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董仲舒与儒家(1 / 1)

十大思想家 秋至乐 1670 字 5天前

以儒炉熔百家的新儒学

汉代建国之际,高祖刘邦不喜儒学,虽然政治上仍设有承袭秦朝的博士制度,但博士的人数不多,很难在传授文化方面起到大的作用。对于这一时期而言,儒家的学术源流几乎断绝了。秦始皇曾在焚书时颁布一项法令,规定除了允许官府有关部门藏书外,民间和个人一律不得藏书,这就是“挟书律”。汉承秦制,也沿用了这项“挟书律”。直到汉高祖之子汉惠帝废除“挟书律”,诸子学说才得以复苏,儒、道两家逐渐声势变大。

在之前较为沉闷的学术思想的低潮时期,统治者提倡道家的黄老无为思想。黄老思想是居于支配地位的主流思想,不问流派的思想家也都乐于称说黄老之言。文帝、景帝时期出现了由无为到有为、由道家到儒家的嬗变趋势。学者伏生在墙壁中得《尚书》二十八路,汉文帝派出当时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晃错向伏生学习。这一时期的博士数量有所增加,已有70多人,他们杂陈百家,其中以崇尚儒家者为多。儒家经典《诗》《书》《春秋》,以及《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等都有博士,其中《诗》博士更有齐、鲁、韩三家,《春秋》博士有著名的胡毋生、董仲舒二家。这些都为汉武帝独尊儒术准备了条件。

汉武帝早有儒学倾向。他曾采纳时任丞相的卫绾的建议,罢黜治申不害、商鞅、韩非、苏秦、张仪等法家之言的贤良。此举引发了颇好黄老的窦太后的强烈反对,她以刑狱之灾打压了相关的大臣,儒家的发展暂时受挫。建元5年,即前136年,汉武帝设置了《五经》博士,儒家经学在官府中愈加完备了。建元6年,窦太后离世,汉武帝的施政不再受外戚的强行干扰,儒家也在他的主张、提倡下逐渐发展壮大。董仲舒在应对汉武帝的举贤良对策中建议,凡是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的各家学说,都要从博士官学中排除出去。汉武帝对此很是欣赏。他依此在朝中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官员调动,将不治儒家《五经》的太常博士一律县黜,提拔布衣出身的儒生公孙弘为丞相,优礼延揽儒生数百人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朝廷官员主要为儒学出身,儒家的发展势头可想而知。

“独尊儒术”之“儒”,早已不用于孔孟之儒,而是一种新儒学。

在汉初黄老之术造就的安定、繁荣的表象下,董仲舒面对汉家王朝大一统的政治需求,加工、制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儒学思想。他以儒家的仁道义理架构为基础,以《春秋》公羊学的微言大义为依据,吸收法家、道家和阴阳家学派思想,又将宗教天道观和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建立起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兼容百家的新儒学体系。这是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一种极具包容性,又独具时代特色的政治儒学。这种新儒学对当时的一系列政治、社会问题给出了较为系统的、有效的应对和对治性回答。

《春秋》公羊学的儒家义理体系是董仲舒新儒学的立学之基,而大一统的王道政治则是新儒学的实质所在。为了实现“正而天下和美”的政治理想,董仲舒将儒家的天命论、天道观与阴阳、五行思想结合,建立了一套“天人感应”的神学哲学体系,而“三纲”“五常”是基本的政治伦理原则。“天”是最高的哲学范畴,是主宰人世命运的人格神,天体运行是一种道德意识和目的的体现,自然现象是神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为“君权神授”“灾变谴告”。统治者若想长久地掌有天赐予的“权”,就需要承天更化、养士求贤和尊儒一统。

经学化、伦理化、神学化和权威化,是董仲舒新儒学的四大特点。新儒学保留了儒学的人文精神和义理内核,其以“五常”为核心的价值观强化了儒学的实践性、生活性和经世致用性,吸收入儒学的阴阳、五行、宗教天命等思想,既实现了学术思想的强强联合,又体现了此时儒者的开阔胸怀。董仲舒之儒学是适应封建大一统而生的新儒学,它取得独尊地位,成为官方意识形态是历史的要求和必然。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理论,第一次真正将儒家思想运用于政治实践。儒学成功地解决了西汉初期的政治合法性问题,维护了封建政权的统一和稳定,开启了汉唐盛世的序幕。此外,儒家思想对抑制王权、限制官僚特权、保障民权、缓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西汉社会在儒家思想下的成功经营,为中国古代的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儒学自此正式成为中国近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为王朝的政治治理和礼乐教化无私地贡献着智慧和力量。

清末新政与儒家体制的崩溃

1840年,中国紧闭的国门被西方列强的坚船烈炮强行开启。原本沉浸在“天朝上国”迷梦之中的清王朝统治者,渐渐地在赔款、割地的屈辱和愈作愈响的侵略炮声中醒来。1900年6月,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爆发。1900年8月14日,八国联军占领清王朝都城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仓皇出逃,开始了所谓的“西狩”。逃亡路上的王朝统治者收获了最后迟到的清醒:自己早已不再是世界秩序的维护者,而如今这王朝的统治要如何维持和延续?

变法图强的倡议早已有之,1898年的戊戌变法在顽固派的阻挠下昙花一谢。这一次,包括当初顽固派在内的清朝上层却主动“变法”,颁布了“新政”。1901年1月29日,清朝发布变法谕旨,“新政”序幕正式拉开。历经了将近两千年风雨的儒家体制早已身老形残,更在西方文明的进攻下增添了不少新伤,此时的“新政”就像是给尚在苟延残喘的儒家体制注射的一剂安乐药。

以改革科举为核心的教育制度改革,是清末“新政”的开场戏。改革的具体措施一为“设文武学堂”,建立由小学、中学和大学构成的现代教育体系,毕业后授予相应的功名;二为“酌改文科”,即改革考试内容,“四书”“五经”比重大减后,以实用性科目为主要考试内容,同时逐年减少科举取士名额,扩大学生出身名额,将科举和学堂合流,以十年为期废除科举制,以“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矣”为目标;三为“停罢武科”,改变军事人才的培养模式;四为“奖励游学”,派遣优秀学生出国。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措施施行的同一年受到了良好的效果。清廷不久后又出台了会试科目的调整办法,下令要求多设大小学堂,并特别指出除四书五经外一律不准用八股文。

1905年9月2日,清廷面对日益深重的内外危机,接受权臣奏请,正式下令停止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取士走到了尽头,这条以儒家为标准的选官之路阻断了,儒家与国家权力的联系也就此中断了。

“新政”开始之后,办学堂成为一种风尚。另一方面,由于科举的废除和新的教育管理机构和规则的出台,规定了学堂毕业、特别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功名。因此在新的官员选拔制度出台之前,学堂和留学成为新的晋升之阶。兴学和出洋留学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对象,学堂数量和入学人数取得了迅速的增长。废除科举前后的1905和1906年,学堂数量后者较前者增长了两倍,学生数也将近翻了一番。这一现象对于现代教育事业而言或许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对于儒家而言,却绝对不是幸事一件。

中国封建社会缺少完整的公共教育体系,教育事业的实现主要靠家庭或家族。社会设置教育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组织科举考试、举行祭孔仪式,以网罗民间人才和推行儒家教化。即使是相对独立的书院,也会逐渐演变为科举的“培训班”,这一现象以清朝为显。尽管清廷号召在学堂中仍要学习中国经史之学,仍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儒家的容身之处还是一天天地越变越狭窄。新的教育制度和社会流动机制,决定了作为上升性流动的主要标准是科学,而非儒学。儒家观念的传播也就日益丧失了合适的渠道,没有了渠道,也就无所谓流传和发展了。

除了儒家体制在人才选择和教育制度方面的崩溃,清末“新政”立宪和新法律的实施又加速了儒家体制的瓦解。仿行宪政的实施加大了儒家与中国政治制度的分离。《钦定宪法大纲》以维护皇权的至高性为基础,对皇帝的权利作了逐条的阐述,规定皇帝的权力必须“以宪法规定为限”,重大决策必须由国会作出,皇帝只是象征性地发布。皇权的合法性基础被摧毁,皇权的神秘感被彻底消除。“新政”一系列的新法律的制定,颠覆了儒家传统的秩序观念。儒家一直主张将法律作为礼教的补充,只会在“礼”不及之处运用法律,这样的法律要维护的,无非是儒家的亲亲、尊尊的社会秩序,而法律的本原就是儒家经典。而西方法律不以家庭或家族为基础,其核心价值是个人的平等和自由。这必然与儒家的“礼”“法”之道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