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1 /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是产权明晰。产权即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则成为所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要有对应的产权结构作为支撑。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结构基础是独特的。它既不同于前资本社会的地主和小农的私有制,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也与纯粹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清一色公有制(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结构不同。它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所构成的,这构成了这一时代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随着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而不断深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我国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选择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及有关中央全会都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基本经济制度的提出和不断丰富完善,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时代化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是用理论创新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的重大结果,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中国道路中国道路、中国理论和中国制度的核心内容,从实践上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规模实力明显提升,活力进一步增强,主导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到2014年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包括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1万亿元,净资产35.6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上缴税金3.8万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41倍、73倍、38倍、65倍,进入世界500强的94家大陆企业中有84家是国有企业。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税收超过50%,新增就业达到90%,在支撑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对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重要支柱。围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解和实践,不可避免会产生“左右”争论。国有资本化的理论和实践虽然在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实践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仍然存在着若干亟待进一步解决的关键问题。“政企不分”、某些行业对市场的行政性垄断是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产业行业长期累积性因素影响下,国有投资增长乏力,部分国有企业改革还不顺利,钢铁、能源、建筑等行业业态传统,技术更新缓慢,产能过剩,污染严重,服务模式落后,转型升级乏力,核心竞争力偏弱,地区和行业走势分化,金融等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问题仍然突出。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管理不善、权力失控、权钱交易、分配差距拉大、腐败等问题也相对突出。市场化经营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矛盾也日益彰显。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面临分散经营与大生产的矛盾,种植业与其他产业存在“剪刀差”的矛盾,等等。因而,“左”的言论主张走回头路,坚决反对国有资本化、市场化改革,主张取消非公经济。右的则反其道而行之,主张取消公有制,或放弃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让市场选择一切,走西方式新自由主义发展道路。老路和邪路都是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挑战,都是企图在根本上动摇我们所坚持的中国道路中国道路。因此,我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首要的就是坚定制度自信,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绝不回头去搞“一大二公”“纯而又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绝不能搞完全私有化、“去国有化”。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使国有企业全方位融入市场经济。要营造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因此,学界根据实践探索状况,在研究中普遍认为,要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要解决好相关两大问题。

第一大问题: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充分保障和发挥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问题。其中,学界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深化国企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把国有企业做强,集中表现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把国有企业做优,集中表现为企业的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社会形象优;把国有企业做大,集中表现为企业的市场话语权大、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大、国际影响力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同时我们要正确看待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关系,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你进我退,而是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要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增强“四力”为目标,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李克强总理也在深化国企改革座谈会上强调:以深化改革的红利增强国企活力和竞争力,在推动我国经济提质增效中实现升级发展。同时,在2016年政府报告中强调:2016—2017年,要以改革促发展,坚决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者、职业经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等试点。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市场化选任方式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增强核心竞争力。[7]

第二,如何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深化国企改革,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要加快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此,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改制上市。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职权,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推行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合理流动机制。

深化国企改革,需要在宏观上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这就需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引导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国有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大力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促进优势资产资源集中集聚,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第三,如何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经营性国资的体系。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必须勘清国企的资产边界,着力加强国资管理,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此,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勘清国资类别,分类管理。我国的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根据国家要求,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针对各类国有资产的属性和特点,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国资管理主体。要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类国有资产责任主体,完善中央、省(区、市)、市(地)三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确政府公共管理部门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要按照保值增值责任统一的要求,加快制定各类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三是要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从管企业、管实体、管实物到管资本为主转变。要科学把握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特殊性,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模式和方式方法,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大问题:如何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就业的历史作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为此,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如何毫不动摇地坚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8]非公有制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发展非公经济要扫除“左”的观念障碍,以生产力标准来作为发展非公经济的基本标准。发展非公经济的关键在于要创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竞争环境,破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营造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铺平道路。此外,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二是要大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法治是关键一环。这是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环境的法治保障。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进一步健全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要健全落实“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严格保护各种产权主体的资产不受侵犯。要大力推进知识资本化,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三是加快市场配置要素的改革,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是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环境的关键举措。要深化资源性产品、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逐步缩小政府定价商品的范围,让价格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充分体现生态环境的损害成本和修复成本。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要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消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的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四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找准市场功能和政府职能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优势。要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等领域改革,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整合监管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减少对各类所有制经济的微观干预。

五是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实体经济盈利能力。这是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环境的根本目的。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融资成本和税费成本。要优化企业运营模式,通过管理提升、成本管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盘活存量等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各类成本,努力提升经营效益。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完善境内外金融支持和服务功能,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完善税收制度,调整不合理的税费结构,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解决以费代税的问题,切实减轻各类所有制企业负担。

总之,发展非公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的:“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