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1](1 / 1)

近二三年来,我国历史学界对理论的研究显得很活跃,这是令人振奋的。那么,这样的理论研究如何才能深入下去呢?我以为,陈启能同志的文章《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2]在这方面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陈文提出,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应作为两个不同内涵的研究对象来看待,并进而认为:“近年来我国史学界对理论问题的研讨虽然相当活跃,但却有一个很大的不足,那就是所讨论的问题大都属于历史理论的范围,而很少涉及史学理论。”这个论点和这些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这里,我想对陈文做一点补充;陈文侧重于理论的说明和外国史学,我打算侧重于历史的说明和中国史学。

先从两个具体问题说起,1983年,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办了一个史学概论进修班。开班以后,有些同志提出,这个进修班可否把历史分期问题、农民起义问题、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民族关系问题等列入教学计划。显然,这跟进修班的主持者以研讨史学本身在发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考虑,并不是一回事。1985年,我给《文史知识》写了一篇文章,叫作《略说中国古代的史学评论》。文章开头有一段话是这样讲的:

这里说的史学评论,是指人们对史家、史书或某一种史学现象、史学思想的评论,它不同于人们对史事或一般历史人物所作的评论即史事评论。其实,如若从广义上来理解的话,上述两种评论都可以称作历史评论。不过为了讨论问题和说明问题,还是把它们略作一点区别为好。[3]

当时,我试图以“史事评论”来跟“史学评论”相区别,而以“历史评论”作为一个总的概念。这样讲,究竟准确不准确,还有待于进一步讨论。这两个例子表明:在史学工作中,有关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之相互联系和区别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着的,也是经常会碰到的。

历史和史学不是一回事,人们对历史的研究和对史学的研究也不是一回事,这都是不难理解的。从事物的发展过程来看,先有历史尔后乃有史学;从人们的认识活动来看,先有对历史的研究尔后乃有对史学的研究,这也是不难理解的。中国学人之开始研究历史,至晚亦当从孔子作《春秋》算起,降至司马迁撰成巨著《史记》,则对历史的研究已经“成一家之言”了。人们从对历史的简单记忆、口耳相传而发展到研究历史、撰写历史,这是人们在认识历史方面的一次飞跃。值得注意的是,《史记》在历史理论上已初步形成了一些体系。司马迁说,他写《史记》是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究天人之际”,虽未能完全跳出唯心主义的窠臼,但主要是研究历史的发展和各种不同阶层、身份的人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通古今之变”,这是司马迁历史理论的核心,即着重于讲社会历史的变化。“变”的思想,贯穿于《史记》全书,而于十“表”的序体现得最为突出。司马迁提出“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认为对于一个时代的开端做认真的追寻、分析,再仔细考察它的末尾,人们是能够从盛世看到衰落的征兆的。司马迁在讲历史变化时,还注意到社会经济所起的重要作用,这在《史记》的《平准书》和《货殖列传》里看得很清楚。此外,司马迁对地理环境之影响于社会风俗、生产力发展,也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看法,等等。司马迁的主要功绩是对历史做“通”与“变”的研究。但是,他的“成一家之言”表明在历史撰述上要开辟新的途径,却也包含着对史学问题的探讨。例如,《史记》诸“表”序,大多还涉及作者对所撰史事之材料来源的说明,以及作者是怎样选择和运用这些材料的。而《太史公自序》里对《春秋》的评价,则已经广泛地讨论到史学的作用、史学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司马迁诚恳地认为:“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这是把史学工作作为一种神圣的职责来看待的。像司马迁这样,以研究和撰述历史为主,同时也论及一些史学问题的史学家,历代都有一些。不过,他们都还没有把史学作为专门研究的对象来看待。这种情况,到了唐初开始有所变化。

盛唐时期的史学家刘知幾著《史通》一书,表明在中国历史上,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飞跃。这就是,史学家从研究历史、撰写历史的自觉要求,进而走向把这种工作本身作为研究对象的新的自觉意识。简言之,人们从认识、表述客观历史的阶段发展到对这种认识和表述进行认识的阶段,这是前后两个不同的自觉,是两个不同层次上的飞跃。刘知幾说,他撰《史通》,是“商榷史篇”[4]而成。又说:“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戒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5]可见,刘知幾是十分明确地把史学作为研究对象来看待的。《史通》的大部分篇章是讨论史书编纂的体裁和体例的,但也不乏理论之光的闪现。作者主张:“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6]这是关于史学与社会之关系的看法。作者进而讲到史学的作用是:“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7]作者还认为,史学家因其作史态度、研究成果、知识水平的不同而有高下之分。刘知幾说: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8]

这实际上是在讲一个史学家怎样运用他的见解、胆略、知识为社会服务的问题。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话,那么这些说法已经涉及历史研究中的主体即史学家的优长与特点了。关于这一点刘知幾在回答别人向他提出的为什么“自古文士多,史才少”的问题时,有更明确的阐述。他认为:

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故史者少。夫有学无才,犹愚贾操金,不能殖货;有才无学,犹巧匠无梗楠斧斤,弗能成室。善恶必书,使骄君贼臣知惧,此为无可加者。[9]

这里讲的史才、史学、史识,都是从认识历史的主体来考察的,它涉及史学家的历史知识构成(史学)、历史见解水平(史识)和对历史知识与历史见解的表述能力(史才)。刘知幾的这些看法,后来经章学诚、梁启超的阐释,又不断有所发展。

从司马迁的《史记》到刘知幾的《史通》,说明在中国史学史上,史学家对历史的研究和对史学的研究在内涵上是不相同的,在理论探讨的侧重点上也是不相同的,这两种不同的趋向,在后来都有所发展。从理论形式上看,前者如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后者如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是它们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发展到较高水平的代表著作。清代官修《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有“史评类”,正式著录二十二部著作,著录存目者凡一百部,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其中评论历史者居多,评论史学者只占少数。20世纪初,梁启超的《新史学》《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李守常(大钊)的《史学要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较有影响的史学理论著作。近年来,我国历史学界对史学理论的研究开始活跃,从史学发展的继承关系看,有的还是跟他们的这些著作相关联的。

这里,我想顺便说说:史学界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史学,尤其是中国古代史学没有理论。我以为这种看法是可以进一步商榷的。这里,是否涉及如何看待中国史学在理论上的特色问题。譬如说,就历史理论而言,第一,中国史学所包含的历史理论,一般是结合对具体历史过程的叙述而阐发的,“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三通”等著作大多如此;《唐鉴》《藏书》《续藏书》《宋论》《读通鉴论》《读史方舆纪要》等著作在理论成分上要更多一些,但也还不是脱离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环境而专讲理论的。第二,从先秦诸子开始,中国的大思想家很少有不讲历史理论的,其中如荀况、韩非、董仲舒、王充、柳宗元、黄宗羲等是很突出的。第三,中国学人很早就把“史论”视为一种专门的文体而加以重视,如6世纪初编纂成书的《文选》,其中有“史论”两卷;10世纪下半叶纂修成书的《文苑英华》不仅收入了更多的“史论”,而它收编的论封建、论文、论武、论臣道、论政理、论食货、论刑赏、论兴亡,亦大多属于史论的性质。再以史学理论而言,除《史通》《文史通义》这样著名的专书而外,在许多史学家、思想家的序录、简牍、论文中,尚有不少可供发掘的地方。应当承认,对这一大笔史学遗产能够真正了解和运用的人,还不是很多的。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今天的史学理论研究,只应限于对传统史学理论的发掘,不必研究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不必吸收外国史学理论,那显然是不对的,也是幼稚可笑的;我只是想说明,对这一部分史学遗产的重视和研究,或许对推动当前史学理论的发展会产生一点积极的作用,对建立中国风格的史学理论体系会有一些有益的启示。

从以上这样一个极粗略的历史考察来看,我以为至少可以得到两点认识。第一,历史学发展的历史表明,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的分途,是在历史学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之后才出现的;它们在分途之后虽仍有不可截然割断的联系,然其各自内涵的不同则是显而易见的。第二,中国古代的历史学,在史学理论研究上,从刘知幾到章学诚,是有优良传统的。其成就固不可与近代以来的中国史学相比,亦不可与近代以来的外国史学相比,但作为史学遗产和优良传统,还是应当受到足够的重视的。甚至可以这样认为:中国的历史科学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就应当在批判继承、吸收古今中外史学理论成就的基础上,产生出如同《史通》和《文史通义》那样影响深远、可以传世的新的史学理论著作。

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是两个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研究领域,后者是人们在研究宏观历史过程中积累和概括出来的理论,如历史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性、统一性、多样性,历史发展的趋向,以及对重大历史现象和众多历史人物的评价的原则与方法,等等;前者是人们在研究史家、史书、史学流派、史学思潮等史学活动和史学现象过程中积累和概括出来的理论,如史学的目的、史家的修养、史书的编著、史学发展的阶段性和规律性、史学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等等,这是它们的区别所在。同时,它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史学活动也是一种历史活动,它也应当被包含在历史理论所概括的一切历史现象之内;从史学的观点来看,史学家乃至一切从事社会实践的人对历史的研究、评论,也都在史学理论所应当总结和概括的范围之内。唯其如此,作为一个史学工作者,似不应脱离对客观历史的研究而只致力于史学的研究;同样,似亦不应只停留在对客观历史的研究上,而不涉足于史学的研究,对自己的工作做自觉的反省,而应当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当然,这种结合不必是也不可能是“平分秋色”,可以各有侧重。如果有较多的史学工作者能够这样来安排自己的研究工作,那么我国的历史科学事业一定会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

在弄清了各自的研究对象之后,进而碰到的问题是:史学理论研究的内容是什么?历史理论研究的内容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只有经过反复的研讨、辩论,才可能逐步明确起来。这篇短文,已或多或少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这里就不再做更多的阐述了。

[1] 原载《史学理论》1987年第1期。

[2] 载《光明日报》,1986年12月3日。

[3] 载《文史知识》1985年第6期。

[4] 刘知幾:《史通》《原序》,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页。

[5] 刘知幾:《史通》卷十《自叙》,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71页。

[6] 刘知幾:《史通》卷七《直书》,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79页。

[7] 刘知幾:《史通》卷七《曲笔》,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85页。

[8] 刘知幾:《史通》卷十《辨职》,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61~262页。

[9]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刘子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