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假的最后一个周日又开始下雪,而且下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一切都是白的。我们和妈妈一起待了整个上午。我去院子里帮黛卡的忙,堆了一个一半是雪、一半是泥的雪人,然后我们走了七条街到我小学后面的山上去滑雪橇。我们互相比赛,黛卡每次都赢,因为这能让她开心。
回家的路上,她说:“你们最好不是让着我赢的。”
“没有。”我抡起胳膊搂住她肩膀,她没有把我推开。
“我不想去爸爸家。”她说。
“我也不想。可是你心里也清楚,这顿饭对他来说意味着很多东西,虽然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这句话妈妈对我说了不止一次。我觉得自己并不相信,但是或许黛卡有机会相信。她心这么大,一定愿意相信些什么。
到了下午,我们出发到了爸爸家,我们坐在屋子里,在客厅自己坐开,嵌在墙上的另一台超大的平板电视里正播着曲棍球比赛。
爸爸在冲着电视大喊大叫和听凯特讲有关科罗拉多的事之间来回切换。乔什·雷蒙德坐在爸爸手肘边,盯着比赛,每吃一口东西都要嚼四十五次。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太无聊了,所以数过。
出于某些原因,我站起来去了洗手间,主要是为了清醒一下,给薇欧拉发个短信,她今天回来。我坐在那儿等着她给我回短信,将水龙头开了又关。我洗了手、洗了脸、把柜子翻了个干净。我盯着花洒架的时候,手机嗡嗡响起来。到了!我要偷偷溜过去吗?
我回道:现在不用。我现在还在地狱,不过会尽早离开。
我们又来来回回发了一会儿,然后我出来来到走廊,朝着噪音和人群走去。我经过乔什·雷蒙德的房间,门是半掩着的,他在屋里。我敲了敲门,他尖着嗓子说:“进。”
我走进去,这里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大的一个七岁孩子住的房间。这里大得像是一个巨大的洞穴,我想着不知道他需不需一幅地图,里面摆满了你能想象到的各种玩具,大部分都需要电池。
我说:“你这房间真不错,乔什·雷蒙德。”我试着不让这件事成为我的烦恼,因为嫉妒是一种刻薄、令人不开心的情绪,只会从内心里蚕食你,而我,一个马上要十八岁而且女朋友特别性感的人——虽然我女朋友的家人不准她再见我,根本不想站在这里,为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可能有成千上万的乐高玩具操心。
“还行吧。”他哼了一声,在一个装了——无论相不相信——似乎更多玩具的箱子里翻来倒去。这时我发现了它们:两根旧式的木棍马,一根黑色,一根灰色,就堆在角落被人遗忘。这两根木棍马是我的,就是我比乔什·雷蒙德还小的时候骑过的那两个,我当时假装自己是爸爸经常看的一台小小的、不是平板屏幕的电视里经常放的老电影里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顺带一提,这台电视我们现在还放在家里看。
“这两匹木棍马真是挺酷的。”我说。它们的名字分别是午夜和童子军。
他转过头,眼睛眨了两眨,说:“还凑合。”
“它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
我突然想拿过这两个木棍马然后大步走进客厅,用它们照爸爸头上狠狠敲下去。然后我又想带着它们回家。我要每天照料它们。我要骑着它们走遍全镇。
“你从哪儿拿来的?”我问。
“爸爸给我的。”
不是你爸爸,我很想说,是爸爸。现在让我们有话直说吧。你在别的地方已经有一个爸爸了,虽然爸爸也不怎么好,但他是我唯一的一个爸爸。
随后我仔细看着这个孩子,看着他窄窄的脸、细细的脖子还有骨瘦如柴的肩膀,他已经七岁了,可是身高对他这个年龄来说太矮了,我还记得那是一种什么滋味。我也记得有爸爸陪伴成长的日子是什么滋味。
我说:“你知道,我也曾经有两个这样的马,虽然没有这两个这么酷,不过还是挺不错的。我给它们起名,一个叫午夜,另一个叫童子军。”
“午夜和童子军?”他看了这两个木棍马一眼,“这名字挺不错。”
“要是你愿意,可以拿去用。”
“真的?”他抬头,用猫头鹰一样的眼睛看着我。
“当然。”
乔什·雷蒙德找到了他要找的玩具:某个类似电动小车的东西。我们一起走出他房门的时候,他拉住了我的手。
回到客厅,爸爸露出在体育中心时刻准备面对镜头的笑容,冲我点点头,好像我们是哥们儿一样。“你应该带你女朋友一起过来。”他说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和他是最好的朋友似的。
“看吧,她星期天都挺忙的。”
我能想象爸爸和马基先生之间的对话。
你那个行为不良的儿子绑架了我女儿。此时此刻,她可能正躺在地沟里,感谢他。
不然你以为会发生什么?你说的真他妈的对,他就是个行为不良的少年,是个罪犯,是个情绪化的浑蛋,还是个特别令人失望的怪咖。先生,替你女儿庆幸吧,因为相信我,你不会想要我儿子的。没人想要。
我看得出来爸爸在搜肠刮肚地想着该说什么:“嗯,随便哪天都行,是不是,萝丝玛丽?你什么时候想带她过来,就带过来。”他现在正处于自己心情特别好的时候,萝丝玛丽点点头笑了一下。他用手拍了拍椅子扶手,“带她来,我们一起到烧烤架那儿烤点牛排,再专门给你弄点豆子和菜叶子。”
我尽量不让自己在这个房间里爆发。我试着将自己缩到最小压到最下面。我尽自己最快的速度开始数数。
谢天谢地,比赛又开始了,他的精力被吸引走。我又坐了几分钟,然后感谢萝丝玛丽做的饭菜,问凯特能不能带着黛卡回妈妈家,然后我对她们两个人说回家见。
但是我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开着车跑。没有地图,没有目的地。我开了差不多几个小时,开过白色的田野。我先往北开,然后往西,再往南,最后往东,小浑蛋的速度飙到了九十。等到日落我开回巴特莱特的时候,直接穿过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心脏,嘴里并排叼着四根美国精神一起抽。我开得非常快,可是似乎总感觉还不够快。我突然憎恨起小浑蛋,因为它拖慢了我的速度,我需要冲冲冲。
尼古丁辣着我的喉咙,它已经很粗糙了,我觉得好像要吐,于是我将车停在路边,下来四处走走。我弯下腰,手扶着膝盖,等着。当我不再恶心以后,我看着伸向前方的路开始奔跑。我跑得好像遇见了鬼,将小浑蛋甩在身后。我跑得那么卖力那么快,我觉得自己的肺都要爆炸了,然后我更加卖力速度更加快。我正在调整自己的肺和双腿,看它们会不会跑废掉。我不记得我锁没锁车,天哪,当我的意识变成这样的时候,我非常痛恨它,因为现在我满脑子都是车门和车锁,于是我跑得更使劲儿。我不记得自己的外套在哪里,也不记得我是不是穿了外套。
会没事儿的。
我会没事儿。
不会崩溃。
会没事儿的。
会好的。
我很好。很好。很好。
突然,我四周又都是农田了。出于某种原因,我走过一连串商业温室和苗圃。这些地方星期天都不营业,顺着车道朝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真正夫妻合开的地方跑去。那是一栋两层的白色农舍,就坐落在这块地区的最后方。
车道上挤满了卡车和汽车,我能听见里面传来的笑声。我想着如果我走进去坐下来把那儿当成自己的家会发生什么。我站到大门口开始敲门。我喘着粗气,我应该等一等再敲门,这样我能平复一下呼吸,可是不,我心想,我现在实在是太急了。我又敲了敲门,这一次敲得更响。
一个白发老太太走出来,脸庞像肉丸一样圆圆的,非常温柔,她还因为刚才在里面的谈话笑着。她隔着纱门眯起眼睛看我,然后打开门,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因为这里是印第安纳,因为我们不必担心自己的邻居。这是我喜欢生活在这里的原因之一,我想拥抱她索取温暖,但是她脸上的笑容带着疑惑,好像想要弄明白自己是不是之前见过我。
“你好。”我说。
“你好。”她说。我能想象到自己是一副什么鬼样子,脸红扑扑的,没穿外套,满身是汗,气喘吁吁,大口吸气。
我尽量快速说明自己的来意:“我很抱歉打扰你,我是在回家的路上刚好经过你的苗圃。我指定你们现在不营业,而且你家还有客人,但是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摘几朵花回去送给我的女朋友。这件事有点着急。”
她充满关心地皱起脸:“很着急吗?哦天哪。”
“可能这么说太严重了,如果惊到你我很抱歉。但是现在还是冬天,我不知道等到春天的时候自己会在哪儿。她的名字是以花命名的,她爸爸不喜欢我,我希望她知道我一直都在想她,希望她知道冬天不是一个死亡的季节,而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季节。”
一个男人走过来站在她身后,衣服领子上还掖着餐巾。“你在这儿呢。”他对女主人说,“我还奇怪你去哪儿了呢。”他朝我微微颔首。
她说:“这个年轻人有急事儿。”
我把之前的话又对他说了一遍。她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叫了屋里某个人一声,跟他们说先把土豆拌一拌,然后他走出来,餐巾在冷风中微微轻摆,我和他并排走,双手插兜,我们走到苗圃的门口,他从皮带上解下一串看门人的钥匙。
我滔滔不绝地讲着,谢谢他,跟他说我会付他双倍价钱,甚至提出可以给他寄一张薇欧拉抱着花的照片——或许是紫罗兰花——等我把花送给她之后。
他双手扶着我的肩膀,说:“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孩子。我希望你能摘到自己要的。”
苗圃里,我闻着花朵甜蜜、生机勃勃的香味。我很想留在这里,留在这个温暖、明亮,周围全都生机勃勃没有死亡的东西的地方。我想要搬进这对好心夫妇的家,让他们喊我“儿子”,薇欧拉也可以住在这里,因为这里的房间足够我们两个人一起住。
他帮我挑了几朵开得最耀眼的花——不光有紫罗兰,还有雏菊、玫瑰、百合和其他我记不住名字的花。然后他和他的妻子,她的名字叫玛格丽特·安,将它们放在冰冻过的包装桶里,这样可以让花保住水分。我想要付给他们钱,可是他们把钱退了回来,我保证一旦我有时间,会马上把桶给他们送回来。
等到我们做完这一切,他家的客人都聚到外面来看这个必须要现在摘花送给自己深爱的女孩的男孩。
那位先生,他的名字叫亨利,开车送我回到自己的车旁。出于某种原因,我希望要是能开好几个小时才到,而不是几分钟就到了。我们从路的另一边掉了个头儿回来,停在小浑蛋所在的地方,它停在路上看起来十分耐心,又好像被人遗弃。他说:“六英里。孩子,你一路跑过去的吗?”
“是的,先生。我猜是这样。很抱歉把你从餐桌旁拽走。”
“不用担心,小伙子。什么都不用担心。你的车出问题了吗?”
“没有,先生。只是速度不够快。”
他点点头,好像这是全世界最合理的解释,但其实并不是,然后说:“你替我们给那个女孩带好。不过你必须要直接开回家,听见了吗?”
* * *
我赶到她家的时候已经夜里十一点了,我在小浑蛋里坐了一会儿,摇下窗户,熄了火,抽完最后一根烟,因为现在我到了这里突然不想打扰她。屋子里的灯还亮着,我知道她和爱她却恨我的爸妈在里面,我不希望突然闯入。
不过这时她给我发了短信,好像她知道我在哪儿,短信说:很高兴我回来了。我什么时候能见你?
我回复她:出来一下。
不到一分钟她就走了出来,穿着猴子睡衣和弗洛伊德的拖鞋,外面裹着一件紫色的睡袍,她的头发拢到后面梳成一个马尾。我抱着冰冻过的运输桶走过去,她说:“芬奇,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你身上有烟味?”她看了看身后,生怕会被他们看见。
夜风清冷,又有几朵雪花飘落下来。但是我觉得很暖。她说:“你在哆嗦。”
“是吗?”我没有发现,因为我什么都感觉不到。
“你在外面待了多久?”
“我不知道。”突然间我想不起来了。
“今天下雪了。而且现在又开始下了。”她眼睛有些红,看起来好像是哭过了,这可能是因为她真的很讨厌冬天,或者,更有可能,是因为我们就要迎来那场车祸的周年祭。
我递出冰桶说:“所以我才想让你看看这个。”
“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她把桶放在地上,打开锁。有那么几秒,她只顾闻着花香,然后她转身看我,一个字都没说,就那么吻住我。当她抽出身子的时候,说:“冬天已经全都过去了。芬奇,你为我带来了春天。”
我在家门外,留在车里坐了很久,生怕会打破这个魔咒。车里,空气很近、薇欧拉很近。我被今天包围。我爱我们聊天或是她告诉我某件她希望我知道的事情时,她看着我闪闪发亮的眼睛;以及,她集中精神看书时默念文字的样子;以及她看着我好像世界上只有我,好像她能透过肉体和骨头以及那些胡扯看进我内心,看见那个连我自己都看不见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