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办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委托,但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受委托律师遇有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委托协议时,应当及时报告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另行指定其他律师继续承办,并及时告知委托人。非经委托人同意,不能因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 律师在征得委托人同意进行转委托时,应当及时办理各项手续,避免给委托人造成各种不便,确保转委托不会影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