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孩子的视角:学会陪孩子做“无用”的事(1 / 1)

一到儿童节总牵扯出一系列问题:谁来过?怎么过?我曾经写过一篇《六一成人作妖节》的文章,叙述了一下我小时候对儿童节的魔幻印象,显然我当年不太能在那个日子里感受到比较明显的快乐。

我们一直在过的这个国际儿童节起源是比较沉重的,本是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保障儿童权利,但时至今日,世界各地人民约定俗成地认定了儿童节应该由儿童来过——显然反战不应该是儿童操心的事,保障儿童权利的任务也肯定不是儿童自己的,那么,儿童节里孩子们就没必要苦大仇深,还是要过得开心快乐一点儿。而是否能达到这一目的,成年人的心思就很重要。

可惜,大多数家长并不太能把握什么能让孩子真正地快乐。我并不是抨击这一点,家长们也很可怜,因为我们有时连什么是自己真正的快乐都搞不清楚。

成年人大多缺乏对“没用”追求的勇气,在“有趣”方面更是极其匮乏。

去年春节的时候,我的俩孩子得了点压岁钱。当今孩子对金钱大多没概念,为提高他们的金钱意识,我决定带他俩去玩具商店,承诺他们在一定资金范围内,可自行选择一件至若干件玩具。

一个比我女儿稍小的小姑娘迷失在小马宝莉专区,抱抱紫悦、摸摸苹果嘉儿,做出“哪样都是心头好”的姿态无法选择,盘桓许久后,做出终于下定决心的样子,拿起了一盒有城堡场景的玩具抱在怀里,转身看向她妈妈。

她妈妈看了一眼那玩具说:“好闺女,咱不买这个,咱们去那边看看!”说着指向另外一个区域。我看过去,那边展示台上摆着一些诸如立式算盘的拨弄着玩的所谓益智玩具。一个小女孩,在这个年纪,如果一门心思以拨拉算盘珠为乐,当真是天赋异禀的会计之王了。

果然,那小姑娘往那边一看,不答应,坚持要买手里的这盒玩具。她妈妈从她手里拿过那盒玩具,看了看说:“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啊?”然后放回架子上,嘴里哄着拉着哭唧唧的女儿走了。

在男孩玩具区和毛绒玩具区,我又看到有两位家长分别否决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选择,用的都是“这东西有什么用啊”的理由——我认为这几位父母心目中懂事的孩子应该仰起小脸说“爸爸妈妈,咱们走,回家你们给我报俩辅导班!学习使我快乐!”

“这玩意儿有什么用?”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我妈当年倒掉我一抽屉玩具的时候,跟我说的就是这话。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那个时代烙印在血液里的某种匮乏感,这种匮乏感会随其一生。比如,我父母小时候那个年代,最大的问题是各种物资都不太丰富以及没有什么可读的书,总之是有用的东西不多,于是在他们成了家长后,一切在他们眼里应该能使我开心的事物就都应当是有用的——当然打扮得干干净净自然是很好的,读书本身也是我喜爱的,但这些事物对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来说都太有用了,并不足以撑起我真正的快乐。

当年,我人生最大的意义是我奶奶家院里一墙角的木棍子,那是我在周边小公园里精心挑选的长枪短炮、冷热兵器,粗细不同、手感各异,每一件武器都能带领我杀向一个战场。它们是我心头至爱,我每礼拜去奶奶家都要把玩一番,有一根特别粗长的愣是被我玩出了包浆。我有时会沉默地举着一根棍子站在夕阳里,有时嘴里嘶吼着将它们挥舞在风中,或者抱着一根树枝盘腿坐于院子中间。我脑子里都是话,眼睛里都是画。然而我家里人不能理解,认为我涉嫌中邪,一进到这个院子就开始间歇性犯病,于是决定把这些垃圾清理掉。

这些树枝被清理的时候,我哭得撕心裂肺,如此歇斯底里,以至于他们在清理每一根时都撅折后再扔,以为我在里面藏了金条。最后得出结论,这些破玩意儿屁用没有。

没有人能理解我为什么对这些破烂情有独钟,我也并不打算给他们解释——事实上,我相信这件事是解释不清楚的,我最大的任务是再去捡一墙角棍子。

当然,我不是宣扬让现在的孩子满世界捡破烂儿就是快乐,我只是表达我是在那一刻认定了成年人的无趣,他们身边有用的东西太多,而没用的东西太少——“有用”作为人生理想还算说得过去,但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准则并照此去生活,就有点枯燥了。

认为树枝里一定要有金条,那就太可怕了。

我以为是那个时代造就了这一代不那么有趣的成年人,然而在我成年后发现,我周围同龄人或更年轻的人中,有趣的人也不多。他们有太多理由保持一本正经和严肃认真,甚至在面对其他人的有趣时,还会以“不正经”或者“真有闲心”来评价。这导致当个有趣的人是一件很艰辛的事。

很多人认为有趣和有用是不可共存的,比如一个人总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那么就难成大事。我不知道这种推断是如何深入人心的,总之“正经”已过于饱和,于是我的人生准则里就只好格外重视一些别的东西。如果非要在“有趣”和“有用”中做出选择——虽然两者大多数时候并不矛盾——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去做一个有趣的人。

我很同意儿童节应该由孩子自己来过,然而我同时认为,成年人更需要过这个节,借这个机会好好去重温一次追求“没用”的感觉。我强烈建议成年人在这一天把情智双商降低一些,最好不要高于十岁,并且尽量去做一些没用的事情,感受一下这个节日带给你的好。倘若打算跟孩子一起度过儿童节,就更需要注意,避免在这一天死乞白赖找意义给孩子们添堵。

找一些自己小时候爱吃的零食跟孩子一起分享,跟孩子一起看一下自己小时候看过的走过心的动画片,跟孩子疯一疯,都是很好的——我打算给我儿子讲讲我在九岁时是怎么闭着眼睛深情款款地唱郭富城的“蓝色是你眼中的爱情”并被我爸抽了一顿的故事——送礼物也是好的,但如果不知道送什么,千万别送书。书这种宝贝,要在平时多买形成阅读习惯,千万不要成为孩子某个特殊日子的礼物。

“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

没用相对于有用似乎确实是没用的,然而有用相对于没用,也同样是没用的——绕明白这句话,对于保持好心态很有帮助。

我相信在很多人童年之时,有一些“没用”的东西是很重要的,然而在成年后,我们就主动或者被动地将它们抛弃了,用某一种惯用标准去刻画自己的生活轨迹,并开始影响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成年人害怕自己和孩子们浪费时间,认为人们都应当去竭尽所能抓紧时间做一些有用的事,然而这个时代却一再证明,任何没用但有趣的事,都随时可能形成某种巨大的推力影响世界。

我在十六岁时成为王小波的粉丝,发现世界上还有人能把话说得这么有趣。他写过一段话我记得相当清楚,借儿童节与诸君分享:

我常听人说: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人对现实世界有这种评价、这种感慨,恐怕不能说是错误的。问题就在于应该做点什么。这句感慨是个四通八达的路口,所有人都到达过这个地方,然后在此分手。有些人去开创有趣的事业,有些人去开创无趣的事业。前者以为,有趣的事不多,我们才要做有趣的事。后者经过这一番感慨,就自以为知道了天命,此后板起脸来对别人进行说教。

我的意思是,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有时候是很有意思的。

谨慎喝鸡汤,我来刮刮油

家长很容易用成人的视角判断孩子的行为和目标,以这种视角,就无法理解孩子很多行为的动机。成人世界中的各种实用性功能,在儿童价值体系中完全不适用。所以家长在与孩子对话或者确定应该陪孩子做什么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视角变化,否则很有可能发展成互相不理解的关系。

孩子的目的比较纯粹,追求纯粹的快乐和纯粹的有趣,如果家长对这一目的加入成年人的价值判断,就很容易跑偏。我经常在玩具商场里听到父母们否定孩子的选择,说他要买的玩具“没意思”“没有用”“不能学到东西”等,我只能说,很遗憾,成年人已经无趣到对玩具这一首先要“好玩”的物品有了“有用”的要求。

家长们会在孩子面前塑造各种形象,但唯独成为一个有趣的人不在计划中。学会理解孩子和陪他们做一些“无聊”“无用”“无意义”的事,展现出一些有趣的特质,是最受孩子喜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