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说,历史研究的对象是人。①
万千起伏的地貌,层出不穷的工具机械,最为正式的书面文件,或者看似浑然天成的设施,这一切背后都隐藏着历史试图去捕捉的人。②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对历史学家的一次考验。他们客观性、学术性的原则及其基础——对科学事实的搜集和对证据的严格评判,受到了公开的检验。在许多虚假的科学面具背后,浮现了民族主义的幽灵——他们宁愿利用学术的声望和资源,为占领比利时、法国东部和俄罗斯帝国的行为开脱,或者干脆直接宣扬国家自由主义,为来自协约国的各式委托人服务,却不愿客观地依据“事实”得出结论。战争的余震不断,历史学家们对巴黎和约褒贬不一,欧洲的和平、安定和经济复苏完全无法实现。①
战时的人口总动员,层出不穷的新兴科技,让一小部分历史学家深受震撼。他们决心扩展历史学的疆域,开放传统的政治、战争、外交和伟大领袖的研究,升华纯粹的叙事,辅之以健全的分析框架,使105历史学更加完备、精确并“以人为本”。虽然实证主义的卫道士仍活跃在各自的职位上著书立言、训练弟子,但与布洛赫同时代的一些退伍军人开始在大学里崭露头角。他们得益于战前的社会和行为科学,受经济、社会、法律和宗教史等创新性作品的影响。这些人不仅对传播伪科学的法国手册作者嗤之以鼻,也与其竞争对手德国历史主义者意见相左,因为他们一贯坚持历史的主体性和独特性。
人的历史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亟需相关学科的支持,以便解释国家和世界性问题,解答新的经济和科技疑惑,同时吸引更为广泛的国际关注。新旧史学之争在美国已经根深蒂固,又从西欧传播到意大利、西班牙、新兴的东欧各国和日本。之后的一系列事件令这一争论持续发酵,包括早期苏维埃和欧洲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蓬勃发展,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和法兰克福学派经典著作的出版,还有一批新刊物的发行,如波兰的《社会和经济史》[Dxiejow Spolecznych i Gospodarc-zych(1926)]、英格兰的《经济史评论》[Ecomonic History Review(1927)]和布洛赫与费弗尔共同发起的《经济与社会史年鉴》[theAnnales d'Histoire Economique et Sociale(1929)],本书下一章会讨论这些刊物。①
这一注定少数派的守护神是亨利·皮朗。皮朗的名字广为人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他研究早期资本主义、中世纪城市和比利时历史,奠定了其学术地位;此后他反对德国占领时期的政策,在狱中缺少图书和笔记的情况下,完成了有关欧洲基础的名作,声望进一步提升。②从两人1919年在斯特拉斯堡首次见面开始,皮朗便对布洛赫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位身材略胖、精力旺盛、生性开朗的巨匠,是《年鉴》的灵感来源,是渊博知识与分析性想象、爱国主义与世界主义、忠于过往与立足现实的完美结合。除此之外,皮朗还是比较历史研究的拥护者,他认为这是拯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受重创的历史学的一剂良药。③
1923年4月,皮朗恢复了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在布鲁塞尔主持了第五次会议。这一组织成立于1898年9月1日,由一批经验老到的历史学家在海牙召开了第一次国际历史科学会议,很快又在1900年巴黎世博会期间复会。之后该组织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议题广泛的世界性组织,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在罗马(1903)、柏林(1908)和伦敦
(1913)举办的会议,吸引了上千名历史学家的参与。会议议程既包含全局性讨论,也有按照传统断代(古代、中世纪、现代)和主题(宗教、法律、经济史)划分的专门研讨。①类似集会为历史学家们提供了与国外同行直接讨论的机会,主办国将其视作一种荣誉,有助于弱化国家之间的矛盾。这一点对于中世纪学家尤其中肯。德国学者主导着该领107域,尽管皮朗不遗余力地试图引入经济和社会史的视角。
历经十年断层,战后的首次历史学会议终于召开,尝试在历史学家内部恢复国际主义的精神和结构。然而,时过境迁。此前的会议分别受阿尔弗雷德国王、比利时政府和大学基金会(Fondation Universita-ire)的大力资助,相较之下,这次会议则一改铺张的习气,转而在一家德国战地医院举办。不少与会者曾为协约国效力。皮朗虽信奉世界主义,谴责战后的敌对情绪[称其为“战后精神”("lesprit d'après-guerre”)],却一直拒绝顶尖德国学者的参与,而且大会也没有邀请苏联学者。与新成立的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一样,在布鲁塞尔的历史学家并不欢迎战时的敌人、理念的对手。①
在1923年举办的布鲁塞尔会议上,布洛赫首次踏足国际舞台。斯特拉斯堡大学派出了阵容强大的代表团,布洛赫展示了在君权神圣及封建主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听众则是一群资深的中世纪研究专家。不出所料,他还参加了有关历史主题和方法论的热烈讨论,驳斥了同僚们对“源头”的坚持,认为当手头材料不足以阐明某一术语比如“封地”(“fief”)的意义时,有头脑的历史学家需要从公认的封建主义时期出发,向前回溯,直至能力可及之范围。②布洛赫的这次参会标志着其身份的转变,即从巴黎的研究员转变为斯特拉斯堡的学者。
斯特拉斯堡坐拥莱茵河中心之地利、思维活跃的教员之人和,还有丰富的图书馆资源,是一个优越的工作环境。然而,布洛赫频繁地往返各地做研究、参会和办讲座。布洛赫热爱旅行。他热衷于搜集第一手的文献和资料。他也喜欢会见学者,频频地与历史学家、图书馆员和档案管理员通信。虽然布洛赫只是一个省级地方学校的教员,但他很早便意识到国际交流和历史学家互相合作的重要性。
布洛赫的研究有几大鲜明的特征。与一些同行不同,他反对浮于表面的现实考量,拒绝“将克洛维斯(Clovis)或查理大帝简单地引入到当今欧洲的争论中”,也很反感模仿学究们在羊皮纸上定夺所有民族命运的行为。①他反对体系的奠基者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Spengler)和H.G.威尔斯(H.G.Wells),也不同意马克思主义包罗万象的解释。一切形式的决定论和华而不实的理论,都为他所不容:“大自然千变万化,本该对应着人类情感与理智的纷繁复杂。”②布洛赫认可涂尔干的研究,并高度赞赏其后继者让《社会学年鉴》(Ammée So-ciologique)复生。虽然布洛赫是历史学家而非年鉴学家,但他坚信因时而变的维度,强调细微的变异与难以预测的缺口,也赞成同辈历史学家推崇备至的表层裂变(surface ruptures)思想。③布洛赫认为,对于任何问题,历史学家的责任都在于理解,而不是去评判研究对象。①实事求是的工匠,能超越日常生活中的浅薄、平庸和偏颇。
布洛赫经历过战争对人类心智和知觉的扭曲,深知人们容易接受人为的概念——“一些虚假的必然性”:畅通的河道如何成为国界,看似精细、抽象的地图为何经常影响政客的决策,种族概念缘何“萦绕10919世纪的思想界”,抽象或缺席的黄金如何扭曲了商业交换。在研究与教学中,布洛赫一贯自律,与历史学者天生的“惰性”相抗争。这种惰性往往使人偏好貌似可靠的抽象解释,而不是努力去追溯某一现象的独特源头。①
布洛赫致力于寻求历史更广泛的定义。像皮朗那样,布洛赫植根于祖国,心系法国和法国人民,始终将其作为研究的基础和比较的主体。战后不久,布洛赫便将大部分教学、写作和研究重点放在法国君主制度的嬗变、法国国家统一和文化发展上。他不仅研读经典名家伏尔泰、米什莱、基佐(Guizot)、库朗热和拉维斯,也涉猎当代著作。②在完成论文《国王与农奴》后,布洛赫便在法国和英国进行深入调研,着手准备自己的第一本专著《国王神迹》(Les rois thaumaturges)。③
《国王神迹》一书构思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被染上了战争的热血和痕迹,“为广义的、真正的欧洲政治史研究作出了贡献”④。为达到一定的广度,布洛赫旁征博引,参考医学、心理学和人类学知识,追溯一则流传甚广的虚假消息起源、发展和持续的过程:人们在长达八个世纪的时间里,普遍相信君主能行神迹,治愈瘰疬病(scrofula)。110 布洛赫拒斥风行一时的做法,反对将欧洲中世纪君主与波利尼西亚或非洲的巫术国王,以及《圣经》或罗马统治者相提并论。他强调说,英法两国出现的国王神迹现象,有其独特的时代和地理背景;国王通过触摸治愈瘰疬病——一种颈部腺体淋巴结炎症,带有极强的政治动机。公元1000年左右,法国正值卡佩王朝国王虔诚者罗贝尔二世(Robertthe Pious)在位,他通过践行这一奇迹树立权威,明确继承权,为当时尚未稳定的王国增添一缕神秘色彩。布洛赫认为,一百年后,亨利一世或亨利二世采取同样的方式宣示君权之神圣,应对英国教会中格里高利改革者的挑战。
布洛赫阐释了对正统君主的普遍尊崇,特别是基督教语境下的神圣统治者如何同施行神迹的国王们的广泛传说相结合。与欧洲其余地区不同,法国和英国的君权不仅体现在军事、法律和制度层面,更在流行的神秘传说里显现,使得君主得以与教堂争夺人民的忠诚。英法两国国王依靠其医者天赋,依赖亲信官员的鼎力相助,扮演起类似牧师的角色。布洛赫精准地掌握了传统和最新的资料,包括图像证据、王室名册和记录国王触摸病人数目的账簿,勾勒了有关国王行神迹记录的发展脉络:从中世纪早期开始,历经宗教战争和专制统治的发展,一直到仪式和君权神圣信仰衰弱的时期——18世纪的英国和19世纪的法国。①
《国王神迹》强化了一种流行的观点,即王权——包括其野心和王朝更替——在最初便主导了欧洲的历史。②持共和理念的父亲为该作品贴上了“猎奇主题”的标签,布洛赫本人则称之为自己的“长子”。本111书的确体现了布洛赫的学术精神和创新能力,为他赢得了国际声名。书中涉及了大量与神迹相关的细节,但布洛赫的首要问题始终非常明确:权力是如何获得、运用并最终失去的。①
由于借用了涂尔干的术语“集体意识”,而且在浩瀚的资料中搜寻证据,《国王神迹》被视为心态史学(history of mentalités)的先驱——尽管这一称呼并不准确。②对布洛赫而言,这并不是崭新的研究兴趣,然而它表明,无论是在德雷福斯事件时,还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余震期,布洛赫始终对大众心理的变化非常敏感。一批斯特拉斯堡的同僚,包括莫里斯·哈布瓦赫、夏尔·布隆代尔、吕西安·费弗尔、加布里埃尔·勒布拉斯和乔治·勒费弗尔(Georges Lefebvre)也都在文化历史和集体观念的疆域探索。③
在研究普遍曲解和虚假时,布洛赫同时运用了两种方法:去神秘化和分析法。一方面,对虚假消息产生和传播的过程进行批判性的审视;另一方面,深刻地揭示孕育和散布这些“集体表述”的时代和现实。布洛赫反对标准的思想史和政治史,因为它们往往追求刻意而为的抽象性,搞错不同的时期,尤其是排斥心理和物质现实。他的著作在心112态史学方面首开先河,为这两个研究领域的沟通提供了可能性,使人类现实中的理性和情感再度结合在一起。①
上述问题布洛赫此前已有涉猎,发表了《一个历史学家对战争虚假消息的反思》一文。②在这篇文章中,他大力推崇“证言心理学”(“psy-chology of testimony”),这门新兴学科由犯罪学家、心理学家和民俗学家共同发展,在认知和记忆方面进行了突破性的实验,进一步帮助人们理解做假的起源。布洛赫却认为,研究的重心不该止步于个体证词,而应上升到更丰富、更复杂的问题——虚假消息何以广为流传。这就要求历史学家不仅能够参透集体意识,也得明了某一误解在一片适宜土壤内扎根的过程:人们的偏见、仇恨、恐惧等类似的强烈情感如何让“一个错误的认知成为传奇”③。
布洛赫的《一个历史学家对战争虚假消息谣言的反思》实际上是对四个新近研究的评论,它们研究的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谣言,以及臭名远扬的不莱梅预备役军人传说。布洛赫认为,虚假消息无一例外均缘起于“业已存在的集体表象”,虽它的出现是偶然现象,但实际上,是集体意识的自我写照。布洛赫向历史界同僚们发出呼吁,号召大家勉力搜集类似的证据——这些证据包含重大的政治意义,但也正在快速消逝或被人遗忘,同时,更不应将其托付给未经训练或不负责任的研究者。①
布洛赫并不准备全盘承担这一任务。相较于分析产生于集体意识并使谣言萌发的文化,布洛赫停在第一部分,着手调查不可靠的见证人、不称职的文本阐释者,并将重点放在误入歧途的历史学家身上。他尤其对与圣徒和国王生平相关的错误记载感兴趣,这些是构成中世纪信仰和文化的核心元素。在布洛赫的时代,无论普罗大众还是学者精英,都关注着这些人物的生平,他们的故事则继续成为虚假消息的沃土。例如,布洛赫揭示了公元4世纪机缘巧合的政治环境,使当时鲜为人知的修道士图尔(Tours)主教化身为举国爱戴的圣马丁(SaintMartin)。但布洛赫的研究重点仍然是分析源头处互相矛盾的说辞、解读者的猜测与误解,以及我们在提到身世模糊但声名显赫的人物时几乎无法逾越的认知鸿沟。同理,对于12世纪时忏悔者爱德华(Edwardthe Confessor)被经典化的事例,布洛赫考察了其中的政治背景,但他仍不厌其烦,将大量篇幅用来考证本源资料的时间与真伪,包括英国最后的这位盎格鲁-撒克逊君主的品格、预言与奇迹。他调查了桑利斯(Senlis)教堂西面的骑士像,传统的看法认为骑手是菲利普六世(PhilipVI),但布洛赫发现塑像最初描绘的是罗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此后因为政治和宗教原因,到公元6世纪时,又被因时制宜地“重新考证”为瓦卢瓦国王(Valois king)。此外,法国大革命期间“君士坦丁”像几近损毁,但毫无疑问,这座塑像以哲学家马克·奥勒留(Marcus Aureli-us)为模板,后者完美展现了异教偶像被流行的中世纪文化所吸收的过程。最后,布洛赫分析了英法两国两则戏剧张力十足的中世纪神话,它们讲述的是所罗门王死后所受的惩罚,以及他未能在第一时间升入天堂的故事。布洛赫掌握了几百年来浩瀚的犹太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新教神学知识,拉丁和斯拉夫世界的民间传说,还有大量偶像崇拜的事114例,他据此指出,两则奇怪的传说虽然描述了大卫王的不孝子所受的苦难,但实际上却发源于忏悔观念日渐重要的特定政治和宗教环境。①
布洛赫依赖文献和二手资料,非常享受发现一些模棱两可、自相矛盾和确定无疑之事。他小心求证,尤其注意避免偏离实证,很少对群体和社会妄下定论。这块学术阵地上布满争议,受到意识形态和国家矛盾的侵蚀,但布洛赫对自己取得的成果感到欣喜。②对他而言,“现代”思维和所谓的原始意识之间有着明显分界,虽然这一分界并非无法克服,但前者基于怀疑精神、证据批判和识别矛盾的能力,而后者则信服奇迹之说,将偶然与超验视作存在之根本。诚然,人之自由充分依仗理性的发展。①作为历史学家,布洛赫既认同对人类现象的伏尔泰式解析,也承认对此的浪漫主义解读:
若有这样一个机构,以个人意志界定其具体目标,并得以掌管整个国家的运作,则必定受到集体意识潜流的支持。反之亦然:某一原本模糊的信仰若要形成普遍而具体的仪式,清晰的个体意志表达对其成型举足轻重。②
评论者们赞赏布洛赫的智慧和博学,更惊叹于他尽心尽力的数据115搜集。但也有人质疑他的解读,攻击他的怀疑主义,或反对他对源头的片面重视。③一个批评家直截了当地质问布洛赫,是否理解“中世纪人的精神”。但布洛赫坚持己见,他承认部分的错误和遗漏,但始终维护研究的核心。④布洛赫对待思想的方式,巧妙处理心理和政治因素的能力,使他无疑成为心态史学研究的先驱之一。可是,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虽然布洛赫继续关注君权、仪式、偶像,还有宗教、社会关系和政治权力之间的联系,但他已经转向了新的领域。原因也许是研究方法趋于局限,可能是研究成果反响平平,或许是斯特拉斯堡大学材料不足,无法再写出一本《国王神迹》,抑或是布洛赫偏爱更为具体的研究对象,而他也确实朝着这一方向转变。①
布洛赫认为,研究中世纪的史学家最大的敌人是西米昂所谓的“源头崇拜”:这是19世纪历史学家们的遗产,他们为国家利益将研究与政治挂钩,“发现”某些种族或部落“首先到达某地”。布洛赫在两种态度之间保持中立,其中一派认为罗马帝国的版图和摧毁帝国取而代之的原始政体之间存在着鲜明的界线,而另一派则强调拉丁和日耳曼文明之间的诸多传承因素。他也对皮朗的论证持类似一分为二的态度,116后者认为伊斯兰扩张“关闭”了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之门,催生了中世纪欧洲的诸多基本特征。②在研究中世纪英国史时,布洛赫指出,一些维多利亚时期及后来的学者要么夸大,要么模糊了盎格鲁-萨克逊和诺曼政治文化之间的差别。这些学者还有另一个倾向,即将自己偏好的意识形态投射于12世纪国王与贵族的斗争中,或者走向反面的极端,完全忽视了中世纪人们的政治导向。①德国史学家往往具有民族主义的倾向,尤其是在中世纪国王的研究领域,布洛赫对此持保留态度。对布洛赫而言,所谓的“帝国理想”,以及自1250年起的德国思想大潮,都指向“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意志”。他赞赏邻国德国在法律理论领域的成果,褒扬其在人口流动(Siedlunskunde)方面的研究,然而威廉帝国的史学突破甚少。此外,他也指出了其中的危险之处,因德国学者往往大力构建抽象的系统,因而对比较的方法置之不理。②
关于欧洲封建主义本质的讨论,引起了布洛赫的兴趣。18世纪的法学家最早提出“封建主义”这一术语,至19世纪中叶逐渐成为中世纪研究的主导。③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在10世纪和13世纪之间存在一个独特、统一的封建体制,另一种则坚持研究各自的特点,否认任何宏观的相似之处。布洛赫与这两种观点都保持着一定距离。他避免陷入“种族困境”(“ethnic dilemma”)——不论封建主义发轫于罗马文明还是日耳曼文明——他坚持认为封建主义代表的是一个融合凯尔特、罗马和日耳曼特征的“混合体”,由“几大处于不同阶段的文明相撞、相融而生”。
布洛赫也尝试概括封建制度的特征:由于缺乏一个强力的政体,封建体制难以保证物质和领土的安全,它是一种建立在个人和互惠依附关系基础上的制度,存在着不同的等级和契约关系,充斥着“束缚、暴力和虐待”。封建制度在欧洲各地不尽相同(有的地区根本不存在,有的地区则是人为地输入),世界其他地区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相似的形式。随着城市和货币经济的发展以及民族国家的建立,封建制度逐渐走向衰弱,为后世留下了影响深远的历史遗产,使政治契约的概念足以抗衡并最终战胜了君权神授的传统。①
“比较法”并非布洛赫的独创,而是从皮朗和语言学家梅耶那里借鉴来的,不过他很早便是这一方法的忠诚实践者,并且认为这是今后研究的“完美工具”。②比较法包罗万象:研究者可考察被时空分隔的118文化和社会,寻求相似或共通的现象,发掘相似性及延续性,但可能会得出一些局限或狭隘的结论;亦可秉持历史的态度,对相邻或同时代的社会进行平行研究。布洛赫便认为后一种更具体的研究法能得出“更有意义的结论”①。在探究英国圈地运动时,还有什么能比在欧洲大陆找到相似(但不尽相同)的进程更具启发意义呢?反之亦然。怎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加洛林(Carolingian)政体的原创性,是从取而代之的梅罗文加(Merovingian)王朝入手,还是从比利牛斯山另一侧的西哥特人(Visigoths)身上寻求历史联系?要更好地把握中世纪欧洲主要机构的起源,是专注于单一的事例,还是广泛研究欧洲大陆?若将比较法运用得当,历史学家便能区分本源和变异,譬如分辨中世纪英国、法国和德国阶级和法律地位的差异(德国“自13世纪以来,等级观念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发展”)。当然,其中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研究者建立联系时必须一丝不苟,保持清醒,尝试多种解释,但有一个基本前提绝不能背弃——比较是必要的,能将研究从人为的界限和时代的混乱中解放出来。但具体如何操作呢?布洛赫广邀学者设计问卷调查,使其不受地域和国家的限制;他鼓励分工协作,但不论从事什么专业,“研究计划、问题论述甚至是使用的术语,都应该建立在他国研究成果的基础上”②
布洛赫将比较法运用在一个相对具体的领域,研究法德两国的行政阶层。他将法国的军士(sergent)与德国的家臣(Dienstmam)做对比。
10世纪时,社会尚未定型,拥有一技之长的两个群体逐渐崛起,居于奴隶和权势阶级之间。布洛赫阐释了这一少数群体发展的异同,他反对德国同僚毫无依据甚至时期混乱的分类,也批评某比利时历史学家在“语词分析”上不够准确。法国有不少农奴可以获得自由,但在莱茵河对岸的德国,阶级理念和阶级分化的现实根深蒂固,几乎难以改变。①
奴役与自由的二重性,是布洛赫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在这一点上,他深受父亲——一个坚定的共和主义者的影响。布洛赫年轻时阅读了大量关于农奴解放的文献,在此后的研究中,他多次回归这一主题。②布洛赫一如既往,在一些界定分明的领域展开研究,重视技术问题,能熟练地掌握各种资料和语言的发展、变化。众所周知但含义模糊的短语“serfde la glèbe”(字面意义为“土地的奴隶”),其源头来自何处?9世纪和11世纪欧洲的某一被贴上“耕农”(culverts)标签的群体——该词用于指称曾做过奴隶之人,他们既非农奴也没有被完全解120放——如何构成一种典型的阶级和社会力量,并反映出中世纪法律和观念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中世纪的农奴制与奴隶制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在古代世界覆灭很久以后,它依旧存在于中世纪欧洲各基督教国家之中?农奴制和奴隶制的消亡有何种人为、经济和偶发的因素?
在研究无自由的群体时,布洛赫详尽地检验了各种定义及其区别——它们受中世纪法律和实践的影响;考察法律和习俗全部细微的等级分别及其限制——它们经常带有侮辱性,偶尔会自相矛盾;关注获得自由的过程——它们往往代价昂贵、步履蹒跚、不无压迫性。他的研究涉及教堂在封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与王权和世俗领主并列。①他强调了9世纪和12世纪的相异之处:9世纪政局动**,阶级和封建义务的概念尚未定型;随着罗马法的复兴,12世纪的关注点愈加转向地位、义务和等级。布洛赫主要研究法国,尤其是巴黎周边法国北部地区的状况,但也不时与法国南部及西班牙、意大利和德国的情况进行对照。对布洛赫而言,农民是潜在的参与者,在时代动乱、王朝更替之时若隐若现;布洛赫笔下世俗或宗教的领主,大都是单维度的人物。在布洛赫复杂的、带有说教性的讨论背后,有一种强大的现代语调脱颖而出,在评论中世纪欧洲广泛存在的剥削和暴力时,混合着同情、反讽和愤怒之声,并伴随着一些法学、语言学和文学的例子。试举一例:
与所有的封建制度一样,农奴制在艰难的环境中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法律经常被滥用……不少文章描绘出一幅井然有序的奴役图景,这不啻说,拥有凌驾于他人之上权力的历史学家,无法传达现实中全部的残暴和无序。①
布洛赫也认为当时与现在一样,人们无法享有“绝对的自由”。语言模糊了加诸个体之上的各类限制,但语言的灵活性(不论有意还是无意)不会阻碍对最本质区分的理解,也不会妨碍人们去追寻促进人类对121自由之追求的各类力量。②
不论是斯特拉斯堡大学的教职,还是国内外会议对史学的一贯划分,都未能使布洛赫将研究局限于中世纪,他广泛涉猎在此之外的各类主题和问题。自青年时代起,布洛赫便钟情于经济史,看重其具体和确定的性质,可以为搜集和解释统计证据提供机会。③在此,他看到了同时研究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可能,结合政治、社会和物质文化,打破特定的时代划分,反对追求“某些机械的、毫无人性可言的事物”④。
布洛赫尤其钟情于货币史,对他来说,货币作为交换行为的工具和标准,构成了经济生活中敏感而恒久的一个因素。①他与当时如日中天的经济理论保持着距离,偏好踏实的研究,而非对经济现象的机械化解释。布洛赫同样排斥实证主义者所穿的“历史束身衣”:他认为,了解资本主义的萌芽需要“对日新月异的现实有足够精准的认识”②。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一盘散沙;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又引发了各种危机。于是布洛赫坚信,在现在与过去之间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存在着连续性——相似和相异之处;我们不能给过去强加上“因对现实缺乏理解而滋生的观念”③。
与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相悖,布洛赫认为交换经济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无法依据贸易状态调整货币供应。收支平衡理论过于简单,不足以解释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复杂关系,比如,加洛林时代便废除了金币。中世纪晚期,货币供应长期不足,直到海外发现和征服补充了欧洲金库后,这一问题才得以解决。1620年,由于来自新世界的金属进口减产,货币匮乏的局面重现,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一个半世纪,依靠新矿藏的发现和西方现代银行系统的发展才渡过危机。①布洛赫深入考察了价格和货币变迁史。他既研究笼统的趋势,也重视经济生活中的运气和非理性成分。同时,货币历史为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绝妙的机会:现代世界的殖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世纪欧洲混乱的财政经济。②
布洛赫的大部分研究兴趣和主题都与农业史相关,这也是他毕生研究的问题。他很早便钟情于土地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圈地运动如何123给农村生活带来了巨变:用于集体耕种、轮作和放牧的敞田如何转变为被密集围栏、灌木或其他标志分隔出的个人财产。③这便是在物质层面与个人自由的对应——这一革命进程源自个体经营的精神,受益于科技进步和城市人口的膨胀,因而迫切地需要集约型农业,以达到粮食增产的现实目的。布洛赫把目光投向了英国,该国自16世纪开始,到17、18世纪日益出现一系列现象:议会中资产阶级的力量开始壮大,人们热衷于官僚体制改革,法律、银行和地方行政机构不断发展。这些现象加速了在公共土地上进行的圈地运动,也和该国的工业革命互相联系。他认为,虽然从长远看,圈地运动收益明显,但当时确实使农村的贫困雪上加霜,受到权势者、穷人和附属阶层的一致谴责。①
农业史这一领域历来被外国巨头主导:德国的格奥尔格·汉森(Georg Hanssen)、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克纳普(Georg FriedrichKnapp)、奥古斯特·梅茨恩(August Meitzen)和罗伯特·格兰德马恩(Robert Gradmann),还有英国的弗雷德里克·西博姆(Frederich See-bohm)、弗雷德里克·威廉·梅特兰(Frederick William Maitland)、保罗·维诺格拉多夫(Paul Vinogradoff)和理查德·亨利·托尼(RichardHenry Tawney)。除了库朗热和亨利·西(Henri Sée)(布洛赫参考、发展和修正了二人的学说)之外,法国的主要学者,包括朱尔·西翁(Jules Sion)、吕西安·费弗尔、乔治·勒费弗尔和保罗·拉沃(PaulRaveau),大部分都在封建记录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区域问题。布洛赫面前是一个开放的领域。他在语言、法律、社会学和经济学上的知识,他对地图的热衷,他对法国农村及其地理范围长期以来的热忱,他对集体意识的兴趣,以及他对比较方法的热情,都有助于他研究各类型的农村居所、乡村社区和农业工具,尤其是不同形态的农业生活。②
多种形式的系统、地理形态和人种将法国分隔,使之成为理想的实验室。1928年,布洛赫成功申请了一大笔政府薪金,资助他未来五年利用每年春假往返于选定的法国各省档案馆,对土地分布进行跟踪、复制和拍照。③此后一年,他号召所有研究地方史的法国专家,共同查阅此前被忽视的土地登记地图,包括第一帝国时代和古代王朝保存下来的地图。他也呼吁外国的历史学家,分享他们在研究各国农村发展时取得的成果。①从此以后,布洛赫毕生都致力于发掘、分析各类土地规划。他认为,这是研究农村土地使用和管理的关键。②
1931年,布洛赫发表《法国农村史》(Les caractères originaux del'histoire rurale francaise),这是一本并不完备但论断精妙的作品,根据他两年前在奥斯陆文化比较研究学会(Institute for the ComparativeStudy of Civilizations)所做的演讲修订而成。布洛赫意识到数据仍有缺失,勉强发表本书。这是典型的布洛赫作品,分为七个相对独立又互有关联的章节。布洛赫首先进行方法的探讨,接着研究土地使用的主要分期、土地类型、中世纪封建政权、法国大革命前两百年的地主和农奴、乡村生活的类型、农业革命以及过去和现实之间传承的模式。布洛赫文笔精当有力,是同类文章的标杆。他引入了此前的理论工作,参考了区域和地方历史,利用地理、法律、语言学、考古学和农村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从当代溯流而上直至史前历史时期,试图揭示法国农村历史的基本特征。传统的土地或农民研究主要基于封建文献,受罗马-日耳曼论争、狭隘的地方主义、干瘪的抽象概念、考古癖、时代错乱或断续研究所主导,而布洛赫则将农村历史视为人类与土地之间充满活力的互动过程。
什么是法国农村历史的最初特征?在简要研究了史前历史,以及凯尔特、罗马和日耳曼殖民问题后,布洛赫着力阅读11世纪和12世纪的具体文献,其中记录了风起云涌的土地改造工程。与几乎同时期欧洲中东部的情况不同,这些工程由当地一批殖民者发起,旨在重新取得祖先的土地,繁衍生息。布洛赫和同胞一样,强调法国农业文明的连续性,但他也强调其多样性特征。布洛赫将法国分为三种农业形式:(1)北欧式类型:拥有平坦的土地和狭长、平行分布的敞田农田,使用带轮耕犁,谷物三年一轮种,配备完善的社区法律和责任区分;
(2)南欧或地中海式类型:环抱崎岖的丘陵土地和不规则的农田,使用无轮耕犁,谷物两年一轮种,社区秩序相对松散;(3)最后是法国西部和中部的零散类型:坐拥森林和山地,土壤贫瘠,村落稀少,耕种时节断续却密集,耕犁酌情使用,农田多与世隔绝,个体自主性强,习惯各异。和梅茨恩的“种族”理论不同,布洛赫坚持认为上述区分(他将其简单定义为“文明的各种形式”)是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气候、土壤、科技、经济、宗教、思维习惯,尤其是人类的适应过程。①
布洛赫将本书篇幅最长的两章用于追溯农村权力的转型。12世纪时,地主逐渐失去对土地的实际控制权,农奴制度衰落。但到16世纪,一些地方的通货膨胀造成乡村的二次封建化,导致对农业财产更加繁琐的要求和更为严格的农业控制。法国最古老的农业组织“份地”(manse),在9—11世纪神秘消失,背后的原因可能就是新的农业赋税政策,或者封建领主采取的新举措。经过一段短暂的稳定期后,新兴的农业社区开始谋求自主,但等级分化却在内部愈演愈烈。受古代政权控制的法国,其一大特征便是“驯服”,它既不能结束混乱的社区行为,也并未稳固土地所有制和圈地运动。①即便是大革命之后,在农业和农村生产力的资本化发展方面,法国也落后于英国和欧洲其他地区。讽刺的是,法国恰恰是一个尊崇个体财产权利,又保存部分集体农业责任的国家。直至布洛赫的时代,农业财产的形式还多种多样,大小不一。
在《法国农村史》一书中,布洛赫擅长从宏观进行探讨。他讨论了战争、饥荒和减产歉收时期如何与平静和丰收的季节交替,前者往往能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后者却反而使得农民承受更为僵硬的人身和法律限制。布洛赫表现出对地名研究的熟稔、对货币发展的关注,热衷于将法国与欧洲和世界其余地区进行比较。他的文本中极少出现个人,因为他关注的是法国,还有法国人如何在这片土地上留下历史的印记。
本书在欧洲和国际上收获了广泛的赞誉。国外读者赞扬这位库朗热名副其实的继承人,他们欣赏布洛赫客观、博学和进步的见解,称赞他在书中转印的信息丰富的地图和插图。①法国不少评论家同意上述观点,但一些人吹毛求疵(布洛赫对法国南部所知有限;他未将农村工业的发展纳入讨论;他对农村人口分布因素有所忽视),挑剔布洛赫的某些前提,比如对单一文化的强调和生态考量的缺席。②布洛赫也许是故意在集体行为方面含糊其辞:这点是仅仅适用于耕种,还是可以推而广之,得出整个农村人口对于共同防御和政治控制的态度?这一行为是物质需求、科技限制、外部压抑的原因还是结果?布洛赫对促进经济个人主义的过程不做定论。至于大规模和小规模占有的得失,无论从人文还是经济用语的角度考虑,布洛赫都未给出定论。该书成书之时,正值斯大林屠杀苏联农民的高峰,也恰逢战后西方种植者普遍遭遇长时期的困境。布洛赫很清楚,抛开各自独特的成分,法国农村生活恰恰折射出一台贴切而又引人入胜的剧目,历史学家提供的综合研究虽然常有试探性质,却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