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人称复数
你若要做严肃的动物学研究,就不可能只是在动物园里逛来逛去,记这记那,好奇地看看稀奇古怪的东西。严肃的动物学要求精确性。这又取决于是否拥有普遍接受的描述与分析的方法,那样别的动物学家才能明白你说的是什么。严肃的现象学更需要一种清楚的、中立的描述方法,因为好像没有任何两个人会以同样的方式运用词汇,人人在这方面都是专家。我们非常吃惊地看到,现象学争论方面的“学术”讨论,经常演变成捶桌子打板凳、大吵大闹,每个人都不管别人,只顾自说自话。从某个意义上讲,这是特别令人吃惊的,因为按照长久以来的哲学传统,我们全都同意在我们“向内部看”自己的现象学时我们所发现的是什么。
通常,现象学研究似乎是一种可靠的公共实践,是提取共有的观察结果的问题。当笛卡尔把他的《沉思录》写成第一人称单数的独白时,他显然希望读者会同意他的每个观察,因为读者在各自的心智中做出他所描述的探索时,总会得到与他一样的结果。英国经验论者洛克、贝克莱和休谟在写作时同样持有如下假设:他们多数时候所做的就是内省,而且读者可以很容易地复现他们的内省。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把这个预设叫做“历史的、朴素的方法”——在他这里,没有深奥的演绎,也没有先天的理论推理,只是记录观察到的事实,提醒读者对所有观察者来说什么是显然存在的。事实上,每个写过意识问题的作者,都会提出我们所称的第一人称复数预设:不管意识多么神秘,我们(你——尊敬的读者——和我)都能在一起轻松自如地谈论我们共同的亲知,也就是我们在自己的意识流里都能找到的东西。而除了少数难以驾驭的例外,读者总是可以和作者沆瀣一气。
这当然是好事,但很不幸,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是,争论和矛盾的出现,困扰着在相互同意的客气氛围下所提出的那些主张。我们一定是在某件事情上愚弄自己。或许,我们愚弄自己的就是,我们在何种程度上确实基本相同。当人们首次碰到现象学思想的不同学派时,他们也许会加入他们觉得正确的那一派,而每个学派的现象学描述,在说明其成员的一般内在生活方面都是基本正确的,于是人们就会天真地作出一般概括,说出一些得不到支持的主张,并声称它如何如何适用于所有人。
或者,我们愚弄自己的也许就是内省的高度可靠性;内省是每个有意识的心智都具有的一种自我观察的个人能力。自从笛卡尔提出他的名句“我思故我在”以来,我们的这一能力就被认为是与错误绝缘的;我们拥有自己的思想与情感的访问特权,这种访问能力肯定比任何外来者的要好(“想象有人试图告诉你,你弄错了你正在思考和感觉的东西!”)。我们要么是“不会错的”,总是可以确保正确;要么至少是“不可矫正的”,不论对与错,其他人都不能修正我们。
但是,这种不会犯错的信条可能恰好是一种错误,不管它多么根深蒂固。也许,即使我们在我们自己的现象学上都是基本相同的,一些观察者在他们试图描述它时也会出错,但由于他们非常确信自己是正确的,所以相对来说,他们不会在任何修正面前示弱(他们是贬义意义上的不可矫正,也就是不可救药)。无论哪种情况,都会产生争议。此外,还有一种可能,我觉得它更接近事实:我们愚弄自己的是,我们以为“内省”活动永远只是“去看和看见”(looking and seeing)的问题。我怀疑,当我们声称自己正在运用内部观察能力时,我们其实就是在进行某种即兴的理论推理。我们之所以是相当容易受骗的理论家,正好是因为,“观察”的东西如此之少,而武断的看法又是那样之多,完全不管是否产生矛盾。当我们以共同的方式内省时,我们其实正好处于盲人摸象的境地。乍看起来,这好像是一个荒唐可笑的观点,但让我们来看看,可以为这个观点说点什么。
在前一章现象学公园的游历中,你遇到过什么让你感到惊讶的东西吗?比如,直到牌几乎就在你的正前方时,你还是无法认出是哪一张牌,你对此会很吃惊吗?我发现许多人对此都很吃惊,甚至包括那些知道边缘视觉的灵敏程度有限的人。如果这会让你吃惊,那就必定意味着:如果此前你曾就此话题说得滔滔不绝,那你说的很可能是错的。人们常常自称自己直接地知道自己外围视野里的很多内容,而其实他们知道的没那么多。为什么人们会这样说?不是因为他们直接地、不可矫正地观察到了自己在享受这些外围视野的内容,而是因为他们这样说显得顺理成章。毕竟,在正常条件下,你不会注意到你的视野中有任何空白,同时,如果有一个区域确实没有着色,你是能看出其中的不一致的,除此之外,你看任何地方都会发现,那里的每样东西都有颜色,也很详细。如果你认为,你的主观视野基本上就是一个由彩色形状构成的内在图像,那么顺理成章的说法就是:画布的每一部分必定着了某种颜色,甚至画布原来就是某种颜色!但是,这个结论来自一个关于你的主观视野的可疑模型,而非你直接观察的任何东西。
我是在说我们绝对没有对我们的有意识经验的访问特权吗?不,我说的是,我们往往会认为,我们不会那么容易犯错误,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自己的访问特权受到这类挑战时,人们通常承认,他们并没有任何特别的途径来访问自己的有意识经验的原因和结果。例如,他们也许会惊讶地了解到,自己用鼻子辨味,凭脚来听低音,但他们绝不会自称,自己在经验的来源或原因方面享有什么权威。他们只说,自己只是在这些经验本身方面有点权威,这些经验与它们的原因和结果是分离开来的。然而,虽然人们也许会说,他们所自称的权威只是针对自己经验的那些独立的内容,而不针对这些经验的原因和结果,但他们却常常越过自己设定的限制。例如,你愿意在如下命题上打赌吗?(至少有一个是我编出来的。)
(1)你能经验到一个斑点,它同时既全是红色又全是绿色,是一个同时具有两种颜色(不是混色)的斑点。
(2)如果你看着一个蓝色背景下的黄色圆圈(光线充足),黄色与蓝色的光亮度调到一样,这时黄色与蓝色的边界就会消失。
(3)有一种声音,有时被称作听觉的理发店旋转标志彩柱(the auditory barber pole),它好像总是在音高上不断上升,但又从来没有真正升高。[2]
(4)有一种药草,如果服用过量,就会让你无法理解用母语说出的口语。在药效消失以前,你的听力未受损伤,没有模糊的地方,也没有多余的噪音,但你听到的语词,在你听起来就像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即使你大概知道它们不是。
(5)如果你蒙上眼睛摸自己的鼻子时,一个振**器在你胳膊的某一点上振**,你就会觉得自己的鼻子像皮诺曹(Pinocchio)的一样正在变长;如果振**器移到另一点,你就会有一种可怕的感觉,好像你把鼻子从里面挤出来了,而同时你的食指就停在你头盖骨里面的某个地方。
事实上,第四个是我杜撰的,不过,就我所知,它可能是真的。在神经病理学中有一种病症叫做人面失认症,这种病的研究相当完善;在这种病中,你的视觉完好无损,你也能用视觉轻易辨认绝大多数东西,但你却完全不认得最亲近的朋友和同伴的面孔。再次强调,我的重点不是在于,你没有对你有意识经验的内容或本性的访问特权,我的重点在于,我们必须警惕在这个问题上过于自信。
在现象学公园的导游途中,我曾推荐许多简单的实验请大家做。这不是出于“纯粹的”现象学精神。现象学家往往主张,由于我们在自己的现象学的生理原因与结果方面没有权威,所以,在我们试图给出一个纯粹的、中立的、前理论的描述,来说明我们在日常经验进程中所发现的“被给予的”东西时,我们应该忽略原因和结果。也许吧。但是,现象学公园的奇怪居民,还有多少都是我们从未见过的啊!如果一个动物学家企图从狗、猫、马、知更鸟和金鱼的观察出发,推广到整个动物科学,他很有可能漏掉一些东西。
二、第三人称视角
由于我们将要尽情投入不纯粹的现象学,所以在方法上我们要比以往更加小心。现象学家采用的标准视角是笛卡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在这一视角里,我以独白(我让你可以听到这种独白)的形式来描述我在我的有意识经验中所发现的东西,指望我们会达成一致。但是,我已试图指出,由此形成的第一人称复数视角的亲密合作只是错误的危险孵化器。事实上,在心理学历史中,正是因为人们不断认识到上述方法论的问题,这才导致内省主义的衰落和行为主义的兴起。行为主义者非常小心地避免推测在我的、你的、他的、她的、它的心智中发生了什么。实际上,他们倡导第三人称视角,在这一视角中,只有“从外部”收集到的事实才可算作数据。你可以给行动中的人录像,然后测量与身体运动有关的任务的错误率,或者按按钮或杠杆的反应时间、脉搏次数、脑波、眼动、脸红(只要你有一台可客观测量它的机器),以及皮肤电反应(由“测谎器”测得的电子传导率)。你可以打开受试的头盖骨(运用外科手术方法或者采用大脑扫描装置),看看他们的大脑在发生什么,但是,只要你使用的是自然科学的主体间可证实的方法,你就千万不能对他们的心智中正在发生什么作出任何假设,因为你就此不能取得任何数据。
这种观点的最简表述就是,由于你永远无法“直接看到”别人的心智,只能得到他们所说的话,所以,任何像某些心智事件确实存在这样的事实,都不可列入科学的数据,因为它们永远无法恰当地为客观方法所核实。今天,这种方法论的顾虑已经成为所有实验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主导原则(不只是“行为主义者”的研究才这样),它常常被提升为这种或那种意识形态原则,例如:
心智事件不存在。(句号!——这被称为“赤脚的行为主义”。)
心智事件存在,但它们没有任何效果,所以科学不能研究它们(副现象论——参见第12章第5节)。
心智现象存在,而且产生效果,但这些效果不能为科学所研究,科学只好满足于得到有关大脑的“外围的”或“低级的”效果和过程的理论(这种观点在神经科学家中很流行,特别是那些对“理论家”抱着怀疑态度的人。这实际上是二元论;这些研究者显然同意笛卡尔的观点:心智不是大脑,而他们打算满足于只有一个关于大脑的理论)。
这些观点全都跳到某个缺乏根据的结论。即使心智事件不属于科学的数据,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科学地研究它们。黑洞和基因也不属于科学的数据,但我们已经发展出很好的科学理论来说明它们。这里的挑战则在于,用科学方法许可的数据去建构一个关于心智事件的理论。
这样一种理论必须从第三人称角度来建构,因为所有的科学都是从这个角度来建构的。有人会告诉你,这种关于有意识心智的理论是不可能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他说:
世界、生命和我们自己的某些东西,是不能从一个最大的客观立场出发得到充分理解的,不管这个立场可以把我们的理解从我们开始的地方推到多远。许多东西都同特定视角或视角的类型有着本质的联系,试图用与这些视角脱离的客观术语对世界给出一个完整的论述,这会导致各种错误的还原或粗暴的否定,否认某些可能实在的现象是存在的。
我们走着瞧。在弄明白一个理论实际说些什么之前,就去讨论它能够说明什么和不能说明什么,这是很草率的做法。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地倾听了一个理论,在面对这种怀疑时,我们就需要有一种中立的方法来描述数据——这个方法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先入为主。这种方法似乎并不存在,但这样的中立方法其实是有的,我会先描述它,再采纳它。
三、异现象学的方法
这节标题的说法不大吉利;不是现象学而是异现象学。它能是什么呢?其实大家对它都很熟悉,一般人与科学家在这方面不分高低;但在引进它时,我们必须极其小心,必须注意它所预设和暗含的东西,因为这意味着在理论上迈出巨大的一步。所以,忘掉所有充满**的捷径;现在,这是一条中立的道路,它从客观的自然科学及其所坚持的第三人称视角出发,走向一种现象学的描述方法,该方法(原则上)可以公正地处理最私密的、最不可言传的主观经验,而同时又决不放弃科学在方法论上的审慎。
我们希望有一个意识理论,但对于什么实体具有意识,人们却有争议。刚出生的小孩有吗?青蛙有吗?牡蛎、蚂蚁、植物、机器人、僵尸……有吗?目前我们当然应该对此类问题保持中立态度,但的确存在一类实体,其中每个都有意识,那就是我们这些成年人类。
现在,这些成年人中有些也许是僵尸——哲学家“专门”意义上的僵尸。僵尸这一术语显然来自海地的伏都学(Voodoo),在伏都学里它指的是一个“活死人”,他因为某种不好的行为受到惩罚,注定要四处游**,咕咕哝哝,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没头没脑地执行某个伏都教祭司或巫师的命令。我们在恐怖片中都曾看过僵尸,它们显然不同于正常人(大致来说,海地僵尸不能跳舞,不能讲笑话,不能进行生气蓬勃的哲学讨论,不能在机智的谈话中坚持它们的目标,它们看上去糟透了)[3]。但是,哲学家用僵尸这个词来指一种想象出来的不同类型的人。按照哲学家的一致意见,僵尸实际是或也许是这样一种人,它表现出相当自然、敏捷、健谈、活泼的行为,可实际上它根本没有意识,而只是某种自动机。哲学家的僵尸概念的全部要点就在于,你不能通过检查外部行为来区别僵尸和正常人。由于外部行为是我们在看自己的朋友或邻居时所能获得的全部,所以你的某些最好的朋友也许就是僵尸。无论如何,在一开始我必须对这个传统保持中立态度。我所描述的这种方法,没有对一个貌似正常的成年人的实际意识提出任何假设,但该方法所要集中考察的就是这类正常成年人,因为如果意识是存在的,意识就肯定是在这些人身上。一旦我们看到人类意识理论的大致结构,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向其他物种的意识(如果它们有意识的话),包括黑猩猩、海豚、植物、僵尸、火星人以及自动跳出式的面包烤炉(哲学家在他们的思想实验中常常纵情幻想的东西)。
成年人类(下面用“人”这个词)在许多学科中都得到研究。生物学家、医学研究者、营养学家和工程师都探讨成年人的躯体。其中工程师会问这样的问题:人的手指打字能有多快?头发的拉力是多少?心理学家和神经科学家也研究这些成年人,他们会把个体的人(称为受试)放在不同的实验环境下。在大多数实验中,首先要对受试分类,并准备好受试。研究者不只要确定受试的年龄、性别、习惯用右手还是左手、知识程度如何等等,还必须告诉受试要做什么。这是人类受试与一些研究对象之间最为显著的差别,比如生物学家用于病毒培养的生物、工程师的特殊材料、化学家的溶液,以及动物心理学家的老鼠、猫和鸽子。
人是唯一一种在实验准备时一般(并不总是)需要语言交流的科学研究对象。这在部分程度上是科学伦理学的问题:若非知情同意,人不能被用于实验;而要获得知情同意,不借助语言交流简直是不可能的。但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更为重要的事实却是,语言交流是用来建立和约束实验的。研究者要求受试完成各种智力任务、解决问题、找出显示项目、按键、作出判断等。多数实验的有效性取决于这种准备工作是否可以标准地、成功地完成。例如,如果把指令用土耳其语讲给只会英语的受试听,实验肯定会失败。事实上,哪怕是对指令的细微误解,也会损害实验的效果,所以研究者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与人类受试通过语言交流来进行实验准备的做法必须确证有效。
与受试进行交谈的这种做法牵涉到什么呢?这是心理学实验中无法去除的因素,但它是否以受试的意识为先决条件呢?实验员难道不会最终就像内省论者一样,只能把受试的不可检验的话当做是这个受试所理解的东西吗?难道我们不是在冒着被僵尸、机器人和其他冒名顶替者欺骗的危险吗?
我们必须更仔细地考察一般人类受试实验的细节。按照常常发生的情况,让我们假设,对整个实验做多种记录,比如录像带、录音带、脑电图等。任何不这样经过记录的材料都不作为数据。现在我们考察记录下来的声音[主要是嗓音(vocal voice)],它们是在实验过程中由受试和实验员发出的。由于受试发出的声音是通过物理途径形成的,所以原则上就可以从物理上来解释和预测它们,这就像我们用同样的原理、法则和模型来解释和预测自动机械的声音或雷声一样。或者,由于这些声音是通过生理途径发出的,我们就能够加上生理学原则,并尝试用这一学科的资源来解释这些声音,就像我们解释打嗝、打鼾、胃响和关节作响一样。但我们感兴趣的主要声音当然是嗓音,更具体地说只是其中的一类(我们略去不太常见的打嗝、打喷嚏、打哈欠),这类嗓音的语言学分析或语义分析看上去是很容易的。我们不是始终都能明显地看出,什么声音可以包含在这一类当中,但有个办法可以避免冒险:我们把录音带记录的副本发给三个受过训练的速记员,让他们各自独立地写出原始数据的文字稿(transcripts)。
这个简单的步骤充满暗示;通过这一步骤,我们从一个世界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从纯粹物理声音的世界进入到了词语和意义、句法和语义的世界。这个步骤产生的结果则是,从根本上重新诠释数据,从它的声学性质和其他物理性质抽取词汇串(不过仍然配以精确的时间定位)。是什么在支配这种重新诠释呢?虽然在磁带所记录的声波的物理特性与打字员听到然后转写成词汇的音素之间,也许存在着有规则的、可发现的关系,但我们仍然不能完全了解这些关系,所以也就不能详细描述它们(如果我们了解得足够多,制造一台能够听写的机器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虽然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重大的令人迷惑的困难)。在声学和语音学的研究完成之前,我们还是可以相信我们的文字稿就是数据的客观转译,只要我们对此比较小心。首先,要让速记员在准备文字稿的过程中(而不是把这个工作转交给实验员),提防有意无意的先入之见和过度诠释(法庭速记员扮演同样的中立角色)。做出三份独立的文字稿会给我们提供一个尺度,我们据此判断这个过程的客观程度。也许,如果录音的状况很好,那么除了极少的差别,三份文字稿会字字相同。这些文字稿中凡是不同的地方,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可以干脆扔掉,或者用其中两份一致的文字稿来确定唯一正确的文字稿。
严格来说,这个文字稿或文本不是作为原始数据给出的,因为我们已经看到,文字稿是通过把原始数据放入一个诠释过程才得到的。这个诠释过程取决于你认为他说的是什么语言,也取决于说话者的一些意图。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们来比较下面两个任务:一个是我们上面交给速记员的任务;另一个是把鸟的歌声或猪的呼噜的录音打印成文。如果人类说话者说:“入果窝庸昨手暗见泥节亿吗?”所有的速记员都会同意他问的是:“如果我用左手按键你介意吗?”——但这是因为速记员懂汉语,正是这一点在语境中提供了意义。而且,如果受试说“现在这个点正从着边移向右边”,我们会允许速记员将其调整为,“现在这个点正从左边移向右边”。而在转写鸟叫或猪叫的录音记录时,却不存在与此类似的调整策略——至少在研究者发现这类声音富有规则并设计出一个体系化的描述系统之前,不会有这样的调整策略。
在把这些声音流转换成文字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其实是不知不觉地——“找出声音的意义”(我们最好允许速记员把“从着边到右边”改成“从左边到右边”,因为他们很可能在改写时都没注意到这一点)。事实是,这个过程是高度可靠的,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几乎没人注意;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事实就忽视整个过程的复杂性,即使这个过程没有一路理解下去,而是在辨别单词的地方倏然停下。速记员转写这样的话,“对我来说,我的预感中存在一种轰鸣的存在感,一种诱人的先行尝试与侮辱的暗流,一种揭示了表面背后的表面的预期确证的杂多”,这时他也许根本没有想过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相当确定:这些的确是说话者想说的话,而且他成功地说了这些话,不管它们指的是什么意思。
总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说话者也不知道说的单词指的是什么意思。受试也许恰好就是一具僵尸,或是一个穿着人的衣服的鹦鹉,或是一台运行语音合成程序的电脑。或者,不太夸张地说,受试也许已经昏了头了,或者受到某种理解不当的理论的控制,或者滔滔不绝地发出毫无意义的声音试图欺骗实验员。现在,我是在说,从数据的记录造出一份转写的文字稿或文本这个过程,对所有这些奇怪的可能性都是中立的,即使这个过程必须基于一个方法论的假设,即存在文本有待复原。如果没有文本可以复原,我们最好扔掉那个受试的原始数据重新开始。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描述的方法是很常见的,也没有什么争议。我们已经得到一个平淡无奇的结论:我们可以把录音带转写成文本,同时不必放弃科学。我们花了一些时间确证这个结果,因为下一个步骤就可以创造以经验方式研究意识的机会,而且还会产生许多障碍和困惑。我们必须超出文本;我们必须把文本诠释成言语行为(speech acts)的记录;这些言语行为不是单纯的发音或复述,而是断言、疑问、回答、允诺、评论、要求澄清、大声说出的沉思冥想,以及自我警告。
这种诠释要求我们采取我所谓的意向性立场:我们必须把噪音施放者(noise-emitter)看成是一个行动者,事实上他是一个理性行动者,他有信念、欲望以及其他心智状态,这些状态显示出意向性或“关于性格(aboutness)”,而且他的行为能够基于这些状态的内容得到解释(或预测)。这样一来,出于各种不同的理由,受试发出的噪音就要被解释为他们想要说出的东西,比如想要断言的命题。其实,在对文本做纯化处理时,我们已经依赖一些类似这样的假设(比如,我们推理道:为什么一个人会想说“从着边到右边”呢)。
不管我们会因此冒什么风险,针对这些言语行为都得采取意向性立场;这些危险是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窥见我们在实验设计中所利用的那些可靠的自明真理。
(苏德超 等译)
[1] 选自丹尼特:《意识的解释》,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标题由编者所加。
[2] 理发店标志牌错觉(barber's pole illusion)是一种运动效应。理发店门外的圆柱绕轴的旋转让人觉得条纹不是在绕轴平转,而是在向上转动,而且永远如此,但又没有真的转到高处。——译注
[3] 几年前,一个受训于哈佛的年轻人类学家韦德·戴维斯(Wade Davis)宣布,他已经破译了伏都僵尸的秘密,他在《蛇与彩虹》(The Serpent and the Rainbow,1985)一书中说,伏都专业人士准备好神经药理学的药,这些药据说能够把人置于一种像死人一样的状态;在被活埋几天之后,这些不幸的人有时会被挖出来,并服下迷药,后者可以导致理智混乱和记忆缺失。因为迷药或者因为被埋后缺氧所导致的大脑损伤,所以可能造成这样的效果:他们真的就会像电影里的僵尸一样四处游**,而必要的时候他们也许还会遭到奴役。因为戴维斯的主张(以及大体以他的小说为蓝本所制作的电影)耸人听闻,他的发现在一些地方遇到了怀疑的暗流,但是,在他的学术味更重的第二本著作中,这些怀疑都得到了很好的反驳:《黑暗之路:海地僵尸的民族生物学》(Passage of Darkness:The Ethnobiology of the Haitian Zombie,1988)。