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史》的修撰(1 / 1)

《元史》210卷,含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记载了从成吉思汗至元顺帝约160年间蒙古、元朝史事,而以记元朝史事为主,是明朝官修前代史的代表性著作。

洪武元年(1368)八月攻下元大都(今北京),十二月朱元璋即诏修元史。洪武三年(1370)十月,全书告成。在中国史学上,一个新的皇朝建立之初,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写出了前一个皇朝的历史,是不多见的。这反映了朱元璋和明初统治集团对于修撰元史之重要的现实意义,有极深刻的认识。洪武二年(1369)二月正式开局修撰元史时,朱元璋对廷臣们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他又面谕参与修史诸儒,说:“自古有天下、国家者,行事见于当时,是非公于后世。故一代之兴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载之。”他叙述了元初“君臣朴厚,政事简略,与民休息,时号小康”,而此后,“至其季世,嗣君荒**,权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颠危,虽间有贤智之臣,言不见用,用不见信,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间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贤人君子,或隐或显,其言行亦多可称者。今命尔等修纂,以备一代之史,务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8]。从政治斗争来看,这是一个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历史的评论。但朱元璋的话更有另一层深意,即不仅仅是为了“记成败”,还有“示劝惩”的目的。“劝惩”的范围,包括一切“君臣行事”。“记成败”是为了说明历史,“示劝惩”为的是警戒当今。朱元璋十分懂得史学同政治、历史同现实的这种关系,故于立国之初就提出了修撰元史的事情。从史学上看,朱元璋的话反映出他的深刻的历史意识,其中包含着自身的行为,也有将“是非公于后世”的思想。他说的“直述其事”、合于“公论”,也符合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总的说来,一个开国之君,不仅讲到了前朝历史的经验教训,而且讲到了修撰前朝史的现实意义和对于史学的一般认识,在朱元璋之前,也只有李渊、李世民等少数几个人能够如此。

《元史》的修撰事宜,以中书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以宋濂(1310—1381)、王祎(1322—1373)二人为总裁,集众人分工撰述。第一阶段,起于洪武二年二月,止于当年八月,撰成元顺帝以前的元史纪、志、表、传159卷,目录2卷,缮写装潢成120册,由李善长上表奏呈。上表称,这是一部“粗完之史”。其后,朱元璋“复诏仪曹遣使行天下,其涉于史事者,令郡县上之”[9],以搜集元顺帝一朝史事。儒士欧阳佑等负责搜集史事的工作。洪武三年二月重开史局,续修元史,至当年七月,增撰纪、志、表、传共53卷。凡前修所未备者,大致补齐。宋濂、王祎、赵埙等合前后二书,厘分而附丽之,乃成210卷之《元史》。

《元史》在体例上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它的修撰者们对历代正史的体例做了全面的考察后,择善而从。《纂修元史凡例》反映出的这方面的史学思想,是值得重视的:“本纪。按:两汉本纪,事实与言辞并载,兼有《书》、《春秋》之义。及唐本纪,则书法严谨,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纪准两汉史。”“志。按:历代史志,为法间有不同。至唐志,则悉以事实组织成篇,考核之际,学者惮之。唯近代宋史所志,条分件列,览者易见。今修《元史》,志准《宋史》。”“表。按:汉、唐史表所载为详,而《三国志》、《五代史》则无之。唯《辽史》、《金史》据所可考者作表,不计详略。今修《元史》,表准《辽》、《金史》。”“列传。……今修《元史》,传准历代史而参酌之。”“历代史书,纪、志、表、传之末,各有论赞之辞。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准《春秋》及钦奉圣旨事意。”从这几则凡例看,宋濂等人对于纪传体史书的体例确有通盘的考虑,而在纪准两汉书、表准辽、金史方面,尤可看出他们的史识。

《元史》详于本纪,共47卷,约占全书四分之一。它从铁木真写起而又上溯到其十世祖以下的简要历史,下限写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八月“大明兵入京城,国亡”,以及后二年元顺帝死,“大明皇帝以帝知顺天命,退避而去,特加其号曰‘顺帝’”而止。本纪中,世祖忽必烈占了14卷,顺帝妥懽帖睦尔占了10卷,是纪中最详尽的。

《元史》的志有13目58卷,其中天文、五行各2卷,河渠、舆服各3卷,选举、兵、刑法各4卷,礼乐、食货各5卷,历、地理、祭祀各6卷,百官8卷。《天文》、《历》二志,反映了郭守敬《授时历》的成果,记载了李谦的《历议》和郭守敬的《历经》等天文、历法史上的重要资料。《选举》、《百官》、《食货》、《兵》、《刑法》诸志,都写得内容丰赡,各具特色。《选举志》记载了科目、学校、铨法、考课的详情;《食货志》包含了经理、农桑、税粮、科差、海运、钞法、岁课、盐法、茶法、酒醋课、商税、市舶、额外课、岁赐、俸秩、常平义仓、惠民药局、市籴、赈恤19个方面的内容;《兵志》则据典籍可考者,主要记载了兵制、宿卫、镇戍,“而马政、屯田、站赤、弓手、急递铺兵、鹰房捕猎,非兵而兵者,亦以类附焉”[10]。《地理志》记载了元代辽阔的疆域和中书省、行中书省设置的情况,反映了中国古代区域建置上的重大变化,等等。《元史》“志”占全书四分之一多。

《元史》的表,继承了《史》、《汉》的传统和《辽史》、《金史》在这方面的灵活运用,立《后妃表》、《宗室世系表》、《诸王表》、《诸公主表》、《三公表》、《宰相年表》。《三公表》出于新创,《宰相年表》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元史》的列传写了各方面的人物和外域的情况。于诸类传中首创《释老传》,增立“工艺”人物并与“方技”同传。

《元史》以比较完全的纪传体皇朝史的形式记述了元代的历史,视野宏大,内容丰富,并在一些方面显示出独具的特色,为他书所不可代替。而《元史》纂修所据文献,以元朝的《十三朝实录》、《经世大典》、《国朝名臣事略》、《后妃功臣列传》和名臣碑传资料为主,兼及尚存之档案、文书。这些文献,明以后多亡佚,赖《元史》得以存其精华,从而也更加重了《元史》的文献价值。

从历史观来看,《元史》的基本倾向是重人事的。它也有不少宣扬“天命”和神意的地方,如说铁木真十世祖的诞生,是“阿兰寡居,夜寝帐中,梦白光自天窗中入,化为金色神人,来趋卧榻。阿兰惊觉,遂有娠,产一子”[11];又说顺帝“知顺天命,退避而去”[12],等等。

《元史》修撰的时间,前后两次合计只有11个月,成书之速也给它带来了不少缺陷、讹误。一是文献搜求的不完备,尤其是蒙文文献《脱卜赤颜》(即《蒙古秘史》,又称《元朝秘史》)未能利用,故于蒙古起源不曾涉及。二是在史料处理上的粗率,史事重复记载者屡屡可见,甚至有一人两传、两人合一者。三是人名、地名的汉译多不统一,由此致误者甚多。[13]《纂修元史凡例》称“志准《宋史》”,但它却没有撰艺文志,妨碍了人们对元代学术文化的了解。因此,后人不断对《元史》进行补正以至于重撰;但从整体上看,《元史》仍然是记述元代历史的最可信赖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