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的前公爵夫人[1] My Last Duchess(1 / 1)

“‘墙上的这幅画是我的前公爵夫人’。”贝茜小姐读道。没有人会当面称呼她贝茜小姐,但我们之间都这么叫她。这比我们给其他老师起的外号比如大猩猩、瘸子、河马什么的礼貌多了。“好了,同学们,‘ 前’这个词能够马上告诉我们什么呢?”

我们的新教室里窗子很高,所以除了天空之外,我们看不到外面的任何景色。今天的天空是氤氲蓝,一种温暖、让人昏昏欲睡的颜色。我并没有刻意去看,但它仍然在余光中出现,博大、无形而舒缓,像大海一样不停地涌动。其中一扇窗子开着,几只苍蝇飞了进来。它们在周围嗡嗡着,撞向窗玻璃,想要出去。我能听到它们的声音,但看不见它们,我不敢冒险扭头去看。我应该思考前这个词才对。

前,前,前。前(last)和没(lost)的发音那么相似。前公爵夫人。公爵夫人读来仿佛唇齿间沙沙作响,似一句低语:如同轻拂过地面的塔夫绸。这样的日子很难让人不打起瞌睡,神游天外或者陷入半梦半醒。那是个五月的下午,外面的树上开着花,花粉四处飘飞。教室里太热了,充满了一种振**,崭新带来的振**——现代曲线风格金属框架课桌上的金色木料,绿幽幽的黑板,即使关上好像也同样会轻轻嗡鸣的日光灯。不过,在新鲜感之外,教室里有一股陈旧的气息,一种经年历久、发酵般的气息:二十五个少年的青春肉体在春天潮湿的空气中轻轻蒸腾着,散发出一团油腻发咸的、看不见的热气,在四周弥漫开来。

前公爵夫人,也就是最后一位公爵夫人[2]。那么,应该不止一位。一大堆公爵夫人,像合唱队那样全部站成一排。不对,应该是前年的前。公爵夫人是存在于过去的——如今她已经消失了,结束了,被抛在后面了。

贝茜小姐经常不等有人举手就自己回答,那样可能会等很久,因为太快说出答案在我们看来很可笑。我们不想因为答错了而让自己出丑,其实就算答对了,有时候也一样会显得傻傻的。贝茜小姐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她十有八九会直接自问自答。“前公爵夫人告诉我们的是,”她说,“这位公爵夫人已经不再是公爵的夫人了。它同样暗示着,或许还会有下一位公爵夫人。一首诗的第一句非常重要,同学们。它定下了基调。我们继续。”

贝茜小姐像往常一样坐在讲台上。无论是从同龄女人还是所有女人范围内来看,她都称得上是拥有一双美腿。她还穿着漂亮的鞋——并不是我们这些人平时常穿的那种便士鞋、马鞍鞋、天鹅绒平底鞋或跳舞时穿的细高跟鞋,但我们看得出她的鞋都很有品位,而且保养得很好。在贝茜小姐那些柔柔地闪着光的鞋上,看不到一个污点或者一丝污迹。

每双鞋都与服饰搭配得宜,在这方面贝茜小姐同样极为优秀。我们学校的女教师在上课时穿着剪裁合身的西服套装,像是某种制服——一条直筒、斜角或者打褶的半身裙,与之相配的上衣,里面再穿一件白色或者奶油色的女式衬衫,通常在颈线部位打着蝴蝶结,在左领尖上别着一枚胸针——但是贝茜小姐的套装有一种旁人无法企及的优雅。她的衬衫不是那种俗气松垮的尼龙面料,而是挺括光泽,她佩戴的胸针上镶嵌的半宝石看起来像是真宝石,其中最漂亮的一枚是一只琥珀和黄金做成的蜜蜂。她的头发不是灰色,而是银色,很精致地烫出波浪;她的颧骨凸出,下颌绷紧,目光锐利;她暗自扑了粉底的鼻子呈鹰钩状,这个形容词还是她教给我们的。

我们可怜学校里的其他女教师——她们都是绝望而邋遢的苦工,劳累过度又容易分神,被迫完成“给我们上课”这个费力不讨好的任务——但我们并不可怜贝茜小姐。

班里的男生尊重的不仅是她严肃的专业形象,更是因为她拥有硕士学位。“硕士”这两个字就是一种资格认证:它代表着某种重要的东西,和“医学博士”这个词差不多。所以男生们尊重这个头衔,也尊重她对他们的严格管教。“理查德,你有什么有趣的事情要说吗?如果有的话,请你跟全班所有人说吧。”“戴维,这个解读可不像是你的水平。你应该有更好的表现。人应该不断拓展自己知识范围的边界。”“罗伯特,你是想随便耍个小聪明吗?”对于这类评价,我们称之为讽刺挖苦。但贝茜小姐从不讽刺诚恳的错误,她对这些错误很有耐心。

“那么,‘墙上的这幅画是我的前公爵夫人’,”贝茜小姐说,“‘看起来仿佛她还活着’,仿佛她还活着。同学们,仿佛这个词告诉我们什么?”

这一次,她在等大家举手。我永远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她哪一次会决定等下去。这样一来,悬念和迫在眉睫的危险——被突然袭击,被点到名字,被迫回答问题的恐惧——总是会让我瞬间清醒。被点名回答的时候,我会想到一大堆词,太多的词,像是一摊黏糊糊的由音节组成的布丁,我得把它们整合成形再发言,而此时贝茜小姐那双带着嘲讽望着我的细眼睛就会传递出这样的信息:你应该有更好的表现。在她等待期间,我发现防止被点名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低头——不然贝茜小姐可能会把我挑出来——于是我忙着在笔记本上写笔记。

他把她干掉了,我写道。把她干掉了是我绝不会在课堂上大声说出来的那种话,因为这是俚语,而且贝茜小姐不赞成这种野蛮和粗俗的说法。我是从自己习惯阅读的侦探小说里学到干掉了这个词的,我把这种习惯当作逃避写作业,或者至少是拖延写作业的一种方式。不幸的是,家里有很多侦探小说,此外还有一些历史小说和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书籍,还有关于拿破仑时代海战的书籍,以及关于输卵管的形状及功能的书籍。如果不想看书,我就会翻开一摞旧的《生活》周刊和《时代》周刊,还有《女主人》和《好主妇》杂志——我的父母什么东西都不愿意扔——里面的广告(灌洗器是什么?)和有关时尚及个人问题的文章(《少年叛逆:五种解药》《口臭:你无声的敌人》《这段婚姻还能挽救吗?》)总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多年来,我因为不想学自己该学的东西,反而学到了不少其他东西。

干掉了,我写道。公爵把公爵夫人干掉了。卑贱的妓女经常被人干掉,那些刺头、蠢货、臭娘儿们也是。干意味着用棍子之类的钝器猛击头部,但公爵对公爵夫人应该不会使用这种手段。他应该也不会像我读过的更恐怖的小说里的那些丈夫一样,把她埋进地窖,然后用水泥浆把墓坑填满,或者把她大卸八块,然后把尸块扔进湖里,丢进井里,或者抛在公园里。我认为他很有可能是把她毒死的——所有历史爱情小说的作家都公认,当时的公爵们都是用毒的专家。他们的戒面上镶着空心的宝石,可以趁人不备打开机关,把宝石里面藏着的毒药粉末撒进人们的酒壶中。砒霜是他们很爱用的一种毒药。那位可怜的公爵夫人会逐渐病倒;他们会请来医生,但那个医生也是被公爵收买的坏人。这位医生会调配出最后一剂毒药来结束她的生命。临终的场面会很感人,之后还会举办豪华的葬礼,有蜡烛的那种,然后,公爵就可以自由地追求另一位美人,然后让她成为公爵夫人,然后再把她也干掉。

但再一想,我觉得在这件事上,公爵连手指都不会抬一抬。他自矜高贵到了根本不屑于亲手下毒的程度。我下达了命令,他在这首诗的后面说了。(我直接跳去看了后面的部分。)这种脏活会交给某个外号叫“一号杀手”的恶棍去干——就像莎士比亚的戏里写得那样——而公爵本人会在其他地方,谈论自己认识的名流,虚情假意地恭维着,并炫耀他收藏的名贵艺术品。我也想象过他的样子,他应该阴郁风雅,过分礼貌,总是穿着天鹅绒面料的衣服。有些电影明星就是这副样子,比如詹姆斯·梅森[3]。他们总是带着高贵的英国口音。公爵应该有这种口音,虽然他是意大利人。

“怎么样了?”贝茜小姐说,“我们要讨论的是仿佛这个词。我们等不了一整天。玛丽莲?”

“也许她死了。”玛丽莲说。

“非常好,玛丽莲,”贝茜小姐说,“有这个可能。专心的读者,我说专心的时候,比尔,也是在说你,除非你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办——没有吗?——专心的读者肯定会想到这一点,而且或许还会想到——如果公爵夫人确实死了——她的死因有可能是什么。”

一听到比尔的名字,我感到自己脸红了,因为比尔是我的男朋友。遭到贝茜小姐的嘲讽对他来说是种羞辱,所以我也连带着被羞辱了。比尔做阅读的确不专心,但他也很后悔这样,或者很厌恶这样,我不确定是哪一种。我仿佛能看到他在我后面两排的座位上,面对朋友们的讪笑,因为羞愧和愤怒而满脸通红的样子。但贝茜小姐才不管这些。如果她认为你不够认真——如果你妨碍了她的教学,她就会狠狠教训你。

“当然,我们经常会形容一幅肖像‘栩栩如生’,”她继续道,“这就是另一种可能。或许公爵的这句话只是在形容这幅肖像的逼真程度——是栩栩如生的。整首诗都是从公爵的角度来讲述的——所以他的话都不能被当作客观事实。角度的问题我们到后面再讨论。”

逼真,我在笔记本上写道。栩栩如生。公爵夫人仿佛还活着。角度。

贝茜小姐是全校最好的英语老师,甚至有可能是全市最好的老师之一,我们的父母说遇到她是我们的幸运。她带着我们轻快地学完全部课程,仿佛是在放牧一样,她指挥我们远离错误的弯路和危险的悬崖,当我们在不该松懈的地方放慢脚步时,她会催着我们往前走,而到了能放松的地方,她也会让我们游**一番,好消化吸收重要的内容。她把我们的学习任务描述为一场竞赛,而且是障碍赛:在期末考试之前我们还有很多内容没学,她说,所以必须赶快学完。这片土地上遍布着障碍和坎坷,以及重重困难。时间飞逝而过,《德伯家的苔丝》还在前方耸立,在我们看来仿佛一座陡峭的山坡。诚然,一旦我们登上山顶,已经多次登顶的贝茜小姐或许会向我们展示一番风景;但爬山过程中肯定免不了经常脚底打滑。去年学习《卡斯特桥市长》的时候我们已经跟托马斯·哈代[4]较过劲了,任务相当艰巨。因此,我们需要在本周内学完《前公爵夫人》,这样我们就能在周末喘口气,然后好好学《德伯家的苔丝》。

墙上的这幅画是我的前公爵夫人,

看起来仿佛她还活着。

如今,我称这幅画为奇迹;潘道夫先生的双手

忙活了一天,才让她伫立在眼前。

能否请你坐下来看看她?

“那么,同学们,‘能否请你’,你们觉得公爵在跟谁说话?”

贝茜小姐带着我们逐字逐句地学完了这首诗。这首诗很重要,贝茜小姐说,在期末考试里占整整十五分。英语是一门必修课:不通过考试我们就不能毕业。但将将及格并不能让贝茜小姐满意,她希望我们取得高分。她要守护学校的名誉和她本人的声誉。她的学生考得好是因为他们准备得很充分。“你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她经常对我们说,“你们肯定会把教材都复习好,但此外,一定要把问题读两遍,好确保你们不会答非所问。你们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慌乱。你们一定要条理清晰并组织好语言。”针对我们学过的每一篇作品,她都给出了一份历年考试中的相关题目的总结,并训练我们写出合格的答案。

我们答完的试卷会交给一群精心挑选的阅卷老师统一进行批阅,然后,在八月的某一天,最终成绩会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报纸上,以极为残忍的方式公之于众——我们的朋友、敌人和家人都能看到。我们对此惊恐万分。那就像是你洗澡时浴帘被人一把扯下的感觉。

报纸上公布的成绩决定了我们是否能够继续升学。升学意味着上大学。富家子弟不上我们学校——他们上私立学校。中学成绩的优劣对他们的人生影响不大,因为无论如何他们都能有升学名额。我们学校也不收差生;我们也不能自认太笨而放弃升学,那由不得我们。被我们称为辍学生的那些人都已经早早退学,但在此之前他们一直在用“大聪明”“马屁精”“炫耀狂”和“假正经”这些称呼折磨我们,并无情地嘲笑所有真正做了作业的学生。他们让我们对自身产生了不确定的看法。“以为你们有多聪明似的。”他们讥笑道。我们确实认为自己聪明,至少比他们聪明;但我们并不完全赞同我们的这种聪明。感觉就像是多长了一只手:尽管开起门来更方便,但仍然感觉畸形怪异。

但我们也只能靠这种畸形活下去。我们必须运用智慧,努力爬上已经为我们搭好的阶梯,让自己有所成就。男孩们被寄望于成为医生、律师、牙医、会计师、工程师。而我们女生则不确定未来的方向。如果升不了学,我们就得结婚,否则会变成老处女;但如果成绩一向很好,那么这个令人沮丧的分岔口就可以晚一点到来。

六月,我们要坐在体育馆里参加为期三周的考试。贝茜小姐说,这是我们人生的转折点,但如果我们准备充分,就不需要害怕这次考试,因为它考的不仅是我们的智力,更是我们的品质。我们需要有勇气和定力才能成功,拥有这些品质之后,剩下要做的只是依照正确的顺序写出正确的事实和结论即可。

但我们还是拿有可能发生的灾难来互相吓唬。体育馆里没有空调,如果赶上六月份常见的高温天气——那我们就都要被蒸熟烤焦了。之前听说过女生突然晕倒,从座位上摔下来的事情;还有的女生突然来了月经,只能坐在一摊血泊里,而且更恶心的是,那摊血还从椅子上滴到了地板上,扑通、扑通、扑通——令人困窘难当。男生们则出现了精神崩溃的迹象,开始喊叫咒骂;还有的人勇气丧失殆尽,他们记住的一切都突然从大脑中消失,考试临近结束时才发现,他们除了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一遍又一遍之外,其他什么都没写。有一个男生在考卷的每一页上都画了一个完美的等腰三角形——画得一丝不苟,这一点需要强调。一丝不苟是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我们知道,一丝不苟距离完全发疯只有一步之遥。

放学后,我穿过足球场回家,我曾经很害怕这个地方,从不进来,但同时又感觉这地方具有某种程度上我无法定义的重要性,不过现在这里已经退化为一片无关紧要的泥泞草地了。几个小孩在球场更衣室后面抽烟,就是那个据说经常有人鬼混的更衣室,据说那些鬼混都和一个名叫洛蕾塔的女孩有关,她是个辍学生。我伸开双臂把装满笔记的黑色大文件夹抱在胸前,上面还堆着课本。女孩们都这么做。这样可以防止别人盯着我们的胸部,我们的胸部要么小到可鄙,要么大到可笑,也有正合适的——但多大才算是正合适?无论什么样的胸部都令人羞耻,都有可能引来一群油头粉面的男生或者开车路过的小伙子浪叫:“把胸给我们瞧瞧啊!”要不然他们就会唱:

我必须,我必须,我必须让我的胸变大!

最好能,最好能,不然就永远不穿毛衣啦!

同时,他们像动画片里的母鸡一样弯起胳膊前后摆臂。虽然实际上这类调笑不太会发生,但总让人担心会发生。大声回骂那些男生是放肆的行为,体面的做法是不去理睬他们,然而这种做法并不让人觉得体面,而是让人觉得羞耻。只要有胸就是羞耻的事。但一点胸都没有就更羞耻了。

“身体站直,肩膀后展,不要含胸”,很久之前,体育老师在排球课上经常这样吼我们,就在我们马上要考试的那个体育馆里。但她懂什么?她自己是平胸,而且一把年纪了,少说也得有四十岁。

胸其实还好,它们在前面,你还能稍微遮挡一下。但屁股就是另一回事了,它们在后面,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于是更加无法无天。除了穿上宽松的打褶裙之外也没其他的办法。

嘿!嘿!尽情摇摆!让我看看你们扭起来!

陪我一起穿过球场的是比尔,他不是那种会成群结队四处晃**并高声评价女生胸部的男生;或者我认为他不是。他更严肃,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他有目标。他想让自己有出息。作为我正式的男朋友,每天放学回家他都会送我一段,除了周五他要去一家杂货店打零工,不顺路。每周五放学后以及周六下午三点之前他都要打工——他在攒上大学的钱,因为他父母没钱供他,或者不愿意出钱。他父母虽然都没上过大学,也一样过上了好日子。比尔说那就是他们的态度,但他似乎并不想埋怨他们。

几个月前,比尔取代了我的前男友,更早之前我的前男友也是这样取代我的前前男友的。取代的过程很微妙——需要外交手段,小心处理,以及忍住不接电话的意志——但关系到了某个阶段,取代就避无可避。在更早的、两情相悦的阶段之后,就到了取代的阶段。我们经历了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尝试着牵手,电影院里揽上肩头的手臂,缓慢黏腻的调情,停下的汽车中气喘吁吁的摸索,双手的进攻和抵挡,拉链和纽扣的交战,但过一阵子,我们就会陷入僵局:双方都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继续下去不敢想,也不可能走回头路。这个阶段的特征包括精神萎靡不振,频繁地争吵又和好,无法决定我们要看哪部电影,以及——就我而言——阅读那些结局悲惨的小说,并为之哭泣。到了这个时候,换掉现男友,另找新男友就变得势在必行了。

我倒不会单独为每一个被换掉的男孩感到哀伤,我更厌恶的是结束本身。我不希望人生中的任何阶段就此结束,完毕,永远成为过去式。同样,我更喜欢一本书的开头而不是结局——我兴奋于还没读到的书页上那些未知的内容——但我读每本书的时候又总是忍不住先去偷看最后一章。

作为男朋友,比尔没有遵循——也无法遵循——标准的取代周期。周六晚上的约会已经被抛在脑后,我们面临的是体育馆里的严峻形势,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晕厥、咒骂、惊慌、失败、羞耻。六月前还有那么多内容要学到,我们没时间继续在小轿车里整晚缠绵,被挥着手电筒的警察询问我们的状况;我们没时间继续花在吵架、生闷气、三言两语的电话和不情愿的原谅上面。我们放下这些事情,专心一起学习。

或者,准确地说,是我帮比尔学习。我帮助他学习英国文学科目。到目前为止,这门课他勉强能及格,但现在他害怕极了,尽管他不愿意称之为害怕。相反,他指责文学本身:它蛮不讲理。他希望一切都能像他擅长的代数科目那样简单明了。一个词怎么可能同时具有两三种意思?贝茜小姐怎么能从区区一首诗里讲出那么多东西?为什么人们说话不能直截了当?

事实证明,帮助比尔并不容易。他对这首诗的复杂程度感到恼火;他会为之争论,并认为它不该是现在的样子;然后他对运用了这种写作手法的诗人感到恼火;然后他对我感到恼火。过了一会儿,他就会说他很抱歉,那不是他的本意——他说我真的非常聪明,至少在这方面是。我擅长文字,跟他不一样,而他为此很钦佩我。他只是需要我把这首诗再解释一遍,而且要讲得更慢一点。然后我们会耳鬓厮磨一番,但不会太久,因为我们时间有限。

这一天,比尔和我并不特别着急回家。我们闲逛,散步;我们在杂货店前停下来买甜筒冰激凌。“你要偶尔放下书本休息一下。”比尔说。散装冰激凌是放在纸质圆桶里的,所以吃起来有淡淡的纸板味;甜筒的质地像皮革。我们走到殡仪馆,坐在它门口的矮石墙上。阳光是金色的;淡绿色的抽穗从树上垂下;比尔剃得很短的浅棕色头发像一块柔软的天鹅绒草坪一样闪着光。我竭尽全力忍住不去抚摸他的头顶,就像抚摸一只毛绒玩具狗那样,因为他肯定不会喜欢我那么做。他不喜欢被人爱抚。

“我不会及格,”比尔说,“我会被淘汰。”

“不,你不会的。”我说。

“我就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说,虽然我知道他的意思。

“就是那首该死的公爵夫人的诗。”

该死的是比尔在我面前说过的最脏的脏话。如果他说出其他的词——比如F开头的那个词——那就意味着他觉得我是那种你可以随便说脏话的女孩,那种劣等女孩。

我叹了口气:“好吧,我再从头到尾讲一遍。这首诗是罗伯特·布朗宁写的。他是十九世纪最重要的诗人之一。这是一首戏剧体的独白诗。意思是只有一个人在说,就像戏剧中的独白。它运用了抑扬格五音步的跨行对句格律。”

“这部分我懂。”比尔说。格律对他来说并不困难,因为与计数相关。辨别十四行诗、六节诗、平仄平仄隔行交错对韵的民谣等对他来说毫无问题。

我吃完了冰激凌,把甜筒皮的末端塞进石墙和殡仪馆的花坛之间,花坛里整齐地种着一排红色的郁金香。我感到慵懒,并没有心情讲课,但比尔俯身向前,他真的在听。“所以,这个说话的人是费拉拉[5]的公爵,”我说,“整首诗都是从他的角度来叙述的——这很重要,因为他们总是会问角度的问题。我们知道是费拉拉,是因为诗的标题下面就写着费拉拉。费拉拉是意大利著名的艺术中心,所以公爵收藏名画也顺理成章。时代背景是文艺复兴时期。当时发生了很多谋杀案。到目前为止都清楚吗?”

“嗯,可是……”

“好,那么公爵正在和伯爵的一位特使交谈。我们知道他是伯爵派来的是因为诗里说了,就在结尾处。他在打伯爵女儿的主意,他想得到她,让她成为他的下一任公爵夫人。诗里没说是哪位伯爵。他们在楼上——公爵和那位特使。我们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最后他们下楼去了,就是诗中提到的‘不,我们一起下去吧,先生’。”

“为什么要说这个?”比尔问。

“说哪个?”

“谁在乎他们是在楼上还是在楼下?”比尔已经开始气急败坏了。

“他们只能在楼上,因为楼下还有其他人——你看看,这里写了——而公爵想私下谈一谈。而且无论如何,公爵带特使去看的那幅公爵夫人的画像也在楼上。公爵拉开一道帘幕。帘幕后面是他上一位公爵夫人的画像。他的前公爵夫人,明白了吗?那幅画很逼真。”

“什么?”

“逼真。意思是栩栩如生。考试的时候记得写上这个词。我敢打赌能值一分。”

“哎哟,”比尔沮丧地笑了笑,“好的。既然你这么说,好,帮我写下来。”

“好。那么他们就站在那儿观看这幅公爵夫人的肖像。然后基本上就是公爵告诉特使关于她的事情,她出了什么问题,以及为什么他把她干掉了。”

“或者把她关进修道院了。”比尔不死心地说。贝茜小姐提到过这也是一种可能性,还说布朗宁本人就是这么做的。足够奇怪的是,班上的男生更喜欢这个温和一些的版本。他们能理解一个人因为妻子乏味或者丑陋或者唠叨或者在其他方面不让人满意于是想抛弃她的想法;他们能理解对于更好榜样的渴求;但是把之前的妻子杀掉对他们来说似乎过于极端;他们都是善良的男孩子,他们以后想从事医生之类的职业。只有公爵那种变态才会把事做绝。“她住进修道院,就不会再让他烦心了,”比尔说,“而且她在那儿只会更快乐。那家伙太讨厌了。”

“这说服不了我,”我说,“他绝对把她杀了。‘所有的笑容都凝固了’——这句真的很突兀。意思非常明确了。但是考试的时候你要写明有两种可能。总而言之,他摆脱掉了她。这首诗主要讲的是为什么。公爵的说法是她太爱笑了。”

“这就是我不明白的地方,”比尔说,“这个理由也太愚蠢了。还有一件事我也不明白。如果他这么圆滑”——贝茜小姐已经花了不少时间来强调公爵的圆滑,虽然她没有直接用这个词,而是说他精明和老练——“如果他这么圆滑,为什么他会傻到把这些都告诉特使呢?这样只会让那个特使跑回伯爵那里说:‘取消婚约——那家伙是个危险的变态!’”

我从殡仪馆的矮石墙上站起来,拉直前后裙摆,拿起我的书本。“我们星期六再复习一遍,”我告诉他,“我会把我的笔记给你抄一份。”

“我肯定考不过。”比尔说。

在家里,我住地窖。我搬下去是为了复习考试。地窖比家里其他地方都凉快;而且离家里其他人更远。这些天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至少不想和我父母说话。他们不理解我面临的严峻考验,他们认为我总还有时间去修剪草坪。

我从后门溜进家里,趁母亲没看见,蹑手蹑脚地走下通往地窖的楼梯,我打开冰箱,拿出我放在里面的一罐诺泽玛[6]面霜。我的理论是,用冷冻的薄荷护肤霜敷在脸上会促进血液流向大脑,让我更有可能学得进去。

等我的脸被冻得发白之后,我在地窖里踱步。我需要整理好思路,但公爵夫人让我捉摸不透。也许她根本不是被毒死的。也许她是被人用匕首刺死的,或者是被勒死的——但勒死她的不是侦探小说里常见的尼龙袜子,而是一条丝绳。也许她是被绞死的,这种方法也需要勒住脖子。具体的勒法我不清楚,但这个词听起来让我喜欢。我想,可怜的姑娘,只是因为太爱笑,就被绞死了。

但是——诗里还说——她的笑不是那种司空见惯的笑。她的笑容“深切并富有**”,而且很“诚挚”。对此进行了充分思考之后,我能理解一个走到哪里都会向左右露出诚挚笑容的妻子确实有可能很烦人。学校里有些女生也会对所有人都露出同样诚挚的、一本正经的微笑。学校的年鉴里经常会用“性格很了不起”或者“我们的阳光小姐”来形容她们,但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那些女生。她们脸上挂着笑,目光从你头上掠过,通常会落在某个男生身上。其实她们也只不过是在按照女性杂志上的说法去做而已。笑容不需要花钱。笑容:最好的化妆技巧!用笑容赢得魅力!这样的女孩太急于取悦别人。她们太轻贱了。就是这个——这就是公爵不喜欢的:公爵夫人太轻贱了。这一定是他的角度。我越想起公爵夫人以及她有多么过分——过分而热情,而且日复一日用一样的笑容示人确实无聊——我就越同情公爵。

但纠结于公爵的不满没有意义:为了应付期末考试,他必须是坏人。贝茜小姐已经说过,我们可能遇到诸如“比较公爵和公爵夫人这两个人的特征”这种题目。为此,她说,我们应该准备好一个正反对照的词汇清单,把合适的词成对列出来。我已经开始准备我的清单了:

这样的一份清单能帮助比尔。只要我把公爵这边的每个特征与公爵夫人那边的相应特征用箭头连起来,他应该就能够理解。我那些真正的、困惑的想法,我会埋在心里。

我一直在想比尔提出的关于特使的问题。我为之困扰。如果公爵想要说服特使并促成这件事,那他为什么要用这种很不明智的方式向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吐露心声呢?所以,我想娶伯爵的女儿,而这就是我娶到前一位公爵夫人之后做过的事情。她站在那里,仿佛还活着。挤挤眼睛,用胳膊肘捅一下特使的肋骨,明白了吗?哦。是呀,特使说,怎么会。差点被你骗了。

公爵不是白痴。他一定有他的理由。

如果婚约早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呢?如果是这样——如果联姻已经成为必然——那么诗中的一切就都变得清晰了。公爵很讨厌当面解释,因为解释会拉低他的身份,所以他是在利用特使给下一位公爵夫人传话,他要传的话是:我希望我的公爵夫人们守规矩。否则她们就要退到幕后了。真的是幕后——因为如果下一位公爵夫人太出格,那么她最终也会变成一幅画像,并被公爵保存在帘幕的后面。谁知道公爵的楼上还藏着多少幅被帘幕遮住的画像呢?

公爵对特使说这番话只是在显示他的体贴罢了:他希望他的喜恶能够提前得到充分的理解——你只能笑这么多,而且只对我笑——好避免之后的不愉快。“‘只是你身上有这一点/或那一点让我厌恶……’”他已经说过了。厌恶,是一种相当强烈的措辞。他觉得前公爵夫人让他厌恶,他不希望下一位公爵夫人也让他厌恶。

这并非对这首诗公认的看法。公认的看法是,特使被公爵跟他说的这些吓坏了,想要抢先冲下楼梯,好远离这样一个性格扭曲的疯子。当公爵说道“不,我们一起下去吧,先生”的时候,他是在阻止特使抢在他前面。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特使示意公爵先走——很可能他还讨好地微微鞠了一躬——而公爵则礼节性地表示大家地位都是平等的。“我们一起下去吧,先生”——他在表演友谊。他很有可能还把胳膊搭在了特使的肩上。

如果我没想错的话,公爵、特使和伯爵——这三个人是沆瀣一气的。这桩婚事是场交易:伯爵会把嫁妆交出来,和女儿吻别,并得到社会声望作为回报,因为公爵的地位比伯爵高。一旦伯爵的女儿进入了公爵的宅邸——按照贝茜小姐教给我们的称呼,他的宫殿——她就只能靠自己了。她指望不上来自她父亲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帮助。我想到了她坐在镜子前练习微笑的场面。会不会太热情了?或者太冷漠了?嘴角的曲线上扬太多了?还是不够?鉴于来自特使的提示,她完全可以肯定她的生命取决于能否展露出完美的笑容。

星期六晚上,我到比尔家去,一身学生打扮:牛仔裤,无袖T恤,外面再套一件宽松的男士衬衫。我是骑自行车去的,因为比尔在电话里跟我说他父母开车出去了,所以他没办法来接我过去。

比尔的家是一栋新建的两层黄砖小楼,方方正正的。战后,那片地区建起了很多外观相同的房子,一排又一排。主卧室在车库正上方;房子有一个很小的前厅,然后是一条走廊,穿过通往客厅和餐厅的门,直接通到方形的小厨房。后边还有一个闷热、狭窄的房间,里面堆着一个懒人躺椅和一张能够拉开给客人用的沙发床,还有电视机。我们在比尔家的时候就去那个房间学习。在我家,如果我父母在,我们就在厨房的餐桌上学习,如果他们不在,我们就去地窖。

我按了门铃,比尔立刻开了门——他一定是在等着我——然后我走进前厅,脱下脚上的跑鞋。这是比尔家的规矩:鞋要脱在门口。虽然比尔的母亲要上班——她在一家医院工作,但她不是护士——即便如此,她还是把房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屋里有清洁剂的味道——高乐氏牌清洁剂和柠檬油家具抛光剂,隐约还能闻到樟脑味。感觉整座房子像是被泡在防腐剂里以防变质,因为变质就意味着有脏东西。比尔和我从来没有进过客厅,但我在门口向里面张望过。客厅的地面全铺上了黄褐色的地毯,上面拥挤地摆放着清漆茶几,茶几上分别放置着各种瓷器小雕像和水晶烟灰缸,不过也许是装糖果的小碟子?窗帘一直拉着,以防物品褪色。我家就没有这种安静神圣的围蔽空间。

比尔的妈妈并不太欢迎我。我已经从《女主人》和《好管家》(你的婆婆:最好的朋友还是最坏的敌人)这类杂志上了解到了这种不欢迎——母亲们对于想要拐跑她们宝贝儿子的女孩的这种敌视自古有之——所以她笑容里的寒意并未让我感到惊讶。然而每次我遇到她的时候,她都会竭诚地感谢我帮助比尔学习她所谓的“他的英语”。而且要命的是他不得不继续学下去——学这些对他以后的生活没有任何用处,而且他已经非常灰心丧气了;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专心发挥他的长处呢?但既然他无论如何都必须学,那他最好还是有一个像我这样聪明的朋友——她没有说“女朋友”——好让他用功读书。

我们的学习一开始非常顺利,复习了可能的出题要点和答案。但后来比尔说,你要偶尔放下书本休息一下。他去拿了些姜汁汽水回来,很快我们就在沙发上搂抱着抚摸起来。不过,我们并没把它拉开变成床——只有轻贱的女孩才会纵容这种事,而且我们也担心比尔的父母可能会突然回家,他们以前这么干过。今天晚上他们没回来,但过了一会儿,我们还是坐了起来,理了理头发,扣好了衣扣,然后继续学习。

比尔似乎无法集中注意力。他掌握了那份特征对比的清单——他觉得那是有道理的。但他又说,那个人对公爵夫人的所作所为非常可耻。公爵夫人很有可能完全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什么,而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变态竟然还敢吹嘘,他把她的画像挂在墙上当作装饰,很可能她长得也很美,真是糟蹋了。

我说,这些都偏离了重点:阅卷老师对比尔的个人意见不感兴趣。他们想看到的是利用证据对这首诗进行客观分析。这首诗会被印在试卷上——他们不要求他把它背诵下来,他只需要把问题读两遍,然后写下标准答案——就是贝茜小姐带着我们复习过的那些内容,然后从诗中找到支持这些观点的句子,把它们抄下来,首尾加上引号。

比尔说,是,这些他都知道,只是用这种方式浪费时间和精力实在是毫无价值——最终是为了什么,要证明什么呢?我说,要证明他是个专心的读者,这就是他们想知道的全部。

我不应该把“专心的读者”说出来。这让比尔想起了他和贝茜小姐之间最近发生的不愉快,以及她的嘲讽。他的脸颊绯红。

他说这一切都没什么用,因为成为一个专心的读者也不能帮他找到工作。我说能,因为那能让他考试过关,继续升学。而且我说无论如何,规则又不是我定的,他为什么要生我的气?

比尔说他没有生我的气,他是在生那个该死的公爵的气,因为他杀了公爵夫人,他应该被关起来,最好能被绞死。那么我为什么要为他辩护呢?

我们之前有过这类愚蠢的争论。它们不知从何而起,也不知怎么就平息了;争论时我们都会指责对方说了一些实际上并没说过的话。

“我不是在为他辩护。”我说。

“是,你就是。她是个挺不错的普通姑娘,嫁了一个变态的混蛋丈夫,而你似乎认为那是她自己的错。”

我没那么说过,但这话不完全错。我为什么会因为比尔揣测了我的感受而生气呢?

“她是个愚蠢的姑娘,”我说,“她应该能看出来他不喜欢她对着每一个汤姆、迪克、哈里,甚至对着夕阳都露出那种垃圾笑容,天啊!简直了。”

“她只是在表示友善。”

“她只是在表示她是个笨蛋。”

“她不是笨蛋。她怎么知道他想要什么?她又不能看透他的心思。”

“这正是我的意思,”我语带厌倦地说,“她就是傻。”

“不是,她不傻!他是个变态!他从来没提过笑容的事。他从来没跟她说过半个字。诗里是这么写的,说他不会选择屈尊去谴责什么的。”

“她脑子缺根筋。”

“至少她不是大聪明和炫耀狂。”比尔挑衅地说。

我说公爵会更想要一个大聪明和炫耀狂,而不是一个傻瓜蛋——一个令人厌恶的傻瓜蛋——因为他有修养,也很成熟,他欣赏艺术品。无论如何,我都不是在炫耀,我只是想办法帮他通过考试。

“你以为你特别聪明是吧,”比尔说,“谢谢,但是不必了。我不需要什么该死的帮助,尤其不需要你的帮助。”

“好的,没问题,”我说,“你要这样的话就随便你。祝你好运。”我把我的书从地板上捡起来收拾好,用穿着袜子的脚所能跑出的最快速度冲出走廊,在前厅穿好球鞋。比尔并没有出来挽留我。他还待在那个有电视的房间里。房间里传出的声音让我知道他打开了电视。

* * *

我在夜色中骑车回家。时间比我想象中还要晚。我的父母已经关灯睡觉了。我忘了带钥匙。我爬上后门旁边的垃圾桶,身体歪到一侧,从牛奶箱的空隙中钻进房子,我以前这么干过很多次。然后我轻手轻脚地下楼,进入我的地窖小屋,然后哭了出来。无论会有什么样的临时补救措施,比尔的时代现在已经结束。再见了,我的爱人,就像歌里唱的那样。现在的我形单影只,太让人悲伤。为什么这样的关系一定会分崩离析呢?为什么渴望和欲望,还有友好和善意,都要粉碎呢?为什么它们必须这样彻底地结束呢?

只要重复这些关键词就能让我哭得更厉害:爱人、形单影只、悲伤、结束。我是有意这么做的。终于哭完之后,我穿上睡衣,刷了牙,在脸上涂满了冷藏的诺泽玛面霜。然后我拿着一本《德伯家的苔丝》,上了床。星期一贝茜小姐就会讲到这部作品。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会是前进一大步,所以我告诉自己要先下手为强。但事实上我知道自己无法入睡。我需要从我和比尔的争吵中转移注意力,否则我会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重演那场争吵,但我会把我们说过的话改成对我更有利的其他说法,并努力去琢磨我们实际说出来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再哭一气。

我连翻带看没多久就发现,苔丝遇到了非常糟糕的麻烦——比我的麻烦糟糕得多。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遭遇就发生在全书的第一部分。她被人占了便宜,在深夜的树林里,有个流氓要开车送她回家,而她愚蠢地答应了,从此之后,一切都急转直下,可怕的事情接连发生,萝卜、死去的婴儿、被她所爱的男人抛弃,以及结尾时她的惨死(我提前扫了一眼最后三章)。苔丝显然也是那种很容易听人摆布并因此而不幸的人,就像那位前公爵夫人,也像奥菲利娅——我们之前学过《哈姆雷特》。这些女孩都是相似的。她们太容易相信别人,她们发现自己落到了坏男人手里,她们没有反抗,她们随波逐流。她们太爱笑。她们太急于取悦别人。然后,她们都被干掉了,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没有任何人帮助过她们。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研究这些不幸的、烦人的、愚蠢的女孩呢?我想不通。课纲中包含的书籍和诗歌是谁挑选的?它们对我们未来的人生有何作用?我们到底该从她们身上学到什么?也许比尔是对的。也许这一切就是在浪费时间。

楼上,我的父母正在安睡。他们对于注定失败的爱情、愤怒之下的言语以及无可挽回的分离一无所知。他们对生活的黑暗面一无所知,对那些在森林里被糟蹋的女孩,那些掉进小溪、唱着歌直到淹死的女孩,那些因为太想取悦别人而被抛弃的女孩一无所知。整个城市里的人都睡了,漂流在巨大的无意识的蓝色大海中。每个人都睡了,除了我。

除了我和贝茜小姐。贝茜小姐一定也是很晚才睡。我想象不出她会做出睡大觉这种松懈和毫无防备的事情。她的眼睛——不是带着嘲讽的眼睛,我现在意识到了,那是带着快乐的眼睛,一个童心未泯的成年人的眼睛,眼角泛起细纹,仿佛在尽力忍住脑子里浮现的一个笑话或一条古怪的格言——她的那双眼睛肯定从不会闭上。也许负责为我们挑选必读材料的就是她——她,还有一群像她一样的人,都有一定的年纪,穿着高档套装,翻领上佩戴的胸针都镶嵌着真正的宝石,都有学历。她们聚在一起,秘密开会,协商,然后为我们制定阅读书目。她们知道一些我们同样需要知道的事情,但这很复杂——它并不遵循某种脉络,和侦探小说里你把线索串起来之后看到的脉络不同。这些女人——这些老师——没有直接的方式把这些事情传达给我们,没有办法确保我们能够听到,因为这件事过于纠结,过于隐晦。它藏在那些故事中。

我看了一眼手表:凌晨三点。我太累了,眼前出现了重影,但同时我又非常清醒。我应该为比尔的事闷闷不乐才对——难道他不值得我付出更多的眼泪吗?但正相反,在我脑海深处那个光明的地方,是贝茜小姐的形象。她站在一片阳光下,她那枚琥珀和黄金做成的蜜蜂胸针正在闪闪发光。她穿着她最好的外套,一件带有洁白蝴蝶结的衬衫,还有一双无可挑剔的闪亮的鞋子。她看起来很遥远,但非常清晰,像一张照片。现在,她正带着轻柔的嘲讽对我微笑,并掀开了一幅帘幕,帘幕后是通往黑暗隧道的入口。无论我是否愿意,我都必须进入隧道——隧道是升学之路,而且在隧道的另一端,还有更长的路——然而这个入口就是贝茜小姐必须停住的地方。隧道里则是我应该学到的东西。

很快我就会成为往届生。我即将从贝茜小姐的世界中消失,她也将会从我的世界中消失。无论是从她的角度看待我,还是从我的角度看待她——我们两个人都会结束,完毕,成为对方的过去式。我现在的课桌前会坐着另一个年轻的学生,像我一样,被戳戳点点着,被无情逼迫着阅读书目规定的文本。一首诗的第一句非常重要,同学们,贝茜小姐会说,它定下了基调。我们继续。

与此同时,我会在黑暗的隧道里,我会继续下去,我会有所发现。我只能靠自己。

[1] 《我的前公爵夫人》(My Last Duchess),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戏剧独白诗作品,也被译作《我最后的公爵夫人》或《我的最后一位公爵夫人》。本篇开篇为课堂研究“Last”的确切词义,学生们对Last有不同理解,所以文中为符合语境,也会出现对于Last翻译不一致的情况,并会单独标注。

[2] 此处作者将last理解为“最后一个”的意思而不是“之前”的意思。

[3] 詹姆斯·梅森(James Mason,1909—1984),好莱坞明星,出生于英国约克郡,代表作有《洛丽塔》《一个明星的诞生》和《西北偏北》等。

[4] 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1840—1928),英国作家、诗人,代表作有《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和《卡斯特桥市长》等。

[5] 费拉拉(Ferrara),位于意大利东北部艾米利亚-罗马涅波河畔的城市。

[6] Noxzema,希腊平价护肤品牌,后被宝洁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