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文】 周易集解·系辞(上)(1 / 1)

李鼎祚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九家易》曰: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夬[1]本坤世,下有伏坤,书之象也。上又见乾,契之象也。以乾照坤,察之象也。夬者,决[2]也。取百官以书治职万民,以契明其事。契,刻也。大壮进而成夬,金决竹木,为书契象,故法夬而作书契矣。

虞翻曰:履上下象易也。乾象在上,故复言上古。巽为绳,离为网罟,乾为治,故“结绳以治”。后世圣人,谓黄帝、尧、舜也。夬旁通剥,剥坤为书,兑为契,故“易之以书契”。乾为百。剥、艮为官,坤为众臣,为万民,为迷暗。乾为治,夬反剥,以乾照坤。故“百官以治,万民以察”。故“取诸夬”。大壮、大过、夬,此三盖取直两象,上下相易,故俱言易之。大壮本无妄,夬本履卦。乾象俱在上,故言上古。中孚本无乾象,大过乾不在上,故但言古者。大过亦言后世圣人易之,明上古时也。

本文节选自《周易集解·系辞》,(唐)李鼎祚著。万安伦、刘苏据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易类《周易集解》卷十五点校。

【导读】

唐李鼎祚汇集前贤三十余家注疏而成的《周易集解》,在易学研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李鼎祚,生卒时间不详,新旧《唐书》及蜀志均无传。唐资州盘石(今四川境内)人,所著《周易集解》是现存最早的象数易学文献,在易学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除此之外,李鼎祚所著《平胡论》为讨伐安禄山等人出谋划策,进而被召为左拾遗。《舆地纪胜》卷一六一《昌州官吏》条李鼎祚名下有注:“资州人,明皇幸蜀时进《平胡论》,后召为左拾遗。”李鼎祚曾编辑梁元帝及陈乐产、唐吕才之书,以此推演六壬五行,著《连珠明镜式经》十卷献于朝。《通志·艺文略》五行类录有是书,并注曰:“唐拾遗内供奉李鼎祚撰。”由此可见,李鼎祚政治眼光和军事才能均有过人之处,经国学识渊博,并非一味墨守成经。《周易集解》不仅是研究唐代易学的文献资料,同时其中也体现了独一无二的学术价值。

《周易集解》是李鼎祚集合子夏、孟喜、京房以至伏曼容、孔颖达等三十余家易学之说,加以注疏。李鼎祚在原书序文中称:“凡成一十八卷,以贻同好,冀将来君子无所疑焉。”因此原书共十八卷,《新唐书·艺文志》中著录“李鼎祚《集注周易》十七卷”。《郡斋读书志》著录“李氏解集十卷”,《中兴书目》《宋史·艺文志》《直斋书录解题》同样著录为十卷。《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十七卷。历年来对于其分卷的形成状况说法不一,此处不做细究。本文将目光锁定《周易集解》卷十五《系辞》篇,摘选关于“结绳记事”的内容,从中探讨关于出版符号演变方面的见解。

在人类发明文字之前,为了帮助记忆和传播文化,曾经尝试过多种记事方法,远古人民使用最多的就是结绳记事和契刻记事。“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古人以结绳为约,大事结大绳,小事结小绳,根据约定事物的多少来决定结绳的数量,可见这种约定而成的出版符号其实非常草率。但是借此来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和社会责任,也体现了古人为文化传播和出版活动所做的思考和努力。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虽然结绳记事已经远超过口头传播阶段,试图运用绳类出版符号,将一些文化和出版内容加以长久保存,但是绳类出版符号表达的意义暧昧不明,解绳者很难完全准确地理解结绳人之意。“夬者,决也。取百官以书治职万民,以契明其事。”夬卦之意的提出,超越了结绳记事粗陋的状态。“契,刻也。大壮进而成夬,金决竹木,为书契象,故法夬而作书契矣。”将内容刻在竹木之上,用绳系上,造立书契,其所标志的符号产生阶段远超于结绳。刻在书契上的符号信息相对而言不仅清晰明了,甚至可以做到系统化,人们可以横向比较不同内容,亦可仔细体会各种证据材料,处理万事可以果断坚决,故而“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之后结绳记事向符号记事过渡,这种绳迹出版符号逐渐被淘汰。从日后发展可以看出,图案符号通过刻在竹木之上记载下来,后人直接用绳子将竹木穿起成“册”,也形象生动地表明当时社会“书本”出版物的形状。

(刘苏)

[1] 夬(guài):坚决、果断之意。

[2] 决:断定,拿定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