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蔽真”、“失真”、“溢真”的辩证认识(1 / 1)

在中国古代史学上,关于国史、野史、家史的评论,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关于它们在史学价值上的是是非非,存在着不少争论。这些看法和争论,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古代史学批评中的方法论问题。

明代史家王世贞针对本朝的史学,就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阐述了精辟的见解。他说: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32]

这一段话,概括地指出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所存在的缺陷方面及其终于“不可废”的方面,言简意赅,可谓史学批评上的确论。其中包含着在史学批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反映了王世贞的卓见。他所总结的“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谀而善溢真”的三种情况及其有关的概括,尤其具有理论的意义。

在古代史学批评史上,这是经过漫长的道路和反复的认识才达到的。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这种情况当然不限于明代史学。《史通·古今正史》关于唐初以前国史撰述的批评,颇涉及一些“人恣”而“蔽真”的现象。从刘知幾的批评来看,可见王世贞所说的“人恣”这个“恣”字,可谓入木三分。国史一般出于官修,故而有一些人得以对撰史工作采取恣意放纵的做法。概而言之,一是出于史官本人,如许敬宗撰史,“曲希时旨”、“猥饰私憾”,结果是“凡有毁誉,多非实录”。二是出于最高统治者,如刘聪之诛公师彧、石虎之刊削国史、苻坚之焚灭国史,以及拓跋焘诛崔浩、夷三族、杀同作、废史官。其结果,都使历史真相被掩蔽起来。这两种情况,对历史撰述起了“蔽真”的作用。

唐初以后,这种“人恣”而“蔽真”的情况,也还不断有所发生,而在历朝实录撰写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可见,在中国史学上,“人恣而善蔽真”的存在,是无可讳言的。问题在于史学批评家们如何估量这一弊病,进而如何估量历代国史撰述。即以明代史学而论,有人针对《明实录》中存在的问题,便认为明代“无史”[33]。还有人说:“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34]这样的批评,无疑是全部否定明代史学的成就,而首先是否定《明实录》的史学价值,显然是片面的。史学批评中的这种片面认识,也反映在一些史学家和史学批评家对有些“正史”的认识上。像这样的一些批评,在方法论上都是有悖于辩证认识所致。刘知幾著《史通》,被人称为“心细而眼明,舌长而笔辣,虽马、班亦有不能自解免者,何况其余”[35]。然而刘知幾之批评历代国史撰述,从总体上看,他在方法论上并未陷于片面性,反映出他的辩证的认识。王世贞对明代史学的批评是很激烈的,但他在指出“国史人恣而善蔽真”的时候,还是肯定了国史即历朝实录在“叙章典、述文献”方面的“不可废”。在这一点上,他跟刘知幾的史学批评在方法论上是相通的。

“野史人臆而善失真”,王世贞这里说的“野史”,是同“国史”相对而言的。唐人陆龟蒙有诗云“自爱垂名野史中”[36],这说明此前已有“野史”之说。陆龟蒙同时代人沙仲穆撰有《大和野史》,“起自大和,终于龙纪”[37]。两宋以后,“野史”之说流行,至明代而大盛。

野史有几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一是作者多非史官,二是体裁不拘,三是所记一般限于闻见且多委巷之说,四是记事较少忌讳。宋入洪迈《容斋随笔》卷四有“野史不可信”条,作者根据魏泰《东轩录》所记宋真宗朝事一条年代有误,沈括《梦溪笔谈》记真宗朝事一条年代不符、一条以玉带为“比玉”与事实不合,而作如下结论:“野史杂说,多有得之传闻及好事者缘饰,故类多失实,虽前辈不能免,而士大夫颇信之。姑摭真宗朝三事于左。”洪迈的考辨大致是正确的,但他把这一则“随笔”名之曰“野史不可信”,便在方法论上从正确走向了偏颇。

野史杂说的产生,是有它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的。王世贞评论明代野史,是在批评“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的情况下展开的。他说:“史失求诸野乎?然而野史之弊三:一曰挟郄而多诬。……二曰轻听而多舛。……三曰好怪而多诞。”[38]他对于每一弊端,都举出了实例,很有说服力。他把“挟郄”、“轻听”、“好怪”概括为一个“臆”字,即出于臆想而非全凭事实,因而易于“失真”。但他还是肯定了野史的“征是非、削讳忌”,故“不可废也”。明末喻应益为谈迁《国榷》作序,他写道:西汉以后,“皆以异代之史而掌前世之故,或借一国之才而参他国之志。然亦必稽当时稗官说家之言以为张本。孙盛以枋头受吓,崔浩以谤国罹祸,则亦秦之余猛矣,又安冀国有信史哉!……野史之不可已也久矣”。他又认为,野史之作,“见闻或失之疏,体裁或失之偏,纪载或失之略,如椽阙焉”[39]。他的这些话是要说明,西汉以后,国无信史,野史虽有“疏”“偏”“略”的缺憾,但并非根本性的弊端。这就把野史的地位提到国史之上,显然是不妥当的。

在关于杂史、野史的看法上,从《隋书·经籍志》、《史通》到王世贞,贯穿着一个基本思想,即反映在批评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野史不可信”和西汉以后国无信史的说法,都不免失于片面。

所谓“家史人谀而善溢真”,王世贞是说“家乘铭状”不过是“谀枯骨谒金言”罢了,这就必然流于“溢真”。但他还是肯定了家史在“赞宗阀、表官绩”方面的作用,认为这也是“不可废”的。

什么是“家史”,刘知幾说:“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40]根据刘知幾的看法,谱系也是家史的一种形式。刘知幾认为,家史所记有两大局限,一是在内容上“事惟三族,言止一门”,二是在时间上倘若“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41]。所以他对家史的价值评价不高。家史本有这样的局限,加之作者“纪其先烈”,往往自夸,故虽处门阀时代,亦不能免于人们的批评。家史如此,铭状尤然。中晚唐之际,史臣李翱有“论行状不实奏”。他指出:“今之作行状者,非门生即其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由是事失其本,文害于理,而行状不足以取信。”[42]王世贞说的家史铭状“人谀而善溢真”,“谀”“溢”二字,简直就是对李翱所论之绝妙概括。当然,并非所有的铭状都是如此,但“人谀”而“溢真”,确是不少铭状的通病。

综上,可见人们在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评价的方法论上,存在着辩证认识和片面认识的歧异。从近代以来的史学批评来看,这种歧异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