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实录和其他官修史书(1 / 1)

一、浩繁的实录

明代的官修史书,关于本朝史事的,以实录和《大明会典》最为重要;关于前朝史事,以《元史》较有价值。自唐以下,纂修实录是历代官修史书的重要方面。明代历朝君臣重视纂修前朝实录,亦为定制,与唐宋时期无异。其不同于唐宋时期者,是唐宋时期的实录出于史馆所修;而明代则史馆合于翰林院,故实录由翰林院所修。明人陆容论明代修史制度说:“国初循元之旧,翰林有国史院,院有编修官,……若翰林学士待制等官,兼史事,则带兼修国史衔。其后更定官制,罢国史院,不复设编修官,而以修撰、编修、检讨专为史官,隶翰林。翰林自侍读、侍讲以下为属官,官名虽异,然皆不分职。史官皆领讲、读,讲、读官亦领史事。”[1]据此,可以做这样的概括:“国史、翰林,唐宋以来,划然为二:国史掌注记、修史,翰林则备文学顾问,至明合而为一。”[2]

明代实录的纂修,自建文年间迄于崇祯年间,先后纂修实录13部,包含除崇祯朝以外的15朝史事。兹列表如下页。

明思宗(崇祯帝)是亡国之君,南明福王政权曾筹划纂修崇祯实录,但倾覆之际,未能撰成。

明代历朝实录(所谓“睿宗实录”不计外)总计为2909卷,是关于明代历史的最完备的官修史书,史学上统称为《明实录》,今有1940年影印江苏国学图书馆藏本和1961年台湾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本。在中国史学上,卷帙如此浩繁的皇朝实录大致完好地被保存下来,这是前所未有的。

明代实录的材料来源,在内取于诸司部院保存之奏章,在外则历朝特遣官分赴各省采辑先朝事迹,益以留中之奏疏、传抄之邸报。各地采辑先朝事迹的工作,有时也命地方长官领其事,虽有敷衍塞责的,但一般尚能认真对待,保证了实录所据材料有广泛的来源。明代实录的纂修,肇始于建文,终了于崇祯,首尾二百余年,且各朝实录皆独立成书,难得做到有统一的体例。《宣宗实录》卷首有纂修凡例52条,包含帝后、诸王、百官任免、选法、考课、户口增减、转输、漕运、盐粮、钞法、庆典、学校、科举、丧葬之礼、天象变化、纂修先朝实录及其他重要编撰活动、边境茶马之政、刑官平反冤狱、营建山陵、新开修治河渠等,皆一一备书。《宣宗实录》成书较早,它的凡例自然会对后来的实录纂修体例产生影响。

(续表)

《明实录》中,有的经过重修、改修,篡改了一些历史真相,如《太祖实录》、霍维华等改修之《光宗实录》;有的初修时即多有曲笔,如《英宗实录》、《孝宗实录》。因此,自明代以来,批评它的人很多,有的甚至认为明代“无史”[3];“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4]。明朝统治者不修日历、起居注,也不修国史,仅以实录代国史,而实录又无日历、起居注、时政记等为据,这种情况促使人们加重了对《明实录》的批评。但批评近于全部否定,就不合乎事实了。

王世贞撰《史乘考误》,对本朝实录做了尖锐的批评,颇具卓识,同时他也冷静地窥见了它的历史价值。他认为:“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典章、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5]王世贞说的“国史”即指实录,并且认为它在记述典章、文献方面,具有其他史书不能代替的优势。万斯同论《明实录》说:“盖实录者,直载其事与言,而无所增饰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则其人之本末,十得其八九矣。”[6]这是从人和事的记载方面肯定了《明实录》的价值。王、万皆为史学名家,都对明朝实录有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其论断大致反映了明代实录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