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在台湾推动佛法,因民风未开,遇上不少阻碍。记得我在宜兰初次讲经时,警察不准我公开说法;一些不信佛教的居民在殿外喧闹干扰;每次外出弘法,都必须到派出所请假;甚至为了使讲经说法更生动活泼,有时我用黑板、图片、幻灯机来配合讲演,但是警察却把幻灯机看成是手枪,而把它没收了。
有一次,我在桃园龙潭讲经,警察命令我将听众解散。我就跟警察说:“是我找大家来听经的,我不能宣布解散,你要想解散,就请你自己上台宣布。”
警察不敢,回说:“你怎么可以叫我去宣布解散?”
我告诉他:“你不要宣布解散,那我上去讲完了,大家自然就会解散。”就这样,这位警察眼睁睁地看着我把经讲完。
还有一次,我到花莲弘法,警察以没有事先申请为由,强行取缔,当时我就表示:“我在台北弘法都不需要申请,难道花莲是化外之区吗?”在那时,由于台北是台湾首府,从台北来的人,大都被视为是有来头的人,所以警察一听,愣住了,也就没有再为难我。
甚至过去,高雄寿山寺曾经面临被拆除的命运;普门寺几十年来,一直拿不到寺院登记,因为过去的法令规定,建筑的外形没有翘角,就不被承认是寺院,所以产权非普门寺所有,只能登记在家俗名。乃至我在台湾致力于弘法利生的工作,治安单位接到密告,说我“言论可疑,恐有通敌之嫌”等等。
对于诸如此类的弘法艰辛,我并没有愤世嫉俗,反而学会了以平常心来应付这些纷至沓来的阻碍;不但不失望沮丧,也没有以牙还牙,反而主动和大家广结善缘。
给人好因好缘,便是广结善缘之道,也是自我成就之道。我刚在高雄创建寿山佛学院时,听说台北有太虚佛学院,是由很多人经营合办的,而且办得很好。当我得知消息时,内心不但不嫉妒,而且很欢喜,除了高兴佛教教育日渐兴隆之外,也高兴有一个单位可以互相观摩,激励我必须更求进步。
过去演培法师曾对我说:“某人在那里建庙、盖精舍。”
我说:“这事与我们有何关系呢?”
他就告诉我:“我们从此又多了一个地方可以弘法,又多了一个地方可以挂单吃饭;多了一个寺院,就增加一个使佛法振兴的助缘啊!”
所以,我们对于他人做好事,不应该阻拦,而要随喜赞叹;甚至对于他人的讲经说法、建设道场,我们不只不要去障碍,还要帮助他的道场发展,如果道场有所发展,我们去了也就有饭吃;反之,他若穷得没有饭吃,那我去了,他还能招待我吗?因此,不障碍的空间,更加开阔,人人可以悠游自在;不障碍的世间,处处自在,个个可以幸福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