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史·方略·会典(1 / 1)

关于国史。清代实录馆是临时性的修史机构,而国史馆则是常设机构。关于清代国史的情况及其撰述,尚有待于详考。近人孟森曾著《国史与国史馆》一文[5],根据《清会典》的记载,认为清代国史有纪、表、志、传的体例。所引《会典事例》记:从雍正元年(1723)“敕纂功臣传”、乾隆元年(1736)“国史馆总裁大学士鄂尔泰等恭进《太祖高皇帝本纪》”,到光绪三年(1877)“敕修《穆宗本纪》”、十年(1884)“奏准功臣馆纂办《昭忠列传》”等皆甚详。这说明清代除纂修实录外,修撰国史亦累朝不绝。据称,清国史馆所修历朝本纪“自天命至光绪朝,分满、汉文两种”,完好无缺,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6]清国史馆所修传记,重要的有《大臣列传》(稿本)、《满汉名臣传》(刊刻于乾嘉之际)、《国朝耆献类征初编》720卷(刊于光绪十六年,1890)及《续编》550卷(未刊布)。其中,《大臣列传》(稿本)已散佚大半,《满汉名臣传》所收为乾、嘉以前人物,数不及千,《耆献类征初编》及《续编》成书于清末,所收人物,超过前二书。这些传记,为后人撰写清史列传提供了原始资料。20世纪20年代,有中华书局编辑出版的《清史列传》80卷、东方文化学会印行的《国史列传》80卷,都是根据上述传记编次而成。《国史列传》收录500余人,皆乾、嘉年间人物,当出于《满汉名臣传》。唯《清史列传》,少部分出于《大臣列传》(稿本)和《满汉名臣传》,大部分出于《耆献类征》,大致反映了清国史馆所修清代人物传记的面貌,有今人王钟翰点校本行世(中华书局1987年出版)。此书分为宗室王公、大臣(包含大臣正编、次编、续编、后编、新办大臣、已纂未进大臣)、忠义、儒林、文苑、循吏、贰臣、逆臣8类,正传收录2000余人,附传收900余人,合计约3000人,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关于方略。这是清代官修史书的一种特殊形式,内容多记重大军事行动的始末,体裁一般是纪事本末体。为修撰方略,清廷专设方略馆,以重臣为总裁,书成而馆罢,不像国史馆那样是稳定的修史机构。方略,亦称纪略。其中,《开国方略》32卷,是较重要的撰述。它以编年体撰成,“不重于继明定中原,而重于自俄朵里以至赫图阿拉,因十三甲筚路蓝缕,得盛京而定王业”[7],记述了满洲兴起的过程。乾隆三十八年(1773)敕撰,五十一年(1786)成书。据《清史稿·艺文志二》纪事本末类著录,道光以前敕撰的方略、纪略有10余种,如《平定三逆方略》60卷、《亲征平定朔漠方略》48卷、《平定金川方略》32卷、《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54卷、《正编》85卷、《续编》33卷、《临清纪略》16卷、《平定两金川方略》152卷、《兰州纪略》20卷、《石峰堡纪略》20卷、《台湾纪略》70卷、《安南纪略》32卷、《廓尔喀纪略》54卷、《巴布勒纪略》26卷等,是反映康、乾时期重大军事活动的记录。有一些方略,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人民起义的镇压活动。从历史编纂学来看,方略是纪事本末体史书发展的新形式。它以一件重大史事为中心,把各方面的有关材料组织起来,以详其本末。

关于会典。清代官修史书还继承明制,纂修本朝会典,详载朝廷各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这是断代的典制体史书,在体例上近于会要的形式。清代的会典撰述,统称《清会典》(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大清会典》),一般是指光绪二十五年(1899)纂修而成的《光绪会典》。然清会典的创修,则起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此后有《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都是对于前朝会典的增纂,历经200余年。《清会典》100卷,以机构、编制、职掌为记载的中心,系以有关事例,取资于实录、国史及内廷有关档案编次。分述光绪二十二年(1896)以前典制,包括宗人府、内阁、军机处、六部、理藩院、都察院、诸寺监、八旗都统、内务府、神机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及垂帘听政、亲政礼制等。它还附有礼、乐、冠服、舆卫、武备、天文、舆地诸图,以为文字记载的补充。这可以看作是一部简要的清代政治制度史。

有清一代,在官修史书方面取得了很突出的成就,应当有专门的论著加以总结。上面所说的,只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几种。还有一些官书,如康熙年间修成的大型类书《古今图书集成》10000卷,乾隆年间辑成的大型丛书《四库全书》,收书约3500种、79000余卷,在历史文献的整理、汇辑方面,都是创举。《四库全书总目》200卷,在古代历史文献学的发展上,是一部总结性的著作;其中关于史部书的《提要》,在古代史学批评史上是具有总结性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