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二十六史[1](1 / 1)

中国史书,浩若烟海。在多种体裁的史书中,纪传体史书被尊为“正史”。南朝梁人阮孝绪撰有《正史削繁》九十四卷[2],这是关于“正史”名称较早地提出来的。但唐初史家认为,它也属于“非史策之正”一类的撰述,故入于“杂史”。唐初史家撰《隋书·经籍志》,分史部书为十三大类,第一类即“正史”,著录自《史记》以下至南北朝诸史,以及关于“正史”的集注、集解、音训、音义、驳议等著作。此后,《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宋史》的《艺文志》,以及清修《四库全书总目》和大多数私人撰写的历史文献学著作、目录学著作,均沿用此说。“正史”,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史学的代表性著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另有《新元史》和《清史稿》,撰成于近代,其体制与“二十四史”中诸史略同,合为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中,除有几部史书在内容上有所重叠外,它们在反映中国自传说中的黄帝开始直至清朝灭亡大约5000年历史进程方面,构成了一个前后衔接、连续不断的整体,成为中国史学上的丰碑,世界史学上的奇观。

中华民族文明的连续性发展,是二十六史产生的历史条件;二十六史的写出,又反映了这一伟大文明的连续性发展。这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也是中国史学的骄傲。

一、从三史到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有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这个过程,大致有以下几个阶段。

三史。《三国志·蜀书·孟光传》记:孟光“博物识古,无书不览,尤锐意三史,长于汉家旧典”。又同书《吴书·吕蒙传》裴注引西晋虞溥《江表传》记孙权谓:“至统事以来,省三史、诸家兵书,自以为大有所益。”《隋书·经籍志二》杂史类著录三国吴人张温撰有《三史略》,可证有三史节本的流传。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序说:“今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异,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以为《郡国志》。”《北史·阚骃传》记:“骃博通经传,聪敏过人,三史群言,经目则诵,时人谓之宿读。”这是三国至南北朝时的人所说的三史,指的是《史记》《汉书》和东汉官修本朝史《东观汉记》。《隋书·经籍志二》正史类以《史记》《汉书》《东观汉记》居诸史之首,以及上引孟光所谓“长于汉家旧典”,可证。唐代,范晔《后汉书》影响渐大,从而代替《东观汉记》的位置。唐代科举中设有史科,分一史和三史。长庆二年(822年)谏议大夫殷侑奏:“历代史书,皆记当时善恶,系以褒贬,垂裕劝戒。其司马迁《史记》,班固、范晔两《汉书》,音义详明,惩恶劝善,亚于《六经》,堪为世教。”他建议:“能通一史者,请同《五经》、三传例处分”,“其三史皆通者请录奏闻,特加奖擢”[3]。可见唐人所谓三史,是指《史记》《汉书》和《后汉书》[4]。

十三史和十五史。这两种说法,不如三史之有定名,但唐人的这种意识显然是存在的。宪宗、文宗之际,刘轲《与马植书》论历代史时,指出:自《史记》《汉书》以来,历数言东汉史者、言“国志”(即三国史)者、言西晋史者,言东晋史者、言宋史者、言齐史者、言梁史者、言陈史者、言十六国史者、言魏史者、言北齐史者、言后周史者、言隋书者。[5]以上共十五史,若据唐修《晋书》实际包含两晋、十六国史,则为十三史。《旧唐书·经籍志上》史部正史类后序指出,自《史记》以下,有前汉、后汉、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后周、隋等朝正史,总为十三史,大致反映了唐人的看法。这十三史是:《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此外,唐人也有十五史的意识,这就是加上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如《通典·选举典五》在列举“举人条例”时写道:“其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这里说的《隋书》志,即《五代史志》,实则还包括梁、陈、北齐、北周四朝典制。以上合计,是为十五史。

十七史。这是宋代以后很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在十五史的基础上,增加欧阳修、宋祁所撰《新唐书》和欧阳修所撰《新五代史》,合为十七史。据王鸣盛考订,十七史的广为流传,是在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出禁中所藏”诸史雕版印行以后。[6]这可以从曾巩、李焘、刘攽等人分别为《魏书》《周书》《梁书》《陈书》《隋书》所撰写的目录序中,得到确证。“十七史”之称,在宋代很流行。仅《宋史·艺文志》史部史钞类著录,用“十七史”名书者有周护《十七史赞》,佚名《名贤十七史确论》;子部类事类有《王先生十七史蒙求》。宋人虽以《新唐书》和《新五代史》取代《旧唐书》和《旧五代史》的位置,但事实上后者仍未废置。朱熹针对科举科目提出:“诸史则《左传》《国语》《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7]十七史在金朝统治范围内同样受到重视,其科举考试,“以《六经》、十七史、《孝经》《论语》《孟子》及荀、扬、老子内出题”,并对十七史版本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即“《史记》用裴骃注,《前汉书》用颜师古注,《后汉书》用李贤注,《三国志》用裴松之注,及唐太宗《晋书》、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姚思廉《梁书》《陈书》、魏收《后魏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棻《周书》、魏徵《隋书》、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8]。从这里可以看出,金朝所谓十七史,包含《旧唐书》和《旧五代史》而无《南史》和《北史》,这是它跟宋人所说的十七史的异同所在。清代考史学者王鸣盛撰《十七史商榷》,意在本于宋元人十七史之说,但其所考、所论,还是不免要涉及《旧唐书》和《旧五代史》,故事实上实为“十九史商榷”。

二十一史和二十二史。二十一史之说始于明代,它在宋人所谓十七史的基础上,又增加元修宋、辽、金三史和明修《元史》。明朝南北国子监先后在嘉靖初和万历中,分别刊刻二十一史,世称“监本二十一史”。于是,“士大夫遂家有其书,历代之事迹粲然于人间矣”[9]。清乾隆四年(1739年),《明史》修成,合为二十二史。考史学家钱大昕撰《廿二史考异》,所考含《旧唐书》而不含《明史》,跟上面说的二十二史不同。另一考史学家赵翼撰《廿二史札记》,所论包含了《旧唐书》和《旧五代史》,全书实际上涉及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宋人重十七史,后金章宗也明令“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10]。自元代以后,《旧五代史》逐渐不行于世。清修《四库全书》时,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录《旧五代史》原文,排比编纂,大致恢复本书原貌。《四库全书》修成,在二十二史的基础上增加《旧唐书》和《旧五代史》,是为“钦定二十四史”,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缮写的文津阁本和武英殿刊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二十四史》是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正史”的总结,也是中国古代史学成就的突出代表。

二十五史和二十六史。清末民初柯劭忞在前人对明修《元史》屡有补充、改撰的基础上,于1920年撰成《新元史》,由北洋政府教育部进呈徐世昌。徐世昌于1921年以“大总统”的名义发布命令:“应准仿照《新唐书》、《新五代史》前例,一并列入正史。”1922年刊行全书,合“二十四史”为“二十五史”。1935年,上海开明书店编印《二十五史人名索引》和《二十五史补编》,“二十五史”之名流行渐广。民初设清史馆,以赵尔巽为馆长,柯劭忞等百余人参与撰写清史,至1927年大致成书,是为未定之稿,故称《清史稿》,1928年首次刊印。《清史稿》补足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皇朝的历史,它在撰述思想和表现形式上都是历代“正史”的延续,故史学界颇有仿照《新元史》之例的主张,把它并入“二十五史”,合为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的编撰和积累,约经历了2000年时间,各史产生的时代、著者的史学修养和历史观点,材料的取舍和内容的丰薄、统一体裁基础上结构的差异、史文繁简和文字表述优美与否、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及其在史学发展上的地位,以及注释、评论、流传、版本等,都不尽相同。对于这些问题,分论不免烦琐,统而论之,则易陷于大而无当;兹依各史所反映的客观历史进程的顺序,略作分合,予以概述,有些共性问题,也在适当地方做必要的论述。

二、“前四史”和《晋书》

“前四史”是对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和陈寿《三国志》四部史书的概称。它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它们记述了三国以前的中国历史,反映的历史时代靠前,读史当以此为先。二是它们在“二十四史”中,是写得最为出色的几部史书,堪称“正史”的典范,读史、习史尤当以此为先。按客观历史进程的顺序,《晋书》所记紧接三国之后,故置此一并评论。

(一)司马迁和《史记》

司马迁(公元前145或公元前135—约公元前90年),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他生于史官世家,父亲司马谈(?—公元前110年)在汉武帝建元、元鼎年间(公元前140—公元前111年)任太史令。司马迁幼时“耕牧河山之阳”,十岁开始诵读古文。后来随父亲到了长安,曾向著名学者孔安国请教关于古文《尚书》的疑问,又随经学大师董仲舒习《春秋》公羊学。二十岁上,他开始广泛地漫游和考察:“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11]继而,他被任为郎中,奉命到过巴、蜀以南,以及邛、笮、昆明等地,执行公务。家学渊源,京城学术,以及广泛的实地考察,丰富了司马迁的思想和阅历。其中,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指》,辨析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学说思想流派的得失,以及董仲舒《春秋》公羊学倡言大一统的思想,对司马迁的影响最大。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武帝东封泰山,司马谈以太史令之职而不得从行,忧愤而死。临终之前,以史事嘱司马迁:“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又说:自孔子作《春秋》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司马迁俯首流涕回答父亲:“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12]在中国史学上,这是极悲壮、肃穆的一幕。它揭示了一个普通的道理: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条件,也离不开史家本人的崇高的追求。

三年后,司马迁出任太史令,得以遍读皇家藏书。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司马迁参与制订的“太初历”完成,便专心致力于撰述《史记》。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他因李陵事件的牵连而身受腐刑。悲愤之际,他想到文王、孔子、屈原等人的遭际和著述及“《诗》三百篇”的产生,认为:“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13]他深惜自己的撰述“草创未就”,“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忍辱负重,以极大的毅力写成《史记》一书。这一段历史,在中国史学上是应当大书特书的。

《史记》凡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司马迁意在使其“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14]。汉宣帝时,其外孙杨恽“祖述其书”,《史记》乃得以面世。其时已有少量缺篇,为后人褚少孙等所补,虽不无缺憾,然亦无碍全书风貌。《史记》原来称《太史公书》,间亦有称为《太史公记》《太史公》《太史记》者;至东汉末年荀悦《汉纪》、颖容《春秋释例》乃直称《太史公书》为《史记》[15],由此相沿至今。

《史记》继承了先秦时期的史学成果,创造了纪传体史书的表现形式,是中国史学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16],约3000年史事,年月遐长,规模宏伟。《史记》全书由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个部分构成。

本纪,十二篇,含五帝、夏、殷、周、秦、始皇、项羽、高祖、吕太后、孝文、孝景、孝武,这是全书表述历史进程和重大事件的总纲,意在“原始察终,见盛观衰”,阐述兴亡盛衰大势。

表,十篇,有世表、年表、月表,自三代迄于太初,略远详近,断限明确,意在解决“并时异世,年差不明”的问题,对于头绪纷繁的历史事件明载其发生的年月。

书,八篇,有礼、乐、律、历、天官、河渠、封禅、平准,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历法、重大祭祀、地理环境、经济政策等自然与社会方面的内容,意在明其“损益”“改易”之道,“承敝通变”之迹。

世家,三十篇,记诸侯、封国的历史及其与王朝或皇朝的关系,也记历史上有特殊地位和重大贡献的人物的历史。

列传,七十篇,是为古往今来能够“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的各阶层代表人物立传。

这五种体例,在先秦史书中都有萌芽,经过司马迁的继承和创造,使它们各自成为一种规范的表现形式而结合成一个彼此补充、相互依存的整体,是司马迁的创举。司马迁自称撰写《史记》要“成一家之言”,这是很重要的方面。这个创举,反映了司马迁对历史的深刻的理解和整体的认识,以及表述这种理解和认识的杰出才能。唐代史学批评家刘知幾评论《史记》的结构说:“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17]这只是从形式上来看待《史记》的结构。近人梁启超从历史观念上来看待和评价《史记》的结构,他认为:《史记》以前的史书,只是反映了史家对某一局部历史的认识,“《史记》则举其时所及知之人类全体自有文化以来数千年之总活动冶为一炉。自此始认识历史为整个浑一的,为永久相续的。非至秦汉统一后,且文化发展至相当程度,则此观念不能发生。而太史公实应运而生。《史记》实为中国通史之创始者”[18]。

司马迁撰《史记》,依据大量的先秦历史文献和汉兴以来的官府档案文书。他说他“纟由史记石室金匮之书”,又说汉兴以来“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继纂其职”,又说他“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19]。司马迁在《史记》的许多篇的后论中,常于“太史公读某书”“余读某书”“余观某书”之中,道出他所参考、所依据的种种文献。所谓“厥协”“整齐”,是在对大量历史文献做全面考察基础上的综合运用。班固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其言秦汉,详矣。”[20]这不过是一种极概括的说法,其实司马迁所依据的历史文献从《诗》《书》以下直至当代官方文书,比班固说的要多得多。但班固说《史记》记事,详于秦汉,这是中肯的。《史记》是一部通史。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它是一部关于西汉中期以前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民族、思想、文化、社会风貌和各阶层人物群像的百科全书,而秦汉之际的历史是其最详尽、最精彩的部分。

司马迁写《史记》,不只是记述史事,还包含着对史事的解释,以及对历史进程做理论上的探讨和说明。他概括自己的撰述思想说:“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21]这几句话,不是随意写下的,它有一个逐步深入的逻辑层次:首先说了据以作史的根据,其次说了对历史的描述和着眼于得失成败方面的考察与解释,进而说到历史哲学上的要求,最后落脚于“成一家之言”。

在汉武帝时代,关于天人关系和古今关系,是当时思想领域中人们关心的问题。经学大师公孙弘认为,当时的诏书律令都能“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义”[22]。汉武帝举贤良册问中,也有“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的话。而董仲舒的以贤良对策,更是阐说“天人之征,古今之道”[23]的大文章,有广泛的影响。但他们所宣扬的是“迹之于古,返之于天”,在历史观上是保守的、唯心的。司马迁的历史哲学则与此相对立。

司马迁讲的“究天人之际”,首先是强调天人相分,认为“天道”与人事不相干,他在《伯夷列传》中批评了“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观念,还说:“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他在《项羽本纪》中批评项羽把自己的败亡归结为“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其次,他在《封禅书》里讥刺汉武帝祈求神仙,屡被方士愚弄而仍然“冀遇其真”,从而毒害了社会风气。最后,他在《史记》中为大量的人物立传,写出了各种人物在历史活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如陈涉、刘敬、陈平等,他都给予很高的评价。在《史记》以前,《春秋》是重人事的,《左传》和《国语》已写到不少人物的活动,但把人的活动置于中心位置来看待,是从《史记》开始的。司马迁没有完全摆脱“天命”论的羁绊,这在《史记》中不是主要倾向。

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首先,他对历史演进的过程及其阶段性划分提出了明确的认识,这从《太史公自序》里自《五帝本纪》至《高祖本纪》的序目中可略见其大概,而从《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这四篇表的序目和正文中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司马迁的这一卓识。他把“共和”之前统称为“五帝、三代之记”,为第一个历史阶段;“自共和讫孔子”,为第二个历史阶段;起周元王(前475年)讫秦二世(前207年),为第三个历史阶段;起秦二世元年(前209年)至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为最近的历史转变时期。他对每一个历史阶段的时代特点都有明确的概括,至今仍可供人们参考。其次,是贯穿着历史变化与历史进化的观点。司马迁的历史哲学不只是“通古今”,还要于“通古今”中考察历史的变化。他继承《易经·系辞》中穷、变、通、久的思想,用以解释历史现象,从而丰富了自己的历史认识。这在《史记》八书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他作《礼书》,是要“略协古今之变”;他作《律书》称赞太公望、孙武、吴起对《司马法》“能绍而明之,切近世,极人变”;他作《平准书》,阐述经济现象,而落脚于“以观事变”[24]。他称赞秦国的统一,“世异变,成功大”,批评不肯承认这一事实的人“与以耳食无异”[25]。他肯定汉初国策有“承敝易变,使人不倦”[26]的积极作用。最后,司马迁提出了“事变多故而亦反是”“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27]的历史命题。他在这一认识上的方法是“原始察终,见盛观衰”。他虽未能完全跳出历史循环论的窠臼,但对于盛衰之变已着重从客观事物本身的矛盾斗争中来解释:“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28]他甚至认识到:这种变化,“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29]这是接近于把社会变化看作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认识了。因此,他以历史家的冷静态度指出:“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司马迁在历史哲学上的唯物的、辩证的倾向,以及他提出的一些范畴、概念,是中国古代历史理论发展的新阶段。

司马迁在历史撰述上的严肃态度和实录精神以及他对历史的深刻见解受到后人的高度评价。班固援引名家之言写道:“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30]当代世界著名科学史家、英人李约瑟博士,根据王国维的研究成果而对司马迁进而对中国人的历史意识做了这样的评价:“一般认为,司马迁不可能拥有足够的一千多年以前的史料来写历史。可是,当人们从无可争辩的真迹——安阳甲骨文——中清楚地找到商代三十个帝王中的二十三个帝王的名字时……大家可以想象,许多人该是何等地惊异。由此可见,司马迁一定拥有相当可靠的史料。这一事实再一次说明中国人有深刻的历史意识,也说明商代是完全应予承认的。”[31]上面这两段评论,大致论定了《史记》的实录精神的历史价值。

当然,《史记》的记事也有瑕疵。三国蜀人谯周(201—270年)“以司马迁《史记》书周秦以上,或采俗语百家之言,不专据正经,周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迁之谬误”。后司马彪(?—306年)又据西晋咸宁五年(279年)出土之战国佚书《竹书纪年》(当时称《纪年》),“条《古史考》中凡百二十二事为不当”[32]。这对于《史记》所记史事的考订和辨析是有价值的,可借二书久佚,今只有《古史考》辑佚一卷。又近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二十七章,亦为司马迁所未见书,其中十七章为《战国策》所无,也可订正、补写《史记》所记战国史事。像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一些,但都不足以改变《史记》所记史事的整体面貌,从而越发显示出它的历史价值的珍贵。

《史记》在历史表述上的美学成就,2000多年来始终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说:“武帝时文人,赋莫若司马相如,文莫若司马迁”;《史记》“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矣”,而“不拘于史法,不囿于字句,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是其在这方面成功的原因[33]。《史记》写人物、写战争、写历史场面,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它继承、发展了《左传》《国语》等书历史表述的传统,为后来的历史撰述在文字表述上树立了楷模。

《史记》为中国史学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在中国史学上享有崇高的地位。东汉班固仿《史记》体裁而断代为史,写出了第一部皇朝史《汉书》,《史记》乃被尊为“正史”之首。

(二)班固和《汉书》

自西汉宣帝时《史记》面世后,渐次为学人所重。除元帝、成帝年间有褚少孙补写《史记》缺篇外,两汉之际,续作蜂起,以补《史记》所记武帝太初以后史事,作者有刘向、刘歆、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34],而以班彪(3—54年)最有成绩。他“家有赐书,内足于财”,“才高而好述作,遂专心史籍之间”,“继采前史遗事,傍贯异闻”,撰《太史公书》“后篇”数十篇[35]。“后篇”无表、书、世家,只有纪、传。两汉之际,政治动**,班彪曾撰《王命论》,“以为汉德承尧,有灵命之符”,为汉皇朝的存在和继续制造理论根据,他在“后篇”的“略论”中批评《史记》“论术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敝伤道”。这反映了他的撰述思想、历史见解跟司马迁的异趣。建武三十年(54年),班彪卒于官,他的未竟之业由其子班固所继承。

班固(32—92年),字孟坚,东汉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后史称他“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所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其实,班固所受家学影响最深。他在父亲死后,回归乡里,继续班彪的撰述,有人告他“私改作国史”,被系于京兆狱,其弟班超上书申辩;汉明帝也阅过班固所撰史草,重其才,任命他为兰台令史,参与撰成《世祖本纪》。后来,他又撰王莽末年、东汉初年史事,得列传、载记二十八篇。随后,明帝命其“终成前所著书”,他撰写《汉书》的事业由此被皇家正式认可。积二十余年,至章帝建初年间,班固大致完成全书。其中《天文志》及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及马续续成。

《汉书》包括十二纪、八表、十志、七十传,凡百篇。后人为其书作注,因有的篇帙过大,析为子篇,故今存《汉书》是一百二十卷。《汉书》在编撰上有三个特点。

第一,以西汉皇朝兴衰为断限,突出了皇朝史的地位。班固和他父亲班彪,以五德终始说为依据,反复申言“刘氏承尧之祚”,“唐据火德,而汉绍之”,“汉绍尧运,以建帝业”。班固还明确表示不赞成司马迁《史记》的通史写法,认为这是把汉皇朝的历史“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而大大贬低了。因此,《汉书》的断限,“起元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包括西汉一代史事;认为王莽的出现只是“遭汉中微”的一个历史插曲,跟秦朝一样“同归殊途”。班固以“书”名汉史,意在仿效《尚书》之义,希望《汉书》对于汉朝来说,也是一种“巍巍乎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也”的关系。这是秦汉大一统以来,皇朝意识不断增强在历史撰述上的突出反映。

第二,撰述的重点是汉武帝太初以后的史事。《汉书·叙传》说:“太初以后,阙而不录,故探纂前记,缀辑所闻,以述《汉书》……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从西汉建立至武帝太初,约百年,《汉书》续作了太初以后约130年史事,这是班氏父子的贡献,尤其是班固的贡献。班固的贡献还在于,他对《史记》所记太初以前的史事也有所补充、调整。

第三,内容恢宏,结构严谨。班固说,他对高帝、惠帝、高后(吕后)、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十二世230年历史,“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这几句话,概括了《汉书》的内容、结构和思想主旨。在内容上,它写出了西汉皇朝的全部历史,首尾完整。在结构上,它去世家,改书为志,分纪、表、志、传四个部分。所谓“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是班固在撰述上的思想和要求,这在纪、表、志、传中均有反映,而以表、志尤为突出。《汉书》断代为史,但其纪、传在反映历史联系上,也注意到承上启下的问题。《高祖纪》后论反复引证前人的话,用以证明“汉承尧运,德祚已盛”,说明承上之所由来。《平帝纪》后论指出“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至乎变异见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一方面交代了“政自莽出”,另一方面说明了王莽无法掩饰的“变异”与“民怨”,下启光武中兴之所由来。至于王莽新朝政权的存在,《汉书》是以《王莽传》来反映的。《王莽传》实际是用了纪的体例,先是西汉纪年,后是新莽纪年,用以记述两汉之际的一段历史。

《汉书》的表、志更能反映它的贯通与博洽。《汉书》八表对《史记》汉代诸表有继承,也有发展。如《外戚恩泽侯表》,是与《外戚传》相配合的,它们揭示了外戚在汉代政治生活中的非常作用。所增《百官公卿表》跟《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有很大不同,是职官制度与职官年表的结合,其中官制部分开后代正史百官志或职官志的先河。《汉书》还首创《古今人表》,所列人物,按时代先后和九个等级入表,上起伏羲,下至陈胜、吴广,以接汉代人物,“总备古今之略要”,目的在于“显善昭恶,劝戒后人”。《汉书》十志包含律历、礼乐、刑法、食货、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沟洫、艺文,它们对《史记》八书也有许多新的发展。其中,刑法,五行、地理、艺文诸志为《汉书》所创。《刑法志》意在说明“刑罚不可废于国”;《五行志》以大量篇幅记载天象、吉凶,以证“天人之道”,但也记载了许多有意义的自然现象,有科学史的价值;《地理志》首次记述了大一统国家的疆域规模和地理沿革、山川形势、人口分布,是班固的力作。《艺文志》是学术史专篇,它继承了刘向、刘歆的成果,记载了汉皇朝对历史文献的收集、整理、校勘、研究的情况,以及汉代学者在撰述上的成就。这些,对后来正史的撰述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食货、地理、沟洫、刑法、艺文五志,涉及封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它们都贯通古今,是专史撰述的滥觞。

《汉书》各部分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逻辑结构,在更高的层次上反映了它的“上下洽通”。班固在《汉书·叙传》结末时写道:“凡《汉书》,叙帝皇,列官司,建侯王。准天地,统阴阳,阐元极,步三光。分州域,物土疆,穷人理,该万方。纬《六经》,缀道纲,总百氏,赞篇章。函雅故,通古今,正文字,惟学林。”大致说来,这以皇帝、百官、侯王及有关政治设施为中心,以天地、阴阳变化为准绳,以地域划分、经济生活、人事活动为依托,以《六经》统率百家学术而备典籍文章,反映出班固对历史的认识和表述有一个自成体系的观念。尽管它跟客观历史的逻辑有很大的距离,但这毕竟向着整体的历史认识前进了一步。

强烈的皇朝意识和正宗思想是班固政治观、历史观上的突出特点。他撰《典引论》《两都赋》,他参加章帝建初四年(79年)的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的会议,并受命撰集《白虎通义》,在经学与神学结合并使之法典化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跟《汉书》宣扬“天命”割断秦、汉历史联系,不承认王莽新朝的历史地位,是一致的,从而同《史记》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思想大异其趣。班固以说教的口吻批评《史记》“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36]。这表明《汉书》对历史的价值判断,在“是非”“大道”的标准上跟《史记》也不尽相同,而倾向于保守。

《汉书》创造了记述一代皇朝史事的历史撰述形式,上下洽通,详而有体;由于班固在《汉书》中反映出来的自觉的皇朝意识和鲜明的正宗思想,符合封建皇朝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因此《汉书》成为后来历代正史撰述的楷模。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封建社会史学的骨干即正史的规范和格局,是《汉书》确立的。刘知幾从史学上评论《汉书》说:“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37]隋唐之际,“《汉书》学”成为专门之学,形成了人们学习、研究史书前所未有的**,以至于出现了有人聚徒教授,著录者数千人的盛况。[38]刘知幾又从学术史上评论《汉书》的地位说:“始自汉末,迄乎陈氏,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与《五经》相亚。”[39]

《史记》创立了纪传体史书体裁,这种以多种体例相综合的史书表现形式,对于反映复杂的历史进程来说,是一个伟大的创造,它表明中国史家对于整体的历史之认识已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汉书》适应封建皇朝统治的需要,在《史记》的基础上,断代为史,并在表、志方面发展了《史记》的成果,使纪传体史书在内容和形式这两个方面更加丰富起来,从而确立了皇朝史的规模和格局。它们在史学上的双峰突起,大为后人所瞩目。《隋书·经籍志二》正史篇后序在讲到西晋陈寿撰《三国志》以后说:“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史记》《汉书》对于正史发展之影响力的巨大,是难以估量的;它们对中国史学的发展之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是难以估量的。

(三)关于《后汉书》和《续汉书》志

现在我们所读到的《后汉书》,是包括范晔撰写的《后汉书》纪、传九十卷和司马彪撰写的《续汉书》志三十卷,这两部分合为一百二十卷,记东汉一朝史事。

最早的东汉史,是自班固至蔡邕等许多东汉史家不断撰集的《东观汉记》一百四十二卷(一说一百四十三卷)。它虽是一部未定稿,因是记述东汉皇朝史事最早的纪传体史书,曾一度与《史记》《汉书》合称“三史”。从三国到南北朝,中国史学史上出现了撰述皇朝史的**,形成了“一代之史,至数十家”的盛况。撰东汉史者,在吴,有谢承《后汉书》一百三十卷;在晋,有薛莹《后汉记》一百卷,司马彪《续汉书》八十三卷,华峤《汉后书》九十七卷,谢沈《后汉书》一百二十卷,张莹《后汉南记》五十五卷,袁山松《后汉书》一百卷;在南朝,有宋刘义庆《后汉书》五十八卷、范晔《后汉书》九十卷,有梁萧子显《后汉书》一百卷。以上十一种,都是纪传体。此外还有两种编年体东汉史,一是晋袁宏《后汉纪》三十卷,一是晋张璠《后汉纪》三十卷。这十三种东汉史大多亡佚,只有辑本传世,而作为完帙流传至今的只有袁宏的《后汉纪》、范晔的《后汉书》和司马彪的《续汉书》志。

范晔(398—445年),字蔚宗,南朝宋顺阳(今河南淅川东)人,善文章,精音乐。宋文帝时以才学为用,官至太子詹事。他撰《后汉书》,始于元嘉九年(432年)左迁宣城太守之时。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被人告发与谋立大将军彭城王刘义康为帝一事有牵连,入狱被杀,时年四十八。其时,上距司马彪之卒约一百四十年、袁宏之卒约七十年。范晔在狱中作《与诸甥侄书》,阐说了他的为人、治学与撰写《后汉书》的一些重要情况。[40]范晔治学,重在“所通解处,皆自得于胸怀”,主张有独立的见解。他撰《后汉书》的全部计划,是要写成纪十卷、志十卷、传八十卷,合为百卷,但他没写出志就被系入狱了。

范晔自己说:“本未关史书,政恒觉其不可解耳。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这表明他对史学的认识,主要是在于从历史上去寻求关于现实政治中存在问题的答案。他主张“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在《后汉书》的撰写中,他是实践了这个主张的。范晔撰《后汉书》时,大约有十种东汉、三国、两晋史家所著的东汉史可供他参考。他自称,《后汉书》虽“博赡”不及《汉书》,但“整理未必愧也”;其“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耳”。这些话,反映出范晔据众家后汉史而撰《后汉书》,在材料“整理”上以“最有高名”的《汉书》为参照,在史事评论上以贾谊、班固为参照,起点是很高的。

整理有序和评论精深,是《后汉书》的两个特点。《后汉书》在材料整理上博采众家,范晔提到的有《东观汉记》和华峤《汉后书》,他称为“前史”。还有一些是他没有明确提到的,如其《党锢传》,可能采自《续汉书》;其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类传,可能采自谢承《后汉书》之同名类传;其“六夷”传,包括东夷、南蛮、西羌、西域、南匈奴、乌桓鲜卑等,可能是分别参考了谢承、司马彪、华峤三家后汉史中有关的传。《后汉书》对历史人物传记的编次,更多地受到袁宏《后汉纪》“言行趣舍,各以类书”的方法的影响。它于同卷人物,往往不拘时代,而各就其人之生平以类相从:有的以“治行卓著”,有的以“深于经学”,有的以“著书恬于荣利”,有的以“和光取容,人品相似”,有的以“立功绝域”,有的以“仗节能直谏”,有的以“明于天文”等[41]。通过范晔的“整理”,《后汉书》井然有序地记述了东汉社会各类人物的事迹和风貌,以及时代和人物活动的关系。

《后汉书》的历史评论,是范晔的“自得”之“意”,在正史的史论中有突出的价值。范晔对东汉时期的大治乱得失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他以“得众心”“结于人心”[42]来分析王莽、东汉之际的政治形势;他以“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来赞扬光武帝对“中兴二十八将”的安排[43]。《皇后纪》序论和《宦者列传》的序和论,都是在政治得失上做了深入的分析。范晔的历史评论显示出他在历史观上的鲜明的朴素唯物思想倾向。他批评佛教“好大不经,奇谲无已”,“故通人多惑焉”[44]。他批评种种方术“斯道隐远,玄奥难原,故圣人不语怪神,罕言性命”;方术怪诞之论“纯盗虚名,无益于用”,不过是有些人“希之以成名”的工具罢了[45]。他对武帝“颇好方术”、光武“尤信谶言”、桓帝“修华盖之饰”,都采取批评的态度。他偶尔也讲“天命”,但又把顺乎天跟信乎人结合在一起,实际上是不承认“天”有独立的意志。他直到临死前还说:“天下决无佛鬼。”范晔的历史评论还显示出了他对学术史的精辟见解。他批评道术“其敝好巫”,批评烦琐经学“劳而少功”。他称赞司马迁父子、班固父子在史学上的成就,但他并不赞成班固对司马迁的批评。他把王充、王符、仲长统三位唯物思想家合传,高度评价了他们的思想成就。这都反映了范晔在历史思想上的卓识。同班固的史论相比,他岂止“不愧”而已,而是远在其上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注史之风极盛。范晔《后汉书》行世约五六十年,南朝梁人刘昭即为其作注。刘昭惜《后汉书》诸志未成,就移用司马彪《续汉书》的志“注以补之”[46]。但二书仍系单行,至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年)以后,范书、马志合刻行世,流传至今。根据刘昭“注补”的这一客观过程,我们不得不回过头来追述司马彪撰写《续汉书》的始末及其八志的面貌。

司马彪(?—约306年),字绍统,西晋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人。他在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年)任秘书郎,后转秘书丞。他认为:“汉氏中兴,讫于建安,忠臣义士亦以昭著,而时无良史,记述烦杂……安、顺以下,亡缺者多。”于是他“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于世祖,终于孝献,编年二百,录世十二,通综上下,旁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47]。这是一部完整的东汉史著作。司马彪撰《续汉书》时,可参考者有《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薛莹《后汉记》等,故有“讨论众书”之说。《续汉书》的志有八目:律历、礼仪、祭祀、天文、五行、郡国、百官、舆服。其中百官、舆服二志,是《史记》《汉书》所没有的。舆服志的撰写,东汉末年董巴、蔡邕已有创议;百官志则取资于皇家“官簿”,其渊源当与《汉书·百官公卿表》有关。郡国志,谢承《后汉书》已立目,也由《汉书·地理志》而来。《续汉书》八志被刘昭誉为“王教之要,国典之源,粲然备矣”[48]。

《续汉书》志在撰述思想上,一是注意阐述典章制度的变化和联系,如《郡国志》“但录中兴以来郡县改易,及《春秋》、‘三史’会同征伐地名”;《百官志》重在“粗注职分”,比《汉书·百官公卿表》重在记“置官本末”有所发展。《舆服志》通记“上古以来”车服制度的演变,一是“以观古今损益之义”;二是强调“君威”“臣仪”“上下有序”为核心的“顺礼”等级秩序,这在《礼仪志》《舆服志》中有突出的反映;三是推崇“务从节约”的政治作风,批评秦始皇、汉武帝的“奢广”和大规模封禅活动[49]。这些,都是把对历史的考察和现实的需要结合起来了。

刘昭把《续汉书》八志析为三十篇,以补《后汉书》无志的缺憾,从而也使《续汉书》志得以保存下来,这在史学上有双重的贡献。唐太宗有《咏司马彪〈续汉志〉》诗,其中四句是:“前史殚妙词,后昆沈雅思。书言扬盛迹,补阙兴洪志。”[50]这对范晔、司马彪、刘昭都做了肯定的评价。

(四)关于《三国志》

三国史家已各有关于本朝史的撰述。除了《三国志》,在魏,有鱼豢《魏略》;在蜀,有王崇《蜀书》;在吴,有韦昭《吴书》。其后,有晋朝史家所撰三国史,魏史有王沈《魏书》、孙盛《魏氏春秋》、阴澹《魏纪》、孔衍《汉魏春秋》、梁祚《魏国统》;蜀史有王隐《蜀记》、谯周《蜀本纪》、习凿齿《汉晋春秋》;吴史有张勃《吴录》、环济《吴纪》。以上十四种,都是分记三国各国史事。以三国共为一史者,只有陈寿所著《三国志》。

陈寿(233—297年),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早年师事谯周。《华阳国志·后贤志》说他早年“治《尚书》《三传》,锐精《史》《汉》。聪警敏识,属文富艳”。陈寿仕蜀官至散骑黄门侍郎,入晋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太康元年(280年)西晋灭吴后,陈寿开始撰写《三国志》,约经十年,书成,凡六十五卷。其中,《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司空张华“深善之,谓寿曰:‘当以晋书相付耳。’”[51]陈寿撰《三国志》与司马彪撰《续汉书》大致同时,他们是西晋最有成就的两位史家。

《三国志》记事,起于东汉灵帝光和末年(184年)黄巾起事,迄于西晋灭吴(280年),其上限与《后汉书》下限颇有交叉,不仅仅限于三国时期。陈寿的史才,首先是他对三国时期的历史有一个认识上的全局考虑和编撰上的恰当处置。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三国之间和战的展开,以及蜀灭于魏、魏之为晋所取代和吴灭于晋的政治结局,都是于纷乱复杂中从容不迫地叙述出来的。在编撰体例上,陈寿以魏主为帝纪,总揽三国全局史事;以蜀、吴二主传名而纪实,既与全书协调,又显示出鼎立三分的政治格局。这在全书的纪年、称谓上,都是密切配合的,表明陈寿对三国史事的总揽全局的器识和表述的精心安排。其次,是他善于通过委婉、隐约的表述方法以贯彻史家的实录精神。他先后作为蜀臣和蜀之敌国魏的取代者晋的史臣,对于汉与曹氏的关系、蜀魏关系、魏与司马氏的关系,都于曲折中写出它们的真情。陈寿的史才还突出表现在他叙事简洁。《蜀书·先主传》记:“曹公从容谓先主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先主方食,失匕箸。”“从容”,写出了曹操的心计;“失匕箸”,写出了刘备的意外:他们当时的心态,跃然纸上。陈寿还善于通过写人物的对话指陈形势、论辩是非,如以荀彧同曹操的对话分析了曹操、袁绍、刘表三方的形势,以诸葛亮同刘备的对话估量了形势的发展和刘备应取的对策,以王肃同魏明帝关于《史记》的论辩说明“隐切在孝武,而不在史迁”等,都写得精彩而凝练。

陈寿在《三国志》中推重“清流雅望”之士、“宝身全家”之行,反映了他思想上的士族意识。《三国志》的“有益风化”[52],同司马彪强调“顺礼”、后来袁宏倡言“名教”有相通之处。陈寿还用符瑞图谶、预言童谣来渲染魏、蜀、吴三国君主的称帝,用“天禄永终,历数在晋”[53]来说明晋之代魏的合理性,他断言“神明不可虚要,天命不可妄冀,必然之验也”[54]。这些,是陈寿史学中的消极因素,因而也局限了《三国志》的史学价值。《三国志》唯有纪、传而无书、志,这个缺憾只有留待后人弥补了。

关于《三国志》的评价,晋人荀勖、张华称陈寿史才“以班固、史迁不足方也”[55]。南宋叶适说:“陈寿笔高处逼司马迁;方之班固,但少文义缘饰尔,要终胜固也。”[56]清人李慈铭评论道:“承祚固称良史,然其意务简洁,故裁制有余,文采不足。当时人物,不减秦汉之际,乃子长作《史记》,声色百倍,承祚此书,暗然无华,范蔚宗《后汉书》较为胜矣。”[57]这些评论在高低分寸上很不一样;但总而论之,他们以《三国志》同《史记》《汉书》《后汉书》相比,已表明它们确有可比之处。后人把它们统称为“前四史”,是有史学上的根据的。

陈寿辞世后132年,南朝宋人裴松之于元嘉六年(429年)作成《三国志注》,丰富了《三国志》的内容,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看作《三国志》的续作。

(五)关于《晋书》

晋史撰述在东晋南朝时期,是所谓“一代之史,至数十家”者最有代表性的。今可考者,这时期出现的晋史撰述有二十四种,东晋史家和南朝史家所撰各占半数,纪传体和编年体亦各占半数。纪传体晋史有:晋王隐《晋书》、虞预《晋书》、朱凤《晋书》、谢沈《晋书》、何法盛《晋中兴书》、谢灵运《晋书》,南朝齐藏荣绪《晋书》、梁萧子云《晋书》、萧子显《晋史草》、郑忠《晋书》、沈约《晋书》、庾铣《东晋新书》。编年体晋史有:晋陆机《晋纪》、干宝《晋纪》、曹嘉之《晋纪》、习凿齿《汉晋阳秋》、邓粲《晋纪》、孙盛《晋阳秋》,南朝宋刘谦之《晋纪》、王韶之《晋纪》、裴松之《晋纪》、徐广《晋纪》、檀道鸾《续晋阳秋》、郭季产《续晋纪》。这二十四种晋史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其中有些属于未完成稿,如谢灵运、萧子显、沈约、庾铣等所撰;二是大多不是两晋全史,或只记西晋,或仅述东晋,或兼记两晋而又不及其终。其中臧荣绪《晋书》是比较完整的晋史,但也未能包含与东晋并存的十六国史。

现在我们读到的“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初史家重新撰写的。

唐初史家在贞观十年(636年)撰成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后,唐太宗于贞观二十年(646年)下达了《修晋书诏》,“令修国史所更撰《晋书》”。诏书称赞了《史》《汉》以下至“五代史”历代正史,但对唐以前多种晋史都不满意。诸家晋史,至唐初尚存十八种。《修晋书诏》批评它们或“烦而寡要”,或“劳而少功”,或“滋味同于画饼”“涓滴堙于涸流”;有的“不预于中兴”,有的“莫通于创业”,有的只是“略记帝王”,有的仅仅“才编载记”[58]。历来对唐太宗诏令重修《晋书》有种种推测,其实主要原因他在诏书中已讲得十分清楚了,归结起来就是:“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

重修《晋书》以房玄龄、褚遂良为监修,参与撰述有许敬宗、令狐德棻、敬播、李淳风、李延寿等二十一人。令狐德棻被“推为首”,他与敬播在制订《晋书》体例上起了重要作用。新修《晋书》以臧荣绪《晋书》为蓝本,兼采诸家晋史及晋人文集、笔记、杂说予以补充,重新撰定。刘知幾特别强调它“采正典与杂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59],反映了它所取文献和内容上的特点。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新修《晋书》撰成,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叙例、目录各一卷。叙、目已佚,今存一百三十卷。据宋人称,因唐太宗为宣、武二帝纪及陆机、王羲之二传写了后论,全书曾经题为“御撰”。

《晋书》记事,起于泰始元年(265年),与《三国志》的下限相交叉、衔接,迄于元熙二年(420年),含西晋四帝、东晋十一帝,共156年史事,并追叙晋室先世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在东汉末年和曹魏时期的活动,还包括了大致与东晋同时存在的北方十六国史事。这样,它就写出了两晋时期历史的全貌,弥补了以往诸家晋史的缺憾。又因它“参考诸家,甚为详洽”[60],在内容上也更加充实了。《晋书》问世后,“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61]。这表明了新修《晋书》的成功。《晋书》的成功还突出表现在它对民族关系在历史撰述上的处理。它继承《东观汉记》和以前晋史中“载记”的体例,创造性地以其记述十六国君臣事迹、国之兴废,着眼于“僭伪”而不渲染“华夷”,这同唐初史家撰述“五代史”在处理南北关系上是一致的,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载记中关于石勒的两卷写得很精彩,关于苻坚的两卷也写得极有声色。在“二十四史”中,只有《晋书》采用了载记这种体例。《晋书》的志也有很高的成就。它的十篇志是:天文、地理、律历、礼、乐、职官、舆服、食货、五行、刑罚。其中《天文志》《律历志》出于天文学家李淳风之手,写得充实、有序。《地理志》的总叙写出历代地理建置的沿革流变,也写出了历代封国、州郡的等级,宽狭,以及户、口增减情况,是一篇内容充实的地理总论。《食货志》序概述了殷、周至于晋世经济政策的得失。《刑罚志》是关于东汉至两晋法律思想的概论。《职官志》写出了秦、晋间职官的设置和变迁,行文简洁、明了。这几篇志,上限都包含了曹魏,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三国志》无志的缺陷。宋代史家郑樵评论说:“本末兼明,惟《晋志》可以无憾。”[62]

唐初距晋已远,史家撰述少有顾忌,多能据事直书,故于“成败得失之际,十亦得七八”[63]。《晋书》确有“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64]的缺点;但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这些“诡谬碎事”对于人们认识晋代的社会生活,也还是可以参考的。

三、“八书”和“二史”

“八书”“二史”,是南北朝和唐初史家撰写的南北朝时期(包括隋朝统一时期)各有关皇朝史事的十部正史。“八书”包含:《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以上是南朝四史;《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以上是北朝(包括统一后的隋朝)四史。“二史”是:《南史》,通记南朝史事;《北史》,通记北朝与隋朝史事。“八书”“二史”所记述的历史内容,在时间、空间和重大史事上,有许多交叉、重叠,相互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这里采用综合述评的方法,以阐明其间的种种联系。

(一)撰述梗概

从大的时间范围来看,“八书”“二史”撰成于两个时期:《宋书》《南齐书》《魏书》成书于南北朝,其余的都成书于唐初。

“八书”“二史”在结构上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宋书》《南齐书》《魏书》都包含纪、志、传三个部分。第二种情况:《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等“五代史”各有纪、传,另有贯穿“五代史”的《五代史志》,亦称《隋志》,后附于《隋书》而行,表面上看便成了《隋书》的一部分。第三种情况:“二史”唯有纪、传。

从撰述过程来看,“八书”都是奉旨所修;“二史”虽“撰自私门”,但也出于史官之手,并且经过监修国史的推荐、宰相的审定、皇帝的批准,地位与“八书”无异。“八书”“二史”在不同程度上都继承了前人的成果,包括撰述上和思想上的成果。

《宋书》一百卷,梁沈约(441—513年)撰。沈约历仕宋、齐、梁三朝,历史上习惯地把他称为梁朝人。但他奉诏撰《宋书》,是在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年)。次年,他撰成帝纪十卷、列传六十卷,记事起于东晋安帝义熙之初,终于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年)。《宋书》有八篇志三十卷,这一部分的撰成,当在齐明帝称帝(494年)以后,甚至晚至梁武帝即位(502年)以后。其纪、传部分,继承刘宋史家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徐爰所撰国史旧稿;八志中,天文、律历、五行、州郡也是在前人旧稿基础上写成,礼、乐、符瑞、百官出于沈约新撰。八志在文字上的分量几乎占了全书的一半,这是《宋书》的一个特点。

《南齐书》五十九卷,梁萧子显(489—537年)撰。萧子显撰《南齐书》的过程,《梁书》本传所记极为简括,只说他“又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南齐书》包括纪八卷、志八篇十一卷、传四十卷、序录一卷,序录已佚。它记述了萧齐皇朝23年间的历史。萧子显撰《南齐书》,继承了齐、梁史家檀超、江淹、熊襄、沈约、吴均关于齐史的体例和旧稿,志的部分得力于江淹《齐史》十志颇多。

《梁书》五十六卷、《陈书》三十六卷,分记南朝梁、陈史事,唐姚思廉(557—637年)撰。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命大臣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贞观十年(636年),五史俱成。姚思廉一人独撰二史。《梁书》含纪六卷、传五十卷,《陈书》含纪六卷、传三十卷。姚思廉之父姚察曾是梁、陈二朝史官,在隋朝受命撰梁、陈二史,未成而卒。姚思廉继承了他父亲的一部分旧稿而撰成二史。

《魏书》一百三十卷,北齐魏收(510—572年)撰。北齐天保二年(551年),魏收奉诏撰魏史,至天保五年(554年),先后奏上纪十二卷、传九十八卷,以及志十篇二十卷。《魏书》记事,上起北魏拓跋珪登国元年(386年),下迄东魏孝静帝武定八年(550年),记北魏、东魏两朝史事。其《序纪》,还追溯拓跋族先世二十七代历史。在魏收以前,北魏史家邓渊撰有《代记》,崔浩、高允所撰编年体国史,李彪关于改撰纪传体国史的计划,还有邢峦、崔鸿、王遵业所撰孝文帝至孝明帝的起居注,以及元晖业撰写的《辨宗室录》等。魏收作史,极重门阀,但“论及诸家枝叶亲姻,过为繁碎,与旧史体例不同”,并出现了记载上的遗漏和“不实”。因此,《魏书》撰成后,“诸家子孙”,“众口喧然,号为‘秽史’”[65]。后经“研审”“更审”,两次修改,始成定本。《魏书》蒙“秽史”恶名,即由此渲染、夸大而来。

《北齐书》五十卷,唐李百药(565—648年)撰。李百药的父亲李德林仕北齐时,曾撰国史二十七卷,隋时增至三十八卷。贞观元年(627年),李百药奉诏撰北齐史,在其父所撰《齐书》的基础上,于贞观十年(636年)撰成《北齐书》纪八卷、传四十二卷。所记北齐史事,上限追叙高欢在北魏的活动至孝昌元年(525年),下限补叙“幼主”结局至于北周建德七年(578年)。后人为区别萧子显、李百药所撰的两部《齐书》,称前者所撰为《南齐书》,后者所撰为《北齐书》。

《周书》五十卷,唐令狐德棻(583—666年)等撰。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撰周史,贞观十年(636年)成书。《周书》包括纪八卷、传四十二卷,史论出于岑文本之手。其记事大致起于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年)东、西魏分立,迄于北周静帝大定元年(581年)隋之代周,包括了西魏、北周两朝史事。令狐德棻除主撰《周书》外,还负责“总知类会”梁、陈、齐、隋四史。

《隋书》纪五卷、传五十卷,唐魏徵(580—643年)等撰,贞观十年成书,是“五代史”之一。其记事,起于周隋“禅代”(581年),迄于大业十四年(义宁二年,618年)唐之代隋,是首尾完具的隋史。它的史论,以及梁、陈、北齐三史帝纪总论,都是魏徵撰写的。《隋书》的志,即《五代史志》十篇三十卷,唐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等贞观十七年(643年)奉诏撰,成书于高宗显庆元年(656年)。《隋书》志的内容,包括了梁、陈、齐、周、隋五个皇朝的典制而以隋为重点。

《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唐李延寿撰。李延寿之父李大师早有“编年以备南北”的著述计划,直到贞观二年(628年)临终,“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延寿因“家有旧本,思欲追终先志”,利用长期在史馆修史的机会,“推究”“披寻”南北朝各史,撰成《南史》纪十卷、传七十卷,《北史》纪十二卷、传八十八卷,经令狐德棻推荐,于高宗显庆四年(659年)奏上。高宗为之作序,可惜这篇序文早已失传。

以上这十部正史,合计七百四十六卷,几乎占了“二十四史”总卷数三千二百三十九卷的四分之一。至于“八书”“二史”这一提法,在清代已颇流行,并非始于今日。《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六《史部·正史类二》:“虽‘八书’具列,而‘二史’仍并行焉。”清人张应昌称:“以‘两史’及‘八书’较之,间有误处,辄为正之。”[66](同治十年武林吴氏清来堂校刊本)

(二)纵横交叉

这是就“八书”各自的断限和所记史事的范围来说。断限,是指纵的方面的联系;范围,是指横的方面的联系。阅读“八书”,首先要了解它们之间这种纵横交叉的密切联系,以便于比较准确地把握历史发展的全貌,揭示历史事件相互间的复杂关系。

例如,从纵的方面看,南朝四书的断限,依次衔接,清晰可见;而北朝四书的断限,就比较复杂一些。这是因为:《魏书》以东魏为正统,叙东魏事甚详,于西魏事则多阙如。《北齐书》上承《魏书》,自然不成问题;《周书》上承《魏书》,中间却缺少西魏一朝史事。《周书》撰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便在《周书》帝纪中记述了西魏的政治、军事大事。可见,我们要了解、研究西魏的历史之第一手材料,主要应阅读《周书》。从横的方面看,南朝四书与北朝四书所记史事存在着联系,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在阅读其中某一部书时,就要注意到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各书。读《魏书》时,要注意到《宋书》《南齐书》《梁书》;读《陈书》时,要注意到《北齐书》《周书》《隋书》;等等。

又如,上述这种联系,都是从总体上着眼。而有些联系则隐蔽在各书所述的有关史事中,这同样是不能忽略的。《北齐书》所记,实际上包括东魏、北齐两朝史事,所以研究东魏历史,仅读《魏书》是不够的,还要读《北齐书》。《周书》所记,不仅包括西魏、北周,同时兼及东魏、北齐和梁、陈四朝史事,所以研究这一时期全国范围的历史发展大势,阅读《周书》是很必要的。《魏书·序纪》,追溯拓跋氏先世事迹至二十七代,略述了拓跋氏的发展源流。梁元帝末年,宗室萧詧建立后梁政权,先后依附北周及隋,传三代三十余年,但《梁书》不载此事,而《周书·萧詧传》则论之颇详。这样的例子,“八书”中还有不少。

再如,《魏书》《宋书》《南齐书》《隋书》各志,更是值得注意的。《史记》有八书,《汉书》有十志,《后汉书》八志则撰自西晋司马彪。但是,陈寿著《三国志》,仅列纪、传而无书、志,故《宋书》十志上括魏晋,下迄刘宋。至于《隋书》十志,本名《五代史志》,意在上承《魏书》志与《南齐书》志,故其不独仰包齐、周,而且囊括梁、陈。因此,阅读“八书”时,对《宋书》志和《隋书》志是应格外重视的。刘知幾《史通·断限》篇批评上述二志失于断限,而不察撰者深意,是不恰当的。对此,《四库全书总目》已持不同看法,近人余嘉锡先生进而认为这是“史氏之良规”,“理固宜然”[67]。

总之,“八书”之间纵横交叉的情形是错综复杂的。了解这种情形,有利于我们的阅读和研究。

(三)长短互见

这是就“二史”和“八书”的比较来说的。

李延寿的《南史》多取材于宋、齐、梁、陈四书,《北史》多取材于魏、齐、周、隋四书,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二史”虽出于“八书”,但在著述思想、材料去取、文字繁简上,又不完全同于“八书”,两相对照,长短互见,二者均未可轻废,这是阅读和研究“八书”“二史”时要注意到的又一个问题。

第一,关于著述思想。李延寿撰《南史》《北史》,是为了继承他父亲李大师“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则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68]的遗志,这无疑是隋唐统一政治局面对历史撰述提出的新的要求的反映。因此,“二史”倾向统一的著述思想是“八书”(除《隋书》外)所不能企及的。首先,作者从全国统一、“天下一家”的观点出发,摒弃了《宋书》《南齐书》有关“索虏”和《魏书》有关“岛夷”的相互诋毁之辞,同时把南北朝诸帝一概列入帝纪。这种不再强调华夷界限的思想,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和隋唐时期政治统一的历史进程。其次,“二史”作者把宋、齐、梁、陈和魏、齐、周、隋作为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来看侍,因而较多地纠正了原有史书在朝代更替之际的一些曲笔、回护之辞,这固然是李延寿撰写前代历史、顾忌较少的缘故,但也跟他通观全局、总揽南北的著述思想有关。

第二,关于材料去取。“二史”不是一般地抄撮“八书”,因此,不应把前者看作后者的“节本”。李延寿撰《南史》《北史》的方法,一是“抄录”,二是“连缀”。“连缀”当是属于改写,在材料上有所增删去取。他为了“鸠聚遗逸,以广异闻”,参考了“正史”以外各种“杂史”一千多卷,“皆以编入”;同时,对“八书”的“烦冗”之辞,“即削去之”[69]。“二史”所删“八书”部分,一般多是皇帝诏册、大臣奏议、学人诗文之类,使所记史事更加连贯、突出。但“二史”所删也有不妥之处,如《南史·沈文季传》删去了南齐唐寓之起义的有关史料,《范云传》附《范缜传》删去梁时范缜关于神灭的辩难;《北史·李孝伯传》删去北魏李安世关于均田的奏疏,又在其他一些人的传中删去有关东魏、北齐时各族人民起义的若干史料,等等。对这些反映当时阶级关系和意识形态的重要材料,“二史”或全部删去,或所存无几。

“二史”所增“八书”部分,有很多是出于“小说短书”一类的文字,所以搀杂了不少妖异、兆祥、谣谶等荒诞内容,这是一个显著的缺陷。但也应看到,“二史”确实增补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史料,如:《南史》增置王琳(梁)、张彪(梁)等人的专传(见卷六四),《郭祖琛传》增补了梁武帝残民佞佛的史实,《茹法亮传》保存了唐寓之起义的一些史料,《范缜传》虽删去关于神灭的辩论,却增加了他不屑于“卖论取官”的一段著名对话,等等。《北史》对西魏一朝史事增补尤多,除增置帝纪、后传外,还补了梁览、雷绍、毛遐、乙弗朗、魏长贤等人的专传;李弼、宇文贵等人传后,增写了有关西魏、北周军事制度的详细材料;《苏威传》补充了江南人民反隋斗争的史实,等等,这都是很宝贵的史料。清人赵翼认为《南史》增《梁书》“有关系处”,多涉及“人之善恶,事之成败”[70]。应当说,“二史”所增“八书”部分,不少是属于这种情况的。

第三,关于文字繁简。“八书”共五百六十六卷,“二史”仅一百八十卷,约占原书卷数的三分之一、字数的二分之一。这是“二史”对“八书”“除其冗长,捃(摘取)其菁华”的成绩之一。后代学者对此给予很高的评价。欧阳修、宋祁称赞“二史”“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71]。司马光认为:“二史”“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是“近世之佳史”[72]。《四库全书总目》也说《南史》“意存简要,殊胜本书”,《北史》“叙事详密,首尾曲赡”。可见,文字简径,实是“二史”优点。

综上,“二史”较之于“八书”,在撰述思想、材料去取、文字繁简上,有其所长。因此,初读南北朝史,可以先从“二史”入手。这既易于阅读又便于掌握历史发展线索。但是,由于“二史”求之过简,对“八书”删削较多,所以在材料上不及“八书”详细、完整。尤其是“二史”仅有纪传而无书志,这是它无法代替“八书”的主要地方。正因为有这两个原因,所以我们要深入了解南北朝史,仅读“二史”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把“二史”和“八书”参照着阅读,辨其长短,窥其优劣,融会贯通,方有所得。

(四)历史特点

梁启超说过这样一句话:“作史如作画,必先设构背景;读史如读画,最要注察背景。”[73]这话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作史也好,读史也好,总要有一个全局的看法;如果只把眼睛盯着历史“画面”上的某一个局部,那就看不清历史的全貌,因而也就很难把握历史发展的特点。

“八书”“二史”的纪、传、志给我们描绘了一幅什么样的历史“图画”呢?

第一,南北间的战与和。“八书”“二史”的帝纪,以及《宋书·索虏传》,《南齐书·魏虏传》,《魏书》里的《刘裕传》《萧道成传》《萧衍传》等,集中地记载了170年中南北朝间或战或和的政治形势。

南、北间的战争(当时的统治者或称“北伐”,或称“南伐”),断断续续,直到隋朝南下灭陈,才算结束。

宋文帝刘义隆早有“北伐”之志,很想效法西汉名将霍去病封狼居胥的英雄壮举。元嘉二十七年(450年),他派王玄谟率军“北伐”。两军主力战于滑台,宋军大败。接着,魏太武帝拓跋焘亲自“南伐”,直抵长江北岸。拓跋焘在瓜步山(今江苏六合区东南)建立“行宫”,隔江虎视宋都建康(今南京市)。宋文帝登烽火楼北望,认识到自己的这次“北伐”是个失误,于是双方言和。次年,魏军退,“俘广陵居人万余家以北”,其“所过州郡,赤地无余”[74]。赵宋时,爱国词人辛弃疾在一首词中嘲笑了宋文帝的这次“北伐”:“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惶北顾!”

天监四年(505年),梁武帝派宗室临川王萧宏“北伐”。萧宏是梁武帝的六弟,故“所领皆器械精新,军容甚盛,北人以为百数十年来所未之有”[75]。但是,这支号称“百万之师”的大军,进至洛口后,即畏惧不前。诸将求战,萧宏不允。吕僧珍进言说:“知难而退,不亦善乎!”萧宏甚以为是。“魏人知其不武,遗以巾帼(古代妇女的头巾和发饰)。北军歌曰:‘不畏萧娘与吕姥,但畏合肥有韦武。’”韦武即指韦睿,梁朝名将。萧娘和吕姥,是对萧宏和吕僧珍的侮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梁军惊恐,不战自溃,“弃甲投戈,填满水陆,捐弃病者,强壮仅得脱身”[76]。梁军洛口之败,成为南北笑料。

上举二例,可以窥见南北间战争的一般情况。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三《南北史两国交兵不详载》条,以《魏书》为线索,列举南北间一系列战争,颇可参考。

南北间的关系并非都是剑拔弩张,兵戎相见,也还存在着通使与和好的一面。据《魏书》诸《岛夷传》所记,宋、齐、梁三朝派往北魏与东魏的使臣,有姓名可考者达六七十人次,而对方亦“遣使报之”。《宋书·索虏传》也说:“索虏求互市……时遂通之”,“虏复和亲,信饷岁至,朝廷亦厚相报答”云云。《南齐书·魏虏传》写道:齐武帝萧赜时,“岁使往来,疆场无事”;孝文帝时,南使每至,“亲相应接,申以言义。甚重齐人,常谓其臣下曰:‘江南多好臣。’”

南北间的这种通使关系,在统治阶级中已成为一件大事。《北史·李崇传》附《李楷传》记:“即南北通好,务以俊乂相矜,衔命接客,必尽一时之选,无才地者不得与焉。梁使每入,邺下为之倾动,贵胜子弟盛饰聚观,礼赠优渥,馆门成市……魏使至梁,亦如梁使至魏”,一时风尚如此。《南齐书·魏虏传》说:“永明(齐武帝年号)之世,据已成之策,职间往来,关禁宁静。疆场之民,并安堵而息窥觎,百姓附农桑而不失业者,亦由此而已也。”可见,南北通好,又不仅仅是统治集团之间的事情,它与国计民生都有紧密的联系。

第二,民族融合的加深。北魏、东魏、西魏是鲜卑族拓跋部建立的政权,北周是鲜卑族宇文部建立的政权,北齐是鲜卑化的汉人建立的政权。《魏书》《周书》和《北齐书》集中地反映了这五个皇朝的兴衰史。主观的历史是客观的历史的反映。如果我们用这个观点来读这几部史书,就会较深刻地认识到:南北朝时期,我国北方和西北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在大踏步地前进。

北魏在历史上存在了近一个半世纪,这是鲜卑族和其他一些北方民族的历史发生深刻变化的过程。《南齐书·魏虏传》说:“佛狸(拓跋焘字佛狸)以来,稍僭华典,胡风国俗,杂相揉乱”;其“宫室制度”,系汉人蒋少游制定;后又以汉官王肃“制品官百司,皆如中国”等。这样的记载,我们在《魏书》的《高祖纪》《李冲传》《食货志》《刑罚志》《官氏志》等篇中,都可以看到。其中,冯太后和孝文帝的经济、政治、文化、习俗的改革,则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历史的进步,往往要通过对它的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做比较深入的考察,才能被人们看得更加清楚。如果我们把《魏书》《北齐书》《周书》中记述的鲜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习俗上的种种变化,跟《三国志·乌丸鲜卑传》和《后汉书·乌桓鲜卑传》的记载加以比较的话,我们就会看到:在这二三百年中,鲜卑族的历史取得了何等伟大的进步!其实,这又不只是鲜卑族的进步。匈奴人的汉和前赵,羯族人的后赵,氐族人的前秦,羌族人的后秦,都有这样的共同的经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北魏冯太后和孝文帝的改革,可以认为是自东汉末年以来,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同汉族不断走向融合的历史趋势的总结。这种民族的大融合,还生动地体现在北魏末年各族人民的大起义中。

第三,江南经济的发展。《宋书》卷五十四后论中有这样一段话:

江南之为国盛矣,……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会稽)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直一金,鄠(今陕西户县)、杜(今陕西西安市南)之间,不能比也。荆城(荆州)跨南楚之富,扬部(扬州)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77]

这里写的是宋武帝时期的江南景象。《陈书》卷五《宣帝纪》录太建四年(572年)诏书,其中也有“良畴美柘,畦畎相望,连宇高甍,阡陌如绣”的话,说的是梁末以前的江南景象。

如果把这些记载,跟司马迁笔下“火耕而水耨”“无积聚而多贫”“无冻饿之人,亦无干金之家”[78]的江南做个比较,南北朝时期的江南经济已大大发展了。这个变化是怎样神奇般地出现的呢?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这里,我们不妨读一读《宋书·州郡志》:“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收司,非旧土也。”下面还有许多诸如“淮南民多南度”“民南度江者转多”“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中原乱,北州流民多南渡”的记载,以及出现了大量的“侨置”州、郡、县。

可见,东晋、南朝以来,北方大量人口南下,已成了一个重要的历史现象。有人根据《晋书·地理志》和《宋书·州郡志》研究推算:刘宋时有户籍南迁人口约占西晋北方人口的八分之一,约占刘宋时南方人口的六分之一。其中,扬州所集南迁的人最多,占全部南迁人口总数的半数以上[79],这些南迁人口,增加了南方的劳动力,带来了北方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同南方劳动人民相结合,利用南方良好的自然条件,于是创造出新的生产力,这是江南经济得以迅速发展的基本原因。

(五)社会风貌

“八书”“二史”非常突出地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社会风貌。这里着重举出两个方面。

第一,推重门阀。这是时代打在《魏书》《宋书》和《南史》《北史》上面的深刻的印记。从编撰形式来看,《魏书》和《南史》《北史》都大量地采用了家传。前者是附传的人数多,凡兄弟、子侄、族人,动辄以三四十或五六十数。后者除了同样采用家传形式外,还打破了朝代的界限。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地主以重视婚宦来保持自己的特权地位,因而也就必然重视作为婚宦的依据的家谱。《魏书》和《南史》《北史》为门阀地主作传,或直接取材于家谱,或仿照其形式,都会使门阀地主感到满意的。从编撰思想来看,《魏书·官氏志》和《宋书》在传主人物的刻意选择上,都反映了作者浓厚的门阀观念。《魏书·官氏志》除了叙职官外,后半部分专叙氏族,这在以前的各史中是罕见的。《官氏志》记载了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厘定姓族的诏书,规定皇室以外的八大姓,可与北方汉族崔、卢、李、郑四大姓相侔,最终完成了鲜卑贵族的门阀化。《宋书》列传半数以上都是为门阀地主立传,而作为士族冠冕的王、谢二姓,就有20余人入传。当然,对门阀地主的溢美之词,各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存在决定意识。我们不能要求魏收、沈约、李延寿等人脱离当时的政治、风习来写历史。魏收撰《魏书》时,还曾受到一部分门阀贵族的反对;沈约生活在门阀观念极重的齐、梁之际;在李延寿著书的年代,唐太宗、武则天还都在设法同门阀做斗争;等等。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怎么能要求他们的历史著作不带上时代的印记呢!清人王鸣盛曾激烈地指摘李延寿“如此作史,无理取闹而已”[80]。我们的认识应当比王鸣盛来得更深刻一些。

第二,崇尚佛教。《魏书·释老志》也是当时的社会风貌的真实记录。《释老志》论说佛、道二教,而以佛教为主。它是北魏佛教的兴衰史。

《释老志》记:北魏统治者大多崇尚佛教。早在天兴元年(398年),道武帝拓跋珪就下诏宣扬佛教“信可依凭”,下令在京城修建佛寺。沙门法果因得拓跋珪礼重,把拓跋珪比作“当今如来”,“遂常致拜”。法果说:“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这里可以看到统治者和佛教徒的互相利用。明元帝拓跋嗣希望“沙门敷导民俗”,帮助他统治人民。太武帝拓跋焘因发现僧寺秽行,下诏斥“胡神”,毁僧寺。文成帝拓跋濬时又尽行恢复。宣武帝拓跋恪笃信佛理,每年在禁中亲讲经纶,广集名僧,标明义旨,由沙门条录,称为《内起居》。孝明帝正光(520—525年)以后,“天下多虞,王役尤盛,于是所在编民,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猥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教,未之有也。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其寺三万有余”。统治者要用佛教“敷导民俗”,而人民则把僧寺当作“避难所”。

其实,僧寺并不是人民的“天堂”。在那里,等级的森严和阶级的对立,与世俗无异。有了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僧侣地主和世俗地主并无二致,而寺院经济也就成了封建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

南朝统治者中梁武帝是佞佛的典型代表。《魏书·岛夷萧衍传》说他不仅大建僧寺,还“曾设斋会,自以身施同泰寺为奴,其朝臣三表不许,于是内外百官共敛珍宝而赎之”。臣下奏表上书都称他为“皇帝菩萨”。其发昏、出丑皆类此。

在僧寺香烟弥漫着大江南北的迷雾之中,生活在齐、梁之际的伟大无神论思想家范缜(约450—约510年),勇敢地向佛教经论宣战。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年),范缜写出了不朽的《神灭论》,对佛教谎言做了无情的批判,从而震动了显贵和佛坛。梁武帝为此下诏,令大僧正法云邀集朝贵及名僧六十四人,与范缜辩难。范缜“辩摧众口,日服千人”[81],始终没有在理论上退却。《梁书·范缜传》全文记载了《神灭论》。《南史·范云传》附《范缜传》补充了范缜不愿“卖论取官”的千古名言,二者相得益彰,显示了这位朴素唯物论者的坚定信念和高尚情操。

重门阀,崇佛教,是南北朝时期门阀地主腐朽、空虚、没落的表现,反映了一种衰颓的社会风貌。而广大人民为佛教所欺骗,则是阶级压迫、民族压迫所使然。

(六)典章制度

“八书”之中,《魏书》《宋书》《南齐书》《隋书》都有志,虽篇目多寡颇有异同,但若参照阅读,尚可了解这一时期的主要的典章制度。

《魏书·食货志》是很有意义的作品,它证明了鲜卑贵族在征服了黄河流域广大地区后,又被这一地区的先进生产方式所征服的这个历史事实。其中,所记太和九年(485年)北魏均田诏书和太和十年(486年)李冲关于实行“三长制”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前者是曹魏屯田、西晋占田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又一个重要变化,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隋书·食货志》写出了南朝和北齐、西魏、北周、隋劳动力占有的品、级制度和课役的等级制度,以及各代的货币制度。

《魏书·官氏志》载明了北魏职官制度因“交好南夏,颇亦改创”的过程及职官建置情况。《宋书·百官志》写出了汉魏迄宋百官的因革,是正史《百官志》中较好的。《南齐书·百官志》比较简单,只叙南齐本朝职官。《隋书·百官志》共三卷,各以一整卷篇幅分述了梁、陈官制和北齐、北周官制,颇为翔实。

《魏书·地形志》以东魏孝静帝武定年间(543—549年)的档案为依据,记述了北魏的州郡建置及户口多寡。《宋书·州郡志》是作者的力作,不仅记载了刘宋一代的州、郡建置情况,考察了汉、魏以来的因革变化,而且于侨置州、郡、县记载尤详。《南齐书·州郡志》比较简略。《隋书·地理志》,主要记有隋一代的建置情况,但于注文中兼记梁、陈、齐、周的建置因革。

《魏书·刑罚志》写出了北魏制定律令的过程。《隋书·刑法志》写出梁、陈、齐、周、隋的律书编定及统治者立法、毁法的恒情,反映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特点。

《隋书·经籍志》是东汉以来我国目录学专书的新成就,它在一定意义上也概括了唐代以前我国学术文化的源流,是历史文献研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在图书分类法上对唐以后直至清代,都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它是每一个学习和研究中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近代史学大家陈寅恪先生认为:“隋唐之制度虽极广博纷复,然究析其因素,不出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周。”[82]他的这个看法,对我们了解、研究南北朝的典章制度是有启发的,对于我们阅读“八书”诸志也是有启发的。

四、两《唐书》和两《五代史》

两《唐书》,是指五代后晋时期刘昫监修的《唐书》和北宋欧阳修、宋祁所撰的《唐书》,史称前者为《旧唐书》,后者为《新唐书》。它们都是记述盛大的李唐皇朝历史的著作。

两《五代史》,是指北宋初年薛居正等所撰的《五代史》,亦称《梁唐晋汉周书》,80年后,欧阳修独力写出《五代史记》。史称前者为《旧五代史》,后者为《新五代史》。它们都是记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短促而相衔接的皇朝历史的著作。

这四部史书产生于五代和北宋时期,是继唐初所修《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八部正史之后,又一批重要的正史撰述。

(一)《旧唐书》和《新唐书》

《旧唐书》二百卷(连同子卷,合二百一十四卷),含纪二十卷、志三十卷、传一百五十卷。始撰于后晋天福六年(941年),成书于开运二年(945年),上距唐朝之亡(907年)仅三十八年。始撰由赵莹(885—951年)监修,成书时刘昫(888—947年)为监修,由其领衔上奏,故题为刘昫撰。先后参与撰述的有张昭远、贾纬、赵熙、郑受益、李为光、吕琦、尹拙等,出力最多的是赵莹、张昭远、贾纬、赵熙。赵莹的《论修唐史奏》,对此书的体例、内容、史料搜求、撰述方法提出了具体建议。贾纬“搜求遗文及耆旧传说”,撰为《唐朝补遗录》六十五卷,补武宗以下至唐末事。他们二人在定例、补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83]。

《旧唐书》在文献上主要依据唐代史家所撰的国史和实录。国史,自唐初姚思廉首撰,中经令狐德棻、吴兢、韦述等续撰,得一百一十三卷。安史之乱中,韦述不顾自己的“经籍资产,焚剽殆尽”而保全了国史。实录,是唐代史馆的重要撰述,自高祖至武宗,历朝都有实录。《旧唐书》于武宗以前史事,多直接采用唐人所撰国史和实录,保存了丰富的原始材料。书中史论也往往采唐人之说,如“史臣韦述曰”“史臣韩愈曰”“史臣蒋系曰”等。这不免有未改前讳和称谓不确之陋,但也避免了妄加推测、故作雕饰的弊端。《旧唐书》部帙浩繁,成书仓促,也有撰述不精的地方,传有重出,人有遗漏,经籍著录残阙,唐末帝纪单薄,是几个突出的缺陷。

《旧唐书》记事,追叙隋大业十三年(617年)李渊太原起兵,正式起于唐武德元年(隋义宁二年,即618年),迄于哀帝天祐五年(908年)二月,实则唐已亡于上年(907年)四月,首尾290年史事。帝纪遵吴兢等国史体例,立武则天为本纪,不采唐史家沈既济以武则天事入皇后传之说。志十一篇,包括礼仪、音乐、历、天文、五行、地理、职官、舆服、经籍、食货、刑法,在见识和编次上均不及《隋书》志。列传以多人合传为主要形式,中唐以前人物,分合有序,可窥匠心。类传有外戚、宦官、良吏、酷吏、忠义、孝友、儒学、文苑、方伎、隐逸、列女等。关于民族与外域,有突厥、回纥、吐蕃、南蛮、西南蛮、西戎、东夷、北狄诸目,写出了唐代广泛的民族联系和丰富的域外知识。

《旧唐书》在历史思想上有值得重视的地方。首先,它对于得失兴亡的认识,不怎么讲到“天命”,而强调“治乱时也,存亡势也”[84]。比之于《隋书》,它的“天命”痕迹要淡化得多。其次,它对于唐代历史上一些影响到政治得失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分析。这在《宦官传》《酷吏传》《儒学传》《文苑传》等类传的序中有突出的反映。《宦官传》序揭露宦官集团说:“自贞元之后,威权日炽,兰锜将臣,率皆子蓄,藩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元和之季,毒被乘舆”,“昭宗之季,所不忍闻”。最后,它对待民族关系的看法,认为应当从历史上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当修文德以来之,被声教以服之,择信臣以抚之,谨边备以防之。”[85]又说:“但患己之不德,不患人之不来,何以验之?贞观、开元之盛,来朝者多也。”[86]它还提出“理乱二道,华夷一途”的见解[87]。一方面强调自身的“德”,一方面对“夷”也不一概骂倒。这固然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关,也可以看出自隋唐以来民族关系思想的影响。

《旧唐书》作为第一部记述唐代历史的著作,虽有不少粗率的地方,但它保存了丰富的原始文献,写出了7世纪初至10世纪初中国历史上一个盛大皇朝统治时期的历史面貌,至今仍有不可代替的史学价值。

《旧唐书》撰成百余年以后,北宋史家欧阳修(1007—1072年)、宋祁等写出了《新唐书》。据曾公亮《进唐书表》所说,《新唐书》的修撰约始于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至嘉祐五年(1060年)成书奏进,历时17年。参加撰写的还有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等,“并膺儒学之选”。《进唐书表》阐述了宋人重修《唐书》的缘由,主要强调了两个原因。第一,认为前史“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需要“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第二,认为对于“为国长久”的唐朝历史,处于五代时期的“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因而难以起到“垂劝戒,示永久”的作用[88]。这两条,前者是针对《旧唐书》本身说的,后者是着重从史学的社会作用来说的,它们反映了北宋中期人们对唐史撰述的新的认识和要求。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是《史记》《汉书》以来体例比较齐备的纪传体史书。其中,列传为宋祁所修,也是着手最早的;范镇作志,吕夏卿制表;欧阳修中途参与著述,刊撰纪、志六十卷,并负责主修全书。《新唐书》虽是官修,但它贯穿着欧阳修师法《春秋》的旨趣。《新唐书》于武则天纪、传两立,欧阳修解释说:“自司马迁、班固皆作《高后纪》,吕氏虽非篡汉,而盗执其国政,遂不敢没其实,岂其得圣人之意欤?抑亦偶合于《春秋》之法也。唐之旧史因之,列武后于本纪,盖其所从来远矣。”[89]为吕后、武后立纪的问题,硬要把马、班、《旧唐书》跟“圣人之意”“《春秋》之法”扯在一起,这是把他自己的认识强加给古人。欧阳修并不是没有见识的史学家,但师法《春秋》的撰述思想,无疑限制了他的历史见解更好的发挥。他撰写的本纪部分,过于简略,有类编年事目,原因也在于此。列传,虽为宋祁所撰,但在立目、编次上,也反映出欧阳修的撰述思想。以前的正史,《宋书》曾立《二凶传》,尔后《晋书》有《叛逆传》,《南史》有《贼臣传》;至《新唐书》则有奸臣、叛臣、逆臣三传,又升《忠义传》为类传之首,以黄巢入《逆臣传》,则都反映了欧阳修的“《春秋》之法”。

《史记》《汉书》以后,正史撰述中史表久废,《新唐书》继续了这一传统,创《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突出地显示出纪传体史书的综合性的优点。其中,《方镇表》谱列唐代藩镇割据的局面,《宰相世系表》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唐代门阀政治的盛衰,都鲜明地显示了历史时代的特点。二表的序,文少意深,有马、班之风。

《新唐书》的撰成,上距唐朝之亡“盖又百有五十年,然后得发挥幽沫”,其所据唐人文献及有关唐史著述,都远远超过《旧唐书》,兼之行文精炼,体例齐全而严谨,是故“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90]。对此,清人赵翼论之甚详。[91]如前所述,《旧唐书》较多地保存了唐代原始文献的面貌,《新唐书》则因删节、改写而失其原貌,故不可完全取代前者。可以认为,两《唐书》在记述唐代历史方面,各有千秋,相辅相成。

(二)《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

《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都成书于《新唐书》之前。

《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北宋初年薛居正(912—981年)奉诏监修,卢多逊、扈蒙、李穆、张澹、李昉等同撰。开宝六年(973年)四月,宋太祖下达《修五代史诏》,指出:“唐季以来,兴亡相继,非青编之所纪,使后世何以观?近属乱离,未遑纂集,将使垂楷模于百代,必须正褒贬于一时。宜委近臣,俾专厥职。”[92]至次年闰十月,历时一年半,全书修成奏上。

《旧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