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的体裁体例和文字表述
一、史学也讲究审美吗
是的,史学也讲究审美。
《左传》评论《春秋》,说它“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成公十四年),就包含着明显的审美意识。
古希腊的唯物思想家卢奇安(又译作琉善,约125—约192年)在一篇题为《论撰史》的长文中,讲到了史学审美的一些原则,在史学批评上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其中有几条主要原则,一是“真实的美”,二是“秩序之美”,三是文字表述之美。
关于“真实的美”,他这样写道:
如果历史家认为加上一些修饰是绝对必要的话,他应该只求风格本身之美;只有这种美是华而实,可惜今日的史家往往忽略了这种真实的美,却舍本求末,鱼目混珠,贩卖无中生有的浮词。[1]
只有“华而实”才称得上“真实的美”。他认为,“历史是可以歌颂的,但是歌颂要安于本分,要用得恰当,不要使读者讨厌”。他非常明确地指出:“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可见,卢奇安说的“真实的美”,是史学的“任务或目的”所决定、所要求的。
关于“秩序之美”,卢奇安认为:史学家的艺术在于给复杂错综的现实事件赋予条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然后以尽可能流畅的笔调把这些事件记载下来。客观历史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史学家的艰巨任务,是首先使自己对历史的认识达到“条理分明”的程度,然后才能写出“条理分明”的历史著作;这种著作如果属于上品的话,那就会给人以“秩序之美”的感受。当然,按照卢奇安的观点,“秩序之美”是建立在“真实的美”的基础上的。在历史撰述上,失去了真实,任何“秩序”都是徒劳的。
关于文字表述之美,卢奇安提出“平易流畅”的原则。他说:“我们既然认为历史精神的目的在于坦率诚实,从而历史风格也应该相应地力求平易流畅,明若晴空,既要避免深奥奇僻的词句,也要避免粗俗市井的隐语,我们希望俗人能了解,文士能欣赏。辞藻应该雅而不滥,毫无雕琢的痕迹,才不使人有浓羹烈酒之感。”这一段话,跟班彪评论《史记》中的几句话很相似:“善述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2]班彪约早于卢奇安120年。
卢奇安讲的真实之美和文字表达之美,在上引语中已包含了这两方面的思想;而《春秋》是讲例的,例就是“秩序之美”。可见中西古代史家在史学的审美意识上,是有很多极相似的地方的。
晚于卢奇安约300年,中国南朝刘勰在所著《文心雕龙》中写了《史传》篇,从文学评论的角度讨论“史传”,文中也包含着丰富的史学审美思想。他评论:《春秋》“存亡幽隐,经文婉约”;《左传》“原始要终,创为传体”,“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史记》“本纪以述皇王,列传以总侯伯,八书以铺政体,十表以谱年爵,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汉书》“十志该富,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等等。《史传》篇的赞语说:“史肇轩黄,体备周、孔。世历斯编,善恶偕总。腾褒裁贬,万古魂动。辞宗丘明,直归南、董。”这里讲到了体裁问题,讲到直书即真实的问题,讲到文辞问题,也讲到了史学的作用。这同卢奇安提出的真实之美、秩序之美和文字表述之美的思想也是相通的。卢奇安是散文讽刺家,刘勰是文学评论家,他们的史学审美思想在史学批评史上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在《直书与曲笔》《采撰的得失》中,已经讨论过历史记载的直书和历史撰述的真实问题;这里要继续讨论的,是关于史书的秩序之美和文字表述之美。
二、史书的“秩序之美”和结构之美
卢奇安所说的“秩序之美”,还只是史学批评上的原则和要求。在中国古代史家和史学批评家这里,所谓“秩序之美”,都获得了一些具体的形式和相应的理论上的含义。刘知幾在《史通·二体》篇中比较了编年体、纪传体的长短。他论编年体的长处是:“系日月而为次,列岁时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各种史事,皆按时间先后编次,这是一种以时序为中心的“秩序之美”。刘知幾论纪传体的长处是:“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这个概括,不如上文所引刘勰以“皇王”“侯伯”“政体”“年爵”对纪传体的概括,后者更明显地反映了各阶层人物在社会中所处位置的“秩序之美”,这是纪传体之表现形式的核心。当然,刘知幾把历史看作由许多史事交织起来的复杂过程,他以“大端”“细事”“年爵”“遗漏”这些方面,说明纪传体在综合复杂史事上的优长,以肯定其错落有致的“秩序之美”。他的这一见解还是可取的。刘知幾还评论了编年、纪传二体的短处。这些短处,应是有关体裁本身所决定的,并非史家才能不及所致,所以刘知幾认为:“欲废其一,固亦难矣。”
中国古代史书在表现形式上反映出来的“秩序之美”,除了编年、纪传二体外,还有两种重要形式,一是典制体,二是纪事本末体。杜佑创制的典制体通史《通典》,以其严密的逻辑体系反映出历史(以制度为中心的历史)的井然秩序。杜佑《通典》说:
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敌焉。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3]
这个逻辑体系,从纵向上看,是把自传说中的黄帝直至唐代天宝之历代典章制度的创制沿革、得失损益的秩序之美反映出来;从横向上看,是通过对国家政权职能的一些基本设施的认识反映出社会经济、政治等诸方面的“秩序之美”。当时人评论《通典》,说它“诞章闳议,错综古今”,“推而通,放而准,语备而理尽,例明而事中,举而措之,如指诸掌”,就反映了它在这两个方面的特点。
南宋袁枢据《资治通鉴》内容,改成以事件为中心,因事而命篇,共厘为二百三十九事,略按时闻顺序编次,撰成《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创立了纪事本末体。这反映出所记每一个重大事件之始末原委、完整过程的“秩序之美”,同时也反映出所记这一个个重大事件之内在联系上的“秩序之美”,因此,这里所表现出来的也是历史的双重“秩序”的结合。文学家、诗人杨万里序其书曰:“大抵搴事之成,以后于其萌;提事之微,以先于其明。其情匿而泄,其故悉而约,其作窕而槬,其究遐而迩。”这是称道它尽事之本末、说远而意近的“秩序之美”。
以上这几种主要体裁,分别反映出历史内容在时间序列上、人物阶层上、制度沿革上、事件原委上的各自的“秩序”。而如果从中国古代史学的整体来看,就可以认为,它们又从很高的层次上反映出了中国历史进程中有关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制度等诸多方面所构成的综合的“秩序之美”。同这种外部形态上的“秩序之美”相结合,中国古代史书也讲求内部结构上的“秩序之美”。这种史书的内部结构,中国史学上习惯地称为体例。刘知幾《史通·序例》篇指出: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4]
他把史书的体例提高到同历史评价之“是非”相关的高度上来看待,这或多或少跟“名教”观念的传统有关,是不难理解的。同时,体例也规定着一种“秩序”。他称赞《春秋》“始发凡例”,而《左传》“显其区域”,扩大了记事的容量。他认为,干宝《晋纪》、范晔《后汉书》的史例“理切而多功”,萧子显《南齐书》的例“义甚优长”;这些,“皆序例之美者”。刘知幾也批评了一些史书在体例上的失当,他的批评,有的是很有见地的。如批评《汉书》等纪传体史书,“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5]。批评有些史书机械地因习前史,以致“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6]。批评有的史书记人“竟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甚至对“虚引他邦,冒为己邑”的流俗也不加以辨析,等等。[7]但刘知幾的批评,也有些过分强调体例的“整齐”而或多或少地忽略了历史本身的“秩序之美”,他批评《史记》为项羽立“本纪”、为陈胜立“世家”等,就属于这种情形。
三、史书的文字表述之美
中国古代史学批评历来把史家的“善序事”(即“善叙事”)视为“良史之才”的一条重要标准。善序事所包含的内容很丰富,而文字表述上的造诣是其中的主要方面。在刘知幾以前,人们评论《春秋》《左传》《史记》《汉书》《三国志》等,多已提出不少这方面的见解。而刘知幾《史通·叙事》篇指出:“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这是从理论上明确了“叙事”对撰写史书的重要性。宋人吴缜在史学批评上强调以“事实”为基础,但也提出史书“必资文采以行之”[9],这是直接讲到了史书的文采问题。章学诚《文史通义·文理》篇对于如何发挥“文字之佳胜”的问题,更有精辟的分析。
综观古代史家、史学批评家关于这方面的言论、思想、实践,史书的文字表述之美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真实之美。这是指史家的文字表述反映出历史之真实的本质之美。离开了历史的真实,史学的审美就失去了根本,也失去了任何意义。班固评论《史记》,把“其文直,其事核”放在首要位置,是很有见地的。“文直”“事核”是对史家尽力反映历史真实的具体要求,它们的结合,乃是史家走向历史撰述真实之美的必经之途。
质朴之美。用刘知幾的话来说,这是史书之文字表述对于社会的语言文字“体质素美”“本质”之美的反映。他举例说:“战国以前,其言皆可讽咏,非但笔削所致,良由体质素美。……刍词鄙句,犹能温润若此,况乎束带立朝之士,加以多闻博古之识者哉!则知时人出言,史官入记,虽有讨论润色,终不失其梗概者也。”[10]他赞成以“方言世语”如“童竖之谣”“时俗之谚”“城者之讴”“舆人之诵”等写入史书;不赞成史家“怯书今语,勇效昔言”的文风。在刘知幾看来,这种语言的“体质素美”,于官方、于民间,虽有不同,但史家都应表述出它们的“本质”。
简洁之美。卢奇安认为,对于历史撰述来说,文笔简洁不仅是“修辞”的问题,而且是“本质”的问题。史家撰史,不应流连于“不重要的细节”和“琐屑的事情”。刘知幾极力提倡史文“尚简”,认为史家“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要”的标准是“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为此,史家撰述应从“省句”“省字”做起。[11]当然,从审美的观点看,史文亦非愈简愈美。顾炎武讲了这个道理,他的《日知录》有《修辞》《文章繁简》两篇,提出“辞主乎达,不主乎简”的论点,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辩证的看法。
含蓄之美。这是隐喻、寄寓、含义深沉之美,刘知幾称之为“用晦”。“用晦”的第一个要求,是“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这是跟史文的简洁相关联的。“用晦”的第二个要求,是“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12],这说到了含蓄之美的较高层次。
中国古代史书在文字表述上的生动之美,多为论者所关注。文学史上的所谓传记文学、战争文学,大都与史书相关,尤其与史书的文字表述相关。关于它们的审美价值,也有不少论述。
关于史学审美的思考和研究,是一个很广泛的领域,在史学批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1] 〔古希腊〕卢奇安:《论撰史》,见章安祺编订:《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一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3页。
[2] 范晔:《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上,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25页。
[3] 杜佑:《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页。
[4] 刘知幾:《史通》卷四《序例》,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81页。
[5] 刘知幾:《史通》卷四《论赞》,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77页。
[6] 刘知幾:《史通》卷五《因习》,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26页。
[7] 参见刘知幾:《史通》卷五《邑里》,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4页。
[8] 参见章学诚:《章学诚遗书》卷九《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81页。
[9] 吴缜:《新唐书纠谬》序,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页。
[10] 刘知幾:《史通》卷六《言语》,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9页。
[11] 参见刘知幾:《史通》卷六《叙事》,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6页。
[12] 刘知幾:《史通》卷六《叙事》,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