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律师收费规则(1 / 1)

律师收费,是指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时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服务费(代理费)和办案费两个方面。[4]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10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违反统一接受委托规定或者在被处以停止执业期间,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的;(2)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私自收取、使用、侵占律师服务费以及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3)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外又向委托人索要其他费用、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4)向法律援助受援人索要费用或者接受受援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