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化了的宗族(1 / 1)

如果说在宗族成为社群绵延下来的背景之下,成文族谱并不是记录世代关系的唯一手段,那一点也不言过其实。需要强调的是,历史学家在各大图书馆里找到的成文族谱不但不是宗族成员手上唯一的族谱,即使宗族成员承认为族谱的文书也不是宗族世系唯一的记录。不少宗族历史基本上保存在礼仪、口头承传,以及一个融进了社会生活的动态诠释过程中。这是囿于成书材料的历史学家尚未充分开发的一个宗族社会领域。篇幅所限,无法详尽讨论这个“活的”宗族传统在历史文献中的诸多表现,但我将引用两个非常不同的例子,以显示为什么不应把记录在成文族谱中的宗族视为唯一的社群的宗族。

我发现香港新界著录支派的一个方法就是把它们与乡村地理,特别是乡村房舍的布局联系在一起。我在新会某宋氏的族谱(1943年油印本)中找到确证。各个段落不能尽录,但从以下一段可见一斑:

缘俊祖生于明永乐间,与文俊公同时由正冈迁居谷岭。文俊居北,缘俊居南,今之缘俊祖祠,即初迁时之住屋也。

作者接着描述祠堂,断言先人在那里居住了五代,才分支出去。然后,又详细描述了村里的占地,清楚显示宗族支派怎样划分土地,而在他自己支派的占地里,再分支的支派又怎样划分土地。地理对于礼仪也有积极作用:先人来到那里时所开的井,是嫁入村来的新娘下轿和嫁出村去的新娘上轿的地点,也是在民国前新年时,村北的居民一起悬挂灯笼而村南的居民也一起悬挂灯笼、至民国时期则共同这样做的地方。村前的鱼塘是其中一个支派挖掘的,鱼塘挖出来的泥用来种了树林,称为“众人林”。一个宗族村的每个部分看来是在宗族的所有权和社会活动中联系起来的。[13]

地理表现受到如此重视,以至兴建新房子或迁往新的村址,就像一个支派首次取得正式认可一样,都会被视作宗族开基的地标。潘斯濂所编的族谱,就是一部宗族开创初期所编修的族谱,是一个特别有趣的例子。这些族谱不一定是印刷的,但必定相当常见,而且必定是目前已经成为宗族研究主要证据的印刷族谱所常引用的“早期版本”之一。

《潘氏家谱》(1880)[14]由潘斯濂编修,记录了他祖父潘思园(1788—1837)以来的各个支派。这部族谱分为五个部分:族谱本身、祠堂、家规、家训,以及潘思园的文章。族谱记录了编修者上四代的先人,并且以很多族谱常见的方式,列载了祖父的所有兄弟、所有儿子,以及编修者的所有亲兄弟和堂兄弟。祠堂一章记述了1877年建成的祠堂,又有一幅有趣的地图,但呈现的是房舍的面积和布局,而非祠堂,从中可见祖父思园四个儿子四宅的房舍分配情况。家规的部分包括了思园订立的家规,以及其下四房所做的修订,是这份文书的协约部分。家教实际上是思园所写的信札,题材广泛。最后,潘思园的文章基本上是他的公函、公共事务之议,以及种种因人所求而写的半法律文件(包括行商伍浩官[Howqua]的遗嘱)。

凡此种种,皆让我们对一个家庭的演变,以及建成宗族的过程有所理解。

这个家庭定居于南海,潘思园的祖父一度当过衙门差役,父亲必定相当富有,因为他把财产分给了四个儿子之后,还在1804年设立了一笔祖尝,包括每年缴纳三石租穀的农田、三间商店,以及一口鱼塘。四个儿子之中,一个死于1806年,而父亲也于同年死去,母亲则死于1808年。从那时起,三个尚在世的儿子便分了家。思园非常热衷于公务和生意,他有小小的功名,但从未当过官。他在给儿子的一封信中解释过他拒绝买官的理由。但是,他在道光年间与众多政府官员和广东最资深的绅士合作无间。他积极投入邻近地区的公共工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维修南海与顺德之间一系列有名的堤围——桑园围。尤其重要的是,他在盐业和土地开发方面的生意,总数达数万两,所以必定是长袖善舞的。他对建立宗族自然感兴趣,除了制定家规和管理祖尝外,他还买地建祠堂,供奉父亲和祖父的灵牌,尽管祠堂在他身后才建成。

让人奇怪的是,这样的家庭要是想编修族谱,何以不远溯至五代以上。族谱的序文说,族谱遗失了,但是,族谱内的一篇文章却显示,这个家庭依然能够与宗族其他支派保持联系。相当明显的反而是潘思园在这个聚居地的范围里,在自己的两个儿子也许还有两个侄儿的帮助下,把他父亲留下的财产当作家族企业那样来管理。他有一封信,吩咐在艰难时期把粮食分派给他兄弟的家庭,从中可见他的直系家庭是一个关系十分紧密的集体,而在这个家庭以外有他所谓的七“灶”。思园的家庭显然与其直系亲属颇不相同,兴建祠堂的时候,这个家庭的利益表露无遗。思园规定祖尝应该由他那一代尚存的三个支派(即他自己的和他两个幼弟的后人)所共有,而按照这新的规定,祖尝的收入须分作11份,其中一份作祭祖之用,思园的四房人每房一份,其余6份分给族中的男丁。思园兄弟的后人是否也在这些男丁之内,并没有清楚说明,但有关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会剥夺他们对大部分祖尝的继承权。因此,这个例子相当清楚地表明,宗族集体与族谱集体不一定是同一回事,而以正式的方式建立宗族的期望,是一种政治行为,编修族谱是其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