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下属的错误上,如果以机械、程式化的态度去解决,一味地追究责任,对于工作本身反倒有害无益。
下属犯了错误,当然要追究其责任。但在事情还未搞清楚之前,千万不要急于处理,因为如果处理错了,事情就很难再挽回。如果还没有处理,那么主动权便掌握在你的手里,想什么时候处理就什么时候处理。
某公司的信息主管因提供了错误的市场信息而导致了公司决策的失误,如果你是该公司的总经理,你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让我们看看松下幸之助是怎样对待这一事件的。松下幸之助完全有理由将其开除,但是他并没有急于做出最终的处理意见,而是分析了两种可能的情况:一种可能是这位主管本身并不称职,已不宜于再继续担任这个职务;而另一种可能则是“好马失蹄”,由于一时的大意而出现的判断错误。
松下幸之助进一步考虑到,目前还没有更合适的人选担任这一职务,一旦将现在这位主管撤职,将会影响到公司其他工作的有序进行。
于是,他把这位主管找来,告诉这位主管将要对这次事件做出处理,但没有明确告诉他处理意见,于是事情就拖了下来。
在这段时间里,这位主管为了弥补上次的过失,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多次提供了极有价值的信息,为公司的决策作出了贡献,同时也用事实证明了他是称职的,上次的失误是意外情况。
不久,松下幸之助又把他叫了过去,并对他说,鉴于他近期的业绩,本来应该给予奖励,但因为上次的失误还没有处理,所以,将功抵过,既不奖励,也不处分。这种处理方法的效果无疑是非常好的,既没有影响公司整体的运作,同时又使这位信息主管以及其他员工心服口服。在这次事件当中,主动权始终掌握在松下幸之助的手中,虽然他没有马上将那位主管撤职,但他只要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他随时都可以将现在的主管辞退。同时,通过这段时间的考察,避免了可能做出的仓促决策而造成的人才的不必要损失。
追究责任不是工作的终极目的,这个道理很简单,但管理者只有不断警醒自己把心态摆正,才能避免陷入“追究了责任、耽误了工作”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