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奇(1 / 1)

我提早到了薇欧拉家,正好碰上她父母在吃早饭。她父亲留着胡子,一脸严肃,嘴角和眼角都长着很深的皱纹,她母亲看起来很像是薇欧拉长到二十五岁时的模样,深金色的大波浪卷发披散下来,脸形?像个桃心,所有的五官都雕塑得更锐利一些。她的眼睛很温暖,但是嘴长得有点哀伤。

他们邀请我共进早餐,我问了他们车祸之前的薇欧拉是什么样,因为我是在那之后才认识她的。等到她下楼来,他们正在回忆两年前她和她姐姐准备春假的时候去纽约,后来却决定跟着男孩旅行团从辛辛那提走到印第安纳波利斯,再到芝加哥,想要做随行采访。

薇欧拉看见我,反应是:“芬奇?”好像我只是一场梦,而我的反应则是:“男孩旅行团?”

“我的天哪。你们为什么要跟他讲这个?”

我实在忍不住,开始哈哈大笑,结果导致她妈妈也哈哈笑起来,随后她爸爸也哈哈大笑,直到我们三个哈哈大笑像是老朋友一样,而薇欧拉只能盯着我们,好像我们全都疯了。

那之后,我和薇欧拉站在她家门口,因为这次是轮到她挑选地方,所以她给我大致讲了一下路线,然后要我跟着她走。说完她转身穿过草坪朝车道走去。

“我没有骑车来。”我抢在她说话之前,举起手做出发誓的样子,“我,西奥多·芬奇,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在此发誓在镇子内绝对不会超过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在州际公路上不会超过每小时五十英里。任何时候,只要你想停车,我们就停。我只是请你给我一个机会。”

“下着雪呢。”

她有些夸大其词了。根本就没什么雪花。

“那种小渣渣根本就不能算。你看,我们已经把所有骑车能去的地方都去了一遍了。如果开车的话,我们能看见更多的东西。我是说,那种可能性是无穷无尽的。至少你先坐进去。哄哄我。你坐在车里,我就一直一直站在这里,哪儿都不去就站在车旁边,这样你能知道我不会突然袭击你,把车子开走。”

她站在便道上僵着不动。“你不能一直逼别人去做他们不想做的事。你只是闯过来自说自话,说我们应该做这个我们应该做那个,可是你根本没有听。你根本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只想你自己。”“事实上,我想的是你把自己困在了你的房间里,还有你那辆愚蠢的橘色脚踏车上。必须去这儿。必须去那儿。去前面去后面,可是根本没什么新地方,也没有超出方圆十公里之外的地方。”

“或许我就喜欢这方圆十公里呢。”

“我不这么认为。今天早上,你父母说起过去的事情,关于你、关于从前的你,其实非常美好。那个薇欧拉听起来更有趣,还带着那么一点酷,即便她的音乐品味恐怖至极。现在我看见的只是一个胆子小到根本不敢出门的人。你身边的人都时不时地会轻轻推你一下,但是从来不敢使劲儿,因为他们不想惹恼那个可怜的薇欧拉。你需要被猛推一把,不是轻轻地推。你需要跳回到骆驼上。不然你就只能一直站在那道你为自己打造的窗台上。”

突然,她从我身边冲走,爬进汽车,坐在里面四处看,虽然我今天试着稍微清理了一下,但是中间的扶手上还是堆满了铅笔屑和碎纸片,还有烟头、打火机、几枚吉他拨片。后座上还有一条毯子、一个枕头,从她看我的表情看得出,她一定注意到了这些。

“哦,放轻松。这个计划不是要泡你。如果我有这打算的话,你早就有感觉了。安全带。”她扣好安全带,“现在关上门。”我站在草坪上,双手抱胸,看着她关上车门。

然后我走到驾驶室的一侧,打开门,上了车,看见她正拿着一张从一个叫作哈林大道休闲吧的地方拿回来的纸巾仔细瞧。

“怎么样,超薇欧拉?”

她深吸一口气,又呼出:“可以了。”

我一开始开得很慢,时速低于每小时二十英里,然后我就这么开过她家以及所有邻居门口。我们一个街区一个街区地走。每次在停车站和红灯停下来,我都会问:“怎么样?”

“很好,没事。”

我开上国道,将速度加到三十五:“现在怎么样?”

“很好。”

“现在呢?”

“别再问我了。”

我们开的速度很慢,后面的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并按着喇叭。有一个家伙从车窗伸出头朝我们嚷嚷了几句,又把我们甩掉。我必须用尽吃奶的力气才能克制自己不猛踩油门,不过后来我习惯了这种被所有人超过的龟速。

为了令我自己和她分心,我像在钟塔窗台上那样和她聊天。“我的一生要么跑得比别人快三倍,要么比别人慢三倍。我很小的时候,经常在客厅里绕圈跑,跑完一圈又一圈,直到我在地毯上跑出一个圈来。然后,我就按照这个圈跑,直到爸爸亲自动手把地毯掀开,徒手把中间那一块抠了下来。他没有重新换一块地毯,而是只留着水泥地,露出上面斑斑点点的胶水痕迹,那些胶水本来是粘地毯用的。”

“那就加速吧。快点。”

“哦不行。必须保持四十的匀速,宝贝。”但我还是提速到了五十。到了现在,我感觉非常好,因为我成功地把薇欧拉劝进了车,而爸爸因为公务出了城,这就意味着今天晚上没有什么强制性家庭聚餐,“顺便说一下,你爸妈真不错。你很幸运,超薇欧拉。”

“谢谢。”

“那么……男孩旅行团。你后来真的做采访了吗?”

她瞥了我一眼。

“好吧,那跟我聊聊那场车祸。”我没期望她能说,但是她看着窗外,然后开始讲述。

“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我只记得我们离开派对以后,就上了车。她和艾里吵了一架。”

“艾里·克洛斯?”

“他们去年差不多交往了一整年。她很生气,但是也不让我开车。是我跟她说走街桥的。”她声音变得非常非常小,“我记得有个牌子上面写着‘桥面有冰’。我记得车子打滑,艾莲娜说:‘我控制不住了。’我记得我们冲出去飞到半空,还有艾莲娜的尖叫。然后,一片漆黑。三个小时以后,我在医院醒来。”

“跟我说说她。”

她继续看着窗外:“她聪明、倔强、情绪化,又有趣,发脾气的时候非常刻薄,保护自己爱的人的时候又可以很甜。她最喜欢的颜色是黄色。她总是在我身后,尽管有时候我们也会吵架。我可以告诉她所有事,因为艾莲娜最大的优点就是她不会擅自给你下评判。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从来没有最好的朋友。那是什么感觉?”

“我不知道。我猜就是你可以做自己,无论是什么样的——最好的还是最坏的,但是他们依然爱你。你可以反抗,但是你生他们的气的时候,你知道他们依旧是你的朋友。”

“那我或许应该去找一个。”

“我说,我很想替流浪欧和其他人的行为跟你说对不起。”

最低限速是七十,但是我一直把速度保持在六十。“这又不是你的错。而且道歉是浪费时间。你应该活出自己的样子,永远都不必说抱歉。一开始就做正确的决定,所以根本不会有道歉的事情发生,这样比较轻松。”我其实没什么立场这么说。

流动图书馆公园就在巴特莱特郊外一条乡间小路上,四周都是玉米地。因为这里是平原,所以基本上很难看见树,一辆一辆房车矗立在地平线上,看起来就像摩天大楼。我趴在方向盘上:“这是什么鬼地……”

薇欧拉也趴下来,双手放在仪表板上。我关掉引擎熄了火,她说:“我们在加利福尼亚的时候,有时候会这么做,爸爸、妈妈、艾莲娜和我会坐上车,去书店淘书。我们每个人先定好自己想要淘什么书,不把所有的书都找到绝不回家。我们一天可能会去八家到十家书店。”

她抢在我前面下了车,然后朝第一辆卡车走去,这是一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蒸汽式房车,一半停在石子路上,另一半停在地里。这里一共有七辆房车,不同牌子、不同车型和年代,全都排成一排,四周簇拥着高高的玉米。每一辆都有广告,列出这辆车主打的图书类型。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他妈酷的事。”我不知道薇欧拉有没有听见我说话,因为她已经爬到第一辆房车里面了。

“嘴巴干净点,年轻人。”一只手伸出来,我和对方握了手,那只手的主人是一个矮个子、圆滚滚的女人,头发漂染成金色,眼神温暖,脸上全都是皱纹。“我是菲雅·卡恩斯。”

“本人西奥多·芬奇。你是这个公园的策划人吗?”我点着下巴指了指那一排流动图书馆。

“是的。”她往前走,我跟在后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这个镇上的流动图书馆就中断了,我对我老公说:‘这真是一个耻辱,我是说,奇耻大辱。那些房车怎么办?应该有人把它们买下来,继续跑。’于是我们就这么做了。一开始我们自己开着他们一个镇一个镇跑,但是我老公富兰克林,他的腰椎不好,所以我们就决定把它们固定下来,像那些玉米一样,然后让别人来找我们。”

卡恩斯太太领着我一辆车一辆车逛,每一辆车我都爬上去翻一翻。我在一摞摞精装书和平装书里挑挑拣拣,所有的都是被人反复翻过、品相良好的二手书。我有几本想要找的书,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

卡恩斯太太一直都陪着我,她把书码正,掸掸架子上的灰,跟我讲她老公富兰克林和她女儿萨拉的事,还有她儿子小富兰克林,他错娶了一个肯塔基州的姑娘,这意味着除了圣诞节,他们根本见不到他。她是个话痨,但是我喜欢她。

薇欧拉在第六辆房车(主打童书)上找到我们,怀里抱了满满一摞经典名著。她和卡恩斯太太打了个招呼,问道:“这些书怎么借?我需要办借书卡吗?”

“你可以选买还是借,不过无论哪种都不需要办卡。如果你想借的话,我们相信你一定会把它们还回来。如果你想买的话,我们只收现金。”

“我买好了。”薇欧拉朝我点点头,“你能去我书包里拿钱吗?”

我没动,只是掏出自己的钱币递给卡恩斯太太,一张二十块的钞票,这是我手里最小面值的,她数了数书。“一块钱一本,一共十本。我得去那边的房子里给你找钱。”她没等我说不用找了,就转身走掉了。

薇欧拉把书放下来,现在我跟着她一辆车一辆车淘。我们又找了几本放在待买的清单里,然后不知为什么我迎上她投向我的目光,看见她冲我微笑。这微笑就是那种你考察一个人很久,终于弄清楚你对他的感觉的那种微笑。我也朝她笑了笑,她别过头。

这时卡恩斯太太走了回来,我们开始就找钱的问题推来推去——我想要她别找了,她非得把钱找给我,最后我赢了,因为她绝对没有说不的机会。我抱着这摞书一路跑回车里,她还在同薇欧拉讲话。我从钱包里又翻出一张二十块,我回到房车的时候,弯腰拿起一开始的那张二十块,然后将手里这张和找回来的钱都塞进那个用作临时收银台的旧收银机里。

又来了一群孩子,我们跟卡恩斯太太说了再见。我们往回走的时候,薇欧拉说:“这真棒。”

“的确,但是这不能算是一次漫游。”

“这肯定能算是一个新的地方,和我们需要的完全一致。”

“真对不起。虽然这很棒,但这里几乎算我们的后院,在你那个三英里到四英里的安全区范围。再说,重点不在于做完清单上的事情。”

现在她走快几步跑到我前面,假装我不存在,不过这也没关系,我习惯了,她不知道这并不会令我觉得有什么。人们要么看见我的时候大惊小怪,要么无视我。我不知道走在大街上,安全舒适地裹在自己的那一身皮囊里,和周围完全融入是什么感觉。没有人转身,没有人盯着你,没有人等着、期待着,想着你下一步会做出什么愚蠢、疯狂的事是什么感觉。

然后我再也忍不住,飞快地跑起来,这种脱离别人缓慢、正常的脚步的感觉真好。我从自己的想法里冲出来,就是那个,出于某种原因,想象自己和薇欧拉买的那些书的作者一样已经是死人,这一次终于能够安眠、深深地埋在地下,上面盖了一层又一层土,土上又种满了玉米的想法。我几乎能感觉到土地在闭合,空气变得腐浊而潮湿,黑暗从头顶朝我压下来,我不得不张开嘴巴大口呼吸。

身边一道人影,薇欧拉超过了我,她的头发在身后飘扬,像风筝一样,太阳照在上面,发梢变成金色。我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脑海里,接受那些思绪,让它们走过来,一开始我并不敢确定那道人影是她,后来我加速追上去,和她肩并肩地跑,让自己的步伐配合她。她又冲出去,我们就这样用力地紧追慢赶,我想自己可能要从地上飞起来。这是我的小秘密——就是任何时候我都可能会飞走。地上的所有人除了我——现在还得加上薇欧拉——都变成了慢动作,就好像他们身上裹满了泥巴。我们比他们所有人都快。

这时我们已经跑到了车前,薇欧拉给了我一个“认输吧”的表情。我跟自己说,是我让着她她才赢的,但其实她是公平、公正地跑赢了我。

我们上车启动之后,我把我们的本子扔给她,就是那个用来记录漫游过程的本子,然后说:“趁我们还没忘,把今天的事全都写下来。”

“我以为今天这次不算呢。”但是她还是打开了本子。

“就当是哄我。哦,对了,我们回家的路上再多去一个地方。”

我们离开砾石小路,再次开上人行道上,她写到一半突然抬头,说:“我忙着找书,忘了留下点东西了。”

“没关系。我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