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奇(1 / 1)

星期天傍晚,我和凯特、黛卡一起开车去爸爸的新家,位于镇上相对豪华的地段。今天是每星期一次的例行家庭聚餐。我还是穿着往常穿的那件普通海魂衫和卡其裤子。

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只是盯着窗外的风景,甚至连收音机都没开。“去那边好好玩。”妈妈在我们临下车前叮嘱说,努力装出高兴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我们一上路,她就会打开一瓶酒,然后和闺密、朋友煲电话粥。自感恩节之后,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见面,也是第一次来他的新家,他和萝丝玛丽还有她的儿子一起住在这里。

他们住在那些巨大而崭新的房子其中之一里,整条街上的房子看起来没什么两样。我们推开院门的时候,凯特说:“在这儿喝醉之后还能找对家门吗?”

我们三个大步走在干净的白色行道上。车道上停着的两辆一模一样的越野车和这里非常般配,闪耀夺目,好像那些自命不凡的机器般的生活需要这些来维系。

萝丝玛丽来应门。她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红金色的头发,脸上带着一抹忧虑的笑容。根据妈妈的说法,萝丝玛丽就是属于保姆型女人,而同样根据妈妈的说法,这正是爸爸所需要的。她带着从前夫那里继承来的200000美元遗产,和一个七岁的豁牙儿子乔什·雷蒙德,他可能是我的亲弟弟,也可能不是。

爸爸从后院咚咚咚地跑过来迎接我们,他准备了十六公斤的肉在后院里烧烤,尽管现在是一月,而不是七月。他的T恤上写着“参议院,滚蛋”。他十二年前是一个职业曲棍球手,人送外号叫“猛击手”,直到他的股骨撞上了另一个人的头导致粉碎性骨折。他看起来和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一样,相对于同样年纪的男人,他长得特别帅,身材特别好,好像时刻准备着被召回球队,但是他的黑发已经夹杂了一些白发,这是前所未见的。

他和我的姐姐、妹妹拥抱后,照着我的后背拍了一掌。和大多数曲棍球手不一样的是,他不知用什么方法,把自己的牙齿保护得很好,现在他正朝我们露出八颗牙的标准笑容,就好像我们是他的粉丝。他想知道我们这星期过得怎么样、学校怎么样,我们有没有了解什么他可能不知道的事。这是一个挑战,相当于他扔下的战书。这是一个给聪明的老爸难堪的机会,不过这个游戏已经不再有趣,所以我们全都没有理会。

爸爸又问起十一月和十二月的游学项目,我愣了一分钟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问我。“呃,还不错。”干得漂亮,凯特。我咳了一声,对她表示感谢。他完全不知道二年级以后我在学校砸东西的事儿以及惹的其他麻烦,因为去年,在摔吉他事件过后,我跟沃特兹校长说,爸爸在一起狩猎事故中被人误杀了。他从来没有费心思查证过这件事,现在无论我出了什么问题,都只会给妈妈打电话,也就是说实际上他是在给凯特打电话,毕竟妈妈从来不会检查语音信箱。

我捡起落在烧烤架上的叶子。“他们邀请我留下来,但是我令他们失望了。我是说,虽然我很喜欢花样滑冰,而且滑得相当不错,我猜这是从你身上继承来的,但是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想要以此为职业。”我生命中最开心的时刻之一,就是发表这样的评论,我觉得,有个同性恋儿子是一位父亲最可怕的梦魇。

他的回应只是打开另一罐啤酒,然后用夹子去攻击那十六公斤肉,就好像那些肉很危险,随时可能跳起来把我们全都吞掉。我倒是希望这是真的。

到了正餐时间,白金色调的餐厅里铺着一块纯天然的羊毛地毯,就是能用钱买到最贵的那种。这跟他们刚搬进来时,屋子里铺的那块低劣的尼龙地毯对比,显然提升了很多。

乔什·雷蒙德很少收拾桌子,因为他的妈妈是个小个子,而她的前夫也是个小个子,而爸爸却不一样,他是个巨人。我这同父异母的弟弟却和我不一样,我在他这么大的时候个子很小,他干净、整齐,而我有着外翻的胳膊肘和尖耳朵。他的一切都恰到好处,这也是让我觉得他或许和我父亲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原因之一。

此时此刻,乔什·雷蒙德踢着桌子腿,隔着餐盘用他那双巨大的、圆溜溜的、眨都不眨的猫头鹰似的眼睛,瞪着我们。我说:“挂在上面感觉如何,小朋友?”

他尖叫着作为回应,我的“猛击手”老爸托着自己布满胡渣的完美下巴,用修女一般温柔、耐心的语气说:“乔什·雷蒙德,我们之前讨论过你踢桌子的事了。”他从未用这种语气对我或者我的姐姐和妹妹说过话。

黛卡,她的盘子里已经堆满了食物,她一边吃,一边看萝丝玛丽一个一个给其他人分食物。当萝丝玛丽拿起我的盘子时,我说:“我不吃,谢谢,除非你这里有纯素汉堡。”她只是朝我眨了眨眼睛,手还停在半空中,头也不转地向爸爸的方向瞥了一眼。

“纯素汉堡?我是吃肉和土豆长大的,三十五年都没变过。我认为既然将食物端上桌的人是我父母,那就轮不到我去提要求。”(他去年十月的时候就满四十三岁了)他撩起自己的衣服,拍拍肚皮,那里依然平坦,但是已经没有六块腹肌了,然后摇着头,朝我微笑,那是一个有了新妻子、新儿子、新家、两辆新车,只需要拨出额外的一两小时给自己原来的亲生儿女的男人的笑容。

“我不吃红肉,爸爸。”事实上,更准确地说,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芬奇才是素食主义者。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上周。”

“哦,天哪……”爸爸往后靠,瞪着我,而黛卡则照着自己的汉堡咬了血淋淋的一大口,肉汁顺着她的下巴流下来。

凯特说:“老爸,你别费心了。如果他不想吃的话,就别让他吃了。”

我还来不及阻止他,那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芬奇便说:“这世上通往死亡的路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从楼顶上跳下来,还有一种是每天用别的生物的肉慢慢毒死自己。”

“我很抱歉,西奥。我不知道。”萝丝玛丽朝爸爸瞥了一眼,他还一直盯着我,“我给你做个土豆沙拉三明治怎么样?”她带着希望询问,于是我同意了,尽管土豆沙拉里有培根。

“他也不能吃那个。土豆沙拉里有培根。”这句话是凯特说的。

爸爸说:“哦,他可以把那个该死的玩意儿挑出来。”“挑”的发音很像是“掏”,这是爸爸在加拿大长大的历史痕迹。他看我的眼神带着怒意,于是我们都闭上了嘴,我们越早吃完,就能越早离开。

到家后,我亲吻了妈妈的脸颊——她需要这个吻,我闻到了一丝红酒的气息。“你们几个玩得开心吗?”她问,我们都知道她希望我们求她同意让我们永远不要再去那个鬼地方。

黛卡说:“当然不开心。”说完,她就噔噔噔地跑上楼去了。

妈妈松了一口气,又喝了一口酒,追着她上去了。周日的时候,她都会尽量当一个好家长。

凯特拆开一包薯片,说:“这太蠢了。”我明白她的意思。“这”是说我们的父母和星期天,或许还有我们整个乱七八糟的生活。“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必须要过去,假装喜欢对方,大家都心知肚明。装呗。”她把薯片递给我。

“因为人们喜欢假装,凯特。他们觉得这是对的。”

她将头发甩过肩膀,用一种表示她在思考的方式皱着脸。“你知道,我最后还是决定秋天的时候去上大学。”爸妈离婚后,凯特原本主动提出留在家里。她说:妈妈需要人照顾。

我突然就饿了,我们两个把薯片递过来传过去,传过去再递回来。我说:“我还以为你喜欢不上学的时光。”我很爱她,足以让我陪她一起假装这是她留在家里的另一个原因,这和她那个高中时代的骗子男友完全无关,也就是她计划未来生活时想着的那一个。

她耸耸肩:“我不知道。或许现在和我希望的‘不上学的时光’不太一样。我在考虑去丹佛,或许能够看看外面的世界什么样。”

“罗根?”也就是她高中时代的骗子男友。

“和他没关系。”

“希望如此。”

我很想将我这几个月以来一直跟她说的话重复一遍:他配不上你。你已经在那个浑蛋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但是她倔强地绷起了下巴,皱着眉头看着那包薯片:“总好过住在家里。”

这一点我无法反驳,只好问:“你记得艾莲娜·马基吗?”

“当然。她是我们班的。怎么了?”

“她有个妹妹。”我在钟塔上遇见她了,我们两个当时都想着要跳下去。我们本来可以手拉手一起跳。大家一定会认为我们两个是命途多舛的情侣。他们会替我们写歌。我们会成为传说。

凯特耸了耸肩:“艾莲娜人还行。有一点清高,但也很有趣。我对她的事没那么清楚。不记得她还有个妹妹。”她说完把妈妈杯子里的酒喝光,抓起车钥匙,说:“回见。”

上楼后,我越过尖端分裂、赶时髦和传声头像,直接选了约翰尼·卡什。我把这张《福尔松监狱演唱实录》扔在唱机的转盘上,伸手从桌上勾出一根烟,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芬奇自己克服一下。毕竟,我创造了他,也能让他消失。不过,等我点上烟,我突然想象自己的肺变得和刚铺完沥青的马路一样黑,然后想起了我刚才对爸爸说的话:这世上通往死亡的路有很多种。其中一种是从楼顶上跳下来,还有一种是每天用别的生物的肉慢慢毒死自己。

没有动物是死于制造香烟,但是我第一次不喜欢香烟带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我会受到污染,被慢慢毒死一样。我将烟掐灭,在自己改变主意之前,把剩下的烟全都折成两半,然后用剪刀剪碎,最后全都扫进垃圾桶,打开电脑,开始码字。

一月十一日。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自杀事件里有将近百分之二十是服毒,但是在那些自杀的医生中,这一比例上升到百分之五十七。我对这种方法的看法是:这似乎是懦夫的唯一选择。我觉得我还是愿意感受死亡的过程。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举着一把枪顶着我的脑袋(哈哈,抱歉,这是自杀者的小幽默),然后要我选一种毒药,我肯定会选氰化物。最好是毒气,这样能立刻毙命,我意识到这有违我想要体验死亡过程的初衷。但是仔细想想的话,在一生经历了太多感受之后,或许能在瞬间快速死去也是蛮不错的。

我写完这些,走进浴室去放药的壁柜里翻了翻。布洛芬、阿司匹林,还有一些非处方安眠药。这些安眠药是我从凯特那里偷来的,然后装在了妈妈用完的旧处方药的药瓶里。我对滥药的态度是严肃的。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对我而言药物的作用是帮我将脑子里那些东西赶走,否则我很难继续控制自己的大脑。

但是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需要一粒优质安眠药。我打开瓶子,将那些蓝色药片倒在手掌上,一粒一粒数。总共三十粒。我回到桌旁,将这些药片一字排开,好像一支蓝色小军队。

我登录了脸谱网,在薇欧拉的主页上,推送了一个学校不知道谁贴出来的关于她成为救了我的英雄的报道。这个帖子下面一共有一百四十六条评论和二百八十九个赞,我更愿意将此理解为还有这么多人感激我还活着,但我很清楚事实的残酷。我回到自己的主页,好友关注里除了薇欧拉,再无其他。

我将手指放在键盘上,看着它们待在键盘上的样子,指甲又宽又圆。我开始敲击键盘,像弹钢琴一样。我写下:强制性家庭聚餐没劲透了。“我觉得我们无法再经受一次那种可怕的时刻。”特别是当有那么多别的事可以做的时候。引号里的话引自弗吉尼亚·伍尔芙自杀前写给她丈夫的遗书,不过这句话用在这里非常合适。

我将这条信息发送了出去,坐在电脑旁边等着,把药片分成三个一组,然后是十个一组,我其实期待的是薇欧拉的回复。我将那块车牌敲平,在上面草草地写下:再经受一次那种可怕时刻,然后把它挂在我房间的墙上,墙上已经贴满了这种笔记。这面墙有许多名字:思想之墙,灵感之墙,我的思绪之墙,或者干脆就是“墙”,不过千万别和平克·弗洛伊德的专辑混为一谈。我将我的思想火花保存在这里,火花来得如此之快,我必须要在它们消失前记下来。任何事情,有趣的、奇怪的,甚至只写了一半的灵感,都会出现在上面。

一个小时以后,我查看自己的脸谱网主页。薇欧拉写道:“前路艰辛,随遇而安。”

我的皮肤开始灼热起来。她也引用了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话来回复我。我的心跳速度快了三倍。见鬼,我想。我只知道这两句弗吉尼亚·伍尔芙的话。我飞快地在网上搜索,寻找合适的回应。我突然希望自己以前多关注一下弗吉尼亚·伍尔芙,这个作家在此刻之前,对我来说根本没有多大用。我突然希望自己整个十七岁要是什么都不干,就只研究她的作品。

我打字回复:“对我来说我的大脑是最难解的机器——一直都嗡嗡嗡,隆隆隆,时而激昂,时而怒吼,时而急落,最终被埋进泥里。为什么?如此激动是为了什么?”

这句话是回应薇欧拉之前说过的人生是用来填补时间,以及那些事情都没有意义的话,但这也是我的真实写照——嗡嗡嗡,隆隆隆,时而激昂,时而怒吼,时而急落,最终深深地陷进泥里,深得我无法呼吸。要么沉睡,要么清醒,没有中间地带。

这句话用得真是该死地好,好得我自己都寒毛直竖。我仔细研究起胳膊上竖起的寒毛,当我再看回屏幕的时候,薇欧拉已经回复了:“当你将万物看作繁星,我们那些俗事便不再重要,不是吗?”

我现在已经完全开启了作弊模式,把我能找到的所有关于弗吉尼亚·伍尔芙的网站都翻了一遍。不知道她是不是也作弊了。“我生了根,但我随波逐流。”

我差一点就改变了主意。我想着要不要把这一句删掉,但是她已经回复了。“我喜欢这句。是哪本书里的?”

“《海浪》。”我又作弊了,找到那篇文章。这一次引用得更多,“我觉得身体里有上千种力量升起。我疼、我乐,时而懒散,时而忧郁。我生了根,但我随波逐流。金星点点,所有的美好,流淌……”

我决定只写到这里,主要是因为我急着等她的回复。

她三分钟后才回复。我喜欢这句:“这是我所知晓的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我激动。我**漾。我像一株植物一样在河中流淌,流到这儿,流到那儿,但是生了根,所以他或许才会到我面前。‘来吧,’我说,‘来吧。’”

此刻,我跳动的脉搏不再是我身体里唯一搅动的地方。我调整坐姿,想着这兴奋是多么奇怪、多么愚蠢。

我写道:是你让我觉得美好,觉得流淌。我想都没想就把这句话贴了出去。我可以继续引用弗吉尼亚·伍尔芙——相信我,原书里的话甚至更加性感——但是我还是决定用自己的话。

我等着她回复。我等了三分钟、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我打开她的网站,那个她和她姐姐一起运营的网站,检查了一下最新文章的更新日期,和我上次来看没有变化。

我想,我明白了。没有美好、没有流淌。依然静止。

另一条信息出现了:我收到你的旅行守则了,我想加一条:如果天气不好的话,我们不出门。我们可以选择走路、慢跑或者骑车。不能开车。不去离巴特莱特太远的地方。

她现在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我回道:不管是走路、慢跑或者骑车,都没有问题。想到她的网站还没有更新、一片死寂,我又补充说:我们可以写下途中见闻,这样除了照片,还能有别的东西给其他人看。事实上,你应该负责写作。我只负责微笑,保持好看的样子就好了。

我在电脑前又坐了一个小时,但是她已经不回复了。就这样,要么是我惹她生气了,要么就是把她吓跑了。所以我写了一首又一首歌。大多数的夜里,都是一些“会改变世界的歌”,因为这些歌又美又有深度又该死地好听。可是今天晚上,我告诉自己,我和这个叫薇欧拉的女孩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无论我多么希望有,然后我问自己我们两个之间的这些文字是不是真的有一些美好,还是这一切仅仅是我的想象,我对一个自己并不怎么了解的女孩太投入了,只因为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和我说的似乎是同一种语言的人。尽管我们只说了几句话。

我抓起这堆安眠药握在手里。我现在就能把它们全都吞下去,躺在**,闭上眼睛,就这样飘走。但是还有谁会去检查薇欧拉·马基的情况,确保她不会再回到那道窗台上呢?我将这些药片扔进马桶里冲走。然后重新访问了“艾莲娜和薇欧拉之家”,顺着历史记录翻下去,一直翻到第一篇,然后一篇一篇看下去,直到把每一篇文章都看完。

我尽量让自己能醒多久就多久,最后在凌晨四点才睡去。我梦见我自己光着身子站在学校的钟塔上,天气很冷,后来又下起了雨。我低头看着下面,所有人都在,老师和学生,爸爸正拿着一个汉堡大嚼特嚼,他把汉堡高高地举向天空,好像是在向我致意。我听见身后有声响,回头看去,是薇欧拉,她站在窗台的另一头,身上除了一双黑靴子也什么都没穿。美呆了,这是我用这双眼睛看到过的最美妙的事,但是我还没来得及翻过石栏朝她过去,她便张开双臂,跃入空中,开始尖叫。

当然,响起的是闹钟的声音,我一拳砸了过去,再抓起来砸向了墙壁,它跌入墙角,丁零零响着,像一只迷失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