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有老病朽坏,生命如薪火相传(1 / 1)

不要紧 星云大师 804 字 7天前

现在医学发达,人死之后,通过“器官移植”可以让许多垂死的生命得以延续,也让捐赠者的慈悲精神得以传世,但是因器官移植所引发的诸多争议,也是目前社会大众一致关心、探讨的话题。

关于“器官移植”,台湾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早于1987年6月19日就公布施行,随后于1993年修正部分条文,其中第六条规定,医师从尸体摘取器官时,必须是在:

(一)经死者生前以书面或遗嘱同意。

(二)死者最近亲属以书面同意。

(三)或死者生前为捐赠之意思表示,经医师二人以上之书面证明者。

以上三者,必须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才能进行器官捐赠。

谈到器官捐赠,其实身体不是“我”的,身体乃四大假合而有,就如旅店般供我们今生暂时居住而已,所以我个人认为,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与其让身体被虫蛀、腐烂,不如将有用器官加以移植,让别人的生命能够继续延续。

一篇名为《如果你要怀念我》的文章说得很好:“总有一天,我会躺在医院的白色被单下;总有一个时候,医生会认定我的脑功能已经停止。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经结束。那时候,请千万不要称呼那是死亡之床,而请称之为生命之床。因为我要将我的身体拿出来帮助别人,延续并让他们有更丰盛的生命……”

捐赠器官含有生命延续、内财布施、资源再生、同体共生等意义。试想:当你捐出一个眼角膜,就能把光明带给别人;当你捐他一个心脏,就能给他生命的动力;当你捐赠骨髓,就是把生命之流,注入他人的生命之中,所以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

身体虽有老病朽坏的时候,但生命如薪火相传,是永恒无限的。通过器官捐赠,带给别人生机,也是自我生命的延续。但是由于器官取出要在宣布脑死到器官坏死的短短时间内进行,而中国人一向保有全尸及死后八小时不能动的老旧观念,因此器官捐赠的思想一直无法普及华人,造成器官市场一直呈现供需失衡的现象,有许多人需要移植心脏、肝脏、肾脏等,却苦等不到有心人捐赠,造成许多的遗憾。

反观全世界器官捐赠率最高的西班牙加泰隆尼亚,当地的人认为:今天我把器官捐赠出来给需要的人,有一天当我的亲友需要移植器官时,同样也会有人愿意捐赠。他们这种心态,可以说真正符合“同体共生”的思想,值得中国人学习。

为了建立器官捐赠的新观念,台湾的器官捐赠机构特别成立“宣导教育中心”,通过公益广告、文宣制作、街头宣导、公共电视、邮票发行及推动“器官捐赠周”等活动,希望能落实全民器官捐赠的观念。

其实,一个人活在世间,难免都有缺陷,何必要求死后一定要“全尸”呢?再者,一个人只要有愿,有心把自己的身体布施出来利益别人,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嗔,造成无法安详往生极乐净土的顾忌,所以对于死后八小时不能移动身体,甚至不能捐赠器官的这种观念,早已不合时宜,现代人的思想应该随着时代而进步,应该正确地认识生死。

我们如何看待生死呢?其实生死如植物的开花结果,春天播种,秋天收成,这就是生死:“早上出去,晚上回家”“晚上睡觉,早晨起来”,这都是生死。

人不是到了死后才是死,还有精神上、思想上,每天不都有几百次的“千生万死”吗?我们的心,每天都在十法界来回无数次,这不都是生死吗?甚至人体的细胞,每七天新陈代谢一次,这不都是生死吗?

现在的人眼睛坏了,可以换一个;皮肤坏了,也可以移植;肾脏坏了,还可以再换一个。所以,生死就是好好坏坏,生生死死。过去一位禅师看到人家喜获麟儿时说:“你们家多一个死人。”这不是在触他的霉头,而是在陈述生命的实相。

禅宗讲要看破生死,佛门讲要了脱生死;了解生命的意义,解脱死亡的恐惧,这就是了脱生死。所以关于器官移植,当一个人老了、死了,器官于己无用,但却能延续别人的生命,这是多么美好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我自己早在三十年前就已认签器官捐赠同意书,我也希望大家一起响应这项庄严神圣的活动,希望社会愈来愈进步,大家共同缔造同体共生的美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