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过伊尔莎·布劳克曼的手后——不管有多短暂——弗兰克现在满脑子想的念的都是这件事,而且一面吃蛋一面谈音乐比他想象的困难许多。不过,那场莫名其妙的口角将两人的关系推进到了一个新境地。那场争执像是某种洗涤,让弗兰克想起了海边白屋的花园,在炎热的夏季里,它看起来是那么荒芜,高温和咸咸的海风将一切摧残殆尽,但只要下了雨,就会再度充满缤纷的新色彩与芬芳的气息,宛如穿上一件崭新的外衣。
伊尔莎说:“老天,弗兰克,我好喜欢你给我的那些唱片。今天上班时我就盼着能赶快来上课。”
他想象她坐在一间有着大办公桌和一整排电话的办公室内。时尚业,他猜,也或许她和未婚夫一起工作。他不需要知道更多。这样也好,因为她又说了:“我的老天!詹姆斯·布朗!《圣祷》!还有普契尼!我甚至连呼吸都无法……还有《通往天国之梯》,我爱死那首歌了!你今天又给我带了什么唱片?”
弗兰克说,音乐能传达文字无法传达之物,而这就是他第三堂课的主题。可惜的是,桌面不够大,他无法摆出所有唱片。毕竟还有餐盘、茶壶、调味罐等其他东西。所以,他只是像举牌般一张一张给她看。他说,今天,她将会认识朋克、一名哭泣的皇后、一名公爵,还有一位穿西装的男士。
伊尔莎睁着一双惊奇的晶亮大眼,点了点头。笑容已在她脸上蔓延,而他甚至尚未开始。
“所有音乐都该附上健康警语。只要将对的词句和对的旋律组合在一起,那威力一点都不输炸弹。你对朋克有多少了解?”
“完全不了解。”
“我希望你能学着了解,因为朋克对我具有重要的意义,好吗?”
“好,弗兰克。”又是那笑容,笑容,笑容。
“好,我们先来谈谈性手枪乐队的《天佑女皇》。这首歌于一九七七年问世,也就是英国女皇登基二十五周年纪念那年,举国上下都在筹备一场盛大的街头派对。而这首歌要说的呢,就是未来已经完蛋,英国没救了。它嘲讽皇室,嘲讽国家体制,但同时也展现了真正的英式幽默。这支乐队可以说是由四个几乎连乐器都不会演奏的小混混组成,他们看着头上戴派对帽的英国人,说出大家都不敢也不该说的一句话,那就是:去你的女皇。”
伊尔莎·布劳克曼呆坐原位,震惊不已,甚至忘了自己面前还摆着颗水煮蛋。
“这首歌遭英国广播公司禁播,全国有半数商店不愿卖这张唱片,但我还是放了一整个夏天。我将它视为一种公共服务。我对女皇没任何意见。我喜欢她。但重要的是,在这世界上还有个地方能让我们说出那些不该说的话。而且坦白说,我想女皇也同意我的想法,毕竟她没把约翰·罗顿(1)的头给砍了之类的。”
“哈哈哈。”伊尔莎·布劳克曼笑了起来。忽然间笑得太凶,她还得假装自己是在打哈欠。
“《天佑女皇》可以说是一枚巨大的自我毁灭开关。约翰·罗顿不会唱歌、不会看乐谱,但这正是重点。这首歌反对的不只是君主制度,而是所有一切,包括他自己。但我们需要他。当举国上下都在挥舞着纸旗、吃着迷你三明治时,正需要有人在我们屁股上踹上一脚,懂吗?”
伊尔莎缓缓点了点头。
接下来,他拿出普赛尔为自己所创作之歌剧《狄多与埃涅阿斯》而写的《狄多的哀叹》。
“好,刚才那是一场外向的爆炸,接下来就是内爆了。这将会是你这辈子听过的最悲伤的一首咏叹调。到了故事即将结束之际,狄多女王唯一爱过的男子离开了。他是她在这世上的灵魂伴侣、她的真爱。如今,他离去了,她知道自己除了死,再无其他选择。而这,就是心碎的声音。”
伊尔莎拿起了一片烤吐司,正要蘸蛋汁来吃时,忽又停住了。她没有问“怎么会”,因为她似乎还发不出任何声音。但他觉得如果可以的话,她一定会这么问出口。
“老天,那实在太妙了。在整首咏叹调中,她不停反复唱着:‘记住我,记住我。’而且都是同一个音调,直到最后她的歌声才忽然拔高。啊。”他捶了一下胸膛,“那令人心都碎了,因为它是如此绝望,那音调中的小小改变——在那个瞬间,我们领悟自己是多么平凡。谁会记得我们?她是迦太基的女王,但她很清楚,那根本一点意义也没有!啊。(他又捶了一下胸口)在演奏结束前,她的歌声便已然停止,而这正是最后一击,因为音乐必须在少了她的情况下继续,那是多么凄凉!老天,真的很悲伤,非常悲伤——”他得暂且停下来,因为他惊惶地发现自己竟然在哭。她递了张面巾纸给他。他说:“听就是了。一回家就放来听,连外套都不要脱,直接躺在地上,戴上耳机,听就是了。”他用力擤了下鼻涕。“我感冒了。”他说,以免她误会他太投入或太多愁善感之类。
伊尔莎·布劳克曼或许也感冒了,因为她同样擤起鼻子。他说如果她想先把蛋吃完,他可以暂停一会儿。但她只是将盘子推到一旁,托腮凝视着他。她的眼里写满了专注,头发东卷西翘。
“好,现在换公爵上场了,艾灵顿公爵。相信我,在听完狄多之后,你绝对会需要公爵。他是那么欢乐!那么轻盈!第一首:《丝绸娃娃》,乐器演奏版。它不像爆炸,内爆或外爆都不是,只是史上最盛大的一场庆典,是献给乐队中所有乐器的一首曲子,每个人都有独奏的机会,也都会为彼此伴奏。艾灵顿公爵用它来作为最后一首表演的曲目,你听了就知道为什么了:先是一一熄去乐队的灯光,然后是一声:‘砰!’那是史上最欢乐的一声道别。”
伊尔莎笑了。
所以,等他说到第四张唱片,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以及佩格说过的那个乔装故事时,发生了什么事?他才开始暗暗期望这是目前上过最成功的一堂课——他没有一句话不引得伊尔莎·布劳克曼哈哈大笑或几乎逼出她的眼泪。他终于有了自信,真正开始觉得乐在其中。在描述柏辽兹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所做出的所有荒谬举动时,他完全没有任何“呃”“啊”之类的停顿迟疑。他甚至还描述了那件西装和那顶帽子的造型——把它们形容得美轮美奂,让故事听起来更滑稽可笑。因为太好笑,他自己不禁大声笑了出来。想象一下这个疯狂的浪漫主义者,穿着他那件西装,走在巴黎街头,头上戴顶帽子,怀里还藏了把上膛的手枪。“他想骗谁啊?这也太疯狂了,好像没人会发现他一样!他怎么会以为没有人会识破他的伪装?”
伊尔莎挣扎起身,神色铁青,面如死灰,仿佛他刚探过身子,在她肚子上狠狠打了一拳。
“怎么了?你要做什么?”
她努力想打开手提包的锁扣,但两手实在抖得太厉害,怎么也打不开。
“伊尔莎?”
“该死的。(2)”她狠狠咒骂。
“拜托,让我帮你吧。”
“不需要。”
终于,她打开了,从手提包里抽出五镑现钞和装着学费的信封,重重甩在桌上,然后抄起大衣,唱片却碰也没碰。
“怎么回事?我不懂。是我说错了什么吗?”
她仓皇地走至门边,回过头,只是警告他:“别跟上来。”一双手疯狂又古怪地在空中一挥,便走出店外,消失在夜色之中。
弗兰克默默将唱片收回纸袋,只觉得自己既笨重又没用。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什么让她这么生气。女服务员只是坐在推门前的高脚凳上观看,冷冰冰地抿着双唇。从她的样子看来,大概是打算继续板着这张脸,短时间内不会有任何改变。弗兰克将自己的盘子整整齐齐搁到伊尔莎·布劳克曼的盘子上,再将两条用过的餐巾折好,仿佛要清除残存的幽灵一样。要是他真懂那是什么意思就好了。
“男人啊。”女服务员说,那模样简直就像看着汹涌翻腾的乌云说“哼,要下雨了”一般。
“但那是她说的啊,是她要我别跟上去的。”
听到这句话,她大大翻了个白眼,用力到你会担心她的眼珠是不是要滚进脑袋。“你是白痴吗?”
他到处找了个遍。城门区、铺着石子的小巷、出租车站。一旦下定决心,他就觉得自己非找到她不可。气温骤降——冰冷的空气仿佛镊子般,钻进弗兰克的五官七窍,刺痛着他的心。为了保暖,他还得将双手插在腋下。这晚洋葱与奶酪的气味闻起来特别浓烈。月亮低悬于城市上空,周遭环绕着一圈毛茸茸的光晕。漆黑的夜色中透着股幽幽的绿意,但有可能又是他的幻觉。他踩着沉重的脚步,看见从食品工厂下班的工人,看见打包收拾摊子的小贩,但就是不见伊尔莎·布劳克曼。他经过在街上游**的成群少年,经过一排藏在纸箱下的幽暗身影,经过匆匆从酒吧赶回温暖的车上的年轻情侣。沃尔沃斯灯火通明的橱窗内闪耀着一整面亮晶晶的CD唱片墙。他经过破败的水沟,经过因经年的雨水与汽车废气而发黑的屋墙,经过摇摇欲坠的灰泥,经过一扇扇破旧或盖着波浪状铁皮的窗户,以及一幅幅涂鸦与标语。他甚至还回到公园,沿着湖畔走了一整圈。游船倚着突堤轻柔**漾,湖水黑如煤矿,但依旧不见伊尔莎·布劳克曼的踪影。这女子再次消失蒸发。
等他回到大教堂时,今年的第一场雪已然飘落。细小的雪花徐徐飞舞,好似没有重量般轻盈悬浮。弗兰克没有放弃,视线在公交车站、酒吧与餐厅前逡巡。一朵大片些的雪花落在他衣袖上,没有立刻融化。雪花转眼变得浓密,仿佛天空忽然察觉自己还有好多雪需要倾泻,所以最好速战速决。他回到唱歌茶壶,心里抱着一线希望,说不定伊尔莎·布劳克曼已去而复返。但餐馆内空无一人,大灯都熄了。女服务员站在窗边,抬头仰望着天空。看见弗兰克,她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比起这说变就变的天气,她更受不了他。
到了此刻,雪下得越来越大,如棉花般铺天盖地,地面完全覆盖在银白之下。四面八方,除了纷飞的雪花,他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对街上,有辆车一直在原地打转,动弹不得。弗兰克和其他几名路人帮忙推了推。
“这天气是怎么回事?”有个人大声问。
“看样子最好是赶快回家。”另一人高声回答。
三十分钟内,城市已如被埋葬般万籁俱寂。弗兰克匆匆奔至教堂内,只想暖一暖身子,之后再返回雪中找寻。回想这一刻,他才察觉自己为什么没想到伊尔莎·布劳克曼或许早已招了辆出租车,离开城市,现在正和未婚夫一同坐在壁炉前。幸运的是,他现在满脑子只想找到她,完全没考虑到这些实际的可能性。当你置身于旋涡中心时,又怎能静心回想些什么?
街上已是冰寒刺骨,教堂内还要更冷。那是一种密闭的冰寒,就像走进一座冰库,将门关上。高大的石柱拔地而起,在教堂中殿的天花板上呈扇形展开。一名生意人跪在公文包边,一名老妪垂首端坐,两名神父似乎正用脚抚平圣坛旁的地毯。
她就在那儿。
一双绿色的肩膀。独自坐在长椅上。
弗兰克静静上前,生怕自己又将再次失去她。她双眼红肿,眼皮也浮肿苍白。她摘下了皮手套,搁在身旁,手提包大大敞开。她有一支护手霜,此刻正用它涂抹按摩着十指**的肌肤。
弗兰克在她身旁坐下,一语不发,不知该如何启齿。打破沉默的是伊尔莎。
“你刚才是在嘲笑我吗?因为我总藏着自己的双手?”
“当然不是,我为什么要嘲笑你?”
“你就从没好奇过我的来历吗?”她咬牙道,仿佛这些话伤得她唇齿生疼,随后又猛然将双手高举至他面前,“看看,弗兰克,看清楚了。”
“好、好,我在看了。”他希望她别这样,这就像看着她伤害自己一样。而且她声音很大,若不谨慎些,会引得其他人侧目相望。幸而他们都沉浸在祈祷中,似乎没注意到这名举着**的双手的绿衣女人。
“看到了吗?这世上会愚蠢地乔装的不只有柏辽兹。看啊,仔细看好我这双手,你现在也想好好嘲笑我一番了吗?”
就大小来看,她的手和其他人的手其实并无太大差别,令他震惊的是,她指头中央的关节如红纽扣般高高鼓起,一路肿胀到整个指节;中指直挺挺的无法弯曲,大拇指却又向右歪斜,看起来就很痛,那样的一双手。
“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关节炎。二十出头时开始发作的,只会越来越糟。”
她哭了起来,但只是悄声饮泣,仿佛不想打扰到教堂里的其他人。在她方才那愤怒的爆发之后,这是最令他动容的一点。这名美丽的女子因丑陋的双手在教堂内哭泣,但仍谨记分寸,无声地不想打扰他人。
“但你的手很巧啊——”
“老天,弗兰克,谁不会修削铅笔机?在窗框上钉个钉子又能难到哪儿去?”她从袖口抽出手帕,擤了擤鼻子。
他伸出手。她缩了缩,但他没有退却,任手停留在空中。生意人离开了,两名神父也回到祭衣室。终于,她将手搁在他掌中。他用掌心覆着她的双手,她的指节如小动物的脊骨般静静躺在他手中,炽热异常。
“懂了吗,弗兰克?你现在明白了吗?”
她不希望自己是这样的人。他明白了,不用再多说什么。弗兰克看着伊尔莎·布劳克曼肿胀的双手,目不转睛,心里只有满满的愧歉——他是如此耽溺在那份安全、安静,谁也不伤害,起码不会伤害到自己的爱恋之中,却丝毫未曾留意她是多么冀望他能看见那一点。
教堂外,大雪欣然纷飞,掩盖了一切。
(1) 约翰·罗顿(Johnny Rotten),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的主唱。
(2) 原文为德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