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白马人舞蹈的现状与思考(1 / 1)

以民族为基础的民族舞蹈中白马人的舞蹈应在何处?以风格来辨别的民间舞体系中白马人的舞蹈应在何处?现实存在的白马人和丰富多彩的白马舞蹈带给我们诸多思考。

——田野手记

随着和当地人的接触、了解与渐渐熟悉,越来越觉得很难用简单的概念、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总结白马人、白马人的舞蹈。居住在嘉陵江上游、地处藏彝走廊北端,身处在今天汉、藏、羌之间的白马人,从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来讲都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即使外界对他们有诸多争论,但是他们仍然有自己的观念、情感与认知,并通过手舞足蹈的方式体现出来。白马人的舞蹈只是今天诸多少数民族舞蹈的一个缩影,通过白马人的舞蹈我们能够较为清晰地看到如下现象:

首先,舞蹈是族群文化的一部分,人们通过手舞足蹈的身体形态表达集体观念、分享集体情感、传递族群知识,可以说它是族群集体性的身体言说,手舞足蹈间体现出族群集体的文化规则与文化逻辑。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总结了人类学中各类对文化不同的界定,认为一般而言文化有如下特点:文化是共享的,文化是习得的,文化是整合的,文化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的,文化是适应性的,文化是变迁的。[1]格尔茨强调“意义之网”,但他也认为不是所有意义都能够被称为文化,文化是共享的意义。舞蹈作为族群文化的一部分,也是族群内部所有人共享的身体经验与情感表达。“火圈舞”即是两省三县白马人共有的身体经验,拉手围圈、载歌载舞、娱乐嬉戏的活动能够凝聚起群体的力量,顺时针旋转的调度图示与右脚起动的运动习惯则是对实地空间中“上为大”观念的形象化体现,比舞对歌的过程还给传递族群文化提供了平台与条件。即使“联袂踏歌、篝火起舞”在整个藏彝走廊内已成为一种“同类化”的舞蹈形式,但在这其中“火圈舞”也以自身独特的舞蹈方式体现着白马人的集体意义。

其次,舞蹈作为以身体为媒介的文化实践,过程中充满了实践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每一次的身体呈现都是在具体场景下的创造与展示,可以说它又是场景化的能动呈现。池哥是两省三县白马人中都有却又都不相同的角色,池哥的形象既凝聚着族群的集体观念,同时在每个地区、每个村寨的舞蹈实践中还包含了各自的主体创造。文县的“池哥昼”以池哥为基础发展出池哥、池母、知玛三类角色,并为其赋予不同的身体动态,在各村寨的仪式中又形成自己的风格与特色,每一次的表演还根据具体场景充满了变化与创造。今天入贡山“池哥昼”的表演形态来自于班鲁伯、班占柱一代人的定型与塑造,草坡山的“池哥昼”则蕴含着巴甲大伯的理解与编排,薛堡寨“麻昼”中的池哥更是与杨茂清这代老人的传承、改造与融会贯通有关,族群的集体观念在不同主体的实践过程中呈现出各异的风格与样式,个体实践推动了舞蹈形态的发展与塑形,具体场景形成了舞蹈呈现的丰富多彩与不可预见,也正是这种多样性与变动性使得呈现生活形态的民间舞蹈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最后,在今天的社会背景下,舞蹈还是在族群互动中凸显自我特色、塑造自我形象的主要表现手段,在手舞足蹈的身体呈现中蕴含着强烈的族群诉求,可以说它还是当下白马人对自我族群边界与文化认同的塑造与外化。沙嘎帽、彩虹衣、“池哥昼”、“火圈舞”已经不仅仅是族群内部村寨生活的一种方式,而成为代表白马人的文化特征,符号化甚至“标签化”地在各类展演中被呈现出来。但是这样的展现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凭空想象”,而是在当下的社会发展中,在与外界的互动过程中,族群精英为了在资源竞争中获取优势而进行的选择与扬弃。虽然这一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讲是被建构的,是超越了村寨场域的文化再生产,但它同时也建构起更为鲜明的族群边界而更加强化了族群内部的文化认同。

落笔于此,可以说对今天文县白马人的舞蹈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呈现与阐释,也能够折射出少数民族舞蹈的生存与发展现状,作为民族舞蹈研究的文本,充满争议的白马人,丰富多彩、风格各异的白马人舞蹈还能够带来对今天舞蹈学科发展的认识与反思。

民族舞蹈、民间舞蹈共存于今天舞蹈学科的教学与创作中,前者是建立在55个少数民族分类体系下而出现的藏、蒙、维、朝等舞蹈种类,在民族舞蹈的教学与创作中以文化的差异性为前提,以身体的符号化为旨归。后者源于社会学的分类,但在今天的舞蹈领域却成为一个舞种概念,与古典舞、现代舞并置于教学与创作领域,并以民间—教室—舞台的发展轨迹来保证风格的纯正性与文化的归属性。白马人在今天的民族类型中处于一个比较微妙的位置,按照今天的民族分类有很多争论,将白马人的舞蹈放置于以民族分类为起点的民族舞蹈类型中也很难被辨认,那么怎样看待民族舞蹈、怎样看待今天所谈的民族舞蹈风格是白马人舞蹈带来的反思之一。不论是以民族归属的藏族为单位还是以今天整个中国社会为单位,白马人的舞蹈都属于民间舞蹈的范畴。[2]从白马人的舞蹈个案研究中我们能够看到,民间舞蹈是一种生活方式,既体现着当地人的“意义系统”和“认知模式”,又充满了场景的变化与个体的创造,同时在文化已变为经济资本的今天,民间舞蹈还承载着当地人的诉求,成为地方文化建构的表征。在这一复杂的场域中如何实现“民间—教室—舞台”所期望的纯正性与归属性?我们应该怎样认识这一进程,怎样认识民间舞蹈?这是白马人舞蹈带来的反思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