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不仅批判蒲鲁东,批判海因岑,密切注意工人运动中的错误思潮,并且重视在工人中的宣传活动,正面向工人阐述自己创立的科学观点。《雇佣劳动与资本》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工人协会的几次讲演。虽然这本书是1849年4月以连载的形式发表在《新莱茵报》上,但就它的基本思想来说属于1847年。
唯物史观的创立同马克思从事经济学研究是分不开的。这一点,在《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中都表现得很明显。《雇佣劳动与资本》虽然属于19世纪40年代的著作,有个别地方与他1859年以后写的著作中的论点不同,而且从较晚的著作来看,有些用语和整个语句是不妥当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如把出卖劳动力和出卖劳动相混同,但它是马克思第一次正面地、通俗地宣传和阐述自己的经济观点,特别是把经济观点和唯物史观结合在一起,通过更深入地考察“资产阶级的生存及其阶级统治和工人的奴役地位所依为基础的经济关系本身”、“叙述构成现代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物质基础的经济关系”[42],对什么是社会、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以及阶级对抗的实质做了有经济学根据的论述,进一步深化了唯物史观的一些重要思想。
当我们考察任何一种社会时,我们所看到的是极其多种多样的人的活动和关系的庞大网络。它光怪陆离,使人眼花缭乱。但只要深入进去,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种复杂纷乱的关系,大体上划为两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而把这两类关系串联起来的核心、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正如马克思说的:“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而且也互相影响自然界。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43]因此,物质资料生产是整个社会大厦借以建立起来的骨骼和底层建筑。
马克思抓住了整个社会的决定性环节。与以往历史上把社会同国家等同起来,或把社会看成是家庭的扩大,或把社会看成个人的简单集合的形形色色的社会观不同,马克思从人的多种活动中划出生产活动,从人的各种关系中划出生产关系,从而把握了社会的本质。他说:“因此,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44]马克思这段精辟论述,既揭示了各种社会的共同本质,又揭示了它的特殊本质。但无论它的共同性还是特殊性,都离不开对生产关系自身的分析。这当然不意味着只要研究生产关系的总和就可以把一个社会面貌概括无遗,而不必考察其他各种关系,如政治关系、道德关系、家庭关系、思想关系,等等,而只是说要理解什么是社会,并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的性质和面貌,必须研究它的社会关系的总和,除此以外,别无他途。
正因为马克思抓住了生产关系,所以他对人与物的考察都上升到新的科学高度,而不是停留在抽象的人本主义和拜物教的水平上。他在驳斥脱离生产关系把黑奴同黑人混为一谈时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45]这种看法,同《手稿》相比,显然是一个重大进展。
在《手稿》中,马克思把人与人相异化看成是人的类本质同人相脱离,由于异化人丧失了自己人的本质。在这里,马克思强调生产关系的制约性。黑人之所以成为奴隶,是由一定的生产关系造成的。因此,考察黑人之所以沦为奴隶的原因,不是探求他的人的本性,而是研究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关系。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能对这种社会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
同样,就资本的实体表现形式来说,它包括原料、劳动工具和各种生活资料,是一种物的形态,但它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因为构成资本的生产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生产和积累起来的,并在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中进行新的生产。任何物质生产的最终产品必然表现为物,表现为若干物质产品的总和,但其中反映了产品借以进行生产的关系的性质。这是一种社会属性,与产品的自然属性无关。尽管资本的实体形态可以变化,如以棉花生产代替羊毛,以大米代替小麦,以轮船代替铁路,但丝毫不会改变资本的性质。所以马克思说:“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46]离开了社会关系来考察的物,不属于唯物史观中的“物”。
在社会中,人既然处于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之中,那么就不是孤立的。虽然我们直观到的人都是个体,实际上人是群体,它形成各种不同的集团。在阶级社会中,这种大的社会集团就是阶级。阶级这种社会集团,不同于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关系,也不同于以地域为基础的邻里关系,而是按照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结合起来的集团。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样的阶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结构,决定社会的阶级结构。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抓住这个根本之点,对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基本的阶级关系进行了考察。
工人是劳动者,劳动是工人本身的生命活动,是工人本身的生命的表现,但并不是任何劳动者都是工人。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劳动并不向来就是雇佣劳动,劳动(力)并不向来就是商品。奴隶不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奴隶主,正如耕牛不是向农民卖工一样。奴隶连同自己的劳动力一次而永远地出卖给奴隶主了。奴隶是商品,可以在奴隶市场拍卖,从一个所有者手里转到另一个所有者手里。奴隶本身是商品,而他的劳动力却不是他的商品。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替土地所有者生产果实。农奴虽然把一部分劳动力出卖给土地所有者,他不仅取不到报酬,而且还要缴纳贡赋。工人不同。他不属于任何私有者,也不属于土地,是“自由”的。他可以而且必须出卖自己,并且是零碎地出卖自己,把自己每日生命中的若干小时出卖给资本家。这是一种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形式上“自由”的劳动者。
同样,资本家是私有者,但不是任何私有者都是资本家。奴隶主、封建领主是私有者,但他们同自己的奴隶、农奴并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资本家之所以是资本家,不仅在于他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且在于他通过商品关系,使工人的活的劳动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和增值的手段。
正如磁场的南极和北极一样,雇佣劳动与资本,即工人和资本家彼此制约,不可分离。它们是同一个生产关系的产物,是各自按照自己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而形成的两个对立的社会集团。因此,工人同资本家的关系不是个人对个人的关系,而是一种阶级关系。尽管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总是通过单独的个人来表现,但他们并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特定阶级的成员进行交往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工人只要愿意,就可以离开雇用他的资本家,而资本家也可以随意辞退工人,只要资本家不能再从工人身上获得利益或者获得预期的利益,他就可以辞退工人。但是,工人是以出卖劳动力[47]为其收入的唯一来源的,如果他不愿饿死,就不能离开整个购买者阶级即资本家阶级。工人不是属于某一个资产者,而是属于整个资产阶级;至于工人给自己寻找一个雇主,即在这个资产阶级中间寻找一个买者,那是工人自己的事情了。”[48]当代资产阶级大力宣传“爱厂如家”,极力培植工人对资本家的家庭般的感情和关系,虽然能一时模糊阶级关系,但改变不了这种关系。资本永远不会成为劳动的代表,要在它们两者之间建立一致的感情和关系,确实比猛虎和羔羊媾和还难。
马克思不仅从生产关系中找到了资本家和工人存在的根据,而且找到了彼此对抗的根源,即它们相互斗争的物质基础。马克思通过对工资和利润关系的分析,发现了资本家和工人的对立是根本利益的对立,并驳斥了各种关于资本家和工人利益一致的观点。
马克思当时虽然还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也没有形成剩余价值的概念,把工资看成是劳动价格。但他已经看到,工资是工人的劳动的收入,它同依靠资本收入的利润是对立的。这种对立的突出表现是工资和利润的反比例关系。
马克思把工资区分为名义工资还是实际工资。名义工资是劳动(力)的货币价格,实际工资是用工资实际交换所得到商品量。问题不仅在于,名义工资的增加可以掩盖实际工资的下降;而且在于,无论是名义工资还是实际工资,都不能完全表达工资所包含的各种对比关系,因为工资首先是由它同资本家的利润的对比关系来决定的。即使实际工资不变,甚至增加,但工人的工资同它所创造的利润相比仍然是下降了,社会财富在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配更加不平衡。“工资和利润是互成反比的。”[49]因为资本所占的份额即利润的增加,意味着劳动所得的份额即工资的减少,反之亦然。利润增加多少,工资就降低多少,而利润降低多少,则工资就增加多少。这是一种对抗性矛盾,所以马克思说:“即使我们停留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这个范围内,也可以知道资本的利益和雇佣劳动的利益是截然对立的”[50]。
马克思还驳斥了各种抹杀资本和劳动对立的理论。这些观点虽然是一百多年以前流行的,但马克思的批判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当今世界上,被马克思驳斥过的观点,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重复出现。特别是因为资本主义处于相对和平和稳定时期,这些观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第一,“资本长得越肥,它的奴隶也吃得越好”[51]。按照这种看法,资本与劳动的利益是一致的,生产资本的增长和工资的增长是相互协调的。马克思驳斥这种看法。他强调指出,生产资本越增加,分工和采用机器的范围就越扩大。分工和采用机器的范围越扩大,工人之间的竞争就越激烈,他们的工资就越减少。特别是由于生产资本的增加和竞争的激烈,迫使资本家以日益扩大的规模使用既有的巨大的生产资料,为此而动用一切信贷机构,使经济危机越来越频繁。在危机中,正如古代奴隶成为奴隶主人的殉葬品一样,大批工人由于失业、饥饿而成为危机的殉葬物。
不错,随着生产资本的增加和生产力的发展,整个社会的财富、社会需要和社会享受也会增长。工人得到的消费品的质量和数量,同以往相比可以发生变化。但这不能证明资本和劳动利益的一致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对于需要和享受是以社会的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去衡量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是相对的。”[52]例如,一座小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人们对住房的要求的,但一旦在小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可怜的茅舍模样了。因此,即使生产发展,工人所能得到的东西,比起资本家,比起一般社会发展水平来,仍然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所以,一方面工人的收入在资本迅速增加的情况下也有所增加,可是另一方面横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社会鸿沟也同时扩大。”[53]所谓资本迅速增加对工人有好处的论点,无非是说,工人为资本家增加的财富愈多,落到自己嘴里的残羹剩饭就越多。这是奴隶生活的“改善”。一个觉悟了的工人决不会颂扬自己的奴隶地位。
第二,“因采用机器而成为多余的工人可以在新的工业部门里找到工作”[54]。事实并非这样。失业是资本主义制度不可避免的现象。在新的劳动部门找到工作并不都是被解雇的工人,而往往是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工人。即使是被认为能大量吸收劳动力的机器制造业,也因为日益多方面的采用机器而排挤工人。况且工人的队伍还从其他阶层破产的人中得到补充。这样,伸出来乞求工作的手像森林似的越来越稠密,而这些手本身则越来越瘦。正如流动着的水需要一个“水库”一样,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的流动也需要一个“人库”——失业大军。现在同样如此。以为在所谓“夕阳工业”中被排挤出来的工人,在所谓“朝阳工业”——新兴行业——中都能找到工作,这不过是个神话而已。
第三,“资本家所得利润的增加也可能是由于改进了劳动工具,采用了利用自然力的新方法等等”[55]。这就是说,不是劳动创造价值,而是新的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的应用创造了价值,为资本家创造了更多的利润。马克思早就反驳了这个论点。他说:“改进机器,在生产中采取利用自然力的新方法,使得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用同样数量的劳动和资本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产品,但绝不是创造出更多的交换价值。”“不管资本家阶级即资产阶级(一个国家的也好,整个世界市场的也好)相互之间分配生产所得的纯收入的比率如何,这个纯收入的总额归根到底只是活劳动加到全部积累起来的劳动上去的那个数额。”[56]无论科学技术怎样发展,自动化也罢,信息化也罢,它改变的是工人劳动中体力和智力支出的比重,但推翻不了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科学结论。因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在生产中的应用,虽然促进了生产并有利于社会进步,但它并没有减轻剥削而是强化了剥削。
由此可见,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是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通过利润和工资对抗关系表现出来的物质利益的对立。这是任何一种徒托空言的道德说教都解决不了的对立。这是唯物史观的观点,它同从历史中排除物质利益,排除基于物质利益对立的阶级斗争的唯心史观是迥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