
律师是运用法律知识、技巧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的行业化是在律师业与其周围社会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它是分散运作的律师业基于共同的执业使命和属性,为加强职业内部的联系和交流,形成整体力量以强化自身对社会的交涉力和影响力而表现出的一种自我整合过程。[2]律师职业具有非常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制度完善和实现社会正义的使命,它内在地要求律师职业自知自律的管理机制的形成。
关于律师职业责任中行业处分的目的,主要有三个:(1)保护公众,规范律师职业责任的行业处分制度,可以减少甚至阻止律师职业的不当违法行为,使公众和司法免受那些没有履行、将来不会履行或不可能适当履行其对委托人、公众、法律制度和法律职业的职业责任的律师的损害。(2)警戒其他律师,对于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律师,对其进行行业处分,不仅可以警示违法律师本人,还可以引起其他有可能违法的律师的警惕,使他们从中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3)维护律师业健康发展,对违反行业规则的律师进行行业处分,并不是为了处罚而处分,而是希望能够通过严格的处分,净化律师队伍,维护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任何一个律师的违法行为都会引起当事人和公众对律师能力和品格的信任问题,如果对违法的律师不加以惩罚,就可能会给公众造成律师协会包庇成员的误解,会损害律师协会和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