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许多皇帝都主张禁酒,但是,以乾隆帝力度为最大。他即位伊始,便着手禁酒事宜。

乾隆元年(1736),乾隆皇帝接到内阁学士方苞的上书。方苞在奏疏中说道烧酒的危害是“耗民财,夺民食”,方苞还提出严禁烧酒的做法:“禁造烧曲,毁其烧具”。乾隆帝赞赏方苞的建议,发布谕旨道:“养民之政多端,而莫先于储备,所以使粟米有余……夫使粟米有余,必先去其耗谷之事,而耗谷之尤甚者,则莫如烧酒。”

乾隆帝看得很清楚,酿造烧酒,会浪费大量的粮食。所以,从乾隆二年(1737)五月开始,朝廷下旨,严禁酿造烧酒。可是,禁酒令刚一下达,立即有人抗旨上书,反对禁酒令的颁布。首先是左都御史孙嘉淦,他认为,永禁烧酒“不惟无益,而且有损”。他的理由是烧酒用高粱等粗粮酿造,而黄酒用米麦等细粮酿造。烧酒价廉物美,黄酒价贵而耗粮,禁烧酒导致粗粮弃舍无用,进而导致民间转造黄酒,所以,禁酒令弊大于利。

孙嘉淦言之凿凿,居然有大员响应,兵部尚书讷亲立即上书,对孙嘉淦表示支持,他说酿造烧酒应该“照旧奉行,并除酒税”,不但要继续酿酒,还要免除酒税,等于朝廷支持酿造烧酒。

这时,直隶总督李卫也参与辩论,他主张,在歉收之年,粮食短缺,一定严禁酿造烧酒;而在丰收之年,则没有必要概行禁止。河南总督尹会一认为,不可一概而论,对那些以酿酒为生的人要严厉打击。陕西巡抚张楷、山西巡抚严瑞龙等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乾隆帝思虑再三,最终颁布谕令:富商凡是广收大麦高粱、肆行踩曲、大开烧锅者,严行禁止;违禁者,除照原先法律杖责一百,再枷号两个月以外,失察的地方官员每出现一案降一级,失察三次者降三级,随即调用。这个谕令只禁止那些以买卖酒为业的富商,对民间用于自己消费的烧酒则不严行禁止。这就比较科学了,即禁止了大量酿造烧酒导致的浪费,又满足了北方多数民众的饮酒需求,是一个比较科学的禁酒令。

当然,乾隆帝自己并非禁酒之人。他是很喜欢喝一些小酒的。乾隆帝喜欢的酒是玉泉酒。玉泉酒是采用纯正的玉泉水酿造的,甘冽香醇,宫廷里面大量使用。乾隆帝十分重视玉泉酒的使用,乾隆五十五年,他发现玉泉酒浪费严重,竟然要求内务府开列出详细的使用说明。于是,内务府向他呈报了这一年清宫各处使用玉泉酒的详细清单:

奉先殿371斤14两,英华殿182斤,御花园26斤4两,内膳房46斤,内城隍庙、永佑庙2斤,御茶房58斤12两,赏阿哥生辰酒筵25斤10两,御药房30斤4两,雷神庙8两,木神庙1斤,雍和宫3斤,保和殿、正大光明殿筵宴90斤,山高水长、热河万树园筵宴60斤,热河普宁寺3斤,绵总阿哥娶福晋筵宴、迎妆奁、成婚礼筵宴共64斤,和孝公主初定礼、成婚礼共用70斤,以上共用1039斤4两。

这份清单被载入典籍之中,反映出乾隆帝对玉泉酒的喜爱,也反映出此酒的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