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与社会关系的问题上,1844年,马克思还没有形成生产关系的范畴,还不理解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而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他以人的本质为尺度,把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称为“社会”,而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称为“非社会”。但是,马克思在分析由非社会的人到社会的人的转变,特别是所谓“社会状态”下的人与社会关系时,包含着许多积极的合理的因素。
人是什么,在马克思看来,人不仅是单独的个体,而且是类存在物,是社会存在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评“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马克思一再阐述了这个看法。1844年《手稿》的重大区别是,马克思由于经济学的研究,把劳动看成是人的本质,因而把人的社会性同劳动结合在一起。在劳动中,人不仅与自然界发生联系,而且人与人也要发生联系。单独的个人是不可能劳动的。所以马克思认为,无论是生产中人的活动的交换,或人的产品的交换都是一种“类活动”。人在劳动中,注定要发生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联系。
可问题在于,这种社会联系是不是真正人的社会联系,要取决于它和人的社会本性是否一致。在私有制下,人进行生产的目的只是为了占有。生产不仅是功利主义的(满足需要),而且是个人主义的、自私自利的(满足个人的需要)。这种生产不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而是他的直接的、自私自利的需要的物化。所以在私有制下,生产不是社会的生产,不是为了人的需要的生产。表面上,人们生产是彼此满足需要,实际上是彼此排斥对方对自己产品的占有。因此,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社会并不是与人的本性相一致的真正的共同体,它不是社会而是非社会。
马克思以此为据展开了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把交换和贸易看成是人的类生活、真正的人的生活,从而把社会看成是一系列的相互交换,看成是一个商业社会,每一个成员都是商人。“在国民经济学家看来,社会是资产阶级社会,在这里任何个人都是各种需要的整体,并且就人人互为手段而言,个人为别人而存在,别人也为他而存在。”[15]马克思认为这实际上是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
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从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出发,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运动形式看成永恒不变的,从而把一切社会归结为资产阶级社会;而马克思从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出发,认为资产阶级社会是非社会。这表现了两种立场的对立。但马克思的看法中,明显地带有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东西。人的本质被作为衡量的尺度,凡是与人的本性相一致的称为社会,反之,则是非社会。这种观点,与其说是经济学的分析,不如说是道德的评价。个人主义、自私自利被看成是人丧失社会性的表现。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社会不是社会,而是市民社会,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不是类存在物,而是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在这里,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私人利益,是对他们自己的财产和利己主义的个人的保护。自私自利和人的社会性是对立的。“在私有权关系的范围内,社会的权力越大,越多样化,人就变得越利己,越没有社会性。”[16]
马克思关于资产阶级社会是非社会,资产阶级社会的人是非社会的人的论断,同他关于人按其本性来说是社会存在物的论断是矛盾的。马克思当时用来“解决”这个理论矛盾的出路是关于人的本质异化的理论。人按其本性应该是社会存在物,可是在私有制下,由于异化,人的关系成为非人的关系,人的本质成为非人的存在,因而人不能实现自己的类本质,而是丧失了自己固有的本质。这样,人的个体和类、存在和本质的对立,也就是应有(人应该是什么)和现有(人实际上是什么)的对立,是人与非人的对立。这种思维方法,仍然没有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特色。
如果摒弃以异化作为根本理论和方法,应该说,资产阶级社会并不是非社会,而是社会形态中的一种形态;资产阶级社会中,人并没有丧失社会性,相反,它比起以往的社会,例如比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社会,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更具有社会性。发达的商品关系和货币关系,不仅扫除了封建壁垒,形成了统一的国内市场,而且通过国际贸易形成世界市场。这一点,后来在《共产党宣言》中作了深刻的论述:“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还说:“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17]“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8]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把人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制度是“非社会”的论断,以不科学的术语触摸到他当时还不清楚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是社会性的劳动,每个私有者的劳动都是提供给社会的,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可是每个商品生产者又是私有者,劳动产品是属于他自己的,这种劳动又是私人劳动。因此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人的劳动并不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它以货币为中介,通过交换才使私人劳动表现为社会劳动。人并没丧失自己的社会性,并没有成为彼此孤立的存在物,只不过是人与人的关系总是同物结合,作为物与物的关系出现,因而掩盖了人与人的关系。孤立的、原子般的个人,只是这种联系所呈现的虚假的外观。
正是基于这种对社会和非社会的看法,马克思在1844年把自己对社会的理解同费尔巴哈的类联系在一起。他在给费尔巴哈的信中说:“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下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19]这里所说的社会,也就是《手稿》中所说的扬弃了私有制的社会,即马克思当时理解的共产主义。这是人的类本质的实现,或者说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人、向真正作为人的人的复归。这也是马克思在1844年以前所说的个体和类的矛盾的解决。类已不再作为同个体相对立的力量,人已经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无论在劳动中还是在政治生活中,都作为真正的类存在物。
我们不仅要看到异化劳动理论中的人本主义因素——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与复归,而且应该看到其中的合理因素。马克思关于人重新占有自己的本质、成为社会存在物之后发生一系列变化的思想,包含着对所有制和人、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以及共产主义制度下主体与客体相互关系的重要论述。
马克思紧紧抓住资本主义私有制,把人重新占有自己的本质同积极扬弃私有制结合在一起,并把私有财产的扬弃看成是包括上层建筑领域在内的一切异化扬弃的前提。这就抓住了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的关键。因此马克思原来打算在《手稿》中着重研究一下私有财产同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关系的问题。所谓真正人的和社会的财产,指的就是扬弃私有财产以后所建立的所有制。这种所有制究竟具有何种形式,马克思当时还不可能知道,但提出了用一种财产关系(所有制的法律用语,实际上指的是所有制)代替另一种财产关系,这同把私有制永恒化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同主张平均占有私有财产的平均共产主义是迥然不同的。
特别是马克思提出了联合的问题。他通过对地产分割的分析,指出地产的分割是地产垄断的否定。但这种否定,改变的只是垄断的形式——土地的集中与分散,而没有改变垄断的本质——土地私有制。要防止土地重新回到更加丑恶的垄断形态,就必须消灭土地私有制,实行联合。“联合一旦应用于土地,就享有大地产在经济上的好处,并第一次实现分割的原有倾向——平等。同样,联合也就通过合理的方式,而不再借助于农奴制度、老爷权势和有关所有权的荒谬的神秘主义来恢复人与土地的温情脉脉的关系,因为土地不再是买卖的对象,而是通过自由的劳动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为人的真正的自身的财产。”[20]马克思关于联合的思想,指出了一条同土地私有制发展的不同道路。至于这种联合究竟采取何种形态,我们不能苛求马克思,这是只能由社会主义实践本身解决的问题。
马克思还触摸到人与生产、人与社会的关系。在私有制下,劳动者通过生产不仅把自己作为商品生产出来,而且再生产出资本家对劳动和产品的占有,因此,人通过劳动生产出肉体和精神上退化的人。而在积极扬弃了私有财产的前提下,我们可以看到,“人如何生产人——他自己和别人”。产品不再是劳动的异化,而是体现了劳动者自身的个性;它不再是交换价值,而是直接用来满足别人的需要,人们彼此为对方生产,即为社会而生产。正是在扬弃了私有制的生产活动中,人与社会达到了统一,“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21]。
也正因为扬弃了私有制,“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22]。这不仅是指许多人联合在一起从事的集体的、共同的劳动表现为社会的活动,即使从事一种极少和别人交往的活动,例如科学研究,仍然是从事社会的活动。因为不仅科学活动所需要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都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在这种社会中,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社会,而不是个人。
因此在私有制下,社会同个人是对立的。社会作为类的力量,是同个人相异化的力量;类生活(包括经济、政治、意识领域),是作为一种与个人生活相对立的抽象的普遍性。而扬弃了私有制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23]
在私有财产统治下,自然界作为资本为一部分人所占有,而与劳动者相对立;它没有体现人的社会本质,而是体现人的异化的本质;人通过改造自然,不是彼此联系,而是相互隔离。而扬弃了私有制,自然和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只有扬弃私有制之后,人才能真正不是把自然界作为单纯谋生手段,而是通过改造自然来发展自己的全面才能,即消除了自然和人相异化,所以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24]
马克思还从扬弃私有制的角度,考察了主体——人——的感受能力的变化。他说:“不言而喻,人的眼睛和原始的、非人的眼睛得到的享受不同,人的耳朵和原始的耳朵得到的享受不同,如此等等。”还说:“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25]这里所说的原始的、非人的、非社会的人是同一个意义,指的是私有制度下的人即丧失了自己社会本性的人;所谓人的、社会的人指的是扬弃了私有制的人,即作为复归了自己社会本性的人。这种划分当然是不科学的。但其中合理之处在于,马克思不是单纯从人的感官生理结构,而是从扬弃私有制,从未来社会客体和主体的相互关系中考察人的感觉的变化。
在私有制的条件下,作为主体的人变得“愚蠢而片面”。他的一切肉体和精神的感觉都贫困化了,只有一种感觉即拥有或占有;而作为客体的自然界也只表现为纯粹的效用,它被当作资本,或作为吃、喝、穿、住的生活资料。这种人是“非社会的人”。他虽然有耳朵,但没有音乐感,不能感受音乐的旋律;虽然有眼睛,但没有美感,不能感受形式的美。“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只具有有限的意义”,“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26]。
扬弃了私有财产,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主体是社会的人,即真正作为人的人;而客体不再是异己的对象,而是真正人的对象。人通过自己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感觉、愿望、活动、爱来占有对象,但不是简单的占有、拥有,也不是直接的、片面的享受和消费,而是通过对人自己创造的产品,对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产品的感性占有,全面发展和丰富自己的本质。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具有音乐感的耳朵,才逐步发展和产生出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27]
马克思把积极扬弃私有制看成是由所谓非社会的人到社会的人转变的决定性环节,并把积极扬弃私有制同人的全面发展,同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各种弊病的消除,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新型关系的建立结合在一起,表现了对经济因素作用的充分估计。但他把积极扬弃私有制看成是符合人的本质的要求,并把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当成资本主义是“非社会”的根据,表明对什么是社会、什么是人的本质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的理解,还没有达到唯物史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