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1 / 1)

——史学批评的方法论举例

一、三史是非和史学批评方法论

在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史上,关于国史、野史、家史的评论,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关于它们在史学价值上的是是非非,存在着不少争论。这些看法和争论,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古代史学批评中的方法论问题。

明代史家王世贞针对本朝的史学,就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阐述了精辟的见解。他说: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谀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1]

这一段话,概括地指出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所存在的缺陷方面及其终于“不可废”的方面,言简意赅,可谓史学批评上的确论。其中,包含着在史学批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反映了王世贞的卓见。他总结的“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谀而善溢真”的三种情况及其有关的概念,尤其具有理论的意义。

在古代史学批评史上,这是经过漫长的道路和反复的认识才达到的。

二、“人恣”与“蔽真”

“国史人恣而善蔽真”,这种情况当然不限于明代史学。《史通·古今正史》关于唐初以前国史撰述的批评,颇涉及一些“人恣”而“蔽真”的现象。如此书借用班彪的话,批评扬雄、刘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批评曹魏王沈《魏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指出十六国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刘渊时史事及功臣传,“甚得良史之体”,但遭到他人诬陷,被刘聪“怒而诛之”。后赵石勒时,史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还有其他史臣“相次撰述”;而至石虎时,“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后燕董统撰国史“后书”三十卷,“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前秦史官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撰述国史,苻坚见书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北魏史官崔浩“叙述国事,无所隐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由此而致“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唐高宗、武则天时,史臣许敬宗所撰国史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从刘知幾的这些批评来看,可见王世贞所说的“人恣”这个“恣”字,真是入木三分。国史一般出于官修,因有权势作为后盾,故而有一些人得以对撰史工作采取恣意放纵的做法。上述诸例,概而言之,有两种恣意放纵的做法。一是出于史官本人,如许敬宗撰史,“曲希时旨”“猥饰私憾”。结果是“凡有毁誉,多非实录”。二是出于最高统治者,如刘聪之诛公师彧、石虎之刊削国史、苻坚之焚灭国史,以及拓跋焘之诛崔浩、夷三族、杀同作、废史官。其结果,都使历史真相被掩蔽起来。这两种情况,殊途同归,对历史撰述起了“蔽真”的作用。

唐初以后,这种“人恣”而“蔽真”的情况,还不断有所发生,而在历朝实录撰写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如晚唐时期,对于韩愈主持撰写的《顺宗实录》,“内官恶之,往往于上前言其不实,累朝有诏改修”[2]。穆宗、敬宗、文宗三朝,宦官攻击《顺宗实录》,鼓噪之声不绝,终于导致了文宗朝对《顺宗实录》的修改,刊削了其中所书德宗、顺宗朝有关“禁中事”,掩盖了宦官的恶迹。其后,唐武宗会昌年间,又发生了对文宗大和年间撰成的《宪宗实录》进行“重修”的事情。[3]这跟当时的宦官集团同官僚集团的矛盾、斗争有一定的联系,而症结则是涉及实录所记“禁中之语”[4]。又如《明实录》,问题更多,揭其主要者有四点。第一,《太祖实录》撰于建文之时,而永乐年间竟然两次改修,以证朱棣确系受命之主。第二,《英宗实录》中记景泰朝史事多达八十七卷,但实录中不承认有景泰帝,而称其为郕戾王。第三,焦芳等所修《孝宗实录》、霍维华等改修之《光宗实录》,皆迎合权贵,颇多曲笔。第四,明世宗时,竟然命史臣为他的没有当过皇帝的父亲兴献王,也撰写了所谓《睿宗实录》,成为笑谈。王世贞在揭示明朝“国史之失职”的几种情况时说:“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即书,故无当也。”[5]

可见,在中国史学上,“人恣而善蔽真”的弊病的存在,是无可讳言的。问题在于史学批评家们如何估量这一弊病,进而如何估量历代国史撰述。以明代史学而论,有人针对上述《明实录》中存在的问题,便认为明代“无史”[6]。还有人说:“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7]这样的批评,无疑是否定全部明代史学的成就,而首先否定《明实录》的史学价值,显然是片面的。史学批评中的这种片面认识,也反映在一些史学家和史学批评家对有的“正史”的认识上。如李百药批评魏收“既缘史笔,多憾于人”,并渲染魏收时人攻击《魏书》为“秽史”的说法,对《魏书》采取否定的态度见。[8]萧颖士批评《史记》说:“仲尼作《春秋》,为百王不易法,而司马迁作本纪、书、表、世家、列传,叙事依违,失褒贬体,不足以训。”[9]叶适未曾深考纪传体史书的优点,也对《史记》“史法遂大变,不复古人之旧”[10],颇多微词。像这样的一些批评,在方法论上都是有悖于辩证认识所致。

刘知幾著《史通》,被人称为“心细而眼明,舌长而笔辣,虽马、班亦有不能自解免者,何况其余”[11]。然而刘知幾之批评历代国史撰述,从总体上看,他在方法论上并未陷入片面性,反映出他的辩证的认识。而在具体论断上,他称赞王铨《晋书》“编次有序”、干宝《晋纪》“直而能婉”;称赞柳虬所撰北周国史,“直辞正色,事有可称”;称赞唐初史官李仁实所撰本朝人传记,“载言记事,见推直笔”,等等,他还肯定朱敬则、徐坚、吴兢等对国史的整理和撰述。从上文所引来看,他对前赵、后赵、前秦、北魏的一些史官的撰述,评价也是很高的。《古今正史》篇最后说:“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这是刘知幾对古今正史(包括国史撰述)做了总的考察之后得到的结论。

王世贞史学的批评是很激烈的,他认为:“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12]明朝最高统治集团不仅没有组织编撰纪传体的国史,就连起居注也付诸阙如。王世贞的这个批评虽然激烈,但他在指出“国史人恣而善蔽真”的时候,还是肯定了国史即历朝实录在“叙章典、述文献”方面的“不可废”。在这一点上,他跟刘知幾的史学批评在方法论上是相通的。

三、“人臆”与“失真”

“野史人臆而善失真”,王世贞这里说的“野史”,是同“国史”相对而言的。在中国史学上,历来还有同“正史”相对而言的“野史”。南朝梁人阮孝绪著有《正史削繁》,其后《隋书·经籍志》史部有“正史篇”居群史之首,而刘知幾《史通》则有《古今正史》篇,于是“正史”说法相沿成习,其含义多据《隋志》,即指纪传体通史和皇朝史。至清代,则专指“二十四史”。唐人陆龟蒙有诗云“自爱垂名野史中”[13],这说明此前已有“野史”之说。陆龟蒙同时代人沙仲穆撰有《大和野史》,“起自大和,终于龙纪”[14]。两宋以后,“野史”之说流行,至明代而大盛。

野史有几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一是作者多非史官;二是体裁不拘;三是所记一般限于闻见,且多委巷之说;四是记事较少忌讳。宋人洪迈《容斋随笔》卷四有“野史不可信”条,作者根据魏泰《东轩录》所记宋真宗朝事一条年代有误,沈括《梦溪笔谈》记真宗朝事一条年代不符,一条以玉带为“比玉”与事实不合,而做如下结论:“野史杂说,多有得之传闻及好事者缘饰,故类多失实,虽前辈不能免,而士大夫颇信之。姑摭真宗朝三事于左。”洪迈的论断大致是正确的,但他把这一条“随笔”名之曰“野史不可信”,便在方法论上从正确走向了偏颇。

野史杂说的产生,是有它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的。尽管历代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而其基本原因则是相通的。《隋书·经籍志》“杂史”小序说:

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又自后汉已来,学者多钞撮旧史,自为一书,或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15]

这些看法,虽是就“杂史”提出来的,然其论“史官失其常守”,而博达之士“各记闻见,以备遗亡”这一社会历史原因,其论“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这一评论的方法论要求,是可以用来认真对待“野史”的。刘知幾在《史通·杂述》篇的末了写道:“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这也是一种在相近的方法论要求指导下,对待种种“杂述”的态度,人们同样可以用这种态度来看待“野史”。

王世贞评论明代野史,是在批评“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的情况下展开的。他说:“史失求诸野乎?然而野史之弊三:一曰挟郄而多诬。……二曰轻听而多舛。……三曰好怪而多诞。”[16]他对于每一弊端,都举出了实例,很有说服力。他把“挟郄”“轻听”“好怪”概括为一个“臆”字,即出于臆想而非全凭事实,因而易于“失真”。但他还是肯定了野史的“征是非、削讳忌”,故“不可废也”。明末喻应益为谈迁《国榷》作序,他写道:西汉以后,“皆以异代之史而掌前世之故,或借一国之才而参他国之志,然亦必稽当时稗官说家之言以为张本。孙盛以枋头受吓,崔浩以谤国罹祸,则亦秦之余猛矣,又安冀国有信史哉!史失则求诸野,则野史之不可已也久矣”。他又认为:野史之作,“见闻或失之疏,体裁或失之偏,纪载或失之略,如椽阙焉”[17]。他的这些话是要说明:西汉以后,国无信史;野史虽有“疏”“偏”“略”的缺憾,但并非根本性的弊端,这就把野史的地位提到国史之上。

要之,在关于杂史、野史的看法上,从《隋书·经籍志》《史通》到王世贞,贯穿着一个基本思想,即反映在批评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野史不可信”和西汉以后国无信史的说法,都不免失于片面。

四、“人谀”与“溢真”

所谓“家史人谀而善溢真”,王世贞是说“家乘铭状”不过是“谀枯骨谒金言”罢了,这就必然流于“溢真”。但他还是肯定了家史在“赞宗阀、表官绩”方面的作用,认为这也是“不可废”的。王世贞把家乘铭状完全视为“谀枯骨谒金言”的虚妄之词,虽然也有点过分,但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什么是“家史”?刘知幾说:“高门华胄,奕世戴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牒》、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18]根据刘知幾的看法,谱系是家史的一种形式。《隋书·经籍志》有“谱系”篇,其序着重指出了它们在反映社会面貌方面的作用,如说:“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这是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了当时社会门阀化的重要情况。刘知幾认为,家史所记有两大局限,一是在内容上“事惟三族,言止一门”,二是在时间上倘若“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19],所以他对家史的价值评价不高。

家史本有这样的局限,加之作者“纪其先烈”,往往自夸,故虽处门阀时代,亦不能免于人们的批评。如刘知幾本人曾撰《刘氏家史》和《谱考》二书,所论、所考,“皆按据明白,正前代所误,虽为流俗所讥,学者服其该博”[20]。严肃的家史著作尚且如此,更何况浅薄之作。家史如此,铭状尤然。中晚唐之际,史臣李翱有“论行状不实奏”。他指出:

凡人之事迹,非大善大恶,则众人无由知之。旧例皆访问于人,又取行状、谥议,以为依据。今之作行状者,非门生即其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如此不唯处心不实,苟欲虚美于所受恩而已也……由是事失其本,文害于理,而行状不足以取信。[21]

他进而建议:“臣今请作行状者,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善恶功迹,皆据事足以自见矣。”王世贞说的家史铭状“人谀而善溢真”,“谀”“溢”二字,简直就是对李翱所论的绝妙的概括。当然,并非所有的铭状都是如此,但“人谀”而“溢真”,确是不少铭状的通病。

这里要着重指出的是,郑樵对属于“家史”范围的“谱系之书”,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他指出:“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22]郑樵的这些见解,揭示了谱系之书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条件,以及它们所反映的社会面貌。这样来看待谱系之书,则其史学价值是应当受到重视的。而从史学批评的方法论来看,郑樵的上述见解,跟当今以社会学方法研究历史文献和社会历史,似有一定的吻合之处,因而是值得格外重视的。

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在方法论方面的遗产,有不少需要发掘、清理和总结的地方。这里以国史、野史、家史的是非为例,扼要地阐述了史学批评方法论上的辩证认识与片面认识的有关论点。从近代以来的史学批评来看,这两种认识都还有很大的影响。总结古代史学批评在这方面的遗产,对于科学地认识中国史学的发展,丰富当今史学批评的思想和方法,都是有益的。

[1]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史乘考误》引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61页。

[2]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九《路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192页。

[3] 参见刘昫等:《旧唐书》卷十八上《武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86页。

[4] 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九《国史部·议论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716页。

[5] 王世贞:《史乘考误》引言,《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61页。

[6] 郎瑛:《七修类稿》卷十三,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136页。

[7] 张岱:《石匮书·自序》,《瑯嬛文集》卷一,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18页。

[8] 参见李百药:《北齐书》卷三十七《魏收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495页。

[9]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二《文艺中·萧颖士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68页。

[10] 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十九《史记一》,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64页。

[11] 黄叔琳:《史通训故补》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30页。

[12] 王世贞:《史乘考误》引言,《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361页。

[13] 陆龟蒙:《奉酬袭美苦雨见寄》,《全唐诗》卷六百三十,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228页。

[14]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国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296页。

[15] 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62页。

[16] 王世贞:《史乘考误》引言,《弇山堂别集》卷二十,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61页。

[17] 谈迁:《国榷》喻序,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4页。

[18] 刘知幾:《史通》卷十《杂述》,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54页。

[19] 刘知幾:《史通》卷十《杂述》,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56页。

[20]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二《刘子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171页。

[21]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四《史馆下·史馆杂录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11页。

[22] 郑樵:《通志二十略·氏族略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