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评论的评论

一、丰富的历史评论遗产

从很早的时候起,中国史书就十分重视史论。这里说的史论,是指史家对自己或他人记述的历史所发表的评论,如《左传》中的“君子曰”、《史记》中的“太史公曰”、《汉书》中的“赞曰”等。在《史记》《汉书》等“正史”中,书、志、表、类传的序,也是史论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后来所产生的许多历史撰述中,史论多占有重要的位置,成为史家表达历史见识的主要方式之一。杜佑《通典》的史论,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史论,是唐宋时期史论的杰作。中国古代的史论,还有专文和专书的形式:前者如贾谊的《过秦论》、柳宗元的《封建论》,后者如范祖禹的《唐鉴》、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及《宋论》,都是名作。

中国古代史学中的史论包含了丰富的思想遗产,表明了古代史家从来不是把自己置身于历史之外、对历史做“纯客观”的描述,而是通过史论表达对历史的看法,使主体和客体统一起来。这是一种积极的历史撰述思想和态度。有一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即认为中国史学只有对历史的描述而没有对历史的解释和分析,解释和分析历史是西方史学的特点,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其实,中国古代史论对历史的解释和分析,不论在关于历史进程方面,还是在关于重大事件和历史人物方面,都有广泛的涉及,也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见解。对于这一部分史学遗产,尚待做综合的整理和研究。

二、“精意深旨”与“笔势纵放”

史家对历史评论的重视和评论,自汉代以后,反映得越来越突出。司马迁是重视历史评论的,他的《史记》的史论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史学价值。不过,由于历史见解的迥异,他的历史评论也遭到后人的激烈批评。班彪批评司马迁“论议浅而不笃”,他说:“其论术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道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1]班固《汉书·司马迁传·赞》,所说大致与此相同。这表明,班氏父子在评论《史记》时,是很重视司马迁的史论的。这也从根本上显示出了马、班的异趣。

《后汉书》著者范晔对史论格外重视,这反映出史家历史评论之自觉意识的进一步增强。这从他《狱中与诸甥侄书》中的一段话,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他写道:

本未关史书,政恒觉其不可解耳。既造《后汉》,转得统绪,详观古今著述及评论,殆少可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后赞于理近无所得,唯志可推耳。博赡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杂传论,皆有精意深旨,既有裁味,故约其词句。至于《循吏》以下及《六夷》诸序论,笔势纵放,实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减《过秦》篇。尝共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欲遍作诸志,前汉所有者悉令备。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同合异体,乃自不知所以称之。[2]

从史学批评的理论来看,这段话是很重要的。第一,范晔首次提出了“评论”这个范畴。联系上下文来看,他说的“评论”指的就是历史评论。第二,范晔认真研究和比较了前人的史论,认为班固虽然“最有高名”,实则“于理近无所得”,而对于贾谊《过秦论》则甚为仰慕。第三,他对于自己所撰的史论有充分的自信,尤其是杂传论和类传论,甚至不比《过秦论》减色,更无愧于《汉书》的后赞。值得注意的是,他对史论提出了“精意深旨”“笔势纵放”两条标准,前者指史家的思想,后者指史家的文采;二者结合,才称得上是杰出的史论。第四,他认为史家“因事就卷内发论”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可以起到“正一代得失”即对历史做出恰当评价的作用。这一认识,反映出史家崇高的历史责任感。

范晔对自己史论的评价,尽管多少带着一定的感情色彩,难免有言过其实之处,如“天下之奇作”“奇变不穷”等说,似未必允当。但从主要的方面来看,范晔的史论确有不少饱含精意深旨而又笔势纵放的名篇。《后汉书》卷二二“中兴二十八将”论、卷七八《宦者列传》后论、卷八三《逸民列传》序,是历来为后人所称道的。“中兴二十八将”论共四百八十多字,主要讲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中兴二十八将,前世以为上应二十八宿,未之详也。然咸能感会风云,奋其智勇,称为佐命,亦各志能之士也。”这是明确表明他不同意“二十八将”上应“二十八宿”的说法,而是把他们放到特定的时势即“感会风云”中来评价他们,显示了他的朴素唯物史观的倾向。第二层意思是对“议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职,至使英姿茂勋,委而勿用”的说法进行辨析,认为:秦、汉以前,尚可“授受惟庸,勋贤皆序”;西汉时期就不是这样了,一方面是“萧、樊且犹缧绁,信、越终见菹戮”,另一方面又是“缙绅道塞,贤能蔽壅”。汉光武帝正是“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对功臣既不裂土分封,又不广泛委以重任,故“建武之世,侯者百余,若夫数公者,则与参国议,分均休咎,其余并优以宽科,完其封禄,莫不终以功名,延庆于后”。这充分肯定了汉光武帝在调整统治集团内部关系上之做法的成功。范晔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认识是:“崇恩偏授,易启私溺之失,至公均被,必广招贤之路,意者不其然乎!”他所谓“精意深旨”者,于此可见其大概。

《宦者列传》后论,首先概括了历史上“丧大业绝宗禋”的四种原因:“三代以嬖色取祸,嬴氏以奢虐致灾,西京自外戚失祚,东都缘阉尹倾国。成败之来,先史商之久矣。”接着从宦官共同的生理与社会特点说明他们极易获得皇家的信任;而他们品质、个性上的特征,总会出现“真邪并行,情貌相越”“回惑昏幼,迷瞀视听”的现象,兼之“诈利既滋,朋徒日广”,对朝廷有极大的腐蚀、破坏作用,以至于“社稷故其为墟”,这是把宦官置于总的历史得失之中加以考察的,故在分析上超脱了就事论事的个别性说明,而上升到理论认识方面。这或许就是范晔所说的“笔势纵放”。《逸民列传》序开始分析了“逸民”之产生的不同原因:

或隐居以求其志,或回避以全其道,或静己以镇其躁,或去危以图其安,或垢俗以动其概,或疵物以激其清。然观其甘心畎亩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岂必亲鱼鸟乐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3]

三、“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

优秀的历史撰述一定会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而史家精辟的历史评论,也自然会成为人们传诵、研究的对象。

史论艺术的价值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一个突出的标志是,它曾被作为一种文体看待,其杰出者则被作为范文广为流传。南朝梁人昭明太子萧统(501—531年)所辑中国最早的文学总集《文选》,其中专立“史论”一目。卷四九《史论上》,收入班固《汉书·公孙弘传》赞、干宝《晋武帝革命论》、《晋纪·总论》、范晔《后汉书·皇后纪》论共四首史论;卷五○《史论下》,收入范晔《后汉书》二十八将论、《宦者列传》论、《逸民列传》论、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与《恩幸传》论共五首史论。两卷计收入史论九首,而范晔《后汉书》占了四首,这也可证明范晔对于自己的历史评论的评价并非吹嘘之词。

《文选》为什么要收入史论文字?萧统在《文选·序》中特意讲到了这个问题。他写道:

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故与夫篇什。[4]

这里指出了史论与一般文学作品、各类文章的不同,而辑者之所以要收入这类文字,是着眼于“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尤其考虑到大凡杰出的史论,都是“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萧统看重史家对“事”即史事的沉思,对“义”即史识的表达,着重这二者的结合,这是他的卓见。《文选·序》末了说:“凡次文之体,各以汇聚。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各以时代相次。”值得注意的是,在文、史分途的情况下,史论能够作为一种文体而受到重视,这充分反映了史家在史论艺术上所达到的成就之高。萧统说的“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同范晔提出的“精意深旨”,“笔势纵放”,虽语出文、史两途,而其义实则一致,这不是偶然的。《文选》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它对于史论的重视,在推动人们关注和探讨史论的发展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在文与史都获得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史论仍被作为一种文体看待而受到重视。宋人编纂的《文苑英华》一千卷,从卷七三九至卷七六○共二十二卷为各种“论”,其中有三分之二属于史论,而它明确标明“史论”的有四卷(卷754—757)。《文苑英华》上续《文选》,故所辑大多为唐人作品,其中史论亦颇多精彩篇章,而以魏徵、朱敬则、杜佑、柳宗元的史论最为知名。

《文选》和《文苑英华》皆以“史论”立目辑入有关的史论,这一方面说明史论自有它的魅力,因而受到人们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文学家、文章家的修养,是不能没有历史思想的熏陶的。这两个方面,都反映出史论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作用。

四、“于序事中寓论断”

唐宋以下,对史论发表评论者,代有其人,刘知幾、朱熹、顾炎武、王夫之、章学诚等,皆为名家。文短不能尽载,这里只就顾炎武说略做介绍。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六中写了一则《(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文不长,照录如下:

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平准书》末载卜式语,《王翦传》末载客语,《荆轲传》末载鲁句践语,《晁错传》末载邓公与景帝语,《武安侯田蚡传》末载武帝语,皆史家于序事中寓论断法也。后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有之。如《霍光传》载任宣与霍禹语,见光多作威福,《黄霸传》载张敞奏见祥瑞,多不以实,通传皆褒,独此寓贬,可谓得太史公之法者矣。[5]

顾炎武这里说的,既不是如同《左传》篇中的“君子曰”,也不是如同《史记》《汉书》纪传卷末的论和志表卷首的序,而是指在卷末处史家借他人之语用以表示自己对所记史事的看法,他把这种表述方法概括为“于序事中寓论断”,这是不以史家见解直接形诸文字的“论断”,是史论中的又一种艺术境界。顾炎武列举了《史记》中的五个例子,来证明他的这一理论概括。其中,《平准书》末载卜式语是这样写的:“是时,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按:指皇帝)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贩物求利。亨(烹)弘羊,天乃雨。’”这是司马迁借卜式的话,批评了汉武帝、桑弘羊与工商业者争利的政策。《刺客列传》末鲁句践语是这样写的:“鲁句践已闻荆轲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这是叹惜荆轲刺秦王的失败,而借鲁句践的自责越发衬托出荆轲在人们心目中的高大形象。这反映了史家的认识,但又不是史家直接说出来的。

在顾炎武以前,刘知幾《史通·叙事》篇有关于“用晦”的论述,主要着眼于史事,跟顾炎武所论主要着眼于论断不同。明初撰修《元史》,其“凡例”最后一条是:“历代史书,纪、志、表、传之末,各有论赞之辞。今修《元史》,不作论赞,但据事直书,具文见意,使其善恶自见,准《春秋》及钦奉圣旨示意。”[6]今《元史》各卷之末,皆无“论曰”“赞曰”“史臣曰”,这或许是受《史通·论赞》篇的影响。不过,它所谓“不作论赞”是从形式上讲的,《元史》帝纪各卷之末,多有史家直接出面评论的文字;诸志与类传,亦多有序,这些都是史论。可见《元史》所订“凡例”,对于“据事直书,具文见意”的理解,似还停留在外部形式上,远不如顾炎武所论来得深刻。

其实,顾炎武所论“《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并不限于他所举出的数例,而是有广泛的运用。[7]顾炎武提出这个问题,对于人们从理论上认识、研究中国古代史论的艺术,有很大的启发。

[1] 范晔:《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上,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25页。

[2] 沈约:《宋书》卷六十七《范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830~1831页。

[3] 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755页。

[4] 萧统:《文选·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页。

[5]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六“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429页。

[6] 《元史》附录《纂修元史凡例》,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4676页。

[7] 参见白寿彝:《司马迁寓论断于序事》,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6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