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上,显然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芬奇必须消失了。一方面,他被刊在《巴特莱特闲话》上的照片不怎么样。他看起来健康得让人不安——我怀疑他是个乖宝宝,完全一副不抽烟的素食主义者派头,领子还翻了起来。而另一方面,他这种健康向上的感觉就是让我看不顺眼。他是那种可能会跟老师打成一片的成绩优秀的家伙,并且完全不介意开着妈妈的那辆土星,但是我不相信他在和姑娘有关的事情上不会搞砸。再具体一点,我不相信他可以和薇欧拉·马基有什么进展。
第三节课的时候,我和查理约在“善意”慈善二手店见面。火车站旁边就有一家,建在曾经废弃、没人使用的破旧工厂上,这里曾经有过一场大火,现在墙上全是涂鸦。经过“升级改造”,也就是重新刷了一遍墙之后,终于有人肯看这里一眼了。
查理带着布兰达作为自己的时尚顾问,虽然她身上穿的每一件衣服都和别的不搭,不过她说她是故意这么穿的。当查理和某位女店员讲话的时候,布兰达跟在我后面一排一排逛,边走边打哈欠。她漫不经心地翻着挂在架子上的一排皮夹克,问道:“我们究竟在找什么?”
我说:“我需要重建。”她又打了个哈欠,根本没用手遮掩,我都能看见她嘴里的食物残渣。“熬夜来着?”
她笑了笑,耀眼的粉唇咧得大大的:“阿曼达·蒙克星期六晚上办了个派对。我和加布·罗密欧去了。”流浪欧除了是阿曼达的朋友以外,还是这个学校里最大的浑蛋。出于某种原因,布兰达从一年级开始就对他情有独钟。
“他会记得吗?”
她的笑容收敛了一点:“他已经喝得烂醉,不过我在他兜里放了样东西。”她举起手,挥动手指。她手上的蓝色塑料甲片少了一个。“还有,以防万一,我把我的鼻环也放进去了。”
“我就说你今天看起来不一样了。”
“就是那个环的缘故。”她现在清醒一点了。她两手一拍,像个疯狂科学家那样搓着手,“所以我们到底要找什么?”
“我不知道。可能是不那么干净正经的,稍微性感一点的衣服。我已经受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了。”
她皱着眉头:“是因为那个,她叫什么名字来着?瘦巴巴的小妞?”
“薇欧拉·马基,而且她并不瘦。她有屁股。”
“而且是一个特别特别美好的屁股。”查理现在也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中。
“不。”布兰达使劲儿摇着头,快得像拨浪鼓,看起来好像得了疯症,“你不用打扮自己去讨好女孩——特别是那样一个女孩。你穿衣服只是为了取悦自己。如果她不喜欢真正的你,那么你也不需要喜欢她。”这句话听起来特别有道理,如果我真的知道我是谁的话。她继续说,“这个女孩是不是有一个博客,就是女演员杰玛·斯特灵喜欢的那个?救了她要跳楼的‘疯子同窗’的那个?哦,去她的吧,还有她那个又干又瘪的屁股。”布兰达讨厌所有穿12码以下衣服的女孩。
她继续神神叨叨,说薇欧拉,说杰玛·斯特灵,说《巴特莱特闲话》,我一句话都没再说。我突然不希望听见布兰达或者查理谈论薇欧拉,因为我想把她留给自己,就好像我八岁那年的圣诞节——那会儿的圣诞节还很美妙——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把吉他,我给它起名叫“未经许可不得擅动”,因为这把吉他除了我谁都不许碰。
不过,最终,我不得不打断布兰达:“她去年四月的时候和她姐姐出了车祸,就是从一座钢架桥上冲下去的那辆车。”
“我的天哪。是她?”
“她姐姐已经高三了。”
“我去。”布兰达托着下巴把头摇来摇去,打开水龙头,“你知道,你或许应该保守一点。”她的声音柔和了一些,“你想想瑞安·克洛斯。你看见他怎么穿的了。我们应该去老海军(Old Navy)或者AE美国鹰(American Eagle),或者最好去代顿的阿贝克隆比&;费奇(Abercrombie&;Fitch)。”
查理对布兰达说:“她永远不会对他感兴趣。无论他穿什么。我无意冒犯,兄弟。”
“无所谓。去他妈的瑞安·克洛斯。”我人生中第一次把这个词完整说出来。感觉真是爽,我突然觉得想要围着商店狂奔,“去他妈的。”我决定了,这个全新的芬奇想什么时候飙脏话就什么时候飙脏话。他能够站在楼顶想要跳下去,只因为没什么能够吓倒他。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坏蛋。
“以防万一呢。”查理从架子上拿下一件夹克,举起来。这件衣服也非常“坏蛋”。整件衣服的皮子全都是那种磨损、穿旧的感觉,就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凯斯·理查德兹穿的那种。
这是我见过的最酷的夹克。我把它穿上的时候,布兰达叹了口气,走开了,溜达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双披头士乐队那种黑色大皮靴。“这双靴子是十四码。”她说,“不过按你生长的速度,到礼拜五的时候穿着应该正好。”
午饭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扮演那个坏蛋芬奇。一方面因为,女孩们似乎都喜欢他。一个很可爱的低年级学妹甚至在走廊里拦住我,问我需不需要帮忙带路。她一定是刚入学的,因为很显然她不知道我是谁。她问我是不是从伦敦来的,我回答:谢谢、对呀、香肠土豆泥,用那种十分有说服力的英式口音。她一边领我去餐厅,一边咯咯笑着撩头发。
巴特莱特高中差不多有两千名学生,校方将我们分别安排在三个不同的午餐时段。布兰达今天翘课和我还有查理一起吃午饭,我用“好啊”“嘿,同学,你像只狗”这一类的话和他们打招呼。布兰达只是冲我眨眨眼睛,然后又冲查理眨眨眼睛。“拜托告诉我他不是英国人。”查理只是耸耸肩,继续吃。
接下来的午餐时间,全被我用来跟他们讲我在老家时最喜欢去的地方——“诚实的乔恩唱片行”“独立厂牌粗野贸易唱片行东区”和“舞池”,还有其他我经常去的唱片店。我跟他们讲起我那个刻薄而性感的爱尔兰女朋友菲奥娜,还有我最好的朋友塔姆和纳兹。等到午餐吃完,我已经编出了一个完整的世界,甚至连最细小的情节都有——我房间的墙上贴着性手枪乐队和乔欢乐队的海报,我抽的烟从我和菲奥娜同居的公寓窗户飘向外面,那些在“希望和锚酒吧”以及“半月湾酒吧”玩音乐的晚上,还有贡献给阿比路录音室,在那里灌唱片的日子。铃声响起之后,查理说:“我们走了,你继续。”被他们抛弃的我,感觉到了对伦敦浓浓的思乡之情。
是的,先生。我走在走廊上的时候,根本不知道那个英国坏蛋芬奇可能会做什么。接管全校,接管全镇,接管全世界。那会是一个充满**的世界,邻里有爱,学生有情,或者至少知道怎么如何互相尊重。没有评判。没有咒骂。绝对没有,绝对,绝对。
等我走到美国地理课的教室时,我已经说服自己有那样一个世界存在。直到我看见瑞安·克洛斯,从头到脚完美、潇洒,他的手搭在薇欧拉的椅背上,像是罗曼诺伊式跨国餐厅的老总。他朝她微笑,和她讲话,她也笑着看他,嘴巴抿起来,灰绿色的大眼睛在眼镜后面非常认真。就这样,我变回了那个,脚踩一双二手靴,在印第安纳州土生土长的西奥多·芬奇。而像瑞安·克洛斯那样的家伙总是有办法让你记起自己是谁,即便是在你根本不想记得的时候。
我试着对上薇欧拉的目光,但是她正忙着点头听瑞安说话根本无暇理我,后来流浪欧走了过来,阿曼达·蒙克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厉声道:“你看什么看!”然后薇欧拉便被他们几个包围吞没,我能做的就只是瞪着她刚才在的地方。
布莱克先生风一样从教室前门走了进来,正好踩着上课铃,然后问有没有人对那份作业有疑问。无数双手高高举起,他一个接一个地耐心解答:“走出去,亲眼看看……你们住的这个州。到博物馆去……到公园去……到历史遗迹去。让你们自己……接受文化的洗礼……这样当你们离开这里……也可以带着它一起走。”
我用自己装出来的正宗英国范儿说:“可是我觉得你没法带着它一起走。”
薇欧拉哈哈大笑。她是唯一一个笑的人。她刚笑出来,就赶紧转身避开所有人,只盯着自己右边那面墙。
下课铃响起,我直接走过瑞安·克洛斯、流浪欧和阿曼达,站到薇欧拉身边,我离她很近很近,近得我能够闻到她的洗发水香味。坏蛋芬奇有一点好处,就是不会被瑞安·克洛斯那种人吓住。
阿曼达说:“有什么要帮忙的吗?”她的语气带点鼻音,故意装得特别小女孩。
我用平时那种不带英国腔的口音,对薇欧拉说:“是时候开启旅途了。”
“去哪儿?”她的眼神冰冷得有一点恼火,好像怕我在这里、在此刻就出卖她。
“你去过胡希尔山吗?”
“没有。”
“它是全州海拔最高的地方。”
“我听说过。”
“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那里。除非你有恐高症。”我歪着头说。
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空白,随后她很快恢复过来,完美的嘴角向上翘起形成一抹完美的假笑:“不,我没问题。”
“她把你从那个窗台上救了回来,没让你掉下去,不是吗?”这句话是阿曼达说的。她挥着自己的手机,刚好露出《巴特莱特闲话》的标题让我看见。
流浪欧喃喃地说:“或许你应该回去再试一次。”
“然后错过这个见识印第安纳州的机会吗?不,谢了。”他们狠狠盯着我,而我正看着薇欧拉,“咱们走吧。”
“现在?”
“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间了。你比所有人都清楚,我们只有在此刻才是安全的。”
流浪欧说:“嘿,浑蛋,你怎么不问问她的男朋友?”
我对流浪欧说:“因为我对瑞安不感兴趣,我只对薇欧拉感兴趣。”然后我又对瑞安说,“兄弟,我们俩不是去约会。只是去完成作业。”
“他不是我男朋友。”薇欧拉说,瑞安看起来很受伤,我都几乎要替他难过起来,只不过替他那种家伙难过这种事我还真的做不到。“我不能翘课。”
“为什么不能?”
“因为我不是会翘课的那种人。”她的意思很明显——我跟你不一样——我告诉自己她说这句话只是为了在别人面前装装样子。
“放学后我在停车场等你。”我往外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吧’,我说,‘来吧’。”
也可能只是我自己的幻觉,反正她好像是笑了。
“怪物。”我往外走的时候听见阿曼达喃喃地说。我胳膊肘不小心碰到了门槛儿上,然后,运气特别好,另一边也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