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社会深层(1 / 1)

一、方志与稗史

明代的史学,在官修史书方面,以浩繁的实录和《元史》的撰修,最有影响;在私人著史方面,王世贞、李贽、王圻、焦竑和谈迁等,是为名家,这些都占有重要的分量。而方志撰述的兴盛和稗史的空前增多,反映社会经济史方面著述的繁富,史学在通俗化方面的发展和历史教育更广泛的展开,都显示出了明代史学进一步走向社会深层的趋势和特点。

方志出自官修,受到各级官府的普遍重视,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稗史撰于私家,作者和著述的大量涌现,都是空前的。它们在明代史学发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的方志起源于汉代,[1]至元明清走向全盛时期。明代方志撰述,处在这个全盛时期的中间阶段。据近年出版的《中国地方志联合书目》著录,明代方志有九百多种,而其实际撰述之数自然比这要大得多。

明皇朝对全国区域总志编纂的重视,是方志迅速发展的推动力之一。洪武三年(1370年)、十六年(1383年)、永乐十六年(1418年),先后颁发了编集、撰修全国总志的诏书和条例。条例规定志书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廓、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这些促进了方志编纂的规范化。其后,景泰七年(1456年)撰成的《寰宇通志》,天顺五年(1461年),撰成的《大明一统志》,皆依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编次,分记有关内容。全国总志的频频编纂和伴之以不断面向地方的“征志”,推动了府、州、县志的撰修,从而形成了“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张邦政的万历《满城县志·序》)。不少州、县的志,不断改修、增修,修志已成为一项很突出的社会性工作。从通志(省志)至府志、州志、县志,反映了明皇朝疆土管理的行政系列;此外还有反映军卫系列的卫志的撰修,[2]都是明代方志之社会性的一大特点。

这里说的稗史,泛指各种野史和记载历史琐闻、社会风貌的笔记、杂说。《明史·艺文志》著录明代稗史一类的撰述,主要见于史部杂史类和子部杂家类、小说家类。杂史类著录两百一十五部,两千两百三十二卷;杂家类著录六十七部,两千两百八十四卷;小说家类著录一百二十八部,三千三百一十七卷。其中,属于稗史性质的占了不小的分量。这些书,有些标出“野”“稗”字样,有些是用“漫笔”“漫录”“杂记”“杂谈”“杂言”“杂录”“随笔”“笔谈”“丛话”“丛谈”等名书,说明撰者不拘一格。

明代稗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皇朝掌故、社会风俗、重大事件、历史人物是主要方面。如余继登的《典故纪闻》、陆容的《菽园杂记》,以记明朝故实为主;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谢肇淛的《五杂俎》,以记明代社会风俗著称;朱国祯的《涌幢小品》,内容很丰富,于制度、风俗、人物都有记述;李乐的《见闻杂记》写了一些人物的行事;叶子奇的《草木子》记载了元末明初红巾军的事迹;吴应箕的《东林本末》、蒋平阶的《东林始末》,是分别用纪事本末体和编年体写出了明末“东林党”的事迹。清代有留云居士所辑《明季稗史》十六种,包含了有关明季历史的不少重要史料。稗史可补官史之阙,而因其数量之多扩大了同社会接触的层面。

二、经济史撰述的繁富

在明代史学发展上,经济史著作处于引人注目的地位。《明史·艺文志》史部故事类所著录诸书,有关经济史方面的占了半数以上,名目有会计、田赋、均役、厂库、漕政、盐政、屯田、荒政等;地理类所著录的有关治河、水利诸书,也与经济史有密切的关系。这些书,分开来看,只是关于一个方面的问题或一个方面的政策;合而观之,它们多与国计民生,社会经济相关联。这里,仅就治河、漕运、水利之史和农政、盐政、荒政之史两个大的方面,略述梗概。

《明史·艺文志》地理类著录治河之史,有刘隅、吴山各撰的《治河通考》,有潘季驯的《河防一览》等多种;著录水利之史,有《三吴水利论》《三吴水利录》《三吴水利考》等关于东南水利之史多种;同书故事类著录邵宝以下诸人所撰漕政、漕运之史多种。明人笔记,也多有涉及这些问题的。潘季驯的《河防一览》十四卷,是明代治河之史的代表性著作。作者自嘉靖至万历年间,四奉治河之命,总理河道,首尾27年,成绩显著,本书总结了前人的和他自己的治河主张与治河经验。黄克缵的《古今疏治黄河全书》四卷,所记上起商代,下迄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苏庄之决,最后陈述当世治河方略。此书在阐述治河之史方面,有明确的宗旨。《漕政举要录》十八卷,是明武宗时总督漕运的邵宝所撰,于论漕政中颇涉及漕运之史。在世宗时负责总运江北的杨宏所撰《漕运通志》十卷,是专讲漕运古今沿革的书,以表、略的形式分论漕渠、漕职、漕卒、漕船、漕仓、漕数、漕例、漕议、漕文。黄承元的《河漕通考》二卷,上卷论治河,下卷论漕运,上溯历代,下迄万历,是纲要式的通论。归有光的《三吴水利录》四卷,以采辑前人论东南水利之尤善者七篇编为前三卷,末卷为作者自撰的《水利论》二篇。作者于本书小引中说,他是“取其颛学二三家,著于篇”,以取代一般的“奏复之文,揽引途说”。清人认为:“言苏松水利者,是书固未尝不可备考核也。”[3]王圻的《东吴水利考》十卷,以图考为主,末卷为历代名臣有关奏议。清人讥其疏略,但这书的表现形式是可取的。

自宋元以下,关于治河、漕运、水利之史的著作逐渐多了起来,至明代尤呈发展趋势。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密切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随着对这种关系认识的提高而丰富了经济史撰述的内容。

《明史·艺文志》子部农家类著录徐光启《农政全书》六十卷、《农遗杂疏》五卷,张国维《农政全书》八卷等。史部故事类著录关于各地盐政志多种,以及林希元《荒政丛言》、贺灿然《备荒议》、俞汝为《荒政要览》等。这些书同马政、船政等书一样,以“政”名书,其内容有不少是讲“史”的。《四库全书》于史部中立“政书”类,是有道理的。这些书是从另一个较大的领域反映了作者们对经济史撰述的重视。

徐光启(1562—1633)的《农政全书》是综合性的农学名作,也是关于农政之史的名作。全书包括农本、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制造、荒政十二目。从农政史方面来看,农本与荒政首尾二目尤为重要。荒政有十八卷,几乎占了全书的三分之一。农本有三卷,可以看作对中国农业思想史和历代农业政策史的概括性论述。《农政全书》征引的文献多达二百二十五种,是中国古代农业文献遗产的总结性成果。在明代,屯垦和盐政是有关“国用”的两个重要方面。《明史·徐光启传》记:“帝忧国用不足,敕廷臣献屯盐善策。”这是说的崇祯朝的事,其实并不限于崇祯朝。盐政史志,多以产盐区撰为专书,涉及两淮、两浙、八闽、长芦、粤东等。朱廷立的《盐政志》十卷,是关于盐政方面的总志。作者曾奉使清理两淮盐政,于是博考古今盐制,撰成此书。这书分为出产、建立、制度、制诏、疏议、盐官、禁令七门,门下各篇有目,共三百九十四目,虽嫌繁碎,却可看出盐政之史的复杂情况。另有《盐法考》十卷,不著撰人。这书的特点是自总论以下,按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河东、陕西、广东编次,所论之事至崇祯初年而止。除专书外,王圻《续文献通考·征榷考》中有盐法三篇,清晰地写出了宋、辽、金、元、明历朝的盐政之史。同书国用考有“赈恤”一目,记宋至明代的赈恤之史,这是关于荒政的一个部分。《农政全书》中的荒政篇有“备荒总论”“备荒考”“救荒本草”“野菜谱”等内容,是从生产、国用、蓄积的关系制订积极的备荒、救荒政策的。明人所撰荒政专书,有的重在议论,有的申述救荒措施,有的考核植物可佐饥馑者,有的是关于赈济的纪实,书名或曰“事宜”,或曰“本草”,或曰“纪略”,或曰“丛言”,或曰“要览”。陈龙正的《救荒策会》七卷,汇集了宋人以来关于救荒的认识,具有更明确的“救荒史”的撰述意识。

尽管明代学人并没有提出“经济史”这个概念,但人们实际上是从社会经济方面来考察上述各个领域的历史,这是史学走向社会深层的另一个重要标志。

三、史学的通俗形式和历史教育

这是明代史学走向社会深层的又一个方面。大致说来,明代学人在使史学取得通俗形式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对前人历史撰述的节选、摘录、重编,由此产生出来的节本、选本、摘录本、类编本,以至于蒙学读物,名目很多。

节选旧史,也有通史、皇朝史、史论等多种形式。马维铭的《史书纂略》二百二十卷,取“二十一史”纪、传,撮其大略,依通史体例汇成一书。茅国缙的《晋史删》四十卷、钱士升的《南宋书》六十卷、王思义的《宋史纂要》二十卷、张九韶的《元史节要》等,都是根据原史缩写而成的皇朝史。项笃寿的《全史论赞》八十卷、彭以明的《二十一史论赞辑要》、沈国元的《二十一史论赞》各三十六卷,都是节选历代正史史论汇辑而成,其中沈国元还加以圈点、评议。这些书,一般很少有创造性,大抵因旧史分量繁重欲求其简而作。从这一点看,它们还是反映了社会的需要的。

明人的史钞,既多且杂,大多没有太高的价值。但有的史钞,却也能反映摘钞者的兴趣和目的。茅坤的《史记钞》六十五卷,反映了钞者对古文的兴趣和鉴赏。杨以任的《读史四集》四卷,是摘录、编辑诸史中事迹之可快、可恨、有胆、有识者,编成四集。这两部书,都是有摘钞者的评点与评语的。还有一些摘钞是着眼于字句、辞藻的,如凌迪知的《〈左〉〈国〉腴词》《太史华句》《两汉隽言》等。它们对史事的传播起不了太多的作用,而是从另外一些方面扩大了史书的社会影响。在改编旧史的各种书中,丘濬的《世史正纲》三十二卷是比较突出的,这书起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迄明洪武元年(1368年),以著事变之所由,并随事附论,全书意在专明正统。唐顺之的《史纂左编》一百二十四卷,是按类书的形式改编旧史,全书分为君、相、名臣、谋臣等二十四门,意在取千古治乱兴衰之大者,着重著其所以然。它所介绍的只是一些片断的历史知识,不过它的立意还是可取的。

明代史学的通俗形式,还有一些是属于蒙学、乡塾读本。顾锡畴的《纲鉴正史约》三十六卷和梁梦龙的《史要编》十卷,是这类书中较有特色的。前者编年纪事,大致反映出历代历史的梗概;后者包括正史、编年、杂史各三卷,史评一卷,意在使学习的人既学了历史知识,又粗知了史书的表现形式。程登吉编的《幼学琼林》,是关于中国历史文化极通俗的读物,偶句押韵,琅琅上口,在明清两代有广泛的流传。

明代的历史教育在科举取士这个环节上赶不上前朝,更多受到重视的是《四书》《五经》《御制大诰》《皇明祖训》,以致顾炎武有“史学废绝”[4]的感叹。但明皇朝对于贵戚、大臣、文武百官的“善恶以为鉴戒”的历史教育却极为重视,故按一定主题编辑的、语言通俗的各种“录”“鉴”甚多[5],这是明代历史教育的一个特点。它的另一个特点,同严肃的史学在科举考试中受到轻视的情形相反,通俗的史学在市井民众、乡塾蒙学那里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前文所举出的那些通俗的历史读物,据清代四库馆臣著录,大多采自地方,说明它们在民间流布之广,自有其生成的土壤。至于明代的通俗史学既多且滥,其中不乏平庸、肤浅之作,或许这正是史学在进一步走向社会深层的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史学现象。

前面讲到,明代官修、私撰的史书,有流传至今的二千九百〇九卷的历朝实录,统称《明实录》,是记录明代历史最完备的第一手材料;有官修《元史》二百一十卷,是为“二十四史”之一。私家撰述,有王世贞的《弇州四部稿》《明野史汇》《弇山堂别集》《弇州史料》等,有李贽的《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有王圻的《续文献通考》《稗史类编》《三才图会》等,有焦竑的《国史经籍志》《国朝献征录》等,有谈迁的《国榷》。王世贞、焦竑、谈迁的成就在本朝史撰述方面,李贽的成就主要在历史评论及其批判精神,王圻的成就在对典制体史书的继承和发展。他们这些成就,显示了明后期私人撰史崛起的趋势。

[1] 参见史念海、曹尔琴:《方志刍议》,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1页。

[2] 参见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载《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3]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612页。

[4]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六《史学》,黄汝诚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957页。

[5] 参见张廷玉等:《明史》卷九十七《艺文志》史部故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